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個單章回復一些問題

  有書友表示再三出現人命案,會讓主角怎麼怎麼樣,比如還能當公眾人物麼,國家介入,給每個人都派保鏢之類的。

  總之一句話就可以涵蓋,主角的路子,會引發一系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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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妥了,這點在創作之初就考慮過了,因為是顯而易見的,那麼自然要在故事中處理,這是作者需要考慮的問題。

  但是,不能直接發大綱吧?

  不過有一點可以明確解釋一下,即便沒有主角,那些大案一樣會發生,國家的方式不會是給每個人配保鏢,這種方式就……呵呵。

  國家的方式很簡單,加強法制建設,這才是煌煌正路,現實也是這樣發展的,現在的東大有多安全,連老外都知道。

  最起碼,九十年代才是重災區,進入兩千年已經好很多了,一零年以後呢,貳零年以後,我們都是跟著時代過來的,不會不知道吧。

  而公眾人物又有很多種,不見得都重要,別的不說,公知還是公眾人物呢,咱媽心胸就是過於寬廣了,都沒伸手捏死。

  娛樂圈什麼情況也不用我說了吧?出了一個主角這樣的,還反而不能做公眾人物了?他是有醜聞還是翻車了?他是被朝陽群眾舉報了,還是含爽量超標了?怎麼那麼多暴雷的都能做公眾人物,他正當防衛反而不行了。

  當然也同意給某些人配保鏢,但肯定不是娛樂圈的,科學家該配,越多越好。

  至於主角做了導演、演員就不能幹別的了,這點各有各的看法吧,華娛文也不都是專注於拍電影唱歌,事實上那麼寫的已經太多了,從一兩年前開始,很多華娛文已經有所轉變,什麼風格的都有,不然就沒有新鮮感了。

  我想我這本如果也繼續重複,很可能簽約這個關口都過不去,編輯什麼類型的沒看過啊。

  至於公益的創新,依舊是各有各的看法吧,無法統一,但有一點可以回復一下,那就是孩子照片會導致歹徒改成買賣器官這點。

  關於這個,我還真是非常非常的了解,因為以前有個故事創意想用這個內幕來著,查閱了大量資料。

  所以給大家普及個冷門知識吧,倒賣人體器官,在全世界非法買賣當中,是最不賺錢的!

  猜猜排名第一的是啥?不是槍枝、葉子之類的,而是……盜版業。

  已經有普法節目詳細展開了倒賣器官的流程,這個行業,是由一堆二手、三手、四手……五六七八九十手販子構成的,最底層,才是賣方,而賣方拿到的錢,低到你想不到。

  最麻煩的是,這種買賣的專業性極高,做手術的可不能是普通外科大夫,因為器官移植是人類醫學的桂冠,不是專家中的專家,幹不了這活兒。


  人家缺錢麼?不缺錢的話,不排除有害群之馬,因為真有這樣的案例,報導過,但終歸是稀有工種,不是人販子就能幹的了的活兒,花錢僱人你得花多少錢?

  關鍵不光是技術,還有很多設備呢,那不是隨便找個房間嘎個腰子就能賣了,起碼保鮮就不是放點冰塊那麼簡單。

  電影中將大反派塑造成幹這個的,是因為足夠令人痛恨,但現實中這活兒很難干,不掙錢,風險還大。

  但也有好乾的,東南亞有一次非常有名的集體包機賣貨的新聞,所有賣主,到地方賣了東西就給兩千美金,全部如此。

  在人家那合理合法,但是就一樣,便宜。

  最後,建議多關注一下國際時政新聞,魷魚的「皮膚銀行」知道麼?那全世界規模最大的,而貨源成本是零,對,不要錢。

  這個更便宜,甚至不是自己想賣的,是被硬拿走的,賺錢的是皮膚銀行,提供貨源?人家不需要別的貨源,真的,看看新聞吧,真正的殘忍書里都不敢寫。

  最後非常不認同一點,就是認為刊登尋人啟事是不對的,雖然現實中沒有在T恤上印刷的,但飲料有很多,不會沒買到過吧?且失親家庭自己還印呢。

  那麼在有能力的情況下,提供一種新的幫助,不對?

  再退一萬步講,人販子知道了有人找,確實禍害了人質,但因為這個就不做了麼?那任何尋人啟事都別貼了,須知電視上還放呢,為什麼不去譴責電視台、報紙、網絡平台?就因為人家做過了所以沒毛病,多一種創新的方式就不行?

  還是那句話,做事就一定有風險,只有不做,才啥責任都沒有,不做無錯。

  可那樣的話小說也別寫了,主角只要做事,就肯定能找到錯處。

  最後,不可能滿足所有書友的喜好,就像一首歌不可能人人都共情,我只能努力寫,寫一個要做事的主角,儘可能讓主角的做法出人意料,讓書友有新鮮感,為此不惜絞盡腦汁,哪怕是有失敗的案例,但我只能用……我這種誠意是值得肯定的來激勵自己,俗稱沒功勞有苦勞^_^,好吧,努力,希望每一次出人意料能讓大家喜歡。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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