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鹿茸

  如果是之前,蕭家沒飯吃的時候,他們見到蕭凌,都是繞道而行。

  現在蕭凌殺了一隻黑熊,已經成了村子裡的明星,老李的妻子也變了,一進門就開始端起茶杯,遞給蕭凌。

  「大娘,我家李叔在哪?」蕭凌拿起一杯水,看了看蕭圍。

  「我在東邊老劉那裡采點草藥,馬上就到,你還沒吃過飯吧?嬸子,我去幫您弄點地瓜粥來。」

  「那就多謝大娘了,我用完午飯,就想問問李叔一些事情。」

  蕭凌並沒有說出自己身上有兩根人參的事情。

  俗話說的好,有錢就會有小偷!

  過了大概十多分鐘,老李就拎著一筐菜走了過來。

  當他看到蕭凌正坐在客廳里的時候,不由得奇怪地問道:「你怎麼來了?難道是在山林中打了一隻黑熊,又或者是一株珍貴的藥草?」

  蕭凌趕緊搖手:「哪有這麼好的福氣,這不是正好趕上了采參的時節嗎,一直都沒有見到野生人參的樣子,所以就想問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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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李找了個椅子坐下,點燃了一根菸袋,將這株人參的特性和蕭凌說了一遍。

  「你要是運氣好,找到了一朵,直接帶到我這裡來,我保證給你一個合理的價格。」

  「這東西要賣幾個價錢?」

  蕭凌曾經在報上看到,野生人參是論克一斤一斤的。

  他這一棵大的起碼有一公斤重,於是過來問問老李,這東西能賣個什麼價格。

  「一根指頭那麼長的人參,只要根須完整,就能值上千塊錢,就連南邊的藥鋪都要買,我說的是真的!」

  這老頭說這話的時候,目光閃爍,顯然是做賊心虛。

  蕭凌暗罵這頭狡猾的傢伙,他已經打定主意,等著明日再來一次,順便將這兩個傢伙的熊心和熊爪一起處理掉。

  蕭凌在老李那裡呆的時間並不長,便回到了家中。

  這兩隻兔子和野雞還沒有宰殺,特別是這隻野鹿,如果不及時宰殺的話,裡面的血已經滲透到了裡面,熬製的時候就會帶著一股腥氣。

  忙碌到晚上10點,蕭凌給小紫、小金餵食完畢,再看看蜂后,便回到自己的房間,繼續呼呼大睡。

  ……

  第二日清晨,蕭凌匆匆梳洗一番,拿了些熏豬肉給父母請安後,就往鎮子裡走。

  興川鎮下轄十幾個村子,其中有大半都在虎間山附近。

  從沙河村出發,大概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走兩個多鐘頭就到了。


  這個時代,誰都不是有錢人,但鎮子裡的人顯然要好很多,街道很整潔,街道兩旁都是兩層的泥土建築。

  進了鎮子,蕭凌找了個僻靜的角落,從系統包裹中取出了一些熊爪,放進了一個布袋中。

  隨便問了幾句,便來到了一家最有名的客棧。

  「年輕人,你要不要來一份?」

  現在還沒到中午吃飯的時候,蕭凌走進了客棧,店裡並沒有客人,不過店小二倒是很熱心。

  「你們這裡有沒有清蒸的熊掌?」

  說到這裡,與蕭凌年齡相仿的店員忍不住皺眉。

  他們這裡確實有清蒸熊掌,但很少有顧客會這麼做。

  蕭凌看起來年輕,衣著也不是什麼富貴人家,一開口,就想把那隻熊爪子給吞了下去,那店小伙一臉懵逼:「有的!不過,價格也不低。」

  蕭凌輕笑一聲,看著兩人的樣子,說道:「有這個就夠了,是不是還有熊爪?」

  「這麼說,你是賣家了?」店小二頓時明白過來,端著一壺茶水遞給蕭凌,柔聲道:「你先在這裡等著,我這就叫掌柜的過來。」

  沒過多久,那人就從樓上走了下來,身後還跟著一個挺著大肚子的男人。

  這人個子不高,看起來至少有兩百多公斤。

  「小哥,你要出售一隻熊掌?」

  蕭凌也不廢話,將布袋打開,胖子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來。

  「這些熊掌挺好吃的,怎麼賣?我們這小飯館一般不會有什麼富豪來,你要的東西,我可承受不起。」

  胖店主笑得眼睛都要眯起來了,想要找到一個合適的藉口來壓低價格。

  蕭凌沒有上當,而是拿起了布袋。

  「如果不能的話,我去問別人。」

  「小伙子,不要走,我給你一百元一隻,如何?」蕭凌搖了搖頭,然後就離開了。

  一條龍都能換到一百塊錢,這熊爪子可比這東西難得多了。

  「我給你漲30塊。」胖子老闆也起身,一把抓住蕭凌的手臂。

  「那也不夠啊。」

  「呃,一百五十塊!我的清蒸手抓手只要一百八,年輕人,你可要給我一點利潤。」

  黑熊可不是那麼好捕捉的,他一般都是這麼做的。

  看著胖子店主一臉不情願的表情,蕭凌也就釋然了。

  「不錯!那就一百五十元吧,四個熊爪六百!」


  蕭凌將手中的布包往桌子上一扔,便將自己的手掌遞了過去。

  胖子老闆點了點頭,然後叫來了一位店員,讓他給自己準備六百元。

  出了飯店,蕭凌直接跑到了一間草藥鋪,花了二百元,將那隻熊膽給買走了。

  「孫先生,我訂購的一百多公斤的鹿茸,你準備好了嗎?」

  就在蕭凌收好銀子的時候,一名身材瘦小的男人突然從藥鋪里走了出來。

  此人長得很尖,一雙眼睛裡透露出一股狡黠之意,身穿一身黑色的皮衣,手指上戴著一個金色的鑽戒,聽他的口氣,顯然是個賣毒品的。

  在東北,有不少的野生草藥,特別是鹿茸、人參這些東西,在南方可是非常受歡迎的。

  「金兄,這個季節的鹿茸可不是那麼好弄的。」

  掌柜的趕緊走了過來,賠著笑臉說道。

  鹿茸是一種公山羊沒有骨化的角,它的主要作用是養陰補陽,所以在南方很多人都會用它來釀酒。

  不過,要等到深冬季節,才是採摘鹿角的好時候,現在已經快冬天了,要找到一百多公斤的鹿角,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好吧!這幾天來的人很多,我這裡已經沒有存貨了。」

  金青年走進店內,目光落在一堆麻袋上。

  「鹿血多的是,我可以多拿一些來。」

  藥鋪的掌柜朝著後面的院子裡走去,蕭凌清了清嗓子,臉上堆滿了笑容,上前推了推那名叫靳叔的年輕人。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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