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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傲慢與偏見?我真不是奴隸販子

  第251章 傲慢與偏見?我真不是奴隸販子

  海港的小鎮之外,羅蘭一臉驚喜的看著手中的新魔毯。

  羅蘭雖然沒有修煉黑淵之徑,但他在稻草高塔的時候,看了幾十本黑淵的書了。對黑淵的理念是有很多理解的。

  再加上他成天在底層世界觸摸真理,所以聊了一會後,他便懂了。

  不過他只是一知半解,所以剛剛便指點學姐將自己的魔毯修改了一番。

  學姐修改之後,整個圖又出現了變化。

  羅蘭看了一眼自己的阿萊耶手札:

  【真理之徑:黒聖血的牧羊女I】

  

  【當前:初窺門徑(第零階)】

  【屬性:神聖/暗影】

  【特性:

  淨化+2、全系魔法抵抗+2、安魂+2

  惡化+2、魔法生效+2、異變+2

  褻瀆+1】

  【效果:

  晉級二階巫師概率+5%;

  晉級二階巫師概率+5%;

  晉級二階巫師概率+2%;】

  羅蘭驚喜不已。

  黒聖血。這是根據三條路創造出的一條路徑!

  學姐手裡果然有好東西!

  晉級的概率不說了,現在就有2%了,自己之後領悟到一階,二階後,再繼續和學姐討論,那麼就又能多出半成晉級的可能性了。

  至於褻瀆

  按照羅蘭對黑淵魔法的理解,以及書中詳細備註說明來看,它可以理解為一種更加強力的、卻帶有污染性的魔法穿透。

  詛咒類的魔法、又或者削弱類、dot類的魔法,一旦有著褻瀆的效果,敵人的狀況將迅速惡化。

  而且這是一種地獄的力量,是一種更加強力的侵蝕力量。它對那些有著神明庇護東西,甚至對那些依靠信仰點燃神火的神明,都是有效果的。

  這些受神明庇護的東西,原本或許對很多狀態甚至對魔法免疫,但這種效果對褻瀆類魔法的作用卻不大。

  一旦那些帶有神聖屬性的奇物被褻瀆,效果將大大降低。

  如果羅蘭的褻瀆力量再高一些,那麼他甚至可以直接將一柄偽聖劍玷污。

  這張修改後的《牧羊女與惡魔》上的魔原本是深淵的魔,現在卻也增加了地獄的魔力。

  羅蘭在這邊開心,學姐卻在一旁暗暗苦惱。


  自己越來越不容易偷師了,以後某一天,搞不好得以學生的身份明著問了。

  這還怎麼在羅蘭面前維持體面?

  凱薩琳想多了,羅蘭不會因為自己能教她東西,就像是她一樣,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導師架子的。

  他只會趁著機會,把凱薩琳大人擺出各種花樣來而已。

  相談中,眾人已不知不覺邁入了這座海港城市。

  羅蘭第一次在這個世界的城鎮裡見過這麼多人——據說,這裡的居民足有七萬多人!

  而且是單算本地在冊住戶,不算流動人口與大量黑戶!

  所以這座城市的實際人口是可能超過了十萬的。

  區區十幾萬人若是穿越之前,羅蘭會說一句『俺們家那邊的鄉下小鎮子的人都比這多得多』。

  可在這大海港中,羅蘭卻深刻的體會到了一座十幾萬人的城市,是有多麼的大。

  城市中的建築如魚鱗般排列,站在高坡向前眺望,成千上萬的建築接地連天!

  整座城市足足劃分出了四個大區域。稻草鎮也不算小了,可兩三個加在一起也沒這一個區域大!

  若非這裡的流動人口占據了很大的數量,固定住戶少,那麼這座城市還會再大上一倍!

  城市入口處的地勢較高,羅蘭站在這裡眺望了一下遠方海港上的船隻——那港口上、海面上大大小小的船隻如繁星一般!

  他估摸了一下距離從這邊走到港口,怕是要有十幾二十里地!

