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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四章:侵占集體財產!

  既然對方臉都不要了,那自己也麼必要給她留面子了。

  「這野豬是我一個人宰的,興旺興路在後山挖菌子去了,我沒和他們一起,豬肉我憑啥分給你們?就憑你們臉大啊!?」

  「啥子安,那兩個崽子居然沒跟你一起?」

  那兩崽子一直沒回來,原來是在後山睡大覺。

  馮翠花咋咋呼呼的,這才去把他們兩從後山揪著耳朵拽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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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邊揪耳朵,一邊氣得不行的罵他們兩,「你們兩個狗娘養的,喊你們跟著興平,你們居然在這睡覺。」

  「你們要是跟著他,就能吃到肉了,兩個敗家玩意!」

  馮翠花想著,只要興旺和興路跟著陳興平,她就能撒潑讓陳興平分點肉出來,說是犒勞兩個弟弟幫他獵野豬的報酬。

  可是這兩個崽子跑去睡覺了,馮翠花想要肉,也沒理由啊!

  「敗家玩意!」

  「老娘打死你兩個吃乾飯的東西!」

  看都馮翠花幾人的反應,村民們都頓時反應了過來。

  這野豬真是陳興平一個人獵的,村里人都驚了。

  他們完全沒想到,陳興平的力氣這麼大,居然能徒手打死野豬!

  陳興平白了馮翠花一眼,這頭野豬他也不打算吃,打算拿進城裡去賣的!

  而其他看熱鬧的村民看到馮翠花白懟,忍不住在後面偷笑。

  「這馮翠花臉皮可真厚,當初鬧分家的時候,就數她最大聲,現在還好意思來要肉。」

  「可不是嘛,要是我,我可沒這個臉皮。」

  「這肉就算要分,那也輪不到他們那一家!」

  被這些村民們在背後蛐蛐自己。

  本就是臉皮厚如城牆的馮翠花壓根就無視了這些人。

  反而是小聲的更風嬢嬢密謀了起來。

  「我記得,村裡的所有東西,都是集體的……」

  陳嬢嬢一下就懂馮翠花的意思了,她連忙心領神會的說道。

  「就是就是,一草一木,都是人民的,是集體的!」

  旁邊大娘也厚著臉皮說著重點,「這野豬,應該也算是集體的!」

  馮翠花看著如此上道的幾人,一雙眼睛死死的盯著陳興平的野豬說道,「沒錯,陳興平既然獵了集體的東西,那我們就得齊心協力的讓他交出來!」

  陳嬢嬢幾人密謀好後,開始一唱一和,想吸引更多人過來對付陳興平!

  人越多,陳興平就越發騎虎難下。

  到時候這野豬,就必須得交出來!

  吳春鳳大聲說道,「那這野豬安,應該算是集體的吧。」

  旁邊幾個人立馬跟著附和。

  「就是噶,既然獵到了,那就應該交到集體上,大家一塊吃!」

  「沒錯,陳興平打了集體的野豬,算是侵占人民的財產,如果把野豬交出來,我們可以不把他送到公社去進行批鬥!」

  這話一出,所有人都想著一定要讓陳興平把野豬給交上來。

  要是陳興平的野豬真的被上交了,他們也能分上一口肉。

  聽著動靜看熱鬧的村民也跟著鬧了起來,讓陳興平把野豬交到大隊上。

  「我覺得有道理,陳老二一家也吃不完浪大頭野豬,要是不上交的話,就讓公社的人來評評理!」

  陳興平就知道,他將野豬帶回來,村里人會眼饞作妖。

  而馮翠花帶頭鬧事,則是他沒想到的。

  馮翠花再怎麼說,也是他的親奶奶。

  都是一家人,她應該不會置人於死地。

  可是事實並不是如此……

  馮翠花從小就嫌棄陳明德一家,甚至還把後悔養了陳明德這幾個字掛在嘴邊。

  是後悔養了你……

  而不是後悔生了你。

  陳興平通過這些零碎的信息察覺到了異常。

  難不成,陳明德不是馮翠花親生的?

  這個念頭一閃而過,陳興平腦袋轟的一聲響起。

  還真他媽有這個可能!

  爹的身份到底是什麼。

  陳興平必須得查個清楚才行!

  現在村里人可容不得他多想。

  大傢伙起鬨鬧著,想要分野豬呢!

  面對村民們七嘴八舌的大聲謀密,陳興平表情漸冷。

  在他還犯渾的時候,他爹娘拜託村里人幫忙的時候。

  哪一個不是冷眼相看,甚至是裝作不知道的。

  他不想做的那麼冷血無情,但這些人顯然不配得到自己的恩惠。

  就拿現在這些人的做法來說。

  就是典型的有點兒挾恩圖報了。


  問題是,他們對自己沒『恩』啊。

  再說了,豬肉這麼寶貴的東西。

  他是打算拿去換錢的娶媳婦的。

  相用這個方法把自己給架出來,想得到美。

  「不服氣的,趕緊去喊公社的人來。」

  陳興平一屁股坐在了矮腳凳上,「我陳興平就把話放在這,能從我這分出半塊肉的,我不姓陳!」

  「嘿,你小子還嘚瑟上了是吧?錢向東,現在所有東西都是集體的!陳興平獵到的野豬分出來,天經地義!」

  「你有種!我就去叫公社的人來!」

  「走走走,我們去叫公社的……」

  一群娘們,說著就要去公社,找人來強分陳興平打來的野豬。

  陳興平則站在院裡笑了笑,讓他們儘管去找!

  「既然大家都覺得我打野豬是私吞集體財產,那你們可別忘了啊。」

  「奶奶,你頭幾天不是撿了一窩雞蛋嗎?也沒分出來啊,正好讓公社的人來把你抓進去!」

  「狗蛋婆婆,你家狗蛋前面挖了只竹鼠在小河溝邊上烤,你這算不算私吞集體財產?」

  「還有,如果我獵四害也算是私吞集體財產的話,那你們去山上挖的野菜也算!」

  「你們一個個的平時上山抓兔子抓螞蚱過嘴癮,都算是私吞集體財產!到時候我們一起被抓進去,坐牢也有伴兒!」

  陳興平這嘴巴就跟淬了毒一樣,指著鬧事的人,罵得個狗血淋頭,如果我犯罪了,那你們也逃不掉!

  大傢伙都沒想到,陳興平竟然一點也不怕公社的人。

  他反而拉大傢伙下水,說大傢伙平時弄點野味塞牙縫,也算是私吞集體財產。

  關鍵是,仔細想來,陳興平說得好像不無道理……

  野豬是山裡的,那竹鼠和鳥蛋,也是山裡的,都算是集體財產啊!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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