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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色慾」

  第185章 「色慾」

  眾人最先到達的,

  是今天這起、也就是第四起命案發生的地點——一個莊園裡的「別館」。

  通常而言,莊園的別館一般是提供給客人們短期或者半長期居住的,規模一般不會太大,裝潢的華麗程度和主宅相同或者稍次,跟主宅也往往會稍微有一點距離。

  對於家庭成員們來說,獨自到別館裡居住,既可能是「自由」,也可能是「疏離」。

  這會兒的時間,已經到了通常意義上的「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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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韋恩他們沒有見到莊園的主人,是管家帶著他們到達了案發現場。

  和比爾·坦奇的本地警長身份相比,

  大衛·米爾斯的州特勤隊隊長身份好像更好使——莊園的主人以及管家,似乎把大衛·米爾斯的到來,視為了「州一級」對這個案件的重視,因此也就給予了相應的禮遇。

  眾人先去探察了被收殮在案發現場隔壁「停靈」的屍體,

  這會兒被害人的屍體還硬梆梆的,保持著被發現時的姿勢,如果通俗且得體地形容,大概可以翻譯為是「如同牛羊般的交配狀」,只不過當時他的「對象」,是狩獵用的捕獸夾。

  屍僵還沒緩解,案發時間應該在24小時之內,和預估的案發時間「今天下午」對得上。

  雖然可以預見現場肯定也是番茄醬四濺,

  但是被害人應該是死於窒息,眼結膜點狀出血、玫瑰齒都比較明顯,只不過因為雙手曾經被綁,沒有在脖子上留下掙扎的痕跡。

  又去看了看現場,

  被害人當時應該是整體呈上身前伸的跪姿,半趴在地毯中央,嘴部被布團塞住,雙手被綁在了椅子上,和椅子上的鹿頭標本「親吻」,下半身正對著另外一把被放倒的椅子,捕獸夾就固定在椅面上,兩把椅子互相頂著。

  稍微試著還原了一下當時的情景,

  最開始被害人應該是清醒的,被固定住之後,被威脅或者強迫著用充血的身體部位去觸碰捕獸夾,臀部還有好幾處淤痕。然後捕獸夾被觸發,兇手似乎同時勒緊了系在被害人脖子上的繩索。

  之後兇手拿著被害人被夾斷的身體部位,蘸著血在旁邊寫下了「色慾」這個單詞。

  搞這些玩意花的時間應該不短,再加上這個「羞辱」或者「審判」的過程,

  兇手至少在這裡逗留過一段時間。

  別館裡平時只有一名男僕,他曾經被囑咐過「沒有搖鈴呼喚就不要靠近」「聽到奇怪的聲音也不需要理會」,因此自稱對案件並不知情,當時也沒有察覺。


  再稍微一搜查,

  別館一樓,一個打開的窗戶上有泥跡,而除了繩索和捕獸夾之外,別的東西都是現場本來就有的。

  比爾·坦奇在那邊闡述著他對現場的理解:

  「這個現場和前幾個現場一樣,都體現出了兇手強烈的個人情緒,顯示出了他對被害人的『敵意』或者『仇恨』。從目前已知的跡象上看,當時現場應該沒有第三人在場,而兇手並沒有從現場竊取財物,就連從被害人身上掉落出來的金懷表——雖然表鏈已經被被害人換成鍍金的了——都沒有被拿走。」

  大衛·米爾斯隨即詢問,「兇手對被害人的恨意顯然不低,你們有沒有調查過那些人最近跟他有過較大的矛盾?選擇從這樣的人開始下手,感覺兇手不太像是針對他們『家族』的。如果是內部清理的話,應該也不會把事情弄得這麼難看。」

  「正在調查,不過在幾天之內就要得到結果,恐怕有難度。」

  比爾·坦奇稍微頓了頓,「被害人雖然在某些方面的風評很差,但他從不對家世良好的小姐們下手。至於其它可能跟他有矛盾的女士……被害人的風評確實很差,不過我們從未正式接到過針對他的起訴或者報案。調查起來並不容易。」

  韋恩在人堆後邊聽著,默默點頭,然後走到一樓這邊,偷偷跟伊妮莎和琳娜說著自己的猜測:

  「感覺這更接近於普通的『入室作案』?只從目前來看,兇手本身的身體力量似乎沒有很強,要潛入莊園雖然稍微有點難度,但普通人也並非做不到。就算是非凡者作案,好像也不是很強?」

  伊妮莎這時候跳到了窗戶外邊,拎著煤油燈,觀察著地面上的泥土是否和窗台上的泥跡吻合,

  她聞言之後想了想:

  「目前看起來確實不太像是非凡者做的案子。但如果是非凡者的話,我猜測對方可能使用過的非凡能力,或許是在一定程度上偏向『迷惑』或者『控制』的類型。

  「不過我同意兇手本身或許不是肉體戰鬥類型的。不然他沒必要事先準備繩索,在第一起案件里使用斧子也不至於砍東西那麼費勁。除非他特意『泄憤』,故意不使用非凡能力。」

  琳娜在「入室作案」方面顯然更有發言權:

  「只說『入侵』的部分,兇手顯然是個菜鳥。我剛才憑著感覺,都能從案發現場一路找到這個窗戶。如果天亮的話,估計至少能找到兇手是從哪裡入侵的莊園。

  「不過我看那個比爾·坦奇還挺專業,應該也追蹤過這條路線,可能兇手最後是走到了大路上,又或者是上了馬車。」

  回去跟比爾·坦奇一確認,確實如此,

  然後眾人帶著各自觀察到的結果和想法,繼續往另一個案發現場趕。


  「如果說前幾位被害人還算是『一類人』的話,今天的這位被害人,社會地位和家庭就明顯不一樣了。他們之間還能有什麼交集,能一塊把兇手給得罪了?」

  馬車上,韋恩一邊自己尋思著,一邊拋出問題來讓大家一起想。

  琳娜估計是看過不少亂七八糟的小說:

  「會不會是有這麼一個年輕人,在小工廠里打過工、被房東欺負過、還遇到過街頭混混的勒索,然後他的戀人又被富人家的少爺欺辱了……還剩下『貪婪』、『嫉妒』和『傲慢』,所以還有一個討人厭的上司、一個潛在的情敵,以及一個沒有受理案件的工作人員?」

  這什麼人間慘劇啊?!

  不行,一旦接受了這個設定,聽起來居然似乎還有點合理,待會得問問比爾·坦奇才行。

  琳娜腦洞完之後,又繼續想了想:

  「不過就算是這樣。從第一起案件的記錄情況來看,當時現場飛濺的血液應該不少,兇手至少得有一個能清理血跡或者血衣的地方,會不會他現在有臨時的單獨住處?」

  正在駕車的伊妮莎,

  這時候稍微轉過了頭來,「如果說『血衣』的話,我剛才在調查記錄里看到過,我們現在正要去的第三起命案的受害人家裡,就有被發現的血衣。」

  啊?!

  那傢伙居然還「以戰養戰」?!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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