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大隱於市,虎頭大宴
這念頭通達了,吃的好,睡得香。
拒絕了那酒家女的遺願後,余琛收了度人經,往床上一躺,一覺睡到翌日天光大亮,方才自然而醒。
精神充沛。
起了床,燒火做飯,填了五臟廟後,拿起掃帚在清風陵里里外外掃了一遍。
只是在路過陵園深處的兩座墳頭時,余琛停了好一會兒,方才繼續打掃。
——這是他爹娘的墳。
十五年前,因為犯了大罪被砍了腦袋後,由縫屍人縫好了身子,葬在這清風陵里。
至於他倆究竟是犯了啥事兒,不僅丟了性命還連同餘琛也成為罪戶,這一點余琛不曉得,也沒去問過。
反正,他看他爹娘的最後一眼,就是在斷頭台上。
而他爹娘就給他最後的東西,除了這個罪戶的身份以外,就是一封信。
大概六年前,余琛剛上來清風陵看墳的時候,他爹娘死了八九年的時候,有一天夜裡,有人敲門。
余琛推門一看,門外卻啥人都沒有,只有一個裝了些錢財的布包,和一封信。
那信里,看著像是他爹的字跡,還有他和他爹以前玩耍時的暗號——一個潦草的老虎腦袋。
信上,字兒也不多,仿佛是倉促之間寫下。
告訴余琛,好好活著,不要問,不要查,不要想。
除此之外,啥都沒有。
余琛也很聽話,十五年過去了,有關十五年前的事兒,啥也沒問,啥也沒查,好好活著。
或者說,他也有想過去弄清楚究竟是咋回事兒,但那個時候的他,只是一個看墳的罪戶,哪怕弄清楚了又能做啥呢?
他爹娘能活過來嗎?
他罪戶的身份能抹掉嗎?
不能。
晃了晃腦袋,余琛壓下紛亂的思緒,把清風陵草草打掃了一遍,準備回屋。
但這個時候,一陣沉重的腳步聲傳進余琛耳朵里。
那是重物踩在雪地上的聲音。
余琛往清風陵門口看去,就見一道壯碩的身影提著一個木桶,走上山來。
他胡茬兒拉碴,肌膚泛黃,頭髮凌亂,衣服上也沾滿了不知名的黝黑油污。
正是那經常搬屍體上來的搬屍人。
「看墳的!來了!」
隔著老遠,他朝著余琛揮了揮手,走進來把木桶往以上一放,一股血腥味兒撲面而來。
——一桶黑狗血。
前些日子,搬屍人說過,這段日子渭水有不乾淨的東西,還提過要給余琛搞桶黑狗血辟邪。
原以為他只是隨口一說,沒想到他真不知從哪兒弄來了。
「旱橋狗肉場剛接的,新鮮的,咱給你放在門口!」
那搬屍人笑著道:
「聽說了嗎?底下城裡又出事兒了,據說那春風樓廚子的鬼魂託夢捕快,給那對兒姦夫毒婦捉住了!
所以啊,咱們幹這行的,還是得小心些,別被一些不乾不淨的東西沾染上了。」
說罷,他將黑狗血拄在余琛門口,「味兒有點重,過兩天就好了。」
見余琛仿佛呆住了,搬屍人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咋了,沒見過血,嚇住了?看墳的,你這膽子有點小啊!」
這時,余琛才回過神來,低下頭去,讓搬屍人看不清他的表情,搖了搖頭:「謝了,吃飯沒,沒吃就留下來吃一頓。」
嘴上隨口說著,余琛的心頭卻完全不在這些事兒上。
搬屍人猜得沒錯,剛剛他的確給驚住了。
但不是因為這盆黑狗血,也不是因為什麼不乾淨的東西。而是因為眼前的這個男人,這個同為下九流的搬屍人。
余琛抬起頭。
好像看到了太陽。
搬屍人那壯碩的身軀內,涌動的氣血宛如明晃晃的太陽那樣。
刺眼!
余琛這才突然想起,這好像是他得了見微天眼後,第一次和搬屍人見面。
那些以往未曾察覺到的秘密,在見微天眼之下,無所遁形。
——別的不說,就這個搬屍人身上恐怖的氣血之景,余琛生平僅見!
