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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四十七章:偷我肉殺了你!林允棠的期盼

  第二天天剛亮,陳興平就起來了。

  他要早點起來,去把林允棠接回來!

  剛起來,王秀蘭就慌得不行大叫了一聲。

  「明德,興平,你們兩快來!」

  「肉,肉不見了!」

  陳明德一聽說肉不見了,屎都沒拉完,夾緊屁股就跑了出來。

  出來後,他慌慌張張的在家裡翻找著,嘴裡不停念叨著。

  「肉?肉咋會不見了?其它的東西還在不,哪個畜生把肉給偷走了?」

  王秀蘭在家裡翻了一圈,也沒找到肉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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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著急得想挖地三尺了。

  一直找不到肉,王秀蘭都快急哭了。

  「不知道啊,我一起來,就發現掛在那的肉不見了,都怪我昨晚上睡得太死……肉該不會是被野貓叼走了吧!」

  「哎呀,都怪我都怪我,這麼多肉,全不見了,今天興平結婚,拿什麼出來吃啊!」

  陳興平看著慌亂的王秀蘭,連忙安慰,「娘,你別急,這麼大塊肉,如果是野貓來偷的話,你們肯定會被吵醒的。」

  「肉估計是被人偷了去,我去找找。」

  其實,對於是誰偷了肉,陳興平已經有了底了。

  不是隔壁的,還有誰會偷肉呢?

  陳興平繞著房子轉了一圈後,找到了蛛絲馬跡。

  他從床底下,怒氣沖沖的,提著槍到了隔壁。

  看著陳興平提著槍出去,王秀蘭嚇壞了,她連忙叫著陳明德,跟著兒子一塊去隔壁。

  「興平興平,你別衝動,槍可不能走火啊!」

  「難不成是我娘偷了肉?秀蘭,興平不會走火的,他拿槍估計也就是嚇嚇我娘而已。」

  陳明德比王秀蘭冷靜不少。

  他們兩跟在陳興平的後面,陳明德還不忘安慰王秀蘭。

  到了陳家門口,陳興平拿著槍,砰的一腳,就將馮翠花的房門給踹開了!

  王秀蘭還在做夢吃肉呢,她被這突如其來的破門聲嚇得從床上驚醒了過來,她害怕的抖了抖身子,瞳孔震驚,顫顫巍巍的說道。

  「誰……誰啊。」

  陳興平也沒說話,提著槍就進了馮翠花的房間。

  看著陳興平手裡有槍,馮翠花嚇得縮到了床腳,一個勁的直哭。


  「救命啊,救命啊,陳興平要殺人了啊!」

  「他提槍殺奶奶了,救命啊!」

  這兩嗓子聲音賊大,把還在睡夢中的鄰居全給吵醒了。

  什麼?

  陳興平提槍殺人?

  殺的還是自己親奶奶?

  大家衣服都沒穿上,就起身看熱鬧。

  陳興平也沒和馮翠花廢話,他直接將槍砰的一下,放在了桌子上。

  他坐在凳子上,牽著二郎腿,問著馮翠花。

  「奶,我的肉呢?應該你讓興旺拿的吧,你要是不拿出來的話,可別怪我槍走火,要是這槍打在腿上,你怕是會掉個十幾斤肉,這樣也行,就當對我的補償了!」

  說著說著,陳興平就舉起了上,把槍口對準了馮翠花她的腳。

  天色逐漸亮了起來,馮翠花透光房間微弱的燈光,看著陳興平兇狠的眼神,她很是害怕。

  馮翠花不敢再叫囂了,她掀開被子,指著床上的箱子說道。

  「肉,肉在這……」

  陳興平就知道,他的肉肯定是馮翠花拿的。

  屋外面的黃泥沒幹,黃泥上有一個鞋印,一看就是興旺的尺碼。

  雖然只有兩隻鞋印,但是陳興平能確定,就是馮翠花攛掇著興旺來家裡偷的肉。

  陳興平用槍桿砰的一聲,敲開了箱子的鎖,然後將肉給拿了出來。

  「奶,你還挺有本事啊,居然還入室盜竊了,這要是被公社知道了,會把你抓去槍斃!」

  看著生氣的陳興平,馮翠花腦瓜子一轉,開始辯解。

  「興平,你聽我說,我昨晚上去你們屋外面,看著了一隻野貓叼著肉出來,我是好心給你搶起來放好,沒有想藏起來的意思。」

  「你快把槍放下,別一會崩著奶奶了,我是你親奶,怎麼會偷你的肉呢,你別誤會我。」

  馮翠花害怕陳興平手裡的槍,也害怕被公社抓起來。

  所以只能想盡一切辦法詭辯,讓陳興平相信自己沒偷肉。

  陳家人聽著動靜,也醒了過來,全都圍在了奶奶屋裡。

  興旺見興平哥哥提著肉,他連忙慌張得哭倒在了地上。

  「哥,是奶讓我偷的肉,我昨兒趁你們沒注意,躲在了二叔家床下,趁半夜二叔他們睡著了,我才偷著肉回來的。」

  「哥,二叔,我錯了我錯了……那肉我咬了一口,剩下的我就沒動了……」


  「哥,你不用把我帶到公社去,我不想被槍斃。」

  陳興旺是被馮翠花挑撥著去偷肉的。

  馮翠花給陳興旺說,去陳興平家偷了肉,到時候偷偷藏起來,他們奶孫兩人吃。

  肉是偷回來了,可是陳興旺也沒想到,竟然這麼快就被發現了。

  如今看到陳興平提著槍去了奶奶那,陳興旺嚇得都快尿褲子了,自然什麼都說了出來。

  馮翠花前一分鐘還在說自己沒偷肉。

  可是下一秒,就被打臉了。

  謊言被戳穿了,馮翠花氣得直罵陳興旺。

  「你個敗家玩意,瞎批批啥啊,老娘啥時候讓你去偷肉了!」

  陳家人這才知道,原來馮翠花讓人去偷了肉回來。

  老大和老三還在心裡埋怨他們的老母親。

  要不是陳興平發現了這件事的話,馮翠花肯定不會分肉給他們吃的。

  陳興平看著謊話連篇的老太太,摸著手裡的槍,不緊不慢的說著。

  「奶,我今天結婚,你偷的可是我結婚吃的肉,你偷的肉足足有十五斤,可值不少錢。」

  「我要是把你交到公社去,你猜公社會不會把你抓去坐牢呢?」

  馮翠花沒想到,陳興平竟然不放過自己,現在還想把自己送到公社去!

  她只能低聲求孫子,求陳興平放過自己,「興平,你奶我只是一時糊塗而已,再怎麼說,我也是你奶,一家人的東西,怎麼能算偷呢,你的肉也在這,我還你就是,你可別把我送到公社去。」

  「奶,我也不想把你送去,這樣吧,你孫子結婚,你不是要封個紅包嗎,就十塊錢吧,就當是給你孫媳婦兒的。」

  「要是你不封的話,我就告訴公社的人,讓他們看看你這種行為,算不算偷!」

  馮翠花死死的握住自己的褲腰帶,惡狠狠的瞪著陳興平。

  這小畜生,竟然要十塊錢才放過自己?!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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