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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9章 改造計劃

  第539章 改造計劃

  幾個俘虜比想像中的更配合,相比因為「刺殺案」而被送去教會,基本上都更願意選擇成為偵探社的「外圍成員」——有最低服役年限的那種,

  考慮到這些俘虜有再次叛逃的可能,道格雖然不太懂技術,但也還是提前申明了偵探社對待叛徒的規矩,以及偵探社擁有指紋辨認以及特殊非凡能力之類的可以長期追蹤的能力。

  「不太懂技術」這時候反而成為了優點,韋恩聽著道格的簡單匯報,甚至都能想像他拿著之前的報紙,可以把偵探社誇張到什麼程度,

  也就是這幫傢伙當場被俘虜的時候,可能都感受過伊妮莎能力爆發前的威壓,所以沒有質疑罷了——也說不定是「質疑了但不敢講」。

  而且道格已經提前想到了「家訪」這一招,提出在正式入職之前,偵探社有可能會到他們自己提供的家庭生活地址去進行背景調查,如果有需要的話,還可以向合伙人申請家庭成員保護之類。

  這事確實可以做,

  背景調查是公認有效的甄別辦法,至於所謂的「家庭成員保護」,則可以考慮在黑石鎮裡搞個小型社區之類的地方,用不了多大的地皮,沒準還會挺有效,說不定真能減少一部分探員的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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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稍微琢磨,又總覺得好像有哪裡不對勁……

  尤其韋恩聽說跟著道格一塊回來的利亞姆,剛才也跟著去「勸降」了以後,不由得懷疑這傢伙是不是又往裡邊添油加醋了,

  比如說「當心我們老闆回頭殺你全家」之類……

  旁邊的桑德斯很熟練,看到韋恩的表情不對,已經再次擼起了袖子,

  利亞姆立馬就躲到了道格的身後,半個腦袋偏了出來,「老闆!我今天應該還沒做錯事吧?!」

  你還打算給我「按天來」是吧?

  韋恩想了想,「你去找一下萊恩,跟他說是我讓你去找他的,讓先他帶著你熟悉一下第一辦事處的情況。他知道是什麼意思。」

  「我這是要到辦事處加薪了?!」

  利亞姆先是高興了一下,接著又立馬表情一變,停住腳步咽了一口唾液,「您總不會是要讓他們到時候把我吊在野外吧……?不然我還是配合一下桑德斯?」

  「Go!」

  「Aye,Boss!」

  相比眼前的人力空缺,幾個俘虜也只能算是杯水車薪,而且也不是一上來就能用,起碼還得接受一段時間的專門統一培訓什麼的,

  這方面韋恩暫時也只能「抄作業」,不打俘虜、不搜腰包、傷者治療、願留收編,然後還有「消除疑懼」、「訴苦運動」、「改教結合」什麼的。


  但有案底的就不能輕易放掉了,「默默逃走的」或許還能勉強忍一忍,至於「臨走還咬一口」的……

  暗中提醒做好預防,看看有沒有「案例」自己跳出來吧,到時候一定要辦成「典型」,殺雞給猴看。

  探員們這邊可能也需要適應,畢竟「可以信任的」和「有案底的」,多少還是會有區別,

  不然就把探員們的徽章也給稍微改一下?

  分成金、銀、銅、鐵什麼的……金的不太好,又沉又貴又招賊,做成資深探員或者競技場的紀念章反而還行。

  既然這些俘虜可以用,那麼現在還在大本營里養傷的俘虜,其實也可以考慮,

  大本營里的俘虜還是科恩製藥那邊的人,說不定回頭還能送回去反向臥底……哪怕人家其實沒被策反,偵探社也可以考慮這麼宣傳,能把懷疑鏈給送進去也不錯。

  把想法跟琳娜一說,她那邊同樣也有不少鬼主意,

  就是應該怎麼形容呢?多少帶點「有傷天和,但不傷文和」的味道。

  唔……偵探社畢竟只是民間的小組織,沒必要搞成生命學派或者真理教派那樣。

  感覺伊妮莎不會過審的——獵人協會不搞這些,要麼和平相處,要麼連屠宰都追求「乾淨利落」。

  不過琳娜的招倒是可以用來「威懾」,光是在課堂上當做隱匿組織們的「先進經驗」來講解一遍,就已經夠刺激了,沒準還能試驗到「典型案例」里,

  正常情況下,韋恩還是更願意採用他知道的「平和且效果更佳」的辦法,半島上戰績可查,實踐成效斐然。

  一邊完善著規劃、一邊聽孩子們匯報,晚餐過後,伊妮莎才帶著康納爾和「震盪」回來,

  她對收編俘虜的改造計劃沒什麼意見,反而是康納爾他們聽完以後顯得有些意外,「震盪」更是忙著寫信去了:

  「這麼好的工作機會居然要提供給那些俘虜?我得趕緊催一催那些不願離開堪薩克城的傢伙們才行,免得到時候跟俘虜們一個待遇。」

  額……

  難怪我剛才看到道格也在抽空寫信……

  但是問題不大,現在光是羅素先生的委託,就至少夠開好幾個辦事處了,之前堪克斯城的那些小夥伴,怕是全來了都不夠用。

  伊妮莎把晚餐帶到了房間裡,韋恩和琳娜則在旁邊開始匯總和分析目前所有的情報,

  這邊的情況說完,伊妮莎那邊的收穫似乎也不少:

  「那個案子確實存在疑點,很可能真如提利爾牧師給的名單上的記錄,是裡邊相應的人員所為。


  「我們今天走訪了案件的一些知情人,有人注意過當時房屋周邊曾經有可疑人員出沒,而且到現在都還對對方的相貌有印象。如果我們按照地址去確認目標的長相和身份,又假設條件相符,儘管不一定能推翻案件之前的判決,卻也有可能發現新的線索。」

  韋恩之前沒關注過伊妮莎眼下在查的這個案子,好在伊妮莎的記憶力足夠可靠,光憑回憶都能把當時報紙上的新聞複述出來,

  簡單地說,那就是一起普通的兇殺案,死的是一名在里奇蒙生活了多年的本地記者,沒啥背景,被審判的兇手則是他租房的鄰居。

  雖然單從作案動機上來說,兇手因為和死者的關係一直不太好,當天又被人目擊到曾與死者發生爭執和肢體衝突,並且還公開揚言「要用床單勒死對方」,怎麼看都稍顯有些單薄,

  但是死者從第二天起就開始失蹤,最後還真的被人發現是被床單勒死了自己家裡,這就有點太過「不巧」了。

  於是有證人、有動機、有作案能力、沒有不在場證明,陪審團成員們又一致認為他有罪,

  哪怕兇手本人並不認罪,這位外來的公共馬車夫也很快就被送上了絞刑架。

  如果放在以前,韋恩可能還不太會懷疑這類案子的結果真實性,

  可是經過湯姆·哈根的「大教堂刺殺案」這麼一折騰,他對本地某些人作案手法的隱蔽性,就已經有了新認識。

  假設這個案子的背後還有「真兇」,而且本來就已經計劃要行兇,

  那麼在看到或者知道目標和別人發生爭吵之後,臨時改變一下作案手法,聽起來好像也很合理……

  至少在直覺上,要比「受害人把仇人請進家裡」,要合理許多——關係不好的人找上門來,如果是在黑石鎮裡,兩人不直接在門口打起來就算不錯了。

  記者……

  你是知道了什麼不該知道的事情嗎?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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