莫要說捕快林一和正青幫的那群練家子,哪怕就是先天之體的謝青,也比不上眼前的搬屍人一半的氣血!
也就是說,這個傢伙,也是先天之軀!
而且倘若光從氣血上看的話,比那威名赫赫的正青幫老大,還要強得多!
瘋了?
余琛再抬起頭,搬屍人體內那涌動氣血與磅礴的內勁,洶湧澎湃,仿若可怕的海潮。
一個先天境的宗師,當一個下九流的搬屍人?
咋,你也是罪戶?
還是你就好這一口?
余琛猜疑之際,那搬屍人卻並不知曉自個兒的秘密已經被余琛盡收眼底,哈哈大笑一聲,「還吃啥飯啊?吃肉去!看墳的,我今兒可不是專程為了給你送黑狗血來的。」
說話之間,他裂開嘴角,神秘兮兮道:「正青幫為王家討伐大蟲的事兒,你知道吧?」
余琛一愣,點頭。
心說這何止知道,那大蟲就是我弄死的。
「嗐,先前正青幫的好漢們把那大蟲屍體送到王家,王家老爺子大概是恨極了那大蟲,決定把它給煮了,讓整個渭水城的人,都去吃!」
末了,搬屍人補充道:「日子,就是今天正午,現在那天橋一條街,早已擺滿了桌子椅子!
而且這王老爺子也是個實在人,不論出身,不論貧富賤貴,三教九流,來者是客,都可以去吃那虎肉!
咱今天上山,就是想告訴你這事兒!」
話音落了,余琛這才恍然大悟。
原來是那王老爺子對那大蟲恨之入骨,直接讓人將其烹煮了,天下分而食之!
所謂啖其肉,飲其血,說得便是這消磨不去的恨意了吧?
點了點頭,余琛鎖了門,跟著搬屍人下山去了。
都說虎肉大補,既然有機會,那定是要見識一下的。
——哪怕是假的,那王家廚子的手藝,可也不是他余琛能夠比擬的,只要不花錢,白吃白喝,誰不願意吃?
至於這搬屍人……
余琛側過頭看了他一眼,那浩蕩的氣血猶如江河。
這和余琛有啥關係?
無論他是大隱於市也好,躲避仇人追殺也好,癖好特殊也好,都不關余琛的事兒。
只要別惹到自個兒身上來,你愛咋咋地。
下了山,果然看見摩肩接踵的人群往天橋王家所在的街巷趕。
不過有搬屍人帶路,余琛倒是一路暢通無阻。
——這倆整天跟屍體打交道的傢伙,正常大伙兒看了,那是有多遠躲多遠。
加上搬屍人長得魁梧,一擠,就擠出來一條道兒。
到了王家大宅所在的街上,寬闊的街道早已被桌子擺滿,桌上已擺了不少旁菜,熱氣騰騰,香味兒撲鼻。
余琛和那搬屍人找了張坐了一半的桌子一坐,那桌旁的百姓皺了皺眉,立刻起身另尋他處去了。
說白了,還是不願和這倆跟屍體打交道的貨同桌吃飯。
也就一些那些同樣下九流的乞丐,縫屍人,唱戲的,願意和他們搭一桌。
整條虎宴大街上,雖然王家老爺子沒有樂意劃分來客,但人們也自覺形成了幾個區域。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便是如此。
看墳的和搬屍的,砍柴的和種田的,讀書的和練武的,有錢的和經商的……涇渭分明。
而余琛剛坐下來,突然感覺側面傳來一道視線,望著自個兒這個方向。
——先天之境,氣機感應,倘若有人直勾勾盯著,多是能夠發現的。
這就是所謂的第六感。
余琛轉過頭去,卻見這是一個佝僂的老頭兒,形容枯槁,雙目深陷,頭髮稀疏花白,一副半隻腳踏進棺材的模樣。
而當余琛的餘光和他相碰的那一刻,這老頭兒仿佛看到了什麼可怕的事物一般,滿臉驚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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