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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退一賠三?16.5億賠償

  第328章 退一賠三?16.5億賠償

  「居然還真是張鼎!」

  馮雨和她的同事們看到這個比對結果後,是既驚訝但又沒有太意外。

  畢竟,在帶回來做DNA檢測之前,就猜測是張鼎。

  現在這個比對結果,也證明他們之前的猜測是正確的。

  只不過大家沒想到失蹤了三年多的張鼎,最後竟然是在自己公司開發的別墅區地下給挖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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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才是讓大家感到驚訝的地方。

  大家對張鼎已經死亡的這個事實,並沒有太意外。

  畢竟現代社會一個大活人突然失蹤了,誰都聯繫不上,找不到這個人,並且失蹤長達三年多接近四年。

  基本上就可以判定死亡了。

  在法律上,一般人下落不明超過4年,或者因為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超過2年,家屬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其死亡。

  所以,沒人認為張鼎還活著。

  只不過也確實沒想到其最後會埋在江北壹號的一棟別墅庭院地下。

  「之前是失蹤,找不到人,也就沒有線索。」

  「但現在人找到了,也知道了埋屍地點,就能根據那棟別墅路面硬化的時間,來找出埋屍的大概時間,從而通過當時的施工單位和人員,找出線索..

  」

  馮雨美眸若有所思,確認是張鼎後,那之後的事情就好查了。

  之前是找不到切入點,因為根本就不知道張鼎去哪兒了。

  但現在知道張鼎是被埋在別墅區,那就能針對性的去查一些信息。

  比如這棟別墅的路面硬化是什麼時候施工的,由誰負責施工,施工時有沒有發現什麼異常等等。

  人不可能自己憑空跑到地下去,肯定是有人親手埋下去的。

  只要有人參與了,那就能找出來。

  「去鼎宸置業,找他們要施工日誌,看具體是哪天施工的,並且找到當時負責這棟別墅路面硬化的施工單位,要準確到個人,然後挨個做筆錄詢問,一個都不能漏..

  」

  帶隊的叔叔點了點頭,然後便開始安排任務。

  「是。」

  馮雨等人當即答應了一聲,然後就開始行動了。

  當馮雨帶人去鼎宸置業的時候,陳末也回到了公司。


  「趙姨,方便接電話嗎?」

  他坐在辦公室里,給趙雅蘭發去了一條微信。

  「可以。」

  很快,趙雅蘭就回復了消息。

  看到消息,陳末直接給趙雅蘭打去了電話。

  「餵?陳末,怎麼了?」

  趙雅蘭接聽了電話。

  「趙姨,我有件事想諮詢一下。」

  陳末笑了笑,對趙雅蘭說道。

  「你說。」

  「打個比方,如果我買了套別墅,但在別墅地下挖出了一具屍體,並且這個人還和開發商有關係,是有人故意將其埋在這裡的,其中可能涉及到兇殺案,這可以定義為凶宅嗎?」

  陳末簡單的將情況說了一遍。

  他之所以諮詢趙雅蘭,就是他已經不想要這套別墅了。

  畢竟發生了這種事,要是住進去的話,那心裡多少有點膈應。

  但這套別墅他已經買下來了,交易和過戶手續都辦完了,還花了5.5億的巨資,可不是說不要就能不要了的。

  所以,他就想著能不能從法律角度上將這套別墅退給開發商。

  「可以的。」

  「在司法實踐中,凶宅通常指發生過自殺、他殺、意外致死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或附屬區域,你說的這種情況,在司法上是可以定義為凶宅的。」

  聞言,趙雅蘭微微一愣,有點疑惑陳末為什麼會問這個問題。

  不過她也沒多想,只是給了陳末一個肯定的答案。

  「如果定義為了凶宅,那我能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賠償嗎?」

  聽到能定義為凶宅,陳末瞭然的點了點頭,隨即又追問道。

  「基本問題不大,根據民法典596條,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質量不僅包括建築安全,還涵蓋影響居住目的實現的觀念性瑕疵。」

