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出發

  門外漫天飛雪,紛紛揚揚灑落,積雪已有小半米深,煙燻房變成雪堆。

  逢山呆呆站在門口,完全被眼前的大雪所震撼。

  作為一名海城人,颱風天見過不少,但下雪卻是第一次見到,漫天飄雪讓逢山既興奮又緊張。

  懷揣激動,一步一步踏入厚厚積雪中,每走一步都感覺像是陷入泥潭,又忍不住繼續向前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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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玩是好玩,冷也是真冷。

  才這麼一會時間,皮大衣上落了一層雪,幸好有兜帽保護,要不然耳朵肯定凍壞。

  淌過積雪,來到車尾木棚。

  棚檐下面原本掛的一長串熏魚、風乾魚、風乾雷鳥,現在只剩稀稀拉拉幾隻,即便僥倖剩下的也都被某種動物咬的東一口西一口,面目全非。

  雪地上散落很多腳印和魚肉殘渣。

  逢山蹲下身子,用手輕輕丈量腳印大小。

  顯然這個陌生來客的個頭很大,每一個腳印比自己手掌還要大上許多,輪廓清晰可見,深深沒入積雪。

  有可能是熊留下的,個頭很大,就是不知道是棕熊還是黑熊。

  沿著腳印方向望去,只見那一串腳印在白色的積雪中蜿蜒而去,消失在鹿角柵欄。

  呵!

  當我這裡是自助餐廳。

  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打開步槍保險,逢山背槍返回大巴車,進屋抖了抖皮大衣上的積雪。

  「怎麼樣,什麼動物?」弗蘭克連忙詢問。

  逢山比劃腳印的模樣,「可能是熊,腳印很大很深,比我手掌還要大。」

  「就是棕熊,這場雪下的很突然,那頭棕熊還在尋找過冬食物,夥計,你要留心了。」弗蘭克神情嚴肅。

  「不對啊,下雪天熊不是應該冬眠嗎?」逢山不解。

  弗蘭克無奈的開始科普知識。

  「誰跟你說熊9月份開始冬眠,在阿拉斯加,棕熊12月份才開始冬眠,到來年2月份才結束冬眠,根據你說的腳印情況,應該是一頭阿拉斯加雄性棕熊。」

  「怪我嘍,誰知道你們阿拉斯加9月份會下雪,我以為冬天來了。」逢山無辜的聳聳肩,自己還沒改變國內的季節習慣。

  「糾正一下錯誤,是我們的阿拉斯加,夥計,你遇到麻煩了,棕熊在你這裡找到食物,以後就會頻繁光顧營地。」

  弗蘭克並不在意逢山的口誤,反而是對於棕熊的出現憂心忡忡。


  在阿拉斯加州棕熊是最危險的動物,體積也是北美乃至全世界最大,體重最高可達1000磅,新聞中也經常播報棕熊襲擊人類事件。

  尤其在2003年,一對熱愛棕熊的情侶,被一頭飢餓的棕熊活活吃掉,而他們的死亡過程,被攝像機記錄下來,形成一段令人毛骨悚然的錄音,當時在阿拉斯加州引起極大轟動。

  逢山晃了晃手裡98K,輕笑道,「麻煩?不,應該是感謝上帝送來冬儲食物。」

  「你打算獵熊?」弗蘭克眉毛上揚。

  「獵熊,誰要獵熊?」火爐邊酣睡的湯姆從睡袋裡鑽出來,神情頗為激動。

  「有問題?阿拉斯加棕熊是保護動物?」逢山剛來就被弗蘭克丟進鳥不拉屎的極北苔原,對於阿拉斯加州狩獵規定並不清楚,反正在國內熊屬於保護動物,碰了就要踩縫紉機。

  弗蘭克連忙搖頭,「這是你的領地,碰到肉食性動物擅自闖入,你有權選擇進行反擊或者避讓。」

  那還用問,肯定是反擊!

  棕熊全身都是寶,皮毛能做成毛毯、皮衣,油脂能坐凍瘡膏,肉可以做成肉乾,還有熊鞭也是好東西…

  逢山決定明早就去獵棕熊,說了聲睡覺,轉身走進臥室。

  ......

  翌日。

  天不亮逢山就起窗在廚房裡叮叮哐哐忙活,飄出來香氣把弗蘭克和湯姆從睡袋裡勾出來。

  「逢,如果我是個女人,一定會愛上你。」湯姆睡眼惺忪的揉揉臉,就準備繼續說下去時被弗蘭克輕輕推了一下。

  湯姆剛想爆粗口,看到弗蘭克又是眨眼又朝廚房努嘴,明白自己可能說錯話,馬上閉緊嘴巴。

  「昨晚棕熊還給我留了半條白魚,我用來煮了白魚肉粥,還有八寶鹹菜,不知道合不合你們胃口。」

  逢山裝作沒有聽到湯姆的話,端著鍋從廚房走出來,招呼兩人吃早飯。

  「我從不挑食。」湯姆伸長脖子往鍋里看去。

  一層米油漂浮在粥面,大米煮的晶瑩透亮,一塊塊白嫩魚肉若隱若現,散發陣陣香味。

  咕咚!

  湯姆毫不掩飾的咽下一大口口水,旁邊故作矜持的弗蘭克也忍不住抿嘴。

  「開飯。」逢山搖頭笑著拿出碗遞給兩人,然後給可樂和王子飯盆里舀了滿滿兩大勺。

  咕咕嚕嚕!

  豬吃食聲再次響起。

  ……

  吃過早飯,已經是早上九點,陽光穿過窗戶,阿拉斯加的天氣,逢山到現在還沒琢磨明白。


  昨天還是漫天大雪,今天就艷陽高照。

  「你們今天走吧?」

  走?

  弗蘭克和湯姆偷偷對視一眼,堅定的搖搖頭。

  「夥計,跑道被積雪掩埋,飛機無法起飛,看樣子要在你這裡逗留幾天。」

  「沒錯,低溫狀態下強行飛行,會導致飛機發動機爆缸,只有等氣溫回暖才能起飛。」

  是嗎?

  聽著兩人有鼻子有眼的解釋。

  逢山感覺他倆像是故意賴在營地混吃混喝。

  不過外面低溫確實存在,天蒙蒙亮的時候出去了一趟,積雪都有半米深,車門上的溫度計顯示在零下3度。

  「那跟我去找那頭偷魚的棕熊。」逢山客氣的問了下。

  弗蘭克和湯姆兩人立馬腦袋點的跟小雞啄米一樣。

  「可我只有一把步槍。」逢山面露難色,畢竟打熊不是打雷鳥,沒有武器防身萬一被棕熊近身,非常危險。

  「我們帶著槍呢!」湯姆嘿嘿一下,撩起衣服,腰間露出一把手槍。

  弗蘭克同樣如此,拉開厚實防寒服,露出隱蔽槍套。

  「夥計,阿拉斯加允許隱蔽攜帶槍枝,有時間去趟費爾班克斯,我帶你去買把短槍,你總不能到哪都背著98k吧。」

  你們國家真牛。

  難怪喜歡拍槍戰片。

  逢山說不羨慕那是騙人的,自從玩過步槍後,對槍枝越發感興趣。

  「出發。」

  ……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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