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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條名偵探彼得的一天

  請假條·名偵探彼得的一天

  大家好,我叫彼得,我現在慌得一批。

  不要問我為什麼會被警長帶到案發現場來,這案子真不是我做的。

  其實我最近的生活本來還不錯,住在喬治伯格這樣一座雖然規模不算太大、但哪怕是在溫莎王國都頗有名氣的城市裡,

  儘管之前因為有一部分長期出差的同事由於崗位調動暫時返回了,我的房間又重新被安排回了地下室,不得不和兩位神神叨叨的養傷陌生人當鄰居,

  可是每天都有大廚負責做飯,周圍還有安保,除了平時需要和同事們一塊上課和接受考核以外,基本上也不需要為生活發愁。

  

  你問我每周的薪水有多少?

  拜託,有吃有住還不用忙碌奔波,別人想過這樣的生活,那還得花錢呢。

  我是自願留在這裡的,真不是擔心會因為擅自跑出院子,就有可能會變成非凡材料被帶回來。

  尤其是最近老闆們帶著大部分的同事都外出公幹了,這段時間甚至連課都不用上,每天只需要嘗嘗大廚做的三明治或者漢堡披薩之類的新奇食物,然後選出自己覺得最好吃的那一款就行,

  剩下的時間,除了陪一些同事進行日常的對抗性訓練以外,在院子裡曬一整天太陽都可以。

  就是有些同事動起手來沒輕沒重的,花樣還挺多,

  要不是我總能及時終止訓練,估計又得讓老闆增加跌打藥劑的開支。

  這天上午,喬治伯格警察局那位叫做比爾·坦奇的大聰明警長,突然又造訪了偵探社,說是遇到了一個棘手的案子。

  由於目前還沒有直接線索,案件的嫌疑人又都是即將離開美利加、返回舊大陸去的商人或者遊客,

  於是時間緊迫,他不得不專程跑過來一趟,希望能夠獲得幫助。

  其實這位警長吧,人還是不錯的,工作認真,在破案的能力方面也算專業,比我們鎮上的那個酒鬼治安官負責任多了,

  可惜跟我的老闆還是沒法比。

  我老闆據說在西部當過一段時間的治安官,算是家族裡的第二代治安官,經歷豐富,

  要是把他在內部課堂上隨口說過的案例,都放在我出生的小鎮上,別說兇手們怕是早都把小鎮墓園給填滿了,我估計我們小鎮現在也剩不下幾個活人。

  那些兇手們作案的思路和手段層出不窮,讓我意識到了自己其實並沒有做壞人的天賦,

  更要命的是,那些案子都被一一破解了,連那麼多厲害的兇手都沒能逃脫制裁,可見西部確實是個危險的地方,真要犯了罪,還是趕緊離開那裡比較安全。


  這次的案子,死掉的是一位漢斯來的商人,案發地點則是一家主要為遠洋旅客提供補給期間臨時住宿的酒店,

  兇手非常囂張,還在現場留下了一封意義不明的信件,以及用受害者血液寫出的一個單詞——「anagram」。

  這個單詞是「字謎」的意思,最簡單的理解,就是把一個單詞中的字母順序打亂,然後就能得出代表謎底的另外一個單詞,

  按照老闆的說法,這種異位構詞,是一些試圖挑戰執法者的兇手,會喜歡玩的遊戲之一。

  破解謎題需要時間,而嫌疑人們卻即將再次登船遠去,哪怕事後喬治伯格的警方破解了真相,兇手恐怕都早已經逍遙法外了,

  這大概也是兇手敢於如此張揚的原因。

  本來這種案子應該是不需要我出馬的,可偏偏此時小院裡的人手並不多,

  除了幾位奉命留守的同事以外,只有不愛出門的大廚、大老闆和三老闆的漂亮私生女兒,以及因為一隻手臂畸形膨大而從不在普通人面前出現的「臨時管家」。

  所以在聽完了案件細節之後,老闆們的私生女兒表示很有趣、想去現場看抓兇手,臨時管家又一向慣著她,

  因此我莫名其妙地就被推了出來,變成了不得不去現場破案的偵探。

  臨時管家其實也坐著馬車跟了過來,只不過躲在馬車裡沒有上樓,他還很友善地提醒我:

  「你就按照我們之前說的去做就行,但不要想著趁機逃跑或者搞鬼,你知道後果的。」

  放心吧,

  在小院裡住了這麼久,能從誰的手底下溜走,又會被誰摁住了打,我還是心裡有數的。

  最有可能的三位嫌疑人已經提前被警方控制,這會兒被集中在了酒店的一個套房裡,等著兇手被逮捕,然後他們才會被放行登船。

  其中一個嫌疑人是死者的夫人,回鄉探親的喬治伯格本地人,富家的千金小姐,她因為被死者得知了外遇的事實,死者想要改變遺囑和財產分配,所以被列為了頭號嫌疑人,

  另外一個嫌疑人是一位溫莎的作家,他因為被侍者目擊到關注過死者的活動軌跡,又沒有案發時的不在場證明,於是一塊被帶來了,

  最後一個嫌疑人也是個商人,根據死者的夫人指控,這個弗朗機混球曾經和死者在商業上有競爭,最後也不知道他是使用了什麼陰謀詭計,才沒有被死者搞破產,估計這個小心眼的傢伙還一直懷恨在心。

  說實話,這個案子要是讓我來看,那麼這幾個嫌疑人都很可疑,乾脆都抓起來才是最保險的,

  可是同事們在聽完案件之後,都認定了其中的同一個嫌疑人是兇手,連老闆那個才幾歲大的漂亮私生女兒,居然都是一模一樣的看法。


  都顯得我有點不合群了。

  我其實在路上問過臨時的戴蒙管家,「你們確定兇手的理由是什麼?」

  他懶得回答我,說是我新來的,肯定是錯過了之前的一些課程,案例里講過,讓我回頭自己去問別的同事。

  因此到了現場之後,我再次聽完了三位嫌疑人的分別陳述,接著就按照同事們給出的預定答案,很快抬手一指,「兇手就是你!」

  沒想到兇手居然很快就慌了神,在狡辯時不小心被警長覺察到了破綻,接著還真就認罪了。

  事後我被比爾警長接連讚嘆了好幾句,還有警員一臉佩服地問我到底是怎麼確認的兇手,搞得我都有點小驕傲,原來執法者們抓住壞人的時候是這種感覺,

  與個人的利益無關,但心裡其實還是覺得挺爽的。

  再次帶著老闆的私生女兒回到馬車上的時候,我才在這個漂亮小女孩跟臨時管家的對話中,知道了同事們都能第一時間確認兇手的理由:

  「韋恩說的果然沒錯。遇到這種沒有必要卻偏偏喜歡出謎題的案件,先猜島國人是兇手,基本就十拿九穩。要是同時再加上『作家』這個職業,那哪怕沒有動機都要先懷疑。」

  臨時管家先是寵溺地揉了揉小女孩的腦袋,然後就瞪了我一眼,「看什麼?還不快去駕車?買完食材以後我們還要趕緊回偵探社,不能讓家裡的人手太少。」

  我堂堂一個剛破了命案的大偵探,你就這樣跟我說話?!

  所以我大聲地就回答了他,「Aye!」

  不過回到偵探社以後,我還是覺得有點委屈,所以今日不更新。

  (其實是年底一堆事,所以拿廢稿湊數,不過今天之後應該就忙完了,明天起終於可以按之前的計劃繼續補KPI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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