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破碗成了寶貝

  三個人盯著桌上的筆洗,心思各異。

  既怕東西不好,這位爺看不上。又怕這位爺看上了,卻說話不算數。

  更怕的是,把他們當豬一樣,放了血剝了皮,還要榨乾最後一滴油。

  正驚疑不定,忐忑不安,「咣當」的一聲,林思成放下了筆洗。

  聲音不大,卻像巨鍾一樣,震響在三人的腦海里。

  「東西不錯!」林思成笑了笑:「三位,那就按之前說好的?」

  之前怎麼說的?

  哦對,八百萬………

  三人齊齊的一怔愣,無一例外,眼底深處泛著一絲懷疑。

  林思成招了招手:「伯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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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大眼明手快的拿過幾份合同,一人發了一份。

  看到合同,三人的心裡稍稍踏實了一點:既然有合同,那說明,這位爺至少不會明搶。即便給不到八百萬,也肯定會給一點。

  至於合同上標的清清楚楚的「八百萬」,看看就好。

  暗暗轉念,馮老三翻開合同。不多,就兩張,條款大差不差。但看了一遍之後,馮老三總覺得有些不大對。

  也不止是他覺得不對勁,胖子和女人也一樣。三個人下意識的對視了一眼,臉上露出幾絲畏難的神色。合同有問題?

  當然沒問題。

  整個潘家園,甚至於全國各地所有的古玩市場中的交易合同,基本都是這些條款。

  有問題的,是和他們簽合同的這個人。

  換個說法:正因為他們是騙子,所以對於一些看著不怎麼起眼,卻極有可能帶來很大的風險的條款,要比普通人敏感的多。

  就說一點:合同中提到,如果售賣方涉嫌欺詐,或是隱瞞關鍵信息,造成買方損失,買方可以訴諸法律原價退貨,乃至於主張售賣方賠償損失。

  但凡換個地方,但凡換個人,這句話當然是放屁。

  哪怕把真的身份證撂這,哪怕是和榮寶齋這樣的大號、甚至是保利、嘉德這樣的大行簽這樣的合同,他們都不帶怕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國內的法律有漏洞,根本沒辦法界定賣方是故意隱瞞,還是確實不知情。我說之前不知道這個情況,你還能把我的腦子劈開看看?所以,就算把官司打到最高院都打不贏。如果是二道販子,更或是古玩商,乃至於灰色地帶的同行,那更好辦了。馮老三和胖子有一萬種辦法吃干抹淨,還不用沾丁點兒的腥臊。哪怕對方是混黑的,敢下狠手的那種,等對方反應過來,找他們後帳的時候,他們早拿著錢跑沒影了。


  說直白一點:白的他們不用怕,黑的他們怕不著。

  但偏偏,眼前這位爺不但是黑白通吃,且不論在哪個道上都是能橫著走的那種。

  法律是有漏洞,這沒錯。但他們能不能渾渾全全的挺到站到被告席上的那一天?

  逍遙了這麼多年,屁股上有多少屎他們最清楚。都不用言文鏡出馬,手下隨便派個中隊,只要揪住不放,遲早能把他們查個底兒掉,再罰他們個傾家蕩產,甚至是讓他們牢底坐穿。

  官司確實打不輸,但帶來的後果比官司打輸了要嚴重一萬倍。

  說完了官府,再說江湖:他們倒是可以跑路,但能往哪跑?

  趙修能的名氣不是吹出來的,而是正兒八經的當了幾十年的坐地虎,從他手裡倒騰出去的貨有多少,連他自己都數不清。

  不說西北幾省,即便是江南、兩廣,乃至於港台、南洋,但凡是干古玩、倒斗這一行的,誰沒聽過趙破爛的大名?

  出於多個朋友多條路的心理,哪個江湖同道不給他幾分薄面?

  如果眼前這位爺想弄他們,無非就是讓趙修能把花紅擡高一點。能不能追回損失都無所謂,必須把這口氣出了。

  退一萬步,就為了區區幾百萬,就要流亡海外,搞不好還得丟命。他們沒這麼傻,目光更沒這麼短淺。轉著念頭,三人交換了個眼神,馮老三把合同放在桌上,努力的擠出了一絲笑:「林師傅,您看,要不我再降點兒?」

  趙修能差點笑出聲。

  幹了大半輩子,第一次見這樣的:買的使勁的往高里擡價,賣的拚著命的往低里壓價?

