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四級店長
時間指向8點半的那一刻,陳玄如願被傳回了店中。
「不得不說,你膽子還真挺大。」林晴像往常那樣躺坐在沙發上,茶几上面擺放著簡單的兩菜一湯,「招惹了維限機關後還敢在他們的眼皮子底下逗留。」
「不都說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麼,何況他們的注意力都被侵入點吸引住了,根本沒功夫管別的。」他淡定的說道。
當然關鍵是手裡的牌多,不光有8點半的免費打卡,還有店長專屬的喚回,只要店鋪沒倒閉,機關就留不住他。
「那現場有傷亡嗎?」
陳玄搖搖頭,「我離開前都沒聽到這類消息。」
儘管救護車來了不少,但需要被擔架抬上去的他一個也沒有見到。
畢竟動物園裡來了那麼多圍觀者,派出所早就做了準備,現場有不少警察維持秩序,所以人潮流動始終保持在可控程度。加上真正出事的地方又在遊客稀少的植物園,等到隔壁把大口徑麻醉槍搬過來的時候,基本也就排除了所有意外風險。
其實兩人制定的計劃里並沒有放出恐龍這部分內容。
雖然林晴提供的情報里顯示,第109號侵入點的相關漫遊者是一隻名叫呱呱的恐爪龍,可沒想到它當時竟驅趕著一群食草恐龍,以至於有幾隻滅絕了上億年的遠古生物衝過分界線,進入到這個全新的世界中。
所以他當時沒有立刻返回店內,而是先用「邀請客人」將林晴送回,自己則轉頭去盯恐龍的動向,確保它們不會衝進廣場區域。
控制的方法也很簡單,他換上之前從柳姝月那裡交易來的八卦掌,既能讓皮糙肉厚的恐龍感到疼痛,又不會像千想劍那般惹眼。
「其實你沒必要做這些。」林晴直直的看著他,「世界的入侵會造就更多能力者,相應的也會出現更多用能力作惡之人。將來我們要對付維限機關的話,勢必會波及到許多普通人,這也是無可避免的事情。」
陳玄不以為然道,「我要是看不到管不了也就罷了,既然可以順手為之,那還是做下善後比較好,畢竟這齣戲是我們演出來的。」
林晴見他如此也沒再勸說下去,只是眼神變得更柔和了些,「先吃飯吧。」
見陳玄在茶几邊坐下,她也拿起筷子。
顯然她之前都沒開動,而是一直在等他回來。
「維限機關現在應該已經亂作一團了吧……」陳玄邊吃邊琢磨道,「我在現場看到了大量警車,按你的說法,他們過去都會儘量避免官方介入。」
雖說恐龍的出現是個意外,但不得不說效果確實拉滿了。這個計劃主打的就是一個時間差,在植物園被徹底管制前,讓儘可能多的人親自體驗到侵入點的存在,而恐龍引發的轟動效應卻比侵入點還顯著許多——當一頭頭遠古巨龍從大森林裡鑽出來的那一刻,這個世界存在異常的理念便該深入人心了。
「那當然,機關估計做夢都想像不到,居然有人比他們更了解侵蝕。」林晴笑得很開心。
「確實。」
維限機關從一開始就沒有多少勝算,這倒不是他們能力欠缺,而是非戰之罪。109號侵入點正常被察覺到的時間原本在兩年之後,機關在現場抓到了肇事者呱呱,並將它圈養起來。事後通過波形記錄比照才發現,109號侵入點發出的第一次波動在2025年,也就是今日。
換而言之,對方壓根就不會算到植物園中存在一個侵入點。
也正是憑藉這一獨有情報,讓兩人決定利用它來搞個大新聞。
「把呱呱留在那裡沒事吧?」這是陳玄唯一擔心的問題。
短短几分鐘的接觸便可看出,這條恐爪龍相當通人性,智商估計不低,和林晴玩耍時肉眼可見的歡快。
恐龍的命也是命啊。
並且根據情報記載,呱呱無疑有能力的。只不過限於語言障礙,維限機關最後也只能用一連串問號來收尾。
「你總不可能把它帶回來養著吧!那樣第二天整個小區都知道你店裡有恐龍了。」林晴無奈道,「龍比人好應付,機關不至於拿它去解剖做實驗。」
