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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1章 一首歌,一百萬!

  第531章 一首歌,一百萬!

  現在被人隨便推門而入,無論換做是邊個都不會惱火,更何況是最注重隱私的明星呢。

  梅雁芳坐在中央C位,一身休閒裝外加淡妝,與舞台上的形象有著很大區別。

  一襲短髮顯得很是幹練,左手夾著女士香菸,另一隻手裡則是拿著一杯洋酒。

  那雙大眼睛之中,總好似含著憂鬱之情。

  

  身旁,則是她的助理王敏惠。

  「撲你阿母!」

  「連光頭哥都不認識,你還怎麼出來混啊!」

  光頭佬都不用講話,身後的小弟們就上前幾步,言語之中滿是囂張。

  那兩名男人聽到看到這架勢,又看了看他們身上的紋身,立刻閉上嘴巴,同時下意識的後退幾步。

  對於他們來說,每當這種時候,他們對於古惑仔身份的認同感直接拉滿。

  圍觀者的驚恐眼神,下意識後退的步伐,都是他們驕傲的地方。

  確定小弟控制好場面之後,光頭佬環視一周,將眾人的表情盡收眼底,最終將視線鎖定在梅雁芳的身上,緩步走到她的面前,道:「梅小姐,我的大佬是黃唯朗,他就在隔壁包廂。」

  「聽聞梅小姐在這裡,特意過來請你過去聊天。」

  「只要你賞光,今天各位的消費,我大佬埋單。」

  光頭佬還是比較會說話的,既表明了身份,也算是給了梅雁芳台階,不至於將場面搞得太僵。

  畢竟,他的任務只是將人請過去,話說得太重,關係搞得太僵,搞砸了差事就顯得他沒能力了。

  梅雁芳吸了一口煙,吐出一口煙霧,對著一旁的王敏惠使了一個眼色。

  作為貼身助理,她們之間自然有默契,當即站起身,滿懷歉意的說道:「唔好意思,這位大佬,我們阿芳今天的身體有些不舒服,不如改天如何?」

  這位王敏惠雖然只是助理,但面容長相還算姣好,否則日後也不會與謝霆風傳出緋聞。

  當然,這都是未來發生的事情了,此事暫且不表。

  「出來混,無非就是花花轎子眾人抬,你給我面子,我給你面子,大家皆大歡喜。」

  「我現在給了你面子,你卻拿我當傻仔,梅小姐又抽菸又喝酒,你竟然跟我說她身體不舒服。」

  「依我看,你就是沒將我大佬放在眼裡,亦或者你覺得我很好說話?」

  光頭佬絲毫不給面子,瞪著眼睛大吼,將之前站出來的那幾個男人嚇得一哆嗦。


  王敏惠連忙擺手解釋,「這位大佬,我們真的不是那個意思……」

  「只是Anita今天身體真的不舒服,要不我們親自給黃先生敬杯酒,算是賠罪,如何?」

  作為圈內人,黃唯朗這個人王敏惠自然清楚,不過現在號碼幫解散了,他這個堂主的含金量自然也就大不如以往了,她們也不用太在乎。

  這年頭,但凡能混娛樂圈的,邊個背後還沒有靠山了?

  梅雁芳背後也有大佬撐腰,只不過需要在關鍵的時候再動用,如果要是隨便一點小事就麻煩對方的話,關係漸漸的也就不值錢了。

  這個道理,王敏惠明白。

  「可以,先過去再說吧,我大佬從來不喜歡等人。」

  光頭佬才不管具體的細節,只要能將人『請』過去,剩下的事情也就跟他沒有關係了。

  再說了,只要過去之後,想要做什麼,怎麼做,不還是他們說的算?