  暮光領地中所有地方的巫師與凡人都是混居,海港尤其如此。所以城市的生產力非常高,城市格外的繁華。

  這裡的建築非常有意思,是『哥德式復興'的風格。街道上人來人往的人群中,不少體面的紳士的都穿戴著馬甲+燕尾服。

  服裝整體基於暗色調,並搭配長褲裝、亞麻襯衫和精緻的領結。

  羅蘭腦中恍然冒出了一個詞——涉政時代!

  簡奧斯汀、《傲慢與偏見》、拿破崙、風帆戰列艦、蒸汽火車以及一部分不願意捨棄裙撐,保持洛洛克風的宮廷貴婦們。

  羅蘭不由低聲對凱薩琳感嘆道:「兩百多年了,有沒有一種這個世界變化的好大的感覺?」

  凱薩琳感嘆道:「變化是挺大的,我記得幾百年前,南方流行的服飾要更加的簡約,好像是流行什麼『剪影風』?現在連報童帽都看不到了。」

  羅蘭聽完不由微微一呆。

  羅蘭他不太懂什麼剪影風,但他知道報童帽那不是二十世紀的服裝嗎?


  比涉政時代晚了一百多年呢!

  這明明過了兩三百年,怎麼越活越回去了呢?

  羅蘭恍然想起了凱薩琳之前說過的一句話,他暗道:『鋼琴這傢伙懂鋼琴的。所以說,兩三百年前的亞歷山德拉時代,就有鋼琴這種東西了?』

  實際上,高牆之戰已經是上萬年前的事情了。幾千年前就出現過蒸汽時代了但後來又變回了中世紀,並反覆在中世紀、蒸汽時代輪迴。

  對於巫師們來說,有些科技樹不是必須點的。魔法能滿足這一切。而神秘更是不講邏輯的東西,所以很多文明科技點,都點在了『混沌體系』的研究中了。

  羅蘭所熟知的科技,對魔法文明來說並不是很重要。科技樹差別太大了,不一樣的。

  黑帆城中穿戴的挺雜的,還有不少帶著三角帽,長排衣扣大衣的航海人,身上還掛著手銃。

  羅蘭還在路邊的占卜攤上看到了一位臉上皺皺巴巴,大鷹鉤鼻子的女巫,她正在給一位海盜算命。

  一位枯血領主告訴羅蘭,這裡南方人北方人都有。但大多都是外地人——那些不穿鞋的,或者扛著推著東西、又或者身上髒兮兮的才是本地人。

  或者說本地的凡人。

  羅蘭嘆了一口氣:「這些人過的也算不錯了,巫師帶給了這裡無盡的財富。瞧,街邊的小孩子都有褲子穿。」

  凱薩琳猛然回頭看向了羅蘭。她似乎非常震驚:「什麼意思?你小時候我是說世俗里的小麻瓜們都不穿褲子的嗎?!」

  羅蘭認真的說道:「凱薩琳伯爵老爺,褲子可貴著呢。種地的哪捨得錢去買?我們家裡那邊還好,隔壁的村里,都是誰出遠門買東西,誰才穿褲子的。下地打理莊稼的時候,誰穿那麼多衣服呀,會弄壞的。」

