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回 算計

  還沒等何雨柱繼續發話,王一文再次說起:「我聽說你之前相過親,是不是人家女孩子上門的時候,秦淮茹給你攪和了?」

  何雨柱表情陷入了停頓,眉間緊鎖點了點頭。

  「這就是易中海和聾老太太的算計,只有這樣才能利用秦淮茹一直吊著你,給他們養老的同時,秦家那一大家子你也得養著。」

  「到最後你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把自己一輩子的積蓄搭進去不說,最後等你老了沒了賺錢能力,他們就會一腳踢開你。」

  聽王一文這麼一說,何雨柱頓時懵了,但還是試探性的問道:「不至於吧?就幫幫忙而已,再說了我也已經不帶飯盒了啊!」

  「你要不信咱就試試,看看我說的對不對,別怪我沒提醒你啊,這要是真驗證了,你和於莉就徹底沒戲了。」

  「誰家會把自己姑娘嫁給一個跟寡婦不清不楚的人?」王一文看著何雨柱說。

  何雨柱好像已經察覺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他焦急的問道:「王哥!你是我親哥!那我現在怎麼辦?」

  「目前除了我,你,還有於莉的妹妹於海棠之外,還沒有其他人知道你在和於莉處對象。」

  「你得加快速度,最好能一個禮拜之內跟於莉領了證。你回頭拿點東西去看看你師傅和師兄弟,讓你師傅上門去提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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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趕緊定下個日子,把事辦了。這樣就能暫時性讓那些吸血鬼的計劃落空,至於後面她們會再有什麼損招,那咋們在隨機應變。」王一文認真的說。

  「我師傅?呵呵,我都好久沒去看過他老人家了。」何雨柱笑道。

  「你爹不在四九城,所以你師傅是最佳的提親人選。還有我告訴你啊,江湖險惡,講究的是人情世故!」

  「嘚!你說怎麼辦我照做就行了。」

  「於莉對你印象如何?」王一文又問道。

  「我覺得挺好的,呵呵。」何雨柱又開始不好意思。

  「你先拿點東西去他家拜訪下,留個好印象。」

  「啊?直接讓我師傅去提親不就好了?」

  「人情世故!人情世故!」

  「好,我知道了,明天我就去。也別明兒了,今天下班我就去!」

  「嗯,不過你要記住,領證之前千萬不能再到處宣揚了,要不然神仙下凡也幫不了你。」王一文囑咐道。

  「我明白了!這回我一定注意。」何雨柱點了點頭。

  「你今天早點下班就去吧,雨水你就不用管了,我弄口吃的和她對付一口就行了。」


  「兄弟,感謝的話我就不多說了,回頭辦事時我肯定多敬你幾杯。」

  「還有一點你必須記住,你得跟於莉說說這些鄰居的真實模樣,讓她大致有個了解。」王一文又囑咐道。

  「嗯,你放心吧,這個我懂。」

  隨後,兩人又閒聊了一會兒,王一文就離開了食堂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在院裡辦酒席肯定是不行的,到時候人多嘴雜,很難保證那些吸血鬼不搗亂。那麼就只有在外面舉辦了,等當天通知院裡一些人就行了。

  傍晚的時候,王一文拿了一隻熏雞和幾本書來到了何雨柱家裡,跟雨水說明了他哥哥的去處後,就將東西放在了桌子上。

  比熏雞更讓雨水興奮的居然是王一文拿的那些書,雨水是個很愛學習的孩子,原著中要不是傻柱被吸血雨水也不會高中畢業就去找工作。

  「王哥哥,這些書真的是送給我的嗎?」雨水興奮的拿著一本作文書和故事書問道。

  「嗯,雨水啊,你就好好學習,需要什麼學習資料你就直接跟我說,我能幫你找,咱們目的就一個,必須考上大學!」王一文說道。

  「嗯,我也是這麼想的,等大雪學業後再去找工作肯定很輕鬆,而且還有機會當幹部。」雨水答道。

  「只要你好好學習,大學畢業後我可以托關係讓你去國外進修,到時候再回來斗不用你找工作,各種好單位都搶著要你。」

  「真的嗎?我也可以像王哥一樣去外國留學?」雨水頓時一驚。

  「可以,但是你必須成績名列前茅才行!」

  「嗯,我會努力的!」

  「好了,先吃飯吧,吃飽了再寫作業。」王一文說。

  就在雨水吃著熏雞和王一文聊天的時候,門被敲響了。

  雨水拿著一個雞腿去開門的時候,發現來者是秦淮茹。

  「秦姐,你有事兒嗎?」雨水問道。

  「你哥呢?」秦淮茹一邊問一邊掃視著屋子裡,目光鎖定在了桌子上的熏雞和王一文身上。

  「廠里有招待,我哥還沒回來呢。」雨水一邊咬著雞腿一邊回復道。

  秦淮茹說完就準備往屋子走,但是被王一文起身攔下了。

  「賈家大姐,柱子不在,你有事情嗎?」

  秦淮茹一臉疑惑,好像再說柱子不在你進來幹嘛來了。

  王一文看出了她的疑惑,隨口說道:「柱子說晚上有招待菜做很晚回來托我給雨水帶了只熏雞,我這不是等雨水吃完等著拿骨頭回家餵小狗呢。」


  這句話直接將秦淮茹想要雞的話直接給懟回去了。

  「哦,是留在廠里了啊?我看柱子最近回來的都很晚,還以為他處對象了呢,這不是想準備讓柱子把對象帶回來,我們都是過來人,幫著給把把關麼!」秦淮茹話鋒轉到了正題。

  「賈家大姐,你可知道新華夏成立以來,干涉他人婚姻可是犯法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一套已經過時了。」王一文嚴肅的說道。

  「啥?啥叫干涉他人婚姻?」秦淮茹還是破天荒頭一次聽到這麼個說法。

  王一文撓了撓頭,開始對秦淮茹普法起來。

  「按照【華夏人民共和國民事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款法律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如父母等)違背當事人的意願,一手包辦、強迫他人結婚的行為;買賣婚姻則是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行為。

  「啊?這。。。還有法律。。。」秦淮茹懵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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