  「好,Anita,我們走吧。」

  王敏惠與梅雁芳交流了一下眼神,後者也沒有說話,只是點了點頭。

  作為一個明星,一個港島明星,遇見這種事情實在是太正常了。

  如果沒遇到,那只有一個原因,只是你還不夠火。

  這年頭,社團和娛樂圈從某種角度來說,完全就是綁定在一起的。

  最近這些年還算好一點,在八十年代初,很多社團找明星拍戲完全就是用槍指著的。

  據說,當初威龍豪找周閏發拍攝《英雄本色》的時候,就是他的左膀右臂大力強帶著黑星上門的。

  當然,這只是據說。

  連現今港島娛樂圈最大的公司和記文娛都有社團背景,剩下的也不必多說了。

  所以,梅雁芳的雙眼之中毫無波瀾,只是簡單整理一下妝容,就跟著光頭佬等人來到了隔壁。

  一進包廂,那些古惑仔們當即瞪大了眼睛,紛紛開始吹口哨,起鬨。

  「大明星啊,歡迎歡迎,真人比電視上還要好看。」

  「呦呵,這身段,這臉蛋,確實夠靚女,要是能享受一段時間,這輩子也算是不白活了。」

  「瞧瞧,就連翻白眼的時候,都是那麼的嫵媚動人,就算不做明星去馬欄上班也絕對是頭牌!」

  「……」

  古惑仔們的污言穢語好似雪花般將梅雁芳淹沒,當即搞得她的臉色難看,可又不好發作。

  好在,黃唯朗終於開口制止,「你們都做乜嘢?知不知道這是大明星,需要尊重啊!」


  「一個個搞得跟沒見過女人一樣,以後出去別說跟我混,我丟不起這個人!」

  平心而論,黃唯朗的長相很是普通,既沒有江湖大佬的氣勢,又沒有商人的精明,反而有些不倫不類,介於兩者之間的奇怪氣質。

  「黃先生,初次見面,我敬你一杯。」

  看到屋內烏煙瘴氣,以及地上散落的女士底褲,梅雁芳是一刻都不想多待,只想著敬完酒之後就立刻離開。

  「不急,既然是初次見面,哪有上來就飲酒的道理?」

  「我久聞梅小姐歌聲宛如天籟,不如請你唱上一首,也算是讓兄弟們開開眼界。」

  「畢竟,如此近距離看大明星表演的機會可不多見。」

  黃唯朗上下打量著梅雁芳,絲毫不掩飾目光之中的侵略性。

  見到自家大佬開口,古惑仔們也紛紛開始起鬨。

  「沒錯,梅小姐來一個吧,大家都非常喜歡你的歌聲。」

  「就是就是,這種機會可是千載難逢,你可一定要賞臉啊。」

  「最好要一邊唱歌一邊跳舞,就好像你在電視上那樣才夠勁!」

  眾人一邊說,一邊輔以肢體動作,更有甚者直接現場表演起了打樁,使得其他人紛紛發出怪叫聲,氣氛瞬間到達了高潮。

  聞言,梅雁芳徹底忍不住了,當即將舉起的酒杯放下,冷冷道:「唔好意思黃先生,我今天來這裡是來放鬆的,是來消費的,是來排解心情的。」

  「我今天是一個消費者,而不是為人來表演的。」

  「所以,你的要求我滿足不了,如果黃先生喜歡我的表演,下次再開演唱會的時候,我可以為你和你的兄弟們預留一些前排的票。」

  說完,梅雁芳就準備離開,卻被古惑仔們攔住。

  「你什麼意思?仗著自己是明星就了不起啊?」

  「你知不知道我大佬是邊個?禮義信的龍頭啊!他叫你唱歌是給你面子,你懂不懂啊!」

  小弟們紛紛指著梅雁芳大聲數落,態度囂張至極。

  在他們的眼中,明星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只不過是有些稀奇而已。

  而且,過往的經驗告訴他們,明星往往比平常人更好對付,因為他們的弱點實在是太明顯了。

  「哎,怎麼講話呢?」

  「梅小姐剛才一定是喝多酒,說的醉話而已。」

  「梅小姐,你說是不是啊?」

  黃唯朗抬手制止小弟們的行為,意味深長的對著梅雁芳說著。


  「黃先生,阿梅她……」

  王敏惠剛說了幾個字,就被黃唯朗打斷,厲聲道:「我問你了嗎?」

  「你懂不懂規矩?」

  「我在這裡說話,哪裡輪得到你插嘴?」

  一連串的質問,直接將王敏惠懟得鴉雀無聲。

  她還想再說,卻被梅雁芳制止,「黃先生,我今天是喝了酒,但沒有喝醉。」

  「如果你想交朋友的話,我舉雙手歡迎。」

  「可如果你今天非要讓我唱歌的話,恕我不能答應。」

  梅雁芳剛剛爆火,再加上她的性格一直都是吃軟不吃硬,當然不會受這種氣。

  論身家,論財產,論地位,她早就脫離普通人的圈層了。

  如果今天她低頭了,以後類似的事情絕對越來越多。

  大家都是人,誰還沒點脾氣?

