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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章 秘方

  第527章 秘方

  紙張上被油漆刷出了個黃底的大方塊,稍微晾乾,然後又被畫上一個略顯幼圓的大紅色「W」,

  韋恩在桌面上把草稿調了個頭,往對面一推,「你們看這個商標怎麼樣?」

  正在被打掃衛生的酒吧大廳一角,三個合伙人圍在桌旁,旁邊還有幾個探員在好奇地伸腦袋,

  反正也不是秘密,愛聽就聽。

  伊妮莎稍微打量了幾眼:「很簡潔,配色和樣式都挺顯眼……我沒有意見。」

  琳娜本來好像也準備表決通過了,想想又似乎覺得有哪裡不對勁:

  

  「為什麼又是『韋恩』啊?通常別人用的都是姓氏的首字母,你這不應該是個『C』嗎?而且既然偵探社已經用了你的名字,這次應該輪到伊妮莎或者我了吧?」

  「可以是可以……但是我覺得這個商標還挺合適的。」

  叫什麼其實無所謂,韋恩單純就是借鑑了個經過市場檢驗的商標,自娛自樂的「整活」心思大於執著。

  不過他略一尋思,還是反手就計劃先把琳娜給禁了,「我記得你現在的姓氏不是隨便取的嗎?你還真打算一直頂著別人的姓氏啊?」

  琳娜現在用的姓氏是「凱爾」,首字母是「K」,韋恩覺得暫時還是應該先留著,要是以後想開炸雞店了,感覺到時候再用才對味。

  「唔……也對。」琳娜似乎也就是隨便槓一下,「不然用伊妮莎的姓氏也行。」

  「你要不要聽聽自己在說什麼?溫斯萊特的首字母,不也還是『W』嗎?」

  「名字不一樣呀。溫斯萊特餐館,這個名字一聽就……」

  「……」×3

  如果是別的商品也就罷了,但在「餐館」前邊加上溫莎風格的姓氏,就很像是個賣黑暗料理的地方……

  仿佛有一種「水煮土豆連皮都不削,就能當做一道菜給客人端上來」的味道。

  伊妮莎最先表示出了抗拒,「雖然我對店名並不是很在意,不過最好還是換一個吧……」

  「行吧。這麼一想,我突然覺得『韋恩餐館』好像也還可以了。」

  琳娜想了想,又補充道,「不過以後要是開酒店了,那商標必須用『L』,到時候我要一個人當大股東。」

  反而是韋恩稍微有點疑惑,「我本來也沒打算要用自己的名字啊……是琳娜你先把它當成『韋恩』的。」

  這個商標的樣子只能算是韋恩個人的惡趣味,美利加使用字母設計的商標多了去了,光「W」都能找出各式各樣的一大堆,


  按照計劃,快餐店以後是要跟著偵探社的辦事處一塊到處開的,就算沒生意也能當成食堂用,股東的身份雖然不算是秘密,但也沒必要到處宣傳得太明顯,免得壞人光是看到名字都給一塊砸了。

  「啊?那你這個『W』是什麼?」

  「是『West』啊。既然漢堡和熱狗都是堪克斯美食了,那當然叫『西部餐館』啦。」

  ……

  此時距離之前的酒吧停業,其實也沒過幾天,原本的酒吧經營者從「小老闆」變成了「打工仔」,這會兒算是這家快餐店的「代理店長候補」,

  這老哥也算是個實在人,初步敲定僱傭意向以後,還把酒吧之前的一些酒杯、廚具、餐具又給搬了回來,探員們收拾收拾後廚,姑且算是解決了吃飯方面的硬體問題。

  不過新店想要開業,那店面還得再改造一番,酒吧偏向於夜間營業,對採光問題比較無所謂,但整體風格就和韋恩印象中比較明朗的快餐店不太搭,

  作為帶點示範性質的首家門店,韋恩打算把外牆弄成大面積玻璃的樣式,再配上紅黃基調的多巴胺配色,在這個年代也算是能讓人「眼前一亮」——可惜大片的玻璃貴的離譜,目前只能像弄窗戶那樣,用儘量細的木框架一格一格拼起來,外邊還得留出空間塞木板,有需要的時候封起來保護玻璃。

