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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代課上英語的李麗

  第20章 代課上英語的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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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年代的春節只放五天假,大年初六正式上班。

  冷清的單位熱鬧起來,方明華依舊在門衛室履行自己的崗位。閒暇讀書,另外就是周末還要去西大上函授班。

  今天正月12,又是一個周末,方明華一大早騎車趕往西大,學校還沒開學,勤奮好學的妹妹也只能呆在家,但依舊叮囑方明華要按時去上課。

  獨自一人騎車趕到西大校園,進了教三樓的教室,就發現一個穿著藍色滑雪衫的青年坐在後排。

  是趙紅軍。

  於是方明華走過去一屁股坐在他身邊的空位,問道:「吆,好幾周上課都沒到你,今天不翹課了?」

  「老爸逼的,說再翹課就要揍我。」趙紅軍懶洋洋回答了句,又反問道:「你現在成大作家了,竟然還來上課?」

  「什麼大作家不大作家的,我說哥們你就別埋汰我了。」方明華回答道:「其實我也不想,我妹逼的。」

  兩人都笑起來。

  這節課是英語課,兩人打開課本沒過多久,就看到一個短髮漂亮女生走了進來。原以為是上課的學生,卻走到講台上面。

  是她?!

  這不是文學社的李麗嘛。

  今天搖身一變成老師了?

  只見李麗拿出課本,對著下面黑壓壓的人群很大方的說道:「我叫李麗,是外語系英語專業大二學生,楊老師因病休息,所以這節課由我代她上,請翻到課本第四課對話練習,請大家跟我朗讀,Where is Mr Green?/Where is Mary?

  開始台下同學議論紛紛,但隨著李麗標準的發音,一個個停止議論跟著朗讀起來。

  「這姑娘聲音很好聽啊,長的也漂亮。」趙紅軍低聲開始品頭論足。

  「別說了,趕緊讀!」方明華提醒道。

  沒想到趙紅軍振振有詞:「我一個堂堂的中國人,學什麼英語?再說了學這玩意有啥用?」

  「目光短淺!伱將來不想做生意嗎?難道不想和外國人做生意?不懂英語怎麼行?」方明華反駁道。

  「哦,你這理由我竟然無法反駁?看來我得好好學。」趙紅軍立刻拿著書本跟著老師念起來。

  Sorry,I dont know

  由於函授班好多同學根本沒學英語,所以教的都比較簡單,基本上是初中課本教材為主,這對於李麗來說沒有難度。

  她曾經跟著父親學過俄語,上大學遵從父母的要求報考英語專業。能把俄語學好英語自然不在話下。

  她一邊帶著大家朗讀,一邊目光掃視下面的同學,很快就發現坐在後面的方明華。

  果然是函授班的同學。

  哼!

  上課竟然還敢和同桌說話?!

  想到這裡,李麗停下朗讀,看著方明華:「坐在倒數第四排穿軍大衣的那位同學就你,請站起來!」

  「明華,老師叫你呢。」趙紅軍一副幸災樂禍的樣子。

  方明華只好站起來。

  「你叫什麼名字?」李麗問道。

  「方明華」

  啊?

  方明華?怎麼和作家方明華同一個名字?

  李麗感到很驚訝。

  人家可是作家啊,怎麼會跑來上什麼中文函授班?

  肯定是重名!

  這個名字很普通,如同自己叫李麗這個名字,學校就有好幾個。

  想到這裡李麗恢復鎮定:「方明華同學,請你把我剛才朗讀的英語重新朗讀一遍!」

  方明華只好把剛才讀的重新讀了一遍。

  嗯.

  發音還挺標準。

  李麗很滿意點點頭。

  「下面,我們繼續」

  在課堂上,李麗邊講邊提問,特別喜歡叫方明華,搞的他很無語。

  難道我這名字好聽?

  很普通吧?


  不過提問也很簡單,方明華都很順利回答。

  「喂,這女生是不是看上你了?怎麼老盯著你?」看到方明華回答問題坐下,趙紅軍立刻小聲開起玩笑來。

  方明華瞪了他一眼,還沒等開口回答,就聽到李麗說道:「那位同學,就是坐方明華同學旁邊的,穿牛仔褲的,請站起來回答這個問題。」

  啊?!

  趙紅軍只好站起來。

  當然是回答不上來,最後只好灰溜溜的坐下。

  英語課結束,李麗又布置了一大堆作業總算下課。

  「走,出去透透風,憋死了。」趙紅軍說完站起來。

  方明華跟著走出去。

  所謂透風,就是抽菸而已。

  來上課的都是社會上的青年,一個個菸癮都大站在樓道吞雲吐霧起來。

  方明華不抽菸,也不愛聞二手菸,乾脆出了樓道來到教學樓外面。

  現在還沒開學,校園顯得有些冷清。

  方明華站在路邊,就看到一個姑娘騎著一輛輕便自行車過來,是剛才上課的李麗。

  李麗騎車要回家,看到站在路邊的方明華,就下車停在他身邊:「方明華同學,你的英語基礎很好嘛。」

  「我前段時間自學了一陣。」

  李麗聽了點點頭。

  其實函授上課時間比較少,主要靠學生業餘時間自學,老師通過考試檢驗學生水平。

  「方明華,你的文學素質也挺高,將來一定能順利畢業,加油!「李麗鼓勵道。

  「謝謝。」

  「你上課去吧,有時間我們再交流文學.再見!」

  「再見!」

  姑娘騎著自行車走遠,方明華也回到教學樓。

  第二天上班,方明華又接到女筆友李麗的來信。

  在信中,李麗說方明華對於「苦難」的理解和認識讓她感到很新穎,後來想了想挺有道理的。

  信的後面,姑娘還說出自己的煩惱。

  「明華老師,我非常喜歡文學,本來是報中文系的,可我父母不同意,非要讓我學英語,說將來英語肯定很吃香哎,雖然我英語學的也不算差,但是從內心深處不喜歡。」

  方明華看到這裡笑了笑。看來這姑娘的父母受過良好的教育,眼界挺開闊的。

  在八十年代,英語絕對是非常熱門的專業,國家改革開放需要大量懂外語能和外國人交流的人才,這可比什麼計算機電子吃香多了。

  他也能理解姑娘的苦惱,專業和興趣不對口實在太多太多。

  於是他在回信中寫到:「李麗同學,其實你不必為此煩惱,學英語和愛好文學並不衝突,因為英語也是打開外國文學的一扇大門,你英語就可以讀莎士比亞全集的原著,還有狄更斯的《霧都孤兒》、夏洛蒂《簡愛》、雪萊的《西風頌》.感受外國文學之美,甚至可以翻譯成漢語,讓國內更多的人讀到,這是件很有趣也很有意義的事。」

  再當一次知心姐姐吧。

  今天是開學日,李麗騎著自行車剛到學校,還沒進宿舍就看到班上的生活委員叫她:「李麗,有你的信!」

  「謝謝。」

  「是明華老師的!」李麗看到信封,趕緊拆開就站在路邊看起來。

  啊,當翻譯家?翻譯名著?

  我怎麼沒想到呢?老想著父母說的學好外語將來出國或者搞外交?

  明華老師果然是好老師!

  謝謝你!

  姑娘頓時感到很開心。

  小心翼翼將信紙塞回信封,放進自己的背的綠挎包里,然後繼續騎車向宿舍方向駛去。

  哇.春天來啦。

  李麗看到路邊的小草已經冒出嫩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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