  更何況,她還是一個明星,公眾人物。

  「敬酒不吃吃罰酒,我看你今天是不想走出這個包廂了!」

  光頭佬正說著,卻被黃唯朗用眼神打斷,只見他將手伸進懷裡,掏出一張支票簿,拿起筆在上面寫了一串數字,推在梅雁芳的面前。

  「三十萬,一首歌!」

  「只要你隨便唱一首歌,這三十萬就是你的了。」

  「以你現在出場費來說,絕對要高出不少吧?」

  事情搞成現在這個樣子,黃唯朗也不可能就這麼算了。

  如果今天不能迫使梅雁芳低頭的話,他還怎麼出來混,邊個還會將他當回事?

  更何況,現在他剛剛脫離號碼幫,成立了禮義信,正是需要豎立權威的時候。

  如此一來,無論如何,他都不能輕易放梅雁芳離開。

  有些時候,事情就是這樣,本意上或許誰都不想鬧大,可話趕話就到這塊了,只能硬著頭皮上。

  雙方,都有不能低頭的理由。

  畢竟,輿論實在太可怕,如果後退一步,風評直接就崩塌了,靠名聲吃飯的行業,經不起這樣的損失。

  「黃先生,我再說一遍,我今天不是來賣唱的。」

  梅雁芳很是硬氣,看都沒看支票一眼,直接一口將其回絕。

  只要她願意,以她現在的火爆程度,想要賺三十萬實在是太簡單了,沒必要是以這種方式。

  黃唯朗沒有說話,只是又如法炮製簽了一張支票,只不過金額變成了七十萬。


  「七十萬,一首歌,不過分吧?」

  七十萬!

  聽到這個數字,就連那些小弟們都死死的盯著桌面上的支票,雙眼放光!

  這個數字對於有錢人來說可能不算什麼,但對於這個時代來說,絕對是一筆巨款了。

  以現在的房價,隨便就是兩套房起步。

  「黃先生,如果你執意這樣的話,我只能離開了。」

  梅雁芳依舊拒絕,言語之中根本就沒有商量的餘地。

  現在的情況,已經不是多少錢的事情了。

  如果傳出去她為了幾十萬在這種場合賣唱,損失的不僅僅是面子,更是咖位。

  明星之所以能成為明星,某種程度就是因為其珍稀性。

  隨便什麼場合,只要給錢就給任何人表演,還有什麼特殊性呢?

  「好,有性格!」

  黃唯朗誇了一句,隨後再次簽了一張支票。

  而這次是數字,則是一百萬!

  看到上面那麼的零,小弟們立刻就變得呼吸急促,雙眼就好像焊在上面一樣,一動也不動。

  這筆錢,如果給他們話,但凡猶豫一秒鐘,都是對一百萬的侮辱!

  別說一百萬,哪怕是十萬,不,哪怕是一萬塊唱首歌,他們都能將黃唯朗唱到破產為止!

  「一百萬,一首歌。」

  「出到這個價格不算是侮辱你了吧?」

  「說不定,這件事傳出去之後,還會變成一樁佳話呢。」

  黃唯朗其實也不希望將事情鬧得太難看,因為他知道梅雁芳背後的大佬是邊個。

  所以,他才會一次次的加碼,既是給梅雁芳一個台階下,也是為了傳出去之後自己不丟面子。

  只要梅雁芳點頭同意,從某種角度來說,對於雙方而言就都是美好結局。

  她得到了金錢和咖位,黃唯朗得到了面子。

  事情傳出去也會變成如下版本:你聽說了嗎,黃唯朗請梅雁芳唱歌,只是一首歌就給了一百萬!

  不僅凸顯了黃唯朗的實力,也側面體現了梅雁芳的火爆程度。

  可惜,梅雁芳並不是這樣認為。

  「黃先生,我只說最後一遍,我不缺銀紙,一百萬對於別人來說或許很多,但對我真的不算什麼。」

  「我從四歲半就開始登台表演,什麼陣勢我都見過,你嚇不到我。」

  「如果你願意的話,我給你一百萬,你來為我唱首歌,怎麼樣?」

  泥人還有三分火氣呢,更何況現階段火爆港島的梅雁芳?

  再加上她背後也不是沒有靠山,又受了一晚上的窩囊氣,當即發作了出來。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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