  「不用,以後還要麻煩幾位,就當是交朋友了!」林思成搖搖頭,「當然,為了避免麻煩,合同肯定是要簽的!」

  林思成的聲音不大,態度卻很堅決,馮老三有點不知道怎麼辦了。

  他很清楚,這位爺的錢沒那麼好拿,既便真的會給他們八百萬,多給的這兩三百萬,指定是要讓他們干點什麼。

  問題是,他猜不到,這位爺到底想幹什麼?

  就像系在狗脖子裡的那根繩,天知道會把他們往哪牽。更不知道,是不是等哪一天沒用了,這位爺順手就把他們給吊樹上了……

  知道他在擔心什麼,林思成指了一下筆洗:「馮掌柜放心,我不會害你們,頂多也就是幫點小忙,查一查這幾件東西的來歷……要是能再找到幾件一樣的,就更好了!」

  馮老三狐疑了一下:這麼簡單?

  咦,不對,還真就不簡單,這幾件東西的來歷,還真就沒那麼好查。但與之相比,總比什麼都不知道,疑神疑鬼,猜來猜去的要強吧?


  更何況,形勢比人強,還敢不簽?

  猶豫了好一會,他咬了咬牙,翻到最後一頁,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然後往前一遞。

  胖子和女人都有些傻眼:不是……我們也簽?

  馮老三嘆了口氣:這不廢話?一根繩上的螞蚱,你們還能跑得了?

  兩人一臉無奈,期期艾艾的簽上了名字。

  林思成只是掃了一眼,甚至都沒有求證一下,這三人簽的是不是真名。

  他順手一遞,交給趙二。

  「伯恆,去轉帳!」

  「好的師父!」趙大點點頭,「哪位和我一塊去?」

  話音未落,三個人齊齊的站了起來,扭頭就往外走。

  都轉過了身,離開了桌子,馮老三才反應過來。

  他訕訕一笑:「林師傅,您見笑!」

  沒什麼可見笑的,對這幾位來說:這地兒不是龍潭虎穴,卻比龍潭虎穴還可怕。

  林思成站了起來:「馮掌柜,我送你們!」

  「林師傅,不用這麼客氣!」

  「沒事,幾步路而已!」

  幾人謙讓著,一起出了雅間,又出了大廳。

  像是約好的一樣,桑塔納從馬路上開了進來。

  林思成看著他們上了車,又揮了揮手,車裡的三個人努力的擠著笑。

  隨後,大奔在前,桑塔納在後,兩輛車出了車場。

  開車的叫小武,團伙中的武力擔當,行話稱「掛」。這樣的人,心眼都比較直,有啥說啥。他打著方向盤跟緊大奔,又瞄了一眼副駕上的馮老三:「三叔,真去轉帳?」

  轉帳是肯定去轉帳的,都到這會了,那位爺沒必要裝模做樣,陪他們演戲。

  但馮老三不確定,是不是真的轉八百萬這麼多?

  不過話說回來:別說八百萬,能給轉一半,都是他們賺了。甚至於只轉個百八十萬,他們也不是不能接受。

  就像馮老三在雅間說的那句話:你真要坑我們,我們也認了……

  銀行離的並不遠。不到一公里,轉了個念頭的功夫就到了。

  趙修能是大客戶,還提前打過招呼,所以手續辦的很快,前後還沒十分鐘。

  看著銀行給的回執單,看著手機界面上那一長串的「0」,三個人依舊有些不敢置信。

  個、十、百、千、天……不是八萬,也不是八十萬,而是真的八百萬?


  就感覺,極度的不真實,像是做夢一樣?

  直到趙大說了聲「告辭」,三人才回過神來。

  高大的身影出了銀行,上了大奔。然後,隨著輕微的引擎聲,鋰亮的越野車駛出銀行。

  看著遠去的車尾燈,三人面面相覷。

  真給了八百萬?

  但白紙黑字,真金白銀,這還能做得了假?

  女人似是不敢置信,接過還散發著油墨味的回執單,再一次的數了一遍。

  個、十、百、千、萬……八百萬。

  確認無誤,她突地一個激靈:「跑!」

  馮老三和胖子齊齊的愣了一下,臉上浮出幾絲古怪。

  阿琴這是老毛病犯了?