  凱薩琳呆滯了好半天,嘆息道:「魔法應該普及了,這方面南方做的要好得多。」

  羅蘭拉著她走向了一個看起來很不錯的門店:「別廢話了,咱們這身打扮走在這裡像是古代人,來吧,咱也買幾件新衣服。」

  說是買衣服,但實際上羅蘭是打算看看樣式,然後挑一件枯血法袍之類的修改一番。

  可進了門後,羅蘭卻生出了多買幾套的想法。

  這隨隨便便進了一間店,裡面的服裝竟然都很上檔次。而且各種款式都有,包括南方的各種服飾也都有。這些衣服在南方的時候作為常服來穿是非常合適的。

  羅蘭認為隨便進入一家店就很上檔次--但這其實是一種倖存者偏差。

  或者說羅蘭如今也算是見多識廣了,眼界早已不是當年的小持劍侍從能比了。


  因此他感覺很不錯的門店,那是真的很不錯。

  所以他以為自己是隨便進了一家店,但實際上他是挑了一家非常上檔次的貴族商店。

  只是,這家店看起來像是新開的,所以沒啥人這家店的確新開不久,但人少主要卻是因為敢進來的人不多。

  羅蘭看到了一些南方聖騎士們的服裝。

  種類很多,一種是經典復古風的服裝,有點貼近中世紀的感覺。讓羅蘭想起那些有紅衣主教參與的重要節日中的騎士們。

  看來南方的騎士們與修士們,在某些場合中,也是穿戴這種經典復古風的衣服的,或者穿戴禮儀鎧甲的。

  一種是華麗的大長排紐扣的騎士服,穿馬褲與長靴。頭頂可以戴『雙角帽'也可以佩戴高頂翎羽帽。適合佩劍,也適合配火槍。

  羅蘭感覺這種騎士服的形狀有點像是燕尾服。

  他的感覺沒錯,燕尾服是根據騎兵的服裝演變而來,最初的目的是為了更方便騎馬。

  由於長衣的前下擺向後捲起並別住,露出內里的花紋,意外地顯得非常美觀大方。所以燕尾服漸漸變成了一種時尚得體的紳士服裝。而不再作為一種專業的騎兵馬裝存在了。

  不多時,店主便親自過來了。

  這些客人明顯是貴族,有老爺,有夫人,有侍女有騎士。

  這些人明顯是大客戶。

  店主直接將他們請到了裡間。

  這裡間挺別致的也挺寬敞的,沙發都是新的。

  羅蘭與凱薩琳坐在沙發上,隨從或是站在後面,或是坐在旁邊的沙發上。

  屋裡有五六個店員,以及兩位模特。這七八個人加上店主,專門服侍羅蘭和凱薩琳這麼兩個人。

  有人端茶倒水,有人拿著精緻的畫冊給羅蘭看,店主專門給羅蘭他們講,還有人專門去準備羅蘭看上的衣服而那些美麗或英俊的專業模特們,會穿上樣板給羅蘭,凱薩琳著看。

  搞的跟走秀似的。

  羅蘭心中不由暗暗感嘆:『原來有錢人買衣服的時候,是這樣的。幸虧剛剛在外面沒讓老闆把衣服給我叉下來看。'

  這是一句自嘲,外面沒有掛在牆上的衣服,甚至衣服都沒有幾件。看起來都不像是服裝店,反而更像是沙龍。

  羅蘭在這邊暗暗為有錢人的生活震驚,店主也在那邊也在暗暗為大貴族老爺感到震驚。

  因為這位老爺身上穿的服裝他看不懂價值和材料。就連那位夫人剛剛給那位老爺擦臉的手絹,他也看不懂!


  他以前可是專業的裁縫!

  不說這位老爺和夫人,就是那些侍女和騎士,都不是一般的大貴族她們的裝扮、氣質都非同一般,有意無意間散發著上位者的氣度,一個個的像是女王!

  而這群優雅的女貴族,都是這對新婚夫婦的隨從!

  這不是一般的大客戶!

  聽人勸,吃飽飯。店主原本是不想在這開這麼一家店的,畢竟東西賣的太貴了。開在海港這種地方好像不合適。

  但從這幾天來的客戶來看北方的『魔法師老爺』們是真踏馬有錢!

  他們都是用寶石來當錢花的!

  聽說老家那邊最近打算用啥替代『銀便士』?

  紙!用紙替代!

  教會的老爺們,簡直是吸血吸瘋了!

