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小狼

  失寵的王子憂傷的蹲在一旁,看著帳篷里幸福溫馨的眾人,一種莫名孤獨失落感湧上心頭。

  這個家不需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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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姐不愛我了。

  主人也不愛我了。

  我要離家出走。

  王子一步三回頭的向帳篷門走去,決定只要現在有人出聲挽留自己,自己就原諒他們。

  可惜直到走到帳篷門口,也沒有人出言挽留。

  心碎的王子把頭伸出帳篷門,瞬間寒風颳在鼻尖像被針刺一樣疼痛。

  算了!

  這種天氣不適合離家出走,給他們一個反省時間。

  王子給自己的底線下面再畫一道新底線,轉過身,重新走回暖和的鹿皮毯子上。

  而此時,逢山被納什的話吸引,詢問什麼叫狼群出事。

  納什指著吃雞翅的小狼崽,「頭狼不死,狼崽不會獨自在苔原。」

  哦!

  逢山若有所思的點點頭,目光落在正歡快吃雞翅的小狼崽身上.

  頭狼對於整個狼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不是頭狼出事,絕對不會把狼崽遺落在冰天雪地。

  可狼群能有什麼事情?

  如果眼前小狼崽是出現在營地附近的狼群,預感就會有反應。

  現在沒有反應,就說明這隻小狼崽不是那支狼群的成員。

  煩躁。

  皇冠領里到底有幾支狼群,難不成是狼窩!

  小狼崽吃完雞翅,可能還沒吃飽,湊到逢山腿邊嚶嚶叫。

  逢山幾乎肉眼看到在小狼崽的毛髮里,幾隻臭蟲鑽來鑽去,剛剛沒有看到,是因為外面雪地溫度低,臭蟲進入靜止狀態,減少能量消耗。

  現在帳篷里溫度回升,這些臭蟲又活泛起來。

  嘶!!

  這狼崽身上有臭蟲!!

  別以為北極圈沒有臭蟲,其實環境極端寒冷,臭蟲仍然能夠找到生存空間,只是活動少而已。

  尤其在是不愛洗澡的因紐特人,臭蟲更為普遍。

  逢山最討厭的就是臭蟲,小時候流浪的時候沒少被咬,一咬一片紅疙瘩,可癢了,那會沒錢買藥膏,只能硬扛,紅疙瘩要好久才能消。

  再次見到臭蟲,逢山瞬間渾身難受,像是幾個月沒洗澡的刺撓,立馬提溜起小狼崽的後脖頸。


  對付臭蟲,逢山用過敵敵畏和66粉,還用太陽曝曬過,現在冰天雪地里到哪找這些玩意,太陽就更別指望了。

  目光落在柴火爐上煮的一鍋雪水,是納什準備用來燙雷鳥毛的,臭蟲用開水燙也管用。

  「納什,快給鍋里加雪,狼崽身上有臭蟲。」

  納什一聽,連忙掀開帳篷,捧起積雪丟進燉鍋里,伸手在鍋里試了些水溫。

  「可以了。」

  逢山提溜起小狼崽,在驚恐叫聲中,直接按進燉鍋里。

  王子看到這一幕直接傻眼。

  護食而已?

  打一頓不就好,有必要丟鍋里煮。

  以後可不能護食了。

  不過話說回來,煮熟好不好吃?

