第十八章 任務

  獅子街,華陰縣唯一的青樓鄭家院就設在此處。

  老鴇鄭虔婆,麾下有六七個出落得水靈靈的姑娘。

  平日還兼洗浴,食肆,酒肆等。

  又有雙陸象棋,抹牌道字諸多玩耍,縣城中但凡有點頭臉的都知曉此地。

  而要說起為數不多的夜生活,衙門的小吏第一個想起的也是這地方。

  喧囂的划拳聲在包廂中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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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著公服,一件青灰皂衣的小牢子,臉色乖張地放聲笑著:「兄弟啊,看來我還是技高一籌啊。今天讓你破費啦。」

  對面坐著一個氈帽男子,臉色蠟黃,額頭沾著汗珠,卻也不失分寸道:「廖節級,哪裡的話。早就仰慕您久矣,今日能得一見,則是小弟三生榮幸。」

  節級是尊稱。

  實際上青皂吏就只是牢中的一個小牢子,甚至都不是牢頭。

  梁山水泊上的天殺星李逵就曾經坐過這樣的職位。

  若是李吉在此就能認出。

  此人名叫廖勇。

  他堂兄名叫廖忠。

  廖忠才是少華縣的牢頭。

  廖勇只是普通牢子。

  而九紋龍史進,主要也是廖忠負責看管。

  畢竟是知縣相公吩咐重點看押對象。

  此刻。

  廖勇卻是眼珠子一轉,心道:「這廝是史家莊上莊客,倒也頗有兩分忠義,請我吃酒就只為見小主一面,嗯,我亦不可辜負他忠心,權且從他身上多榨一些銀兩來。」

  沒錯。

  眼下的氈帽男耗費頗多錢財就是為求見史進一面。

  而其真實身份,則是少華山的四當家,白花蛇楊春。

  每年的九月,十月正是捕蛇時節。

  那時候又叫小陽春。

  而楊春名字由來就是因為他少年時在小陽春碰上一名異人,得異人授藝,便專門改出一個楊春的名字。

  楊春武學的技藝不高,槍法粗糙,刀法普通,卻精通易容,下毒,採藥,煉丹,眷養野獸種種活計。

  算是少華山上難得的技術性人才。

  包廂一角,放著個半人高酒桶,酒桶死死扣住蓋子。

  裡面卻是盤踞一條成人手臂粗細的褰鼻蛇,嘴巴全部撐開,能塞下一個西瓜。

  褰鼻蛇又叫白鱗蛇,白花蛇。

  正是楊春綽號的由來。

  此蛇若是配合楊春施展本相,時機合適,楊春一個人就能放倒兩個團的土兵。

  (宋國,二十五人為團,置押官。四團為都,置正、副都頭各一人。)

  永州有蛇,黑質白章,說的也是白花蛇一個變種。

  此時的楊春奉朱武命令,專程下山來給九紋龍史進送藥。

  而要送東西,如何都繞不開的兩個人物就是廖勇與廖忠。

  兩個牢子都是拿銀子辦事情。

  不過。

  廖勇年輕幾分,比他那個堂兄好打發,是以楊春就化名為史家莊的莊客,且說自己後來是得史進老爹資助成了行商,念著過往的情誼,藉口報恩——想給史進送一頓飯菜。

  北宋官場是人情社會。

  官官相護,上下勾連,只要銀子使得夠多。

  哪怕是死囚都能給放出來。

  牢頭的官職雖小。

  一介小吏可有時候卻比知縣相公管用多了。

  只要不是那種特殊罪犯。

  頂包行刑的事情。

  數不勝數。

  唯一關鍵就是上下打點。

  史進要放走,那肯定是不可能。

  但其他小事,廖勇想來知縣也不會過問。

  他對楊春勾了勾指頭道:「你們家莊子,犯下的可不是小事情,上達知州。光是我老哥那裡,我至少得拿四五十兩請他吃宵夜。另外里里外外兄弟,還有瞞著縣老爺的風險……嘖嘖。」

