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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節 又一次被輕視

  聽到電話里的尖叫聲,於文秀改了稱呼:「洛秋。別這麼激動,我只是臨時需要用些錢。我很好,別擔心我。大學四年裡,就我們關係最親近了,當然還有大二去加拿大留學的若茜了。如果我真的有事,不會瞞你們的。」

  「你等我,我訂機票馬上過去,晚上你去機場接我。」洛秋說完直接就把電話掛了。

  在她聽到,於文秀肯定是遇到大麻煩了。

  當年四人間的宿舍之中,有一位出去和男友同居,結果家中非常富有的洛秋就一口氣交了那宿舍四年所有的費用,不希望再有讓自己不喜歡的人住進來。

  然後另外兩個,一個是家庭條件不錯,又拿到國外名牌大學獎金學的古若茜。

  最後一個,工人家庭出身,本身就不富有的於文秀。

  雖然家中不富有,但於文秀但卻是理財有道,借用洛秋一筆三萬元的私房錢從股市上給自己掙了大幾萬,也給洛秋掙了幾萬。再然後古若茜在國外留學之後,就作起了化妝品代購。

  這幾年來,於文秀從加拿大到美國,再到法國、義大利。

  可以說代購的生意作的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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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四年沒有問家裡要一分錢,還借著一次出國的機會,給自己帶回來了一輛車。這一輛可是為了慶祝倫敦奧運會MINI的八款限量版中的一款,全球限量一百輛,價格當時也就值三十多萬,可因為限量,回來之後這價值就不同了。

  洛秋惦記這輛車有快一年了,用她的話說,於文秀把車當老公一樣的愛惜。

  所以聽到於文秀要把車轉給自己,洛秋趕緊就買了機票,她要來見見自己的好友。

  劉澈並不知道這些細節,依然在埋頭查詢著相關的資料,給這一塊自己占下的領地作一個長期的規劃。

  中午的時候,於文秀買了快餐,給劉澈送進屋。

  看劉澈忙碌,既是心中高興,又是擔心劉澈不愛惜自己的身體。

  「我有個朋友到機場,我下午去接一下。」

  「恩!」劉澈連頭都沒有抬,眼神還是在電腦的屏幕上。

  機場,全身上下名牌亮閃閃的洛秋出現在通道里,看到於文秀後飛跑幾步就撲了上來。緊緊的給了於文秀一個擁抱:「親愛的,你看起來更美麗了,這皮膚……」於文秀趕緊推開洛秋:「就你這樣子,能讓人不懷疑你的性取向嗎?」

  「管別人怎麼看呢。」洛秋上下打量著於文秀:「你真的變了,這才幾天時間呀。」

  於文秀沒在機場大廳說什麼,拉著洛秋上了車,這才說道:「我是真的需要錢,我沒有任何的麻煩。」


  「你只需要回答我,你要錢幹什麼?不要騙我,你知道你是騙不我的。」

  相互在一起時間久了,自然是可以確定對方說的是不是假話了。

  於文秀肯定不能說大明怎麼怎麼樣,只好說道:「不是我要用,是我老公要用錢。他有一個小投資,如果順利的話可以掙到錢的。你相信我,我絕對不會胡來的,你知道我家裡的條件,所以我對錢很嚴肅!」

  「老公?」

  洛秋懷疑了,拉過於文秀的手:「沒有戒指,再看身上沒有一點象樣的首飾。算個什麼老公呀,我嚴重的懷疑你被人騙了。我要見一見他。」

  「見他沒問題。」於文秀把那一塊紅寶石拿了出來:「這是他給我的戒指!」

  「當真?」

  「我確定。」於文秀的語氣讓洛秋不再懷疑。

  回到家,於文秀敲了敲劉澈的房門,她知道自己只要敲門,無論劉澈在幹什麼都會知道。因為這門根本就不是普通的門,可劉澈沒有反應,那麼就是出去了。

  劉澈幹什麼去了,去借車。找和父親一起搞機械加工的一位叔叔借那輛皮卡,特別加裝了一個貨廂的小皮卡。他知道於文秀回來了,不過車子的備胎沒有氣,他去補胎了,因為劉澈打算跑一次鄉下。

  劉澈回到家,已經晚上了,想來於文秀在自己屋裡可能休息了,就沒有去打擾。

  於文秀和洛秋就在自己的屋裡聊了大半夜,當然聊的全是女人之間的私密話了。洛秋是富家女,對於文秀屋內那裡劉澈早期搞出來的手鍊很感興趣,特別是一串十八學士的,洛秋認為至少值一萬七。

  次日清晨,劉澈醒來。

  因為是夏天,起床之後也不用換衣服,拿著鑰匙就開了於文秀的門。

  一進門,三個人全愣住了。劉澈有些意外,於文秀屋內怎麼會一個穿的那麼清涼的女人,睡衣之下是全真空的。而於文秀髮呆則是自己忘記對劉澈說了,這會真正是尷尬,趕緊把洛秋推回臥室。

  洛秋呢,在她眼中劉澈這凌亂的髮型,加上這身樸素至極的小市民打扮。又能夠拿鑰匙進到這屋來,只能是一種人。如果是路上,洛秋不會多看一眼,可就因為只可能是一種身份,洛秋心中升起一種厭惡感。

  臥室里,洛秋在門沒有關上的時候就喊了:「於文秀,你就選了這麼一個。」

  於文秀沒回答,劉澈卻在臥室那裡敲了敲門:「我出去兩天,最晚明天晚上回來。我把你那張卡裝身上了,我走了。」

  就這麼,劉澈就走了。

  聽到外門關門的聲音,洛秋真的不理解了。「於文秀呀於文秀,你的眼光就這樣!」


  於文秀卻笑了:「因為你不懂欣賞,他的好只有我自己知道。而且最重要的是,沒有人能夠從我身邊把搶走。至於怎麼一個好法,就算你是我最好的姐妹,我也不能告訴你,怕你惦記上。」

  「以我對你的了解,這事情有古怪,太大的古怪了。他叫什麼?」

  「劉澈!」

  「啊……」洛秋記得了,於文秀說過自己暗戀過一個人,從有記憶就開始把這個印在腦袋裡了,當年在大學的時候,就有一種非此人不嫁的態度。而這個人,就叫劉澈。

  劉澈根本不知道,或者說此時也沒太多的心思去關心那屋裡發生了什麼。他已經開車著往鄉下去了,他打算去收玉米,就收那種土玉米,非轉基因,或者是雜交的。最普通的玉米。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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