  「庭院作為別墅的重要附屬部分,其地下掩埋屍體的事實從根本上顛覆了居住空間的心理安全預期,構成了民法典第582條規定的履行不符合約定」,開發商需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563條,開發商交付的房屋及附屬區域存在重大瑕疵,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也就是無法安全舒適居住,你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最高法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解釋第9條,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合格,但存在其他重大瑕疵,如凶宅,購房者可請求解除合同。」

  趙雅蘭不愧是成理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聽完陳末的訴求後,直接就搬出了多條法律條文,告訴他可以找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退還購房款。


  「並且還要看開發商對這件事是否知情,如果不知情,那就解除合同並適當賠償。」

  「如果知情的話,那開發商的行為可能同時構成欺詐,根據民法典第148條,受欺詐方有權請求法院撤銷合同,並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主張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

  並且趙雅蘭還和陳末說了一下開發商知情與否的兩種責任判定。

  不知情就是解除合同,知情就是在欺詐,除了解除合同,還要退一賠三。

  「退一賠三?」

  聽到這四個字,陳末不由眼前一亮。

  「是的,如果對方涉嫌欺詐,你可以主張退一賠三。

  ,「怎麼?你真遇著這事兒了?」

  趙雅蘭聽到陳末的語氣似乎有點期待,不由好奇的問道。

  「嗯,前幾天剛買的一套別墅,院子裡挖出了..

  「'

  陳末搖頭笑了笑,簡單的說了一下。

  「我剛在群里看到有人發的小道消息,說江北壹號別墅區里挖出了東西,不會就是你新買的那套別墅里挖出來的吧?」

  聽到陳末的話,趙雅蘭頓時就想到了前一會兒在律師群里,有人轉發的小道消息。

  小道消息也是說在魔都江北壹號別墅區的某棟別墅里挖出了白骨。

  再加上陳末突然給她打電話問這件事,她很自然的就想到了陳末。

  「是的,今天剛進場準備改造一下,結果就出了這事兒..

  ,陳末聳了聳肩,有些無奈的說道。

  「難怪你聽到退一賠三這麼高興呢,江北壹號的別墅可不便宜,動輒上億一套呢。」

  聞言,趙雅蘭不禁笑了笑,她算是理解陳末為什麼高興了。

  即便按1.5億一套來算,賠三的話,就是4.5億。

  這哪怕對老劉家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了。

  「如果真的能賠三的話,那確實值得高興。」

  陳末也笑了,他還真有點期待了。

  「你買那套別墅花了多少?」

  趙雅蘭有點好奇的問道。

  「5.5億。」

  陳末也沒隱瞞,將他那套別墅的價格說了一下。

  「多少?」

  趙雅蘭聽到這個價格後,頓時就愣住了。

  5.5億?


  她剛剛還按1.5億算的呢,她萬萬沒想到陳末買的那套別墅竟然價值5.5億!

  她倒是知道江北壹號別墅區有十幾棟別墅很貴,但她沒想到陳末買的就是那十幾棟別墅之一。

  5.5億的別墅,如果退一賠三的話,那開發商豈不是要賠給陳末16.5億?

  算上退回來的本金,那就是22億!

