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出謀劃策

  經過李琴講述,陳軒才明白了事情的經過。

  李琴父母早就已經去世,只留下了她和胞弟李固相依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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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好父母留下了仁安堂這個產業,加上李琴苦心經營,她本身又頗有醫學天賦,這才堅持了下來。

  而這個李固自小脾氣火爆,長大了更是如此。

  一個月前,他在縣城中策馬狂奔,結果就是出了事情。

  一個老頭想要藉故碰瓷,故意摔在了李固的馬前。

  如果李固只是服個軟,賠一些錢也就罷了。

  可他認出這個老頭,是附近左右聞名的無賴,平日裡就靠著碰瓷、詐騙過活。

  以他這個火爆脾氣,自然不肯賠錢,結果被那老頭拉著腿,說什麼也不肯放走。

  李固一開始見是個老頭,也沒有多想,賠了一些錢,以為這樣事情就完結了。

  沒想到,那老頭見他如此輕易的就賠了錢,越發的貪婪,竟然反口,想要更多的錢。

  那李固怎麼解釋,老頭也不肯聽,甚至還喊來家人,對李固拳打腳踢。

  結果李固脾氣上來,就踢了一腳,最後竟然把那老頭給一腳踢死了。

  老頭的兒子見到老父親丟了性命,抓住李固就不肯放開。

  而見自己傷了人命,他也不敢再反抗,任由隨即而來的衙役將自己捉進了大牢中。

  老頭的兒子咬死,就是李固一腳踢死了自己的父親,不僅要他賠錢,還要他賠命。

  聽聞胞弟吃了人命官司,李琴險些當場暈死過去,好在家裡此時也算有了些積蓄。

  她上下打點,現在終於讓劉縣令鬆口了。

  現在唯一的難題就是,如何應對老頭的家人。

  陳軒聽完,下意識地一拍巴掌:「死的好!」

  在他看來看,這老頭既然敢碰瓷,那就應該預料到碰瓷的風險。

  就算是死,那也是活該。

  他也就是不在現場,不然非得叫好不可。

  不過話說出口,陳軒就意識到自己失言了。

  果然,一抬頭,就見劉縣令和李琴一臉詫異的看著自己。

  「咳咳,我的意思是,令弟雖然做了好事,可畢竟這是一條人命。哎,實在是太過衝動了。」

  李琴悽然道:「小女子自然也明白這個道理,平日裡對舍弟也多有教誨,只可惜……」


  陳軒考慮了一下,說道:「辦法倒是有一個,令弟的命有可能保住,不過卻要他在牢里多待一陣時間了。」

  李琴本來還以為他也沒什麼辦法,聽到這話,立刻撲通一聲,跪倒在陳軒的面前:「只要能保住舍弟的性命,小女子就已經知足了。」

  她本來也沒指望弟弟能無罪出獄,只要能保住他的性命,就已經知足了。

  陳軒連忙示意夏芸將李琴攙扶起來,然後將自己的辦法說了出來。

  「如果那家人再來鬧,就請大人升堂審案的時候,問得越發詳細。比如,那老頭有沒有什麼陳年宿疾。」

  劉縣令有些糊塗:「問這個幹嘛?」

  「只要他家屬承認,老人有過宿疾,就可以從這方面下手,為李姑娘胞弟減刑。」

  「那如果他不承認呢?」

  「那就讓他拿出證明來,證明他老子身體健康。如果他真的拿出證明來,就讓他回家鄉或者祖籍地,再去證明。」

  「那家人拖不起的話,自己就會放低要求,到時候李姑娘你多賠對方一些錢財,這事也就過去了。而劉大人,還會因為辦案仔細,絕不冤枉一個好人,而獲得不錯的民生。」

  陳軒知道,這老頭一家都不是什麼好東西,所以他說這些話的時候,也是毫無負罪感。

  人家肯賠錢就已經不錯了,你覺得少就把家人喊來,一起對人家拳打腳踢?

  那就只能說,死得活該!

  李琴把陳軒的話仔細考慮了一遍,眼睛越來越亮,覺得他這個法子確實有可行性。

  只不過這樣一來,案子拖個一年半載都有可能,而弟弟也要多吃些苦頭。

  但是她也顧不上那麼許多了。

  只要能保住弟弟的性命,這每一天都行。

  劉縣令聽了之後,覺得陳軒這個法子確實妙。

  那老頭雖然一命嗚呼了,可他本來也有過錯。

  之前劉縣令本就不想過重的懲處李固,只不過對方家裡鬧得太大,他怕影響自己名聲罷了。

  現在陳軒弄了這麼一個辦法出來,他自然不會拒絕。

  「嗯,此法甚妙,既如此,那就按著陳小哥所說的法子做好了。」

  「多謝劉大人,多謝陳壯士。」

  心中的一塊大石頭落地,李琴是喜極而泣。

  等她走後,劉縣令當即下令設宴,款待陳軒和夏芸二人。

  劉夫人也抱著兒子出來作陪,一起出來的,還有剛剛的那個少女。


  經過介紹,陳軒才知道,這少女是劉夫人的親侄女。

  而她的父親,則是刑部侍郎,周澤雲。

  原來這劉夫人的來頭這麼大,難怪敢當著那許多人的面,訓斥劉縣令。

  在席上,劉縣令又將之前的話重新說了一遍,而現在不是邀請陳軒來當副班頭,而是想讓他來當師爺了。

  在劉縣令看來,他剛剛出的主意,簡直就是天才。

  所以,真的起了愛才之心。

  不過,最後還是被陳軒給婉拒了。

  開玩笑,當師爺?

  那可是要有真才實學的。

  自己不過是仗著有點小聰明而已,要是真去當什麼師爺,估計三天就得露餡。

  劉縣令雖然覺得有些惋惜,不過也就不再提這件事了。

  等散了宴席後,他還特意派了馬車,將陳軒和夏芸送回了龍武村。

  陳軒不想引得眾人注意,所以在離村子有一定距離的時候,就下了馬車。

  回到家裡,陳軒往床鋪上一躺,嘆息道:「哎,不管怎麼樣,還是自己家裡舒服,在外面哪有這樣的感覺?」

  夏芸哪有他那麼悠閒,將買回來的東西分門別類地放好,然後問道:「縣令大人邀請你去當副班頭,你為什麼不肯答應呢?」

  在她看來,在衙門裡做事,可是比當個獵戶強多了。

  陳軒對此,自然有他的看法。

  「我不喜歡被人管束。我這樣沒有背景,沒有根基的去當副班頭,肯定會遭人嫉妒。就算是劉縣令對我另眼相看,他也不可能天天盯著。」

  「所以還不如這樣,留得一個人情,以後萬一真有什麼好事,他也忘不了咱!」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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