  資金問題倒是相對好辦,之前琳娜賣那塊「邪神鏡子」給土豪換來的3萬美金,到現在幾乎都算是沒動過,直接從偵探社的資金池裡劃1萬美金出來當備用,再加上羅素先生的投資,多開幾家店都完全綽綽有餘,

  不過快餐店這一塊的股份分配問題,反而相對麻煩,韋恩嘗試著用相對省心的方案來解決:

  「日常的運營權和決策權肯定還是要拿在自己手裡,同股不同權,分紅比例倒是可以讓一讓。我們把羅素先生的投資總額折算成這家店總股份的49%,偵探社按比例再出30%的現金,剩下的21%算我們在技術方面的入股,到時候還可以考慮賣給其他投資者或者利益相關方,一部分留著用來當銷售獎勵,你們覺得怎麼樣?」

  和偵探社必須把股份集中在「合伙人」手裡不一樣,韋恩倒是希望快餐店的股份大頭在別人手上,投資者最好還是當地的「地頭蛇」,

  這樣要是以後門店開多了,每家店都有「本地人」幫忙保駕護航,遇到亂子就不至於會讓偵探社忙得東奔西跑,顧不過來,偵探社的主業也可以多點當地的朋友暗中幫襯。

  銷售獎勵也是同理,到處盯著別人幹活,成本更高,還不如讓利一部分然後再定期考核,主導權才是關鍵——有些事情韋恩其實也不是很精通,但他覺得,如果某些做法能被現代社會沿用為行業的普遍管理慣例,那麼先從形式上開始模仿,估計起碼也能混個及格分。


  目前這家店先用來試水,後期大概也是「加盟」為主,要是發展得起來,再考慮搞幾家直營的旗艦店,

  偵探社作為一個整體,把快餐店這邊的收益拿回去了以後再按比例分,這樣股份就不至於算得太亂,韋恩和大廚帕克作為菜品的「發明人」和「改進者」,內部會再扣掉一部分錢作為對配方的「買斷」,之後就是正常分紅。

  要是有誰以後又搗鼓出了合適的新菜品,一樣也可以考慮買斷配方,具體再聊。

  琳娜一開始還有點不服,覺得韋恩也沒開過餐館,這種模式聽起來又不像是這年頭的開店慣例,

  然後很快就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了。

  「你弄的這個菜單是不是有問題?一個半磅肉餅的漢堡12美分,一杯飲料2美分,一份炸薯條3美分,再配一根5美分的煎香腸,然後這些加起來,套餐一共才賣19美分?」

  「我這是精確計算過的好不好。工薪階層的普遍周薪大概7到8美金,假設他們用其中的30%來吃飯,單身漢一頓正餐的開銷頂多也就17美分,太貴了不行。免得連那些文員店員都買不起。」

  「可是你這個定價也不便宜啊,別說3美分,1美分我都能買多少土豆了。」

  「你剛才明明還覺得我的套餐很實惠來著。要是讓你來選的話,我的炸薯條是不是就已經混在套餐里賣出去了?」

  「嘶……好像也有點道理。不過現在里奇蒙一磅牛肉都要18美分,你這個半磅肉餅的漢堡里還要加芝士,還有得賺嗎?」

  「那不然我為什麼要讓帕克研究再生芝士?就是為了壓低成本嘛。肉餅和香腸同理,為了美味,我們可以添加別的食材進去,不一定全都得是肉,而且便宜的部位也能用。除非賣不出去,不然不會虧的。」

  「哇,你這個奸商。不過你的套餐價格為什麼看起來都好奇怪?都是19美分,29美分,39美分之類的。」

  「噓!這個才是最關鍵的商業秘密。我跟你說,以後你的大酒店,套房和餐品定價的尾數也最好全都是『9』或者『8』,光是告訴你這個秘方,我都值得白拿你家大酒店的股份了。」

  「有沒有這麼神奇啊?」琳娜一邊狐疑,一邊飛快地掏出了小本本開始寫備忘。

  這會兒旁邊已經圍了一溜的偷聽探員,之前的「酒吧前任」,現在的「代理店長候補」,聽完以後正在連連點頭:

  「雖然有一些我也還沒想明白,但韋恩先生的商業頭腦確實令人佩服。」

  這算啥,我還沒告訴你快餐店以後可能都要「統一訂貨」呢,

  到時候半成品食材和醬料採購這一塊的利潤,可不歸快餐店。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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