  這還沒算什麼手續費和稅費之類的。

  「陳末,我都不知道是該說你倒霉呢還是該說你運氣好呢?」

  趙雅蘭一想到陳末有可能拿到一筆高達16.5億元的天價賠償,心中就不禁很是感嘆。

  16.5億的賠償金額,讓她都忍不住感到羨慕。

  「可能是又倒霉運氣又好吧。」

  陳末笑著開了個玩笑道。

  「這就叫福禍相依。」

  趙雅蘭不由笑著說道。

  二人聊了一會兒後,便掛斷了電話。

  陳末已經將這件事委託給了成理律師事務所。

  他覺得這個案子不簡單,開發商很有可能是知情的。

  不然作為鼎宸置業的創始人之一,不可能被埋在地下三年多無人知曉。

  既然開發商知情,那就涉嫌欺詐,得退一賠三。

  如此高額的賠償金,開發商可不一定願意掏出來。

  所以到時候很可能需要打官司,既然要打官司,那自然沒什麼好說的,直接找趙雅蘭就行了。

  就在他這邊和趙雅蘭聊事情的時候,馮雨那邊也帶人來到了鼎宸置業。

  在出示了證件後,馮雨提出要見鼎宸置業的總裁,也就是除張鼎之外的另外一位創始人,吳宸。

  「警官,不好意思,我們吳總今天突然身體不適,現在正在醫院治療。」

  「我是鼎宸置業副總裁,您有什麼要問的可以問我,我們一定全力配合。」

  副總先是解釋了一下吳總的情況,然後表示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

  因為江北壹號的物業就是鼎宸置業的子公司,所以他們早就知道了別墅區挖出白骨來的事情。

  當時所有人都無比震驚,完全沒想到別墅區里竟然隱藏著這麼一件大事。

  而且居然還是在他們自留了幾年的6棟別墅里挖出來的,沒記錯的話這套別墅才剛賣出去沒幾天。

  沒想到剛賣出去就出了這種事情,讓很多人都感到很意外。


  他記得吳總當時在聽到這個消息後,整個人的臉色頓時就變得蒼白無比,身子都微微有點顫抖。

  大家還以為他身體出了什麼事,連忙給他叫了救護車,把他送到醫院去了。

  不過大家也覺得奇怪,吳總為什麼反應這麼大呢?

  難道是最近鼎宸置業的資金鍊非常緊張,在深圳的項目又失敗了,公司情況變得很危急。

  再加上張總又失蹤了,鼎宸置業的重擔全都壓在吳總一個人身上,壓力太大了。

  此時又得知江北壹號別墅區出了這種事,會對鼎宸置業有很大影響,於是這件事可能成為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好,請你們提供一下江北壹號6棟別墅的土方回填以及路面硬化的施工日誌,以及施工單位的信息。」