  小狼崽沒入熱水中,從剛開始的驚恐慢慢變的舒服,熱水在毛髮間流動,溫暖整個身體。

  可能是營養不良的緣故,不少吃不飽的臭蟲被熱水燙死,漂浮在水面之上,還有很多緊緊抓在皮毛上面。

  尤其是腦袋,由於腦袋接觸不到熱水,就成為臭蟲的救命島,肉眼可見臭蟲在小狼崽腦袋上爬來爬去。

  逢山打個激靈,胳膊上浮起一層雞皮疙瘩。

  這才想起來,自己可以用巫術啊。

  可樂和王子就是使用了奴獸術,皮毛里才不長蟲。

  想到這裡,逢山連忙伸出手,對著小狼崽,口中念叨奴獸術咒文。

  一道紅芒從巫器骨戒飛出,落在小狼崽的身上。

  下一刻。

  密密麻麻的臭蟲紛紛離開小狼崽腦袋,集體投入熱水的懷抱。

  過了一會。

  逢山覺得差不多了,撥弄小狼崽的皮毛,看不到臭蟲的蹤跡後,把它從燉鍋里提出來,用獸皮包裹,放在火爐邊烘烤。

  納什把燉鍋拿出帳篷外倒掉,重新燒一鍋雪水。

  等會還要給雷鳥燙毛燉湯。

  至於泡過臭蟲,那又怎麼樣。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臭蟲也是一種蛋白質,沒看動物園猴子整天抓臭蟲吃。

  很快。

  小狼崽的毛髮烘乾,解開獸皮那一刻,即便木訥的納什也不得不夸一聲漂亮。

  一身漂亮的白色皮毛展露無遺。

  每一根毛髮都整齊而柔軟,微微捲曲著,仿佛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藝術品。


  「是苔原狼,只有苔原狼才有這種白色皮毛。」納什說道。

  管它是什麼狼。

  好看就行。

  逢山輕輕用手指梳理小狼崽毛髮,感受那細膩質感,仿佛觸摸到最柔軟的雲朵。

  小狼崽眨著明亮眼睛,與逢山對視。

  那一刻,逢山仿佛從它眼神中看到了信任和依賴。

  「我會幫你找到家人。」

  「讓我看看,你是弟弟還是妹妹。」

  逢山抓起小狼崽的前腿,拎到面前,小狼崽害羞的用尾巴擋住。

  「王子,這是個妹妹,你們別欺負它。」

  王子幽怨的抬起頭,看著在主人懷裡受寵的小狼崽,心裡更是悲涼。

  燉鍋里的雷鳥湯煮好,氣泡沖開厚厚一層油脂炸開,一股濃濃香氣在狹窄的帳篷里瀰漫。

  剩下兩隻剝皮處理乾淨的野兔,用樹枝穿起來架在柴火爐邊緣,利用爐壁高溫烘烤。

  相比直接用火烤,這種做法好處是不會把兔肉烤糊。

  本身兔肉的肉質嫩,不需要太高溫度,也不用刷油,冬季是野兔脂肪最多的時候,只需要用爐溫慢慢烘烤,將脂肪轉化成油脂。

  逢山掏出國內燒烤三大料,咸鹽、孜然、辣椒麵。

  先用小刀在兔肉上劃出一道道的斜口,撒上咸鹽,讓兔油把咸鹽化開融進兔肉,等兔肉表面烤出一層焦酥皮殼,撒上孜然和辣椒麵。

  可惜在沃爾瑪超市沒有買到芝麻,少了一點味道。

  本來雷鳥湯就夠香了,撒入燒烤料的烤兔香味直接壓倒雷鳥湯。

  尤其納什,瞪大眼睛看著逢山烤肉的動作。

  平時自己烤肉直接把肉放在火上烤,不管糊沒糊,最多撒一些鹽。

  而Khilla烤肉,隨便抓一些粉末撒在兔肉,氣味馬上變得不一樣,僅聞到氣味就讓人流口水。

  王子、可樂、小狼崽守在火爐邊,小眼睛直勾勾的盯著烤野兔。

  逢山用小刀切開兔腿,看到肉的顏色,點點頭。

  「烤好了,準備吃飯!」

  話音剛落,納什從背包里拿出自己的餐盒,王子和可樂也叼出自己的飯盆。

  只有小狼崽懵逼的左右看看,朝逢山發出嚶嚶嚶的叫聲。

  「你身體還虛弱,不能吃辛辣,喝雷鳥湯吧!」

  逢山拿出自己的餐盒,用勺子在燉鍋盪了湯,撇開油層後舀一勺清湯,又挑了一些雷鳥肉放到小狼崽面前。

  至於王子和可樂,逢山用小刀刮去兔肉表面的燒烤料,倆活爹各自分到一條兔後腿。

  ......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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