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0章 銀行職員的背景之謎
第910章 銀行職員的背景之謎
「吸溜!」
「吸溜!」
為了避免湯汁濺落在檔案上,四人端著泡麵,來到衛生間門口。
大家嘴裡吃著面,腦子卻還都在想案子的事。
永井優次突然想起一件事情:「這個案子已經過去了20年,是不是要過追訴期了?」
日本法律會根據犯罪的嚴重程度,劃分追訴時效。
比如普通刑事案,一般的追訴期是10年。
如果在這10年期間,檢察機關沒有對罪犯提起公訴,那麼這個罪犯就會因為超期未破案,而逃脫法網。
即便在超期第二天,有了足夠證據,檢察機關也會因為這項制度,而被迫放棄起訴。
在1978年,有一個名叫和田信也的學校門衛,在殺了學校女老師後,將屍體藏在了家裡。
直到26年後,因為家裡要拆遷,他才向警方自首。
可是就是因為過了案件追訴期,即便屍體擺在眼前,他也無法被起訴,最終逃脫了法網的制裁。
林田輝聞言,回答道:「以前的時候,殺人罪的刑事訴訟追訴期確實是15年。不過,2010年的時候重新修訂了《刑事訴訟法》,對於2010年4月之後發生的殺人罪,取消追訴時效。」
永井優次撓了撓頭:「可是這個案件是2002年發生的,還適用於舊款條文嗎?」
這個問題把林田輝難住了,他對這一塊的法律確實不太熟悉。
村上美穗接過話題,道:「其實,在2004年的時候,刑事訴訟法中就更改過一次,將對殺人罪的追訴時效由15年延長至25年。這個條文,對之前的犯罪行為也會生效,因此我們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哦。那我就放心了。」
永井優次重新拿起了筷子,吃完最後一點面。
幾人吃完,又重新回到茶几前。
「時間有點晚了。我們先開一次階段討論會,然後大家就回去休息吧。」
林田輝也不想讓大家弄得太累,畢竟明天還要上班。
剛才的這段時間,林田輝讓他們三人各自負責一塊資料。
這樣效率更高一些。
林田輝拿著筆,來到牆邊,在本案中不幸被炸死的銀行職員的名字上,畫了個圈。
「渡部前輩,你剛才看了關根壯平的資料,你先總結一下這條線的情況吧。
渡部猛早年就接觸過這個案子。
不過,當時的他,還只是位跟在領導身後的跑腿員,領導讓他幹什麼,他就去幹什麼。
對案件中的一些細節,並不了解。
如今看到更為詳細的檔案,他對這起懸案,也有了全新的認識。
渡部猛喝了口咖啡,潤了一下嗓子,說起了銀行職員這條線。
「被綁架的這名男子,名叫關根壯平,當時33歲,是東京商業銀行信貸部的一名系長,與妻子關根常子結婚5年,有個一歲多的兒子。
家庭收入每年在400萬左右,貸款建了棟一戶建,經濟情況還算比較良好。
根據其妻子的證詞,那天關根壯平下班之後,就一直沒有音訊。
妻子以為,他可能是陪客戶吃飯去了,就沒怎麼在意。
可是,直到後半夜,關根壯平都沒有回家,也沒有給家裡打電話。
感覺到不對勁的妻子,立即給關根壯平的同事朋友打電話,卻都沒有丈夫的消息。
天亮之後,妻子立即來到附近的交番報警,卻只等到丈夫被炸死的消息。
我們警方事後,也對關根壯平的同事進行了詢問。
他們都說,那天的關根壯平就跟往常一樣,沒什麼異常舉動。
而且,關根壯平日常為人和善,與其他同事的關係都很不錯,也沒聽說誰跟他有仇。」
等渡部猛說完,林田輝便就這些內容,開始梳理案情。
「被害人的情況,看上去非常普通。
但這也是本案的第一個難點。
關根壯平這種人,在東京一抓一大把,犯罪團伙為什麼要對這樣的普通人動手呢?
大家說說各自的看法吧。」
永井優次迫不及待地舉起手:「我認為,可能出現在被害人的職業上。
林田輝點了點頭:「說說你的理由。」
得到了認可的永井優次,頓了頓,組織了一下自己的語言:「我是這樣想的。
關根壯平不是銀行職員嘛,而且還是信貸部的系長,雖然級別不算大,但是他手中應該也會經手大筆的資金吧。
犯罪團伙很可能瞄準了他手上的資源,只要關根壯平想想辦法,肯定能從銀行里弄出錢。
所以我認為,犯罪團伙其實還是為了求財,才會綁架被害人。」
永井優次說的有些磕巴,但他提供的思路,還是值得探討的。
林田輝從茶几上,抽出了一份資料,隨後說道:「當時的警方,也考慮到了這種可能。
於是,警方聯合銀行,對關根壯平經手的所有信貸合同,進行了嚴格審查。
可惜的是,並沒有查到什麼問題。
也就是說,犯罪團伙並沒有從被害人,獲取到大額款項。
甚至,關根壯平自己的銀行帳戶,都沒有出現任何異常。
直到爆炸發生,關根壯平的儲蓄帳戶里,還有98萬的餘額。
因此,當時的警方,否決了犯罪團伙求財的可能。」
永井優次詫異地翻了翻林田輝手中的文件。
「還真是啊————這還真是不對勁。」
「犯罪團伙不是求財的話,難道是為了報仇?」
「可是,關根壯平這種人,又能跟誰結下如此深仇大恨呢?」
「難道是因為感情問題?」
林田輝又翻出受害人妻子的口供:「受害人夫妻間的感情,還是非常和諧的,其鄰居的口供,也能證實這一點。」
幾人針對綁架緣由,討論了一會兒,但沒有得出什麼結果。
林田輝見狀,決定先跳過這個話題。
讓渡部猛繼續說其他的疑點。
渡部猛喝完剩下的咖啡,眼睛愈發明亮。
「從時間線來看,關根壯平在晚上8點鐘離開了公司,而爆炸發生的時間是晚上11點0
5分。
也就是說,在這短短的三個小時裡,犯罪團伙就完成了綁架、移送目標、安裝炸彈等一系列動作。
可是自始至終,犯罪團伙都沒有跟關根壯平的家人取得聯繫,也沒有提出對應的訴求。
從結果來看,他們似乎只是為了殺人。
如果真是這個目的,那他們又何必製作一個炸彈呢?
這不完全是多此一舉嗎?
用刀殺人,不僅效率高,而且還不容易被警察發現。
這個團伙做事的手段如此專業,不應該出現這種紕漏。」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