  馮雨也沒廢話,直接找副總要材料。

  「好的,您這邊請,我馬上讓人拿過來。」

  副總自然明白對方要這個幹什麼,於是當即就點頭答應了。

  在副總全力配合下,馮雨他們拿到了關鍵的材料,並且也找到了施工單位要到了詳細的資料。

  並根據材料中的信息,大致確定了張鼎被埋的日期,以及一些其它的線索。

  比如,在對施工單位的問詢中,得知了一個重要信息。

  說是原本定有施工計劃,準備先施工4棟和5棟別墅的路面硬化。

  但後續開發商要求先施工6棟別墅,將工期臨時提前了3天。

  並且原本設計的路面硬化規格也被開發商臨時修改,要求路面硬化的厚度加高,遠超原本的設計施工標準。

  而開發商針對這兩項改動的理由是,請高人看過,這棟別墅的區域有點問題,要在黃道吉日施工,所以得提前3天。

  那天就是高人算的黃道吉日。

  並且把路面整厚實點,才能穩穩壓住不好的東西。

  對於建築行業來說,大家確實信這個。

  屬於是一種行業默認的規矩,不管迷不迷信,反正都是這麼幹的。

  很多工地開工前,還會殺雞殺豬拜土地呢。

  再加上開發商確實請了一位有模有樣的高人來現場晃了幾圈,所以也就沒覺得有什麼不正常的地方,就按開發商要求的幹了。

  這在施工單位看來沒什麼異常的事情,但在馮雨等人看來,就是大大的問題。

  在馮雨他們看來,提前施工就是因為將張鼎給埋進地下了,擔心氣味散發出來,或者是被人發現,所以才臨時提前施工。


  而且他們還從一位當時施工的工人師傅口中得知,施工當天他注意到有一片區域的土被翻過。

  不過當時大家都以為是高人在裡面埋了什麼鎮壓邪祟的東西,所以覺得翻動土壤很正常,也就沒多想。

  這一點正好印證了馮雨他們的猜想,泥土翻動的痕跡,就是埋張鼎時翻動的。

  至於故意將路面硬化厚度整這麼厚,也是儘可能的為了防止氣味散發出來,以及徹底掩蓋這件事。

  有了猜測之後,便找到了當時要求修改工期和路面硬化標準的人。

  那人當時只是鼎宸置業的一個項目經理,但現在已經高升為鼎宸置業的副總裁之一了。

  當馮雨他們找到對方之後,一開始對方還在嘴硬,說是高人要求的。

  「高人是誰?叫什麼名字?電話多少?住在哪兒?誰聯繫的?當時你們給他多少報酬?是現金還是轉帳?走的公司帳戶還是私人帳戶?」

  馮雨直接奪命連環問,美眸死死盯著對方的眼睛。

  杜撰人物可沒那麼簡單,只要這個人存在過,那就必然會留下痕跡。

  尤其是對於警方來說,只要想查一個人,而且這個人還活著,並且在國內,那麼就能找到。

  「這個......時間有點久了,我有點忘記了..

  」

  面對馮雨的奪命連環問,副總很是緊張,眼神閃爍了一下,搖了搖頭咬牙說道。

  「查帳。」

  對此,馮雨也沒和他多說什麼,直接查帳。

  請高人的時間就在施工前,那麼轉帳記錄也會在那幾天左右。

  只要找到轉帳記錄,就能找到那個高人。

  聽到馮雨說要查帳,副總頓時身子一抖,臉色變得蒼白起來。

  當馮雨他們找到財務,拿到了轉帳信息後,就聯繫了所謂的高人。

  高人原本還裝失憶,可當馮雨說出這件事與命案有關後,高人瞬間就恢復了記憶。

  據高人」所說,他根本就是個半路出家的半吊子,業務能力實屬一般。

  那次是這位副總聯繫的他,讓他要求提前施工,並加厚路面硬化層,他只是按照副總的要求辦事而已。

  拿到高人的口供後,副總知道裝失憶已經沒有意義了,於是也就不再掙扎,全招了。

  他承認,高人是他找來的,也是他要求對方這麼說的。

  但實際上他也是聽從吳宸的吩咐,按照吳宸的意思辦事的。


  因為,張鼎是他和吳宸一起埋下去的!

  而殺張鼎的人,正是吳宸。

  得到這個答案後,馮雨等人也立馬打電話給同事,讓他們去醫院抓人。

  當吳宸在醫院被抓後,他也明白東窗事發了。

  所以也沒有再做無謂的掙扎,把所有事都說了一遍。

  當所有的口供和證據全部固定完的時候,已經是幾天以後了。

  「事情查清楚了,你別墅庭院下埋的就是鼎宸置業創始人之一張鼎。」

  「而他之所以埋在那裡,是鼎宸置業另外一位創始人吳宸和當時的項目經理一起親自動手埋的。」

  在事情水落石出,準備將案件信息公布的時候,馮雨給陳末打了個電話,說了一下案子的事。

  「居然真是他。」

  聞言,陳末眼中也露出一抹驚訝。

  他沒想到之前猜的還真是正確的。

  不過,他很快就想到了一件事。

  那就是如果張鼎是吳宸親自埋的,而吳宸作為鼎宸置業創始人之一兼總裁,那麼就可以認定鼎宸置業對這件事是知情的。

  而鼎宸置業對這件事知情,還依然將這套別墅賣給他,並且沒有對他提前說明這件事。

  那就妥妥的屬於欺詐。

  按照趙雅蘭和他說的,欺詐,是需要退一賠三的。

  也就是說,16.5億的賠償,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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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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