  羅蘭看了一會畫冊後,問道:「我剛剛在街上,看到一些帶著高頂帽的紳士,戴著一種『圓圓的黑黑的』的鏡片。那東西叫什麼?不是單目鏡片,是雙目的。」

  店主恍然哦了一聲,趕緊讓店員去外面買幾套墨鏡回來。

  羅蘭挑了一個把玩了一番,感覺蠻新奇的。

  墨鏡羅蘭見得多了,但這種墨鏡非常的復古,是那種小、黒、圓的墨鏡。一看就像那種紈絝子弟。

  讓羅蘭想起了九品芝麻官裡面的洋墨鏡。

  羅蘭問道:「我手裡的這個,在南方要多少錢?」

  店主用詢問的目光看向了剛剛那位去買東西的店員。

  店員含蓄的笑道:「大人,您手裡的這副是比較貴的,用的是上好是石英。一般要8個先令。」

  羅蘭掏出了八枚『暮光銀洋',店主看了一眼那銀幣,急忙說道:「大人,您這是銀洋,而且是大銀洋,一枚是4個銀先令」

  店主知道羅蘭不懂得南方的貨幣,於是給羅蘭講了一番。

  在南方,巫師與凡人混居。大家不用魔法石作為貨幣——他們的鍊金技術不夠先進,沒有賢者之石這種東西,製作不了魔法石。

  所以用魔法石這種能量貨幣來來充當貨幣,對他們來說是一種非常非常奢侈的事情。

  他們將魔法石當做了一種戰略物資。

  南方的貨幣主要是白銀和銅,也有金幣但很少流通。

  貨幣共分為金鎊、銀先令與銅便士。

  1金鎊=20銀先令=240銅便士。

  金鎊最早能兌換一磅重的白銀。但現在物價越發膨脹,1金鎊遠遠不值那麼多錢了。


  銀先令也是,代表的是1g左右的白銀。

  暮光的銀洋質量非常好,5g左右重量,含銀量92%。而且做的非常精緻,所以暮光的一枚銀洋值個4銀先令。

  聽完之後,凱薩琳愣了半天,她問道:「這麼好的石英,才賣兩塊銀洋嘛?」

  上次她讓人來南港買了一個玩,聽女僕說那人向管家要了二十多塊魔石。

  這一對帳,差了一千多倍!

  凱薩琳女老爺被下人哄了!

  不過領主被下人騙也是常有的事兒。大家都會睜隻眼閉隻眼。暗暗在領主身邊撈油水,就算最忠誠的女官,有可能都是大貪污犯的!

  所以領主身邊的人雖然對這些事兒都清楚,但卻不會主動點破,畢竟太得罪人了,同時也會損害自己的利益這城堡里,宮廷里的水深著呢。

  羅蘭聽完凱薩琳的話後,也傻了,他指著外面說道:「我的姐姐,這墨鏡賣8個銀先令已經夠貴了,兩塊銀洋呢!

  要知道外面的平民們身上穿著的衣服也就兩塊銀洋是這樣嘛,先生?」

  羅蘭看向了店主。

  店主笑著說道:「是的,大人。平民的服裝,一般6-13先令——這是不算鞋子的價格。

  如果單買一雙不錯的靴子要10-12先令。鞋子比服裝貴的。

  至於更高檔的您在外面看到的那些體面人的紳士服飾,或者女裝,一般在1-3金鎊左右,馬裝要10金鎊以上。比平民的服裝貴了二十倍有餘。」

  羅蘭說道:「所以,凱薩琳小姐,一件普通衣服就價值2-3塊了,這個墨鏡價值兩塊銀洋,蠻貴的了。和靴子一樣貴了。」

  凱薩琳好奇的問道:「可是墨鏡是奢侈品,鞋也是嗎?」

  羅蘭沉默了片刻,認真的說道:「凱薩琳,像是港口這樣的地方,深受南方的影響,沒有麻瓜與巫師的種族之分,人們都懂得一些魔法,工廠也在建立,生產力非常高。

  工人們一年的薪水可能有40-80金鎊,女僕也一年也有三四十個金鎊收入,大家花上十幾個先令買一套體面的衣服,還是買得起的。

  小康家庭咬咬牙,夫婦會給花上個幾個金鎊的錢,買上兩套體面的男裝女裝,用來在一些高檔場合社交——再有點錢,可能還會多花個5鎊的錢弄個二手的銀懷表。

  所以,對於南方人來說,鞋子還真不算是奢侈品,甚至靴子都不算奢侈品,只能說是有點小貴的日常用品罷了。

  但對於我們東境內陸的很多地方來說,對於您治下的人民來說,鞋就是奢侈品!


  甚至連衣服,被褥都是奢侈品!

  因為大家一年能攢下幾個銀洋也就是一年攢下十幾個銀先令就不錯了。

  鄉下人就不說了,1/2先令就能買4磅重的麵包了,一雙靴子或一套衣服的錢,都夠買80磅不錯的麵包了!

