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6章 關於未婚夫妻那些事
第1056章 關於未婚夫妻那些事
夏天是一個很美好的季節,因為天氣炎熱,女孩子們穿著就比較清涼。
有的人只能過過眼癮,有的人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吃冰淇淋。
王雲霄很生氣,所以需要人哄。
哄來哄去,就發現這個天氣變得愈發燥熱。
要是放在一百年後的未來時代,他這種行為毫無疑問就是犯罪。
在這個時代當然也是犯罪,但罪名不一樣。
這時候有個特殊的罪名叫做不孝。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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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沐沐有個毛病,就是具有抖M的傾向。
你不把她摁住,她是不會老老實實跟你親嘴子的。
所以倆人的親密行為,在外人看來就跟家暴沒什麼區別。
等到王雲霄把她雙手反剪到背後,掐住脖子抵在牆角狠狠地收拾了一通之後,坐起身來才發現她身上的睡裙都被撕爛了。
這時候要是有人不敲門直接闖進來,那場面王雲霄都不敢想像。
幸好自己身上的衣服沒被她抓壞,要不然王雲霄覺得自己今天都不用去見慕老闆了,可以直接打道回府。
稍微鬆了松領帶,王雲霄忍不住又轉過頭多看了兩眼。
李沐沐睡裙裡面是真空上陣。
該看不該看的都看到了,手感更是讓他欲罷不能。
也不能說大就是好,大當然好,不過王雲霄更傾向於中間勻稱派。
這越發讓他深刻地意識到,有自己的房子是多麼重要。
現在就沒辦法,只能懸崖勒馬,屏氣凝神,默念金剛經。
李沐沐抹了抹嘴角的血跡,狠狠地瞪了王雲霄一眼。
尼瑪豬拱地呢?給我牙齦都磕出血了。
要不是看在你一會兒還要出去見人的份兒上,老娘把你卵黃給你捏出來!
「還生氣嗎?」
「你說呢?」
王雲霄冷哼一聲,老子現在火很大!
「那你還想怎麼樣?」
李沐沐目光流轉,嬌聲道:「便宜都讓你占了……」
「那是讓我占便宜嗎?」
王雲霄咬牙道:「那分明是我努力奮鬥換來的回報!」
「那你還想要怎麼樣?」
「你就不能溫柔一點嗎?」
「溫柔一點?那你早說嘛……我還以為你就喜歡使用暴力手段呢。」
李沐沐毫無愧疚地倒打一耙。
她站起身來走到王雲霄面前,雙手搭在王雲霄肩膀上,面對面吐氣如蘭。
「這樣?」
「就這?」
「那還要怎樣啊?」
「你堂堂未來穿越者,一點經驗都沒有麼?」
「哪方面的經驗啊?」
李沐沐一臉天真。
王雲霄摟住她的腰肢,正色說道:「咱們還是儘快把事辦了,我不想再往後拖。」
「聽你的咯,反正我什麼都不懂,嗚……」
王雲霄一口親上去,把她的話堵在嘴裡。
「好好說話,嗚……」
「先領證吧。」
「然後你想怎麼樣,讓我大著肚子去蓬萊啊?」
「你還敢說你不懂!」
「那你希望我很懂麼?」
倆人正在拌嘴……各種意義上的拌嘴,門外突然傳來刻意加重的腳步聲。
李沐沐嗖地一下從王雲霄身上跳起來,跑到旁邊打開衣櫃去找外套。
「大小姐。」
門外傳來蔣茵茵語氣微妙的聲音:「老爺讓我過來問問,你和姑爺商量得怎麼樣了,商量好了就過去一趟。」
「知道了,我們馬上過去!」
王雲霄一邊說話,一邊轉過頭去欣賞美色。
李沐沐紅著臉將兩根手指對準自己的眼睛,然後衝著王雲霄比劃了一下。
給我把眼睛閉上!
還害羞什麼呀,親也親過了,摸也摸過了。
女人心真是海底針。
王雲霄只能站起身轉過頭去整理自己的儀容。
身後傳來淅淅索索脫衣服的聲音,不到三十秒,李沐沐就飛快地換好了一套米黃色的居家服飾,整理好自己的頭髮,順帶著又補了個妝,臉上完全看不出來剛才羞澀暈紅的模樣。
這效率讓王雲霄嘆為觀止。
感覺這女人完全做得出來,新婚之夜騎在老公身上爽到一半,反手抽刀把老公腦袋剁下來這種變態事情。
自己居然還有點享受,也是變態沒跑了。
打開房門,蔣茵茵站在門口,目光在倆人臉上來回尋梭,一臉狐疑。
她還下意識地提起鼻子想聞聞味道,被王雲霄一巴掌拍在腦袋上。
「屬狗的嗎?亂聞什麼?」
宋莉莉打賭說肯定會看到少兒不宜的畫面……還是算了,不要惹大小姐生氣,回頭給我穿小鞋。
小丫頭旺盛的好奇心被瞬間澆滅。
未經人事的少女沒有經驗,但是慕玉明有。
不僅有經驗,而且他還很了解自己老婆的女巫家族血脈有多麼……嗯,實在想不到什麼褒義詞來形容。
但是聘禮都收了。
嚴格意義上來說,自家白菜現在的歸屬權已經在別人鍋里。
看著裝作若無其事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的倆人,慕玉明深吸一口氣,強壓住老父親的怨念。
「你們談的怎麼樣了?」
王雲霄趕緊說道:「伯父,沐沐和我都要繼續上學,婚期延後我沒有意見。不過我想先去做個登記,把證領回來。」
「結婚證嗎?國內現在有這個東西?」慕玉明皺眉反問。
王雲霄一愣,心說壞了。
他和李沐沐都是穿越者,所以說起結婚證書這件事,倆人都沒覺得有什麼問題。
聯邦那邊是有的,根據民事婚姻法典,以及各州不同的法律規定,要求由政府官員或者神父主持婚禮並登記註冊為合法夫妻。
國內……
有,還是沒有啊?
感受到李沐沐投過來的懷疑目光,王雲霄硬著頭皮說道:「我聽說是有,之前在警局跟戶籍科的同事聊過,現在各種戶籍規章制度越來越嚴格,個人身份證,工作證,還有居住證這些都要陸續發放。」
「你應該是聽錯了。」
慕玉明搖頭道:「這個事我前些日子找人問過,只要在報紙上公開刊登訂婚啟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他們說的婚姻證明應該指的就是這個東西。」
原來如此,王雲霄心裡長出一口氣。
慕老闆說的沒錯,在這個時代,報紙作為最廣泛傳播的公眾媒體,確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包括婚姻、遺囑、訃告等各種內容。
「沐沐你的意見呢?」
「我沒意見。」
李沐沐心不在焉地把玩著發梢,一臉羞怯地偷看王雲霄。
至於心裡想什麼,只有她自己知道。
「那就登報吧,我叫老鄒去給你們辦。」
慕玉明當即拍板。
「訂婚宴還要搞麼?咱們兩邊好像都沒有什麼值得邀請的客人。」
「那就一切從簡,全聽伯父安排。」
王雲霄趕緊表明立場。
「不知道您信不信教,需要找神父嗎?」
「咱們不講究那些,到時候還是按照中式的來操辦。不過……」
慕玉明看向李沐沐:「我還是挺想看你穿婚紗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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