  哦不,說準確點:條件反射。

  以前每幹完一票,只要錢一到手,不管對方有沒有發現問題,立馬做鳥獸散。

  少則一年半載,多則兩三年,才會派人打問消息。如果風頭還沒過去,那就換個地方。如果過去了,那就捲土重來。

  但這次,你能往哪裡跑?

  也沒必要跑。

  馮老三搖搖頭,指著回執單,看著胖子:「拿一半出來!」

  「一半少了!」胖子嘆口氣,「五百萬吧!!」

  東西確實是他的,但這次無驚無險,無風無浪,他既便是貨主,占的又是金股,分一半也有些說不過去「也行!」馮老三沒堅持,點了點頭,「阿琴,提一百萬,給兄弟們分了,剩下的入公帳!」「還剩四百萬?」女人驚了一下,「這麼多?」

  所謂的公戶,既團伙的備用金帳戶。關鍵的時候也會用來救急,要是長時期沒開張,也會當做兄弟們的活命錢。

  按以往的慣例,最多留一百萬。

  胖子看著她:「你的意思是全分了?」

  女人愣了愣,無言以對。

  這次的營生,同夥基本沒出力,全是靠三哥一個人辦成的:那位先認識的是馮老三,之後也只認馮老三,談的時候也只找馮三哥談。

  按以往的規距,三哥至少要分利潤的九成。

  一看就知道她想岔了,馮老三搖搖頭:「阿琴,別傻了:多出來的這四百萬,是人家給的工錢。」活還沒幹就分錢,沒這樣的道理。

  女人一頭霧水,不明所以:「他沒說啊?」

  胖子嘆了口氣:怎麼沒說?

  是你沒注意聽。


  但願這位爺沒說假話:只是讓他們幫忙,查這一下那幾件筆洗的來歷。

  暗忖間,馮老三讓女人去窗口轉錢,然後拿出手機發了條簡訊:小文,現在就去,把東西送到百繒齋。胖子瞄了一眼:「你又要送什麼?」

  「記不記得,你有一隻青花碗?」

  胖子愣了一下:在這個團伙中,他是「皮」,既折白(扮富商、官員)兼軍師。還是掌刑的過堂,更是貨主。

  他能身兼數職,不單單是因為他是團伙中最有錢的那一個,更因為他冒充的大勝莊的這個劉義達,是他的妻表兄。

  因為這一層關係,團伙用來設局的「器」,十件中有八件都是他尋摸來的。經過手的物件沒一千件也有七八百件,哪能記那麼清楚?

  看他皺眉苦思,馮老三提醒了一下:「和那幾件筆洗一起,你一塊從馬來收來的!」

  「咦,那隻黑砂碗?」

  胖子猛的想了起來:當時,他從馬來收來的,不只有六件筆洗。林林總總,大大小小足有二十來件。其中有練泥時沒除鐵,里里外外全是黑砂斑的青花碗,也有因為釉料不純,導致釉下裂鐵鏽線的松竹梅文壺。

  還有因為配釉技術不過關,底足積釉淚的青花釉里紅茶盞,更有塑胎不勻,歪頭扯耳的雙耳梅瓶。年代倒是挺老,不是明晚,就是清初,但全是殘次品。包括收的時候,賣家全是當那六件筆洗的搭頭,白送給他的。

  帶回來之後,胖子全扔給了馮老三,就再沒管過。壓根沒想過,馮老三競然會拿來送人,送的還是那位爺?

  「那樣的破爛,你送給那位?」胖子一臉古怪,「就不怕挨打?」

  馮老三悠悠一嘆:「萬一不是破爛呢?」

  東西是我收回來的,我自個還不清楚?要不是破爛,我敢啃著吃了。

  胖子「嗤」的一聲,譏笑的話到了嘴邊,又突地愣住:唏……好像不大對?

  比如剛才那四件,在他們看來雖然不是破爛,但也好的有限。

  而那位爺,為什麼就敢出高價收?

  是,他確實說了:多給的錢,算是請他們幫忙的勞務費。但如果那幾件筆洗沒價值,或是只值個一二十萬,有什麼必要花這麼多的錢,把來歷查那麼清楚?

  甚至於,還想著再找幾件?

  胖子愣了愣:總不能,那破碗成了寶貝?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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