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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武器時刻不能離手!

  由於開槍及時,金錢豹還沒來得及下死口,

  小羊羔的脖子就已經被抓得血肉模糊,沒了氣息。

  不過,這倒也便宜了王喜棟。

  脊椎斷了,豹子斷氣只是早晚的事。

  王喜棟有些可惜,要是小羊羔沒死,還能養得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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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雖說可以吃肉,但個頭確實小了點。

  但事已至此,再在意也無濟於事。

  王喜棟將小羊羔扔到一邊,把注意力轉移到豹子身上。

  「這皮毛可真漂亮!」

  之前遠遠看去沒什麼感覺,如今近距離端詳,

  不得不說,這豹子的皮毛著實美觀!

  金毛黑斑,長毛整齊。

  手感雖不像紫貂那般順滑,也不如猞猁皮毛細膩,但卻有著一種獨特的質感。

  摸起來比老虎皮舒服多了!

  可惜,在當時卻賣不上高價。

  沒錯,如此珍貴、數量比老虎還稀少的物種,

  在那個年代,國內市場卻是有價無市!

  需要等上幾年,經濟體制徹底變革後,其價值才會攀升!

  短短20年,一張豹子皮的價格便能從原本的價位暴漲至十幾萬!

  而且漲勢似乎還看不到盡頭!

  這也是夏長海爽快答應劉大寶的原因。

  反正當下豹子皮不值錢,正好用來做人情。

  至於說留著等20年後,夏長海表示到那時這點小錢他根本看不上!

  十幾萬?

  一個月的生活費都不止這個數!

  和王喜棟研究完豹子後,眼看時間不早,夏長海也不著急回去。

  直接在原地生火做飯。

  按規矩,獵到大型獵物要敬山神,但這豹子名義上屬於生產大隊,夏長海也就沒那麼講究。

  他估摸隊裡大概率不會吃豹子肉。

  很可能會將其做成標本,或者扒皮上交,這些都有可能。

  好在豹子沒有逃脫,現場還有一隻小羊羔。

  敬山神不過是表達一份心意,既然是心意,便不分大小。

  夏長海隨便找了個理由安慰自己。

  他吩咐王喜棟將豹子之類的掛到樹上後,便找了一處沙地挖坑。


  他今天不打算用竹片烤制,而是改用叫花雞的做法。

  夏長海先在地上挖了一個大坑,然後在坑內架起一堆柴火。

  無需控制火力,讓火燒得越旺越好。

  趁著火燒的工夫,夏長海開始處理食材。

  與成年羊相比,小羊羔之前一直吃母乳,

  肚子裡較為乾淨,無需特殊清理,只需將血水倒出即可。

  他將小羊羔拎起來甩了甩,把血水甩干。

  夏長海把鹽巴、辣椒麵、酸果以及臨時找到的香草全都塞進小羊羔的肚子裡。

  按常理,此時應該用針線縫合肚子,但他兩手空空,什麼都沒有。

  於是便找了幾根大小、長短合適的木荷樹枝,

  這種樹枝耐磨耐高溫,沿著小羊羔的肚子插了幾根,當作別針使用。

  這邊剛處理完畢,那邊的火也燒好了。

  砰!

  夏長海將小羊羔拎起來,也不脫毛,直接丟進了火堆。

  然後在羊羔表面覆蓋上一層高溫炭火。

  沒錯,這就是叫花雞的做法。

  與叫花雞不同的是,羊皮比雞皮厚,無需用泥封存,直接丟進高溫炭火中即可!

  兩個時辰過後。

  夏長海用617偃月刀將小羊羔從炭火中扒了出來。

  他也不嫌髒,直接在大石頭上把小羊羔切塊。

  當羊肚子被剖開的瞬間,一股難以用語言形容的香味混雜著熱氣瞬間瀰漫開來。

  那濃郁的香氣,把在旁邊眼巴巴看著的王喜棟饞得直流口水!

  他哪裡知道,小羊羔還能這樣烹飪!

  王喜棟顧不上燙嘴,用兩根樹枝當作筷子,夾起一塊羊肉,一口咬了下去。

  只聽「咔嚓」一聲!

  在高溫炭火的炙烤下,焦黑的小羊皮瞬間碎裂,

  外皮焦而不糊,脆而不碎,單是這羊皮,便是一道美味!

  但重點並非如此,藏在焦皮下的羊肉鮮嫩可口!

  小羊羔的肉本就鮮嫩,又因為外皮鎖住了水分,

  現殺現烤,肉汁幾乎沒有流失,咬上一口,滿是肉香。

  王喜棟原本以為佐料較少,只有辣椒麵和鹽巴,羊肉的味道會差強人意。

  在他的記憶里,燉熟的羊肉需要添加許多大料,否則根本無法忍受那股膻味。


  但入口之後才發現,這羊肉不膻不膩,味道恰到好處!

  這羊肉吃在嘴裡,如同大肥肉一般,沒有羊膻味,反而有著一種獨特的口感!

  感覺比黃皮子肉還要美味!

  「好吃!!」

  原本還有些猶豫的王喜棟,此刻兩眼放光,

  迅速咽下嘴裡的羊肉,緊接著又夾起一塊。

  他使勁吹了吹,一口吞了下去!

  看著狼吞虎咽的王喜棟,夏長海嘴角上揚。

  用叫花雞的方法烹製小羊羔,這是他在蒙古國那邊學到的。

  當地遊牧民族放羊時,由於無法攜帶太多物品,便發明了這種做法。

  與傳統的吃羊方式相比,這種做法更為方便,流程也更為簡單。

  只要控制好時間,食材質量合格,

  即便10歲的孩子花費些時間也能做到,口感與成年人做的相差無幾!

  「以後有機會,得早點去蒙古國,我記得那邊蟲草也很值錢……!!」

  就在夏長海陷入回憶之時。

  突然,遠處的灌木叢傳來一陣動靜。

  夏長海沒有絲毫猶豫,一把抓起身邊的56式半自動步槍,抬槍瞄準!

  在打獵圈子裡,一直流傳著這樣一個規矩:

  真正走出大山之前,武器不能離手!

  這個規矩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

  也就是說,無論獨自一人還是一群人,

  在吃飯、睡覺、聊天時,武器都必須握在自己手中!

  這個規矩看似奇怪,在狩獵過程中,擔心遇到野獸襲擊而保持警惕可以理解。

  但在狩獵結束後,或者有人站崗時,為何仍不能放鬆呢?

  只有像夏長海這樣的老獵手才知曉其中緣由。

  老話說得好,山神在暗中注視著一切,其喜怒無常。

  只要還在山裡,就沒有絕對的安全可言。

  不僅是現在,即便往前追溯,山裡的危險也遠超常人的想像。

  暫且不說自然災害,單是山中的野獸,隨便一隻都可能危及性命!

  這並非誇大其詞,夏長海前世在遠東地區,與一群貨商進山收貨時,就曾遭遇過危險。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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