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理由
第369章 理由
「決鬥」的風氣,在美利加算是由來已久。
受舊大陸上流社會習俗的影響,正式的公開決鬥其實還挺麻煩,甚至還會有公開出版的「決鬥手冊」,專門用來規範決鬥中的各種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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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需要提前發布公開聲明、等待對方接受挑戰、約定場所和多方的見證者、簽訂契約、安排助手甚至是醫護人員到場等等。
不能在私底下堵住人搞「突然襲擊」,也不能把槍口都頂到別人的腦門上了,才說這是一場公平的決鬥,當然更不允許在分出勝負之後補槍,
從最初的來源上講,「決鬥」是一定階層以上的文明人之間的「尊嚴或榮譽之爭」,而不是下等人之間的「生死之斗」,
一開始起碼也得是位「騎士」,才有資格發起或者接受挑戰。
普通人在舊大陸,至少在從中世紀以來的絕大部分時間裡,都是沒有資格進行「決鬥」的,
在歷史中,「普通人的決鬥」通常會被冠以別的名詞,比如說「謀殺」、「故意傷害」,或者「打架鬥毆」什麼的。
不過和很多人印象中不一樣的是,
哪怕是在美利加的南方,其實也很早就開始禁止「決鬥」了。
美利加之前決鬥風氣最盛的時期,大概是在聯邦剛剛獨立不久的那個年代,在當年算是正式把「貴族特權」共享到「所有自由民」身上的象徵之一,
就連像美利加「國父」那樣的人物里,都有過公開進行決鬥的記錄。
可是還沒持續多久,就有人感覺這樣下去不行了,
自由民在新大陸是寶貴的資源,受過良好教育的自由民就更加難得,哪有隨便因為意氣之爭就打生打死的?有這閒工夫為什麼不去打原住民?
所以由於傷亡數量的累積、外加各種後續的負面影響,儘管民間的決鬥風氣到此時都依舊存在,在南方還尤其盛行,
但是一些州——包括一些南方州在內——其實在聯邦獨立以後的二三十年之內,就陸續出台了法律,開始逐漸把「公開決鬥」等同於殺人罪。
公開決鬥,不行,不允許登報和大肆宣傳,更不允許以「拒絕接受挑戰」為由,公開侮辱對方,
私下決鬥,管不過來,但勝者就算是「謀殺」或者「故意傷害」,沒有免罪權。
然而美利加聯邦的法律是這樣子的——
聯邦沒有立法、憲法也不管的事情,那就需要由各州分別出台法律來禁止,否則在州內就等於合法。
於是巧了,
按照韋恩確認的結果,福吉尼亞州直到現在,都還沒有立法禁止公開決鬥。
……
實話實說,韋恩對那個叫做馬爾科姆·貝克的傢伙,其實並沒有太直接的仇恨,
畢竟在面對科恩製藥這麼一個「組織」的時候,外人其實很難分清,裡邊到底誰在作惡,誰又無辜。
所以韋恩發起的決鬥,重點不在「決鬥本身」,
而在於「決鬥的理由」。
韋恩的理由是打算這麼編的:
他由於親屬和朋友服用「靜謐」藥劑——那個綠色小藥片的商品名——的經歷,「懷疑」科恩製藥生產出來的藥物對人體有害且成癮,就試圖把這些事情公布出來,號召民眾和學界加強對相關藥物的深入研究,
而在這個過程中,科恩製藥在本地的機構就對韋恩和偵探社進行了抹黑和打壓,甚至還安排人進行了襲擊。
韋恩之所以會找上那位馬爾科姆·貝克,僅僅因為他是科恩製藥在福吉尼亞州的全權代理人,是打壓偵探社的幕後黑手兼「邪惡商品」的推廣者,
韋恩不僅是對那個「馬爾科姆·貝克」有私怨,而且還對科恩製藥「所有的本地工作人員」都有私怨,
所以從這傢伙開始,凡是繼續在福吉尼亞州為科恩製藥工作的人,韋恩接下來都得一個個地找過去,來一個就打一個,直到自己決鬥身亡為止。
那些說科恩製藥壞話的部分,按照韋恩的嘗試,是沒辦法直接見報的,
但是公開決鬥的挑戰書卻可以。
以南方人對決鬥風氣的熱衷程度,現場見證不一定會親自來,不過「聽故事」就估計肯定不會錯過,
只要能勾起大眾的「吃瓜熱情」和好奇心,剩下的小道消息就可以通過私下傳播或者讓探員們散布出去,有些大眾甚至還會主動到處去打聽決鬥發起的原因。
然後關於科恩製藥的這些消息,也就能順勢傳播出去,沒準還會越傳越離譜。
韋恩甚至都不會公開去說「整個科恩製藥」的壞話,就只會說自己被「科恩製藥在本地的機構」給打壓了,
你問韋恩要證據?
拜託,就是沒有證據又氣不過,所以才會公開進行挑戰的啊,有證據那韋恩不直接起訴了?至少報紙上的報導大家都是能看到的。
不然你就讓科恩製藥的人自證清白嘛,
他如果既不接受挑戰、又不自證清白,那按照南方人的價值觀,差不多就相當於在說「韋恩是對的」。
其中的重點只有兩條,
第一,科恩製藥的產品確實有問題,所以才會試圖掩蓋消息;第二,在本地為科恩製藥工作,會給「自己」惹來敵人。
一條針對對方的「潛在市場」,另一條則針對對方的「有生力量」,
順便悄悄試圖讓偵探社「洗白」。
打打殺殺的帳可以另外再算,
但你壞我生意,那我肯定也要壞你生意,很合理吧?
既然對方有錢在報紙上買流量,還能僱人搞襲擊,那就爭取先讓對方變得「沒錢又沒人」。
韋恩還順便寫了幾篇看似專業的醫學科普,
現代社會裡的各種偽科普見得太多了,韋恩隨手就編了一些慘痛的案例,強調藥片不但沒啥用,而且還有副作用,還拽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詞彙,比如說「疼痛成癮性」、「止痛依賴性」啥的。
平心而論,
按照道格的說法和利亞姆的親身實踐,那個綠色小藥片確實是「有效」的,利亞姆逐漸降低藥量之後暫時也還沒看出什麼嚴重的副作用,
但利亞姆之前停藥時那個鬼哭狼嚎的樣子,誰親眼看到之後心裡不得「咯噔」一下?
對方能在報紙上連續發關於偵探社的負面報導,韋恩憑啥就不能弄點奇怪的都市流言和小傳單?反正又不署名。
對方繼續叫人來暗中襲擊也可以,
現在大部隊回來了,偵探社不像之前那樣難以兼顧,
如今正愁沒地方搜集非凡材料呢,只能說歡迎光臨,看看科恩製藥那邊到底能先放出多少血來。
韋恩稍微琢磨了一陣,
唔……
為了以防萬一,在把消息正式放出去之前,是不是叫人先去偷點對方的頭髮什麼的,免得最後讓對方給跑了?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