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狼群

  睡覺前。

  逢山與部落火種溝通。

  腦海中浮現茁壯燃燒的火種,在火光照耀範圍內,納什坐在火塘邊靜靜的發呆。

  那隻交過保護費的白羽老鷹站在火塘石塊上,周圍又多出幾隻白黑羽毛的老鷹,不過它們不敢靠近火塘。

  而從苔原移植的苔蘚植物,在火種火光照拂下,根系緩慢向土壤深處探索。

  

  播下的蔬菜種子,躺在土壤里,逢山能清晰感受到外殼內蘊藏的勃勃生機。

  一切都會變得更好。

  逢山抱起可樂塞進被子裡,很快進入夢鄉。

  ......

  10月3日。

  天亮時間:09:03:37

  零下5度,濕度80%,陰,有雨夾雪,東風3級,未來三天極北苔原區有大規模降雪預警。

  掛在牆壁上的氣象接收器,顯示每天天氣即時信息。

  以前功能簡單的溫度計已經被逢山收起來,換上從費爾班克思帶回來的新設備,來自鈦星公司贈送的禮物。

  可以同步接收美國國家氣象局信息,不僅能接收當天最新的天氣,還能提供未來一星期的氣象情況。

  可惜蘇珊大媽出事前沒時間安裝,要是安裝上就知道凱維克營地有暴風雪。

  未來三天極北苔原區有大規模降雪預警。

  原本每次有大雪預警都是凱維克營地會在無線電台里發出提醒。

  現在蘇珊大媽被棕熊襲擊,送到費爾班克思治療。

  逢山主動接下這項工作,打開無線電台,在頻道里發出大雪預警消息。

  電台里老登們對逢山表示感謝,自然又刷一波新好感度

  別小看這小小的大雪預警,對於極北苔原區生活的人來說,這是救命的消息。

  收到預警就能做出應對措施,提前準備食物、柴火,能不出門就不出門。

  每年阿拉斯加都會發生被凍死的慘劇。

  跟老登們在電台里嘻嘻哈哈聊完天。

  逢山開始一天的工作。

  在極北苔原生活,看似輕鬆愜意,可只要不想偷懶,就有忙不完的工作。

  山洞木門修好,就要把物資搬到山洞裡,前段時間收集的柴火消耗不少,馬上黑皮他們來皇冠領,木材消耗會更多,提前要準備好。

  還有食物方面,小花懷著孕,總不能天天吃燻肉、風乾肉,對胎兒不好。


  唉!

  掰指頭算一算,全都是事。

  逢山想想就頭疼,走進廚房開始準備早飯。

  這時。

  大巴車門從外面推開,納什走進車裡,逢山正要招呼,卻看到納什面色凝重,「Khilla,狼群來了!」

  狼群來了?

  逢山臉色驟變,放下手裡的活,抓起牆上的56半,「在哪?」

  營地附近出現狼群可不是什麼好事。

  來阿拉斯加有段時間,逢山對荒野動物也有了一定了解。

  對於極北苔原生活的人來說,棕熊危險性最大,而狼群破壞性最大。

  因為只要出現狼群,周遭生活的馴鹿群就會遠遠逃離,對於依靠狩獵為生的極北苔原人來說,馴鹿是食物、是錢,沒有馴鹿就代表死亡。

  棕熊危險,不靠近就行,並且棕熊聽到槍聲就會離開,走遠遠地。

  然而狼群卻不會,尤其在冬季,餓瘋的狼群會奔襲上百公里捕食一切可以食用的食物,但凡有狼群出現的地方,任何動物難逃狼口。

  甚至有些時候,狼群敢進入偏遠村莊專門襲擊人類,就在前幾年一名32歲的女教師在外出散步途中遭遇狼群襲擊身亡,死狀極為恐怖,身體被狼群撕碎。

  在阿拉斯加狼的種類很多,而占據頂級掠食圈的狼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北美灰狼,一種是阿拉斯加苔原狼。

  這兩種狼是世界上最大的野生犬科家族成員,屬於食物鏈上層的掠食者,通常群體行動,飢餓時候連棕熊都敢攻擊。

  逢山走出大巴車,一具馴鹿的屍體橫陳在地面,已然被狼群啃食得只剩一堆皮骨。

  王子正抱著一根馴鹿腿骨嗦拉。

  「在哪發現的?」逢山蹲下,看到馴鹿骨頭上狼牙啃食的痕跡。

  納什指著月光森林方向,「森林邊緣,很多狼。」

  狼群怎麼出現在營地附近。

  逢山皺起眉,轉而眉頭舒展開。

  最近營地狩獵不少動物,又是熊又是馴鹿,血腥味肯定被狼群嗅到。

  思索片刻後,看向納什,「馬上要下大雪,先把物資搬到山洞裡,然後去找那群狼,把它們趕出皇冠領。」

  隨後又輕輕踢了一腳王子。

  「這兩天不准去河灘收保護費,外面有狼群,就你這點肉還不夠塞牙縫。」

  嗚嗚!!

  王子按著馴鹿骨頭髮出護食低吼。


  逢山一巴掌甩到王子頭上,敢護食,分不清大小王。

  吃過早飯。

  兩人開始忙著搬運物資。

  還好山洞就在大巴車後面,物資裝進雪橇車,三兩步就拉到山洞口。

  一箱箱物資搬進山洞,可惜沒辦法在洞裡面裝燈,依靠煤油燈在黑漆漆山洞裡行走,還有點滲人。

  倒是山洞那些軍火有些礙事,占用大量空間,前兩天忘記跟弗蘭克提這件事,只能暫時把物資堆放在山洞過道兩邊。

  直到把物資全部搬到山洞,時間已經來到下午。

  簡單吃過午飯。

  兩人準備去找狼群的麻煩,敢在皇冠領狩獵,茅坑裡打燈找死。

  考慮到狼群超強耐力,肯定不會只停留在一個地方。

  2000平方公里的皇冠領,到處是可以躲藏的地方。

  逢山做好持久戰打算,在領地停留幾天,最好是把掠食動物全都驅趕出皇冠領。

  有了納什,攜帶的物資就能更多一些。

  帳篷、睡袋、防水布、野餐用具、肉乾、調料...

  武器方面,納什終於不用他那把手工弓箭,跟逢山一樣挑選了一把56半。

  王子和可樂肯定要帶上,營地沒人,萬一出現其它掠食動物入侵營地,它倆就是一盤菜。

  準備好後,全家出動。

  逢山鎖緊大巴車門,工棚和山洞都檢查一遍,沒有遺漏後,帶隊一頭扎進苔原。

  第一站先來到納什發現馴鹿屍體的地方。

  是森林與苔原的交匯處,雪地上清晰可見狼群的腳,還有拖拽痕跡,馴鹿的屍骸碎片散落到處都是。

  檢查完現場痕跡,逢山撿起一撮黑色狼毛,掏出細草繩,腦海中想著找到此毛的主人,手指快速在草繩上打個結。

  隨後心中升起無法形容的預感。

  逢山抬頭望向月光森林西北方向,占卜顯示狼群的方位。

  「找到它們了!」

  ......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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