「希望如此。」陳玄聳聳肩。問路的石子已經拋出,接下來就是等待維限機關舉棋落子了。
……
吃過飯後,店裡陸陸續續有客人光顧。陳玄站在吧檯後一邊結帳,一邊翻看著網上的討論熱點。
其實不用看也知道,就連來店裡買東西的小區住戶碰面時聊的都是植物園異變和恐龍,此事件的影響範圍之大可見一斑。
大森林區域如今已被政府管制,草地邊都豎起了施工用的圍欄,民眾暫時是別想靠近了。但越是管制,就越發證明這件事不是子虛烏有,各大視頻網站的首頁幾乎全部被能力一詞所霸占,已經有人開始在詢問,如何才能激發自身能力了。
忽然,屏幕下方跳出了熟悉的信息圖標。
陳玄點開一看,果然是LV4店長通過審核的郵件。
——「到這一步你應該已經富可敵國或名滿天下了。沒有的話那就再努努力。」
「可以存在一座分店。《店長守則》中關於分店部分內容解鎖。」
「可以使用新的交易方式:隱秘交易與單向索求。前者不會出現交易框,也不對買賣雙方的能力數量做任何要求。後者可以向能力持有者收購能力,條件由雙方自行協商,交易時需要得到對方確認。這兩種交易方式皆不計算業績點數。」
「能力同步限制上升至LV4。」
「不可交易,不可轉讓。店長目前狀態:仍存活。」
這次總算沒有再增加店鋪樓層。
但分店又是什麼東西?
它甚至沒有在消息欄里直接介紹,也就是說它的複雜程度要遠比辦理住宿和開餐廳高?
陳玄已經見怪不怪了,反正晚上時間還長,他待會可以慢慢去研究。
兩種新的交易方式倒像是解除了必須能力換能力的限制,這顯然是個好消息。比如之前為了救柳姝月,找貞德交易「受祝福的聖少女」時,他還得從庫存里搭上一個對雙方都沒什麼用處的「風水秘聞」,用新交易方式便可省略這一堆操作步驟。
瀏覽完郵件,陳玄迫不及待的點開店長評級,想看看下一級又會提出什麼新要求。
店長LV5申請條件:業績點1000;富可敵國或名滿天下。
第一個要求比起LV4的100直接翻了十倍,但沒有出乎陳玄的意料。從前面幾次升職就可看出,每一層的業績差距都是極為明顯的。
不過第二個要求他直接傻眼。
這要怎麼才算滿足?多少錢堪稱敵國?多少名望才是滿天下?連一個判定標準都不帶的麼?
話說回來,這兩項都相當離譜,特別是放到現代社會來說,世界首富也不敢稱富可敵國吧?
可他偏偏還注意到,這次的評級欄目里多了一項提示:LV5里程碑獎勵,可額外增加一個能力欄!
這意味著他能同時攜帶的能力從四個上升到五個,許多時候不光能節省切換能力的工夫,戰鬥時的配置也能進一步增強。
他可太想要這個了!
陳玄左思右想半天,也想不出究竟如何才能讓申請條件更接近點,只好先拿來店長守則,看看分店是個什麼情況。
這本冊子他之前都快翻爛了,每一頁內容都能背出來,還從未見過有關分店的說明。
但這次他居然在目錄里找到了新的說明項。
好傢夥,連一本書都能給自己添加內容。
「分店」:店長可以增設一座分店,需要一間不低於五十平米的房間,且持有合法可靠的租賃或購買合同。當合同被掃入商店管家APP,分店即算開設成功,後續產生的一切費用,皆由店長負責。
稍微精簡一下後便可概括為:要錢。
這可是實打實的開銷,房租、水電和購貨成本,前期開店的一次性投入可比運營費要高得多。
他接著往下看。
「責任」:「第???任店長」是唯一能力,對店鋪負有全權責任,所以不可轉嫁給分店長。有客人上門時,店長必須親歷親為,無論身處哪個店鋪,每天工作時間不應低於8小時。
「功能」:分店與主店的倉庫、設備、庫存能力皆相通,店員在兩店之間轉移不受距離、次數限制。分店也不包含住宿、餐飲等額外增值服務功能,用分店招攬客人時請務必關注客人的滿意程度。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