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 請太醫
第三百零五章 請太醫
林皇后為了得到更多的權利和更高的地位,自導自演了一齣好戲。利用瑕妃對自己的信任栽贓陷害瑕妃,說瑕妃與侍衛有一腿兒。
皇帝一直高高在上,哪裡受得了自己女人的背叛,皇上為了面子也顧不上多想,又聽信小人的讒言,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後來瑕妃受不了這樣的屈辱,抑鬱而死,這件事後皇上一直覺得愧對瑕妃,也不敢見慕容決。
林皇后買通了瑕妃宮裡的侍女,叫侍女提前把香爐里的檀香換成了迷藥。聞到這個藥的人幾分鐘後就會意識不清,然後昏過去。一天晚上,林皇后利用自己嬪妃的身份把一個侍衛騙進了瑕妃的寢宮。
侍衛進入寢宮後並沒有發現瑕妃的蹤影兒,寢殿裡也沒有其他婢女。侍衛不由得起了疑心。想必當時瑕妃宮裡的婢女早已被林皇后支走了。
侍衛怕瑕妃身遇不測,便開始尋找瑕妃。侍衛在床邊看到了已經昏迷的瑕妃,可是侍衛剛準備走過去扶起瑕妃時,身子卻軟了下來,一點兒勁都使不出來。
侍衛聞著滿房散發的迷藥的氣味兒,不一會兒兩人就昏迷了過去。宮殿外面月色正濃,萬物寂靜無聲,夜涼如水。只有幾隻昆蟲從草叢裡飛出。等到時機差不多時,有宮女趁著夜色悄悄靠近寢殿的大門,快速從外面鎖上了門,防止裡面的人逃出來。
第二天,林皇后安排宮女。宮女裝作很慌張的樣子跑到皇帝面前,手指還忍不住地顫抖。
坐在高台鍍金龍椅上的皇帝眉頭微皺問道:「出了何事,讓你如此慌張?」宮女可能是做賊心虛,說話都略帶顫音說:「皇上,大事不好了!瑕妃她暈倒了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兒,突然就暈倒了。」
皇上本來還正襟危坐,在聽到「瑕妃」的名字時,心跳都漏跳了半拍,但表面上還是裝作若無其事的模樣。
皇上一聽是瑕妃出了事都沒有多想就往瑕妃的寢殿那個方向趕。
林皇后一看到這場景,心裡又開心又難受。林皇后想看看皇帝看到自己最心愛的女人和別的男的睡在一起會是怎麼樣的反應。林皇后也非常傷心,她從皇帝的眼睛裡看出了皇帝非常在意瑕妃,聽到她生病時眼睛裡的緊張和心疼是掩飾不住的。
皇帝一邊走,一邊兒吩咐身邊的太監去請太醫。
林皇后看到皇帝那種擔心的眼神非常生氣。如果沒有瑕妃,那自己將會是皇后的最佳人選,皇上也不會再只關注瑕妃。想到這兒,林皇后的嘴角勾起了一抹弧度,林皇后對瑕妃的憎惡又多了幾分。
皇帝匆匆趕到後,正如事先安排好的那樣。皇帝發現大門鎖了,於是就叫人砸開了門,門開後,皇帝看到了瑕妃和一個侍衛依偎在一起。看到這一幕的不止皇帝一人兒,還包括被緊急召來的太醫,侍衛和其他許多人。
皇上顧及自己的面子,並沒有為瑕妃做過多的辯解,瑕妃一生坦坦蕩蕩,哪裡受得了這種屈辱,最後含冤而死。
後來宮裡換了一批太監和宮女,當晚參與這件事的奴才再也沒有出現在皇宮裡。全都被林皇后殺掉了。這導致後來皇上要翻查此事時全都死無對證,沒辦法,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了。
林皇后為了保全自己不惜殺害了那麼多無辜的人的性命,這般心狠手辣讓後來知道全部事情真相的皇帝吃驚不已。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自己與林皇后夫妻幾十年,竟然從未看透過枕邊人的真面目。
皇帝看到站在一旁的慕容良和林皇后瞬間怒髮衝冠,皇帝現在才知道原來林皇后的溫婉大方都是裝的,背地裡心狠手辣,殺人絕不手軟,為了得到更大的權利可以不擇手段。皇帝沒有想到自己的皇后竟然這樣心狠。
皇帝指著林皇后說道:「就是因為你,我與我的親身兒子錯過了這麼多年,看到他受苦卻只能冷眼旁觀,害怕因為自己的同情心而讓他無端遭受滅口的危險。就是因為你這個毒婦,我失去了我此生最愛的女人,直到她死去我都沒來得及原諒她,還她一個清白,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你。」
皇帝越說越生氣,眼看就要氣急攻心暈倒在地。慕容決看到父皇將要向後傾斜,忙走到皇帝的後面輕輕扶著皇帝,並且把皇帝扶到椅子上。
慕容決問道:「父皇……父皇,您沒事吧?」慕容決十分冷靜,讓自己的心腹做好隨時通知太醫的準備。
各路大臣以及朝堂上的人一看到皇上身體不適都慌了神兒,立即一擁而上,表現得很關切的樣子。
皇上擺了擺手說道:「我並無大礙,我只是太著急了,這是多年的老毛病了,坐著休息一會兒就好了。」皇上說這話的時候看都沒有看皇后一眼,一心都在慕容決身上。
皇帝知道皇后做的這些事兒很多僅憑她一個人是不可能完成的,慕容良從中幫了不少,這些皇帝心裡一清二楚。皇上現在最害怕的應該就是突然去世,倒不是放不下人間的權利金銀,只是自己走了就再也保護不了慕容決,害怕慕容決會遭小人算計。
雖然皇帝這樣說,但是慕容決還是放心不下,於是叫自己的心腹去找了太醫來診治。
林皇后沒有想到當年的事情會被一股腦的翻出來,還是在這麼多人的情況下。更沒有想過,皇上有一天會知道此事,並且當眾給自己難堪。
林皇后如此聰明,怎麼會看不出皇帝在眾人面前將這些事暴露出來就是為了讓自己永無翻身的機會,她沒有想到皇帝竟如此絕情,絲毫不顧及這麼多年的夫妻情分。林皇后知道這是皇上想和自己撕破臉皮。
其實皇上等這一天應該很久了。他們在外人看起來很恩愛,其實皇上已經幾年沒有去過林皇后宮裡了。他們之間什麼情況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