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四十六章 風風火火的婚事
自身為妾?
李元朗沒聽懂,「母親您的意思是?」
「哼,她一個棄婦,想要嫁入我們李家,我給她一個妾侍的身份,就已經是抬舉她了。這正妻的身份,就讓了這薛家小姐吧。」
李元朗無奈的嘆了口氣,「母親,你明明知道這不可能的,清歌她那脾氣,她怎麼會甘心?」
李母氣得「啪——」的一拍桌子,怒目圓睜,怒道:「行了,什麼都要可著她是嗎?她為玄王生了兒子,玄王寵寵她也就算了,如今她一個棄婦,我能容她進門,已是給足她面子,還想怎麼樣?你娶玄王的棄婦為妻,文武百官難道不會在背後指指點點嗎?你不要臉,你娘我這麼大歲數,還得出去見人呢。」
李元朗沒有說話,也是,若是京城中人知道他娶的是當今皇孫的母親,的確是有些尷尬。畢竟,他還是當朝二品官員,有時候,也會在意外人在背後的說三道四。
「你若真心被那狐狸精拴住,又不想把我這把老骨頭氣死,你大可以在姑蘇與她金屋藏嬌,給她一個妾侍的名份,而在這京城之中,自然還是要以薛家小姐為妻的,這樣,於我李家名聲也好,你這麼大的人了,難道還要為娘教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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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朗頭低得更低,母親的強勢,向來如此,她訓斥兒子起來,根本容不得李元朗半點還口的機會,這讓李元朗無可奈何。
李母又陰陽怪氣的道:「我也想了,那姓杜的丫頭,沒別的本事,但肚子倒是爭氣,能一胎就給玄王添了個男丁,看她屁股圓圓,身體又好,想必也能給你涎下一個麟兒,若是她能做到頭胎生男,那日後,便在祖墳里,給她留個位置。」
李母肯接受杜清歌,算是讓李元朗鬆了一口氣,但是,在姑蘇金屋藏嬌,卻要瞞著她自己另娶他人為妻的事實,好像是對她不太公平。
畢竟,她是那樣一個一心追求著戀愛唯一的一個女子,自己這種欺騙,在良心上也會過意不去。
「母親,人家薛小姐心高氣傲,也能嫁個王室,也不見得看上孩兒一個區區二品。」
李母又道:「哎,我還真聽清兒說了,這薛家小姐對你仰慕的很,曾與清兒透露過,若能嫁給天下第一聰明人,便是此生無憾了,這薛家在朝中也算是位高權重,她父親與兄長都是朝廷重臣,於你日後也有利,薛李兩家,也算是門當戶對,為娘也替你想了,你反正終日也是四處奔波,不如早些與她成親,也讓為娘有個伴,那姓杜的丫頭遠在姑蘇,你不說,她怎麼會知道你娶了別人?」
李元朗氣得直翻白眼,看來,母親為了自己的婚事,也真是煞費苦心了。
「母親,這件事,你還是容孩兒再考慮考慮吧。」
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再聰明的人,遇到自己這麼蠻橫的母親,他也沒辦法。
李母點了點頭,「我聽清兒說,你答應那姓杜的丫頭快去快回了,那你這次準備在這裡呆多久?」
李元朗道:「暫時還沒定,應該還有些事需要處理,還得十日吧。」
李母欣慰的點頭,「十日也足夠了,為娘這就差人去找媒婆,明日便帶上八樣禮去薛家提親,唉,自從上次你妹元清的喜事被攪黃了,為娘這心裡就一直堵挺著,還真得再弄點喜事來沖沖。」
「明日?」李元朗嚇了一跳,一臉的苦相,「母親,不用這麼急吧,這婚姻大事,非同兒戲,不可操之過急,你好歹讓我再想想。」
李母卻當仁不讓,「想什麼想,你的腦子裡現在除了姓杜的丫頭還想著什么正事?我告訴你,這薛家的事,為娘就替你做主了。」
「可是娘——」
「哎呀行了,你該忙忙去吧,把李福叫進來,我有事要吩咐他。」李母做起事來,也是雷厲風行,根本就不搭理李元朗的態度,只是一意孤行,這讓李元朗叫苦不迭。
自己剛剛與杜清歌發下山盟海誓,懷中擁抱她的餘溫還沒散去,這邊卻要迎娶他人,這要是讓她知道,怕是她要傷心欲絕了。
可是母親這般急三火四,他又能怎麼樣呢?