  而一般種麥子的莊家漢們,是吃不起麵包的,黑麵包那是富農們吃的,一般人吃的是糊糊。

  一雙鞋的錢,能讓這一家老小吃飽好久好久的飯了。

  而對於這個世界上大部分的人來說,能吃的上一頓飽飯,就是他們畢生的最求了。

  傭兵們算是一個很有錢的群體了,可他們也「窮」。鞋與衣服對他們來說也很值錢。

  我們以前去剿匪的時候,抓到俘虜了肯定是要把鞋子、衣服拿走再押送走換錢的。

  強盜們抓到人後,更是要扒光了衣服再殺。

  騎士老爺、領主老爺賞賜下人的時候,賞賜的也都是舊棉被、舊衣服、舊毛衣的。

  這些東西能穿,能保暖。讓一家人過的體面。而且比金銀實用。因為在咱們內陸,你有銀洋,未必能買的找多少衣服生產力在那呢。麻瓜可不像是巫師,做一套衣服費勁著呢--家裡得有人脫產。少一個人幹活,家裡的小孩可能會被餓死的。

  但事情卻很矛盾,少一件衣服,大家就能吃飽飯,能多活下來一個人。

  可若多一件衣服,多一件棉被,這冬天家裡的孩子,可能就死不了了。

  所以,領主若哪天賞賜了一套舊被褥,或者舊毛衣,那就是天恩!

  這類東西也不怕用舊,畢竟大家穿著衣服是為了活,不是為了體面。髒點舊點又能如何。

  因此,所有的棉織品,毛織品都是比金銀更為實用的硬通貨,是能穿能用的貨幣。

  若碰上災年,將這毛衣、棉被一賣,那就能夠一家人渡過這場災了。」

  凱薩琳聽完後感嘆了好久,然後她好奇的問道:「所以,為什麼強盜們要把人的衣服脫光了再殺呢?」

  羅蘭說道:「因為衣服上沾了血,就不值錢了強盜們殺人的時候,是會放血的。活人好放血,這樣殺的話,肉能賣。」

  凱薩琳聽傻了:「賣人肉?」

  羅蘭說道:「是的,凱薩琳小姐。內陸有很多地方都是這樣的。

  確切的說,是把人肉當牛肉賣。

  因為要是會切的話,這人肉切完了的樣子,和牛肉看起來是差不多的。

  而99%的人一輩子都沒吃過牛肉,所以這牛肉和人肉吃起來大家吃進嘴裡也分辨不出來。


  有那黑心的領主,專門用人肉當牛肉犒勞下面的人,畢竟這牛的價值可比人貴多了。

  一個健康的奴隸才4-6塊銀洋,比衣服都便宜。而且不挑食。奴隸用廢了,宰了吃肉可以廢物利用。

  而一頭牛得20多塊銀洋嘞,而且挑食不好養活,得精心伺候。牛金貴著呢,可捨不得像奴隸那樣往死里用。更捨不得殺。

  因此,市面上我是說世俗底層市面上的牛肉,其實大多都不是牛肉是人肉。」

  這回店主也聽傻了。

  這位老爺以前都幹過啥買賣?做過奴隸販子嗎?不然怎麼懂得這麼多?

  他不知道這是羅蘭聽聞的事情。當然他在去稻城鎮路上與傭兵們做任務事,也遇見過類似的事情。

  但更多的知識來自瓦萊里亞傭兵,他們去過全世界,知道好多好多故事。

  而在羅蘭的印象里,也就瓦萊里亞人過的不錯,周邊都是窮的沒褲子穿。

  各國都一樣,這個時代就是這樣的。

  在這中世紀的時代里,有的是黑心的領主們把人當羊養。

  對於羅蘭所說的這些內陸的事情,凱薩琳陷入了深深的震驚中。

  她以前從未關注過這些事。

  她看著窗外繁華的、時尚的街區,腦中回想著自己治下的那些麻瓜、領主和巫師們的事兒,久久都無法平復自己的心情。

  南方都如此繁華了,東境卻如此黑暗野蠻。

  上輩子她從未關注過世俗,空有一腔熱血,到頭來卻什麼都沒有改變。

  恐怕即使那時的自己成功了,『人』這個物種和『巫師』這個物種也存在著隔離,依然會是兩個物種。依然什麼都不會改變。

  這一次絕不會如此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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