  廖勇只笑也不再說話,想著話題點到位了,這廝臉上透著邪氣,輕輕拍了拍手。

  很快。

  門外就有一煙視媚行,姿色中等的女子,款步進來。

  「大爺,奴奴來給您勸酒了。」

  人未至跟前,嗲嗲地聲音先傳入。

  廖勇瞥了一眼,熟門熟路一把摟過女人,一邊喝酒夾菜,一邊把玩小手。

  楊春佯做思慮,擦了擦額頭汗珠道:「小人省得,但請放心。」

  「咳咳。」

  楊春理了理帽子,又咳嗽兩聲:「小人家中儲蓄雖不多,可莊子老爺曾經的情誼,義氣絕不敢忘,謝謝廖節級慈悲,小人縱是砸鍋賣鐵,也把這個數湊來。望節級開恩且全了小人一片心意。」

  楊春佯伴的行商苦著臉說道,擦了擦額頭汗水,晃悠悠半天才比劃出一個二百貫的手勢。

  廖勇頭有點不高興了,放下筷子,手一擺,豎起三根拇指。

  三百貫!

  一百五十兩。

  獅子大開口,一副吃定楊春模樣。

  楊春是恨不得現在就吹哨,放蛇吃人,可心念轉了幾次,強壓著心頭怒火,一咬牙道:「小人找幾個朋友湊一湊,一定讓節級滿意。」

  「好,爽快人,吃酒,吃酒。」

  廖勇親自把楊春面前酒杯滿上。

  咳咳,楊春又咳嗽兩聲,趁勢扭頭到一邊,那雙瞳孔中殺機勃勃。

  「嘶嘶。」

  屋子一角酒桶之中,傳出輕微聲響。

  ……

  李吉這幾日按部就班地修行,進步緩慢,沒有形成任何新的技藝。

  這天上午,他才教導完一群土兵弓箭技藝。

  就聽小吏傳話,說是知縣急著找他。

  李吉來不及整理著裝就趕了過去。

  他披髮兩邊,不戴頭巾,穿一件青色布衫,腰中系一條紅絹搭膊(搭膊類似包包模樣的腰帶。)背負牛角大弓,別著一柄狩獵尖刀,別有一番疏狂氣質。

  「快來,快來。」

  聲音傳來。

  知縣老頭一副介紹子侄模樣沖李吉招手。

  李吉聞言加快步伐。

  「這是江虞侯。」

  臉色蠟黃的中年文士朝著李吉友好作揖,臉上不帶笑,眼神卻很溫潤,腰間別著雙刀。

  「見過江大人。」

  李吉不卑不亢地還了回去,也行揖禮。

  虞候這個職位,位小而權不卑。

  當然,主要也是看跟誰。

  算是衙門官人養的一群幫閒,這個職位本身亦是仕途的一塊敲門磚。

  平日也給高官傳話什麼的且干一些不見光的私活。

  「江虞侯在賀太守府下當差,這次帶了任務過來,是關於少華山賊頭史進的,你們好生交流一下。」

  知縣相公眼珠子轉了轉道。

  「咦?不對勁。」

  李吉滿腦子問號,他在心底驚嘆一句。

  倘若真是上官的命令。

  如何須與他一個小小的都頭商量?


  知縣相公直接決定就好。

  莫非其中藏了什麼玄機?

  「你就是那個勇擒賊寇的李都頭,久仰久仰。」

  江虞侯微笑說道。

  實則此人鷹鉤鼻,從面相上看絕不是個好相與的,不過嘴巴一張,倒也是一個健談的人,談笑間說出交給李吉的任務。

  原來是華州賀太守知曉華陰縣擒拿住了少華山的賊頭。

  特命知縣老爺派人把史進押往華州城處置。

  問題就在這裡。

  如果是人命官司,縣一級只能判處杖罪以下小案,徒刑以上的大案是應該發往上一級比如華州府城。

  而這個過程又叫結解。

  但是倘若屬於敵寇這一類型,謀反有關聯,那就不需要寫申解公文。

  知縣縱是命令就地處決也是可以,合情合理。

  換句話說。

  史進的案情沒必要轉移州府。

  況且。

  不久前知縣相公也給賀太守發過文書。

  更巧的一點是,賀太守也同樣回傳過文書,說是借調悍將過來行剿匪一事。

  既然都派人來了,為什麼還要把史進移往州府?

  李吉眼珠子轉了轉一臉笑意問道:「既然是賀知州的命令,那我等自當奉命行事,就是不知何日啟程?」

  江虞侯點了點頭,卻沒急著拋出時間,而是問道:「賀大人只交代儘快就好。不過,正所謂術業有專攻,在下倒是想聽一聽李都頭的高見,認為什麼時機合適?」

  這人老謀深算卻是又把問題拋了回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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