端著酒杯,李元朗酒入愁腸。
男人自古愁忠孝不能兩全,如今的李元朗,卻是情義與孝義不能兩全,隨了母親的心意,就要傷害杜清歌,可護了杜清歌,卻又把母親氣個半死,他也是難呀。
李元清知道哥哥的鬱悶,便拎著小菜,過來陪他。
「哥,小妹陪你喝一杯吧。」
李元朗苦苦一笑,親手為妹子斟滿了一杯酒,二人舉杯相撞,然後一飲而盡。
李元清道:「哥,你真的要迎娶繼蓉?」
李元朗無奈的攤手,「母親全權包辦,我根本就阻止不了。」
李元清道:「杜清歌脾氣那麼大,她若是知道了,你便慘了。」
李元朗不說話,若是她能大吵大鬧還好,就怕她像對待喬遇一樣揚長而去,他能想像到他那時候會多麼心痛。畢竟,他為杜清歌付出了那麼多,他已經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了。
「為今之際,只有祈禱她永遠都不知道這件事才好,畢竟,她曾經說過,今生再不會踏進京城半步,她不來,估計她也就不會發現。」
除了隱瞞,他也想不到什麼辦法。
李元清默不做聲,似乎在想著心事。
她曾經以為杜清歌是幸福的,在這個世界上,可以有兩個這麼愛她的男人,可現在她發現她錯了,原來杜清歌一樣,在愛情里,也是一個不斷被欺騙的可憐人。
李元朗突然想起一件事,道:「對了,小妹,你與玄王的婚事,一拖再拖,他是否表過態?」
李元清搖頭,「上次他說從姑蘇回來便與我成親,但是在姑蘇,你帶走了杜清歌,他就一連七天不曾理我,我知道,他可能,根本就不甘心。」
他自以為一輩子跟定了他的女人,卻如此無情的離去,這讓喬遇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個被拋棄的人,讓他的男人尊嚴,大受打擊,所以,他才不甘。
而自己呢?
從幼時她被許配給他到現在,她的心裡就壓根兒沒裝過別人,可是她卻發現,她越是這樣深愛著他,那個男人似乎卻越對她冷漠,也許,是吃定了她今生再不會離開,所以才有恃無恐吧。
兄妹二人,各有各的愁事,舉起杯來,兩個人相視苦笑,然後再次一飲而盡。
婚禮,定在三天後。
這是李元朗所料不及的。三天,那是一個什麼概念?
第一天見面,第二天提親,第五天便要成親?這是什麼節奏?怎麼好像這事孕釀了好久,然後突然間水到渠成了一樣呢?
薛家似乎做起事來相當有速度,只用了一天時間,便已經通知了文武百官這個喜訊,置辦好了十箱嫁妝,連皇上都知曉了,還特地賜了禮物,這種執行力,就連行軍打仗,也不過如此吧。
李母見薛家這般興致,自然也是樂得合不攏嘴,調動起典賓府上下人馬開動,置辦各種婚禮之物,李家人忙前忙後,不亦樂乎,可李元朗看在眼裡,卻有一種想死的衝動。
這個世界呀,還能讓他喘一口氣不?
「妹子,咋辦呀,救救你哥呀。」李元朗開始求助李元清。
只是回家一趟,便被母親逼了婚,這也太冤枉了吧。
李元清一臉的無奈,「要不,哥,你跑吧。」
跑?這天下之大,他又能跑到哪兒去?
「我若跑,便只能是去找杜清歌,可若是到了姑蘇,不一樣能時刻被母親找到?如今皇上已然賜了禮,我若跑,便視為抗旨了,再說,若是讓我扔下你與母親不管,我於心何忍。」
跑,又放心不下家裡,留下,就只能與人家成親,現在的李元朗,真的黔驢技窮了。
一想到遠在姑蘇那張面孔,李元朗就覺得心煩意亂。難道,真的是上天不肯給他和杜清歌一個機會嗎?難道註定了他與她不能成為夫妻?
杜清歌,我李元朗該怎麼做?
正在這時,天空中撲楞楞響,一隻雨點鴿正落在李家兄妹前面的石桌上,它的小眼睛盯著李元朗,眨巴眨巴著,很是靈氣的樣子。
它的腿上,拴著一支竹管,李元朗走過去,拆下竹管,裡面是一張小信紙。
「朗兄:分別數日,甚是想念,昨日西湖泛舟,見魚兒肥美,便取魚肉成糜,置於龍眼內澆汁,是為人間美味,只盼朗兄歸來,共享其樂,妹清歌。」
字體寫得七扭八歪,也難怪,杜清歌拿炒勺的本事天下無敵,可是這毛筆字,她卻連筆都握不穩,哪裡有古人那寫字的風範?
但短短几個字,卻盡訴衷腸,那種想做美味給心愛的人品嘗的甜蜜,恐怕只有戀愛中的人才能體會。
李元朗看到這裡,心中更是酸澀,「你看,清歌此時,還在想著弄美食給我,我卻要在這裡另娶他人了,唉,我哪裡還有顏面回姑蘇見她。」
人間但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
卻是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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