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一喜一悲

  當天晚上,看著家裡多出的一堆東西,楊元慶兩口子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要是沒記錯,我們好像沒給過他票據吧?

  「小東啊,這些東西你從哪弄來的?」

  「買的。」

  「從哪買的?」

  「商店,就是馬燕工作的那個店。」

  「從商店買的?」說到這裡,楊元慶的聲音猛然提高,「你哪來的票據?」

  「朋友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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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元慶和媳婦對視一眼,然後繼續問道,「你那個朋友什麼來路,怎麼對你這麼大方?」

  楊東沒敢說實話,只能含糊道,「以前他老是被人欺負,我看不過眼就幫了他一把,從那之後,他就拿我當恩人看待,早上我去找他打聽事情,他看到我出來了,高興的跟什麼似的,又是請我吃飯,又是給我票據;

  飯我吃了,但票我是真沒想要,可是實在拗不過他,沒辦法,我只好收下,哦對了,他還給我塞了十塊錢,我怎麼推都沒推掉。」

  楊元慶兩口子完全被他的話給誤導了。

  他倆尋思,能一直被欺負,這肯定是老實孩子。

  又請吃飯,又給錢、給票的,說明這孩子家庭條件不錯。

  所以他倆也就沒再多問了,只是略帶責怪道,「你這孩子也是,拗不過人家,你不會跑啊?」

  楊東揉了揉鼻子,「你們不知道,真要跑起來,兩個我也跑不過他。」

  劉四確實非常能跑,因為像他們這行的人,哪怕本事再高,也難免會有被人發現的時候,所以通常情況下,他們這些人還會練就一項奔跑技能,為的就是事情敗露之後,不被人抓到。

  這下楊元慶兩口子也不知道說什麼了,只得轉移話題,「小東啊,買這些東西你花了多少錢?」

  「十八塊三毛六。」要不是昨天晚上余紅把給他存的錢拿了一半給他,劉四給的那十塊錢還真不夠用。

  「等會兒讓你媽給你拿二十五,多出來的等糧食下來了,你請人家吃個飯。」

  這年頭去飯店吃飯光有錢不行,還得有糧票。

  糧票是用糧食換的。

  現在楊家剩的糧食,也就勉強夠自己吃,實在拿不出多餘的去換糧票,所以就只能等糧食下來,先拿糧食換成糧票,然後再讓楊東請人家吃飯。

  楊東表面上點頭答應,其實他壓根就沒想請劉四吃飯,畢竟劉四可比他富裕多了。


  他打算把這錢留下,回頭做生意用。

  說起來也是可憐,就算加上這二十五,他兜里的錢也沒超過一百。

  現如今正式工人的工資也才三、四十塊錢,剛進單位的一般還要先實習一段時間,實習期間工資更低。

  到現在為止,楊南已經工作一年零兩個月了,可是其中有一年都在實習,他每個月分一半工資給余紅保管,一年多下來,總共也就一百多塊,到楊東手裡的還不到七十。

  本錢這麼少,就算做生意也掙不了幾個錢,故此楊東決定從明天開始,想辦法搞錢。

  誰知當天夜裡,天空就下起了瓢潑大雨。

  而本來應該在監獄裡的馬魁,卻在兩個警察的押送下,上了從寧陽開往哈城的火車。

  之後馬魁又趁警察不注意,跳車逃了。

  楊東知道這件事的時候,已經是早上七點多了。

  好幾個警察來到家屬院裡,挨家挨戶的諮詢夜裡有沒有人看到馬魁。

  王素芳聽說馬魁從警察的眼皮底下逃了,差點嚇暈過去,還是最後警察把事情大致講了一遍,她才安心。

  十年前,馬魁在火車上追逐小偷,沒成想小偷跳車的時候不小心摔死了,小偷的兩個同夥就誣陷他故意殺人。

  經過審理,最後馬魁以過失殺人罪被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

  服刑期間,他不斷的給外面寫申訴信,可是一直都沒有結果。

  幾個月前,當年誣陷他的那兩個死者同夥,因為盜竊落網,他倆為了立功減刑,就把當年誣陷馬魁的事說了出來。

  昨晚警察就是要帶馬魁到火車上重塑當年案情,可是他不知道,在警察還沒說明緣由前就跳車跑了。

  要不說王素芳和馬魁是兩口子呢,她稍微一琢磨,就猜出了馬魁的去向。

  果然,跟她猜的一樣,馬魁是想要親自申訴。

  警察根據她的猜想在政府門口提前蹲點,中午時分,馬魁剛一出現就被抓住了。

  由於犯人對案件供認不諱,沒兩天馬魁的案子就被宣布為冤假錯案,他本人無罪釋放,回原崗位繼續當他的鐵路刑警。

  值得一提的是,本來政府還要給他一筆賠償金的,可他死活不要,說什麼只要能還他清白就好。

  這差點沒把楊家人給氣死,連忙找他,告訴他王素芳的情況,他這才回心轉意,接受了這筆賠償。

  也就是在他拿到賠償金的當天,王素芳的檢查結果全都出來了,醫生根據這些結果給出的診斷是肺癌早期。

  聽到這個消息,馬魁如遭雷擊,久久不能言語。

  王素芳本人卻是挺高興的,還說多虧了楊東一家,要不她也不會來醫院檢查,沒準等發現的時候已經肺癌晚期,錯過最佳治療時機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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