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訓練日
清晨。
連下了多天暴雨的芝加哥終於迎來了一個風和日麗的天氣。
中城的警署內,金妮手捧一份沉甸甸的檔案,腳步輕快地從局長辦公室走出,沿途與遇到的每一位同僚熱情地打著招呼。
這洋溢著青春活力的身影,不由讓警局裡的老油條們眼前一亮,紛紛投以友善的目光。
但等金妮的身影消失在門外,這群平日裡慣於打趣的傢伙們都不由八卦起來。
觀看最新章節訪問sto9🍀.com
「聽說了嗎,這菜鳥被分到羅夏手上了!」
「羅夏?難道是那個羅夏·布徹?」
「沒錯,就是那個羅夏·媽惹法克·布徹!」
「哦豁,看來又要有好戲看了。」
這些老江湖們的交頭接耳聲,金妮自然是聽不見的,當然,就算聽見了她也不會在乎,因為她此刻只有一個念頭。
自己終於完成童年的夢想,成為一名巡邏警察了!
捧著手裡的檔案,她在警署前的停車場找到那輛屬於自己的警車後,拉開車門自覺地坐上了副駕駛的位置。
作為一名新入職的巡邏警,根據慣例,每位新人都會被指派一位資深警員作為搭檔。
一是為了讓新人在陌生地區環境中迅速上手,二則是對新人能力的全面評估——評分如果太低,會面臨被警署淘汰的後果。
抱著緊張期待的心情,金妮翻看了手裡自己搭檔的資料。
姓名:羅夏·布徹
年齡:二十六歲
出生地:芝加哥南區
剛翻開檔案,她目光很快就被頁面右上角的肖像照深深吸引。
照片中的男人,留著黑色的側背頭,眼神深邃,鼻樑挺直,下巴線條流暢而有力,嘴唇微薄且線條分明,不經意間流露出一種難以言喻的冷漠氣質。
金妮的第一反應是,這絕對是一個五官稜角分明、氣質冷硬的年輕酷哥!
她不由自主地驚喜地捂住了嘴巴,局長之前只告訴她,負責她巡邏考驗的是一名警隊精英,卻沒說對方竟然長得這麼帥氣。
「耶斯!」
金妮振奮地一揮拳頭,跟一個酷哥搭檔總好過陪那些身材臃腫,甜甜圈不離手的老油條們。
她繼續看向下方的資料,除了一些故意隱去的內容,其餘的都是這位名叫羅夏的警官服役的經歷。
1:十八歲服役,因在部隊表現極其優異,被選拔進101王牌空降師,曾獲得過兩次十字勳章。
2:退役後就讀於聯邦警察學院,以同期第一名的優異成績畢業後,拒絕了FBI、DEA和情報機構的邀請,回到家鄉芝加哥警署,成為了一名劫案謀殺司普通探員。
3:在職時表現優秀,破案率在連續三年位列全州第一,獲得過一枚勇氣勳章和一枚英雄勳章,被破格提升為謀殺司最年輕的警長。
註:1.因在公共場所公然毆打黑人遊行團隊,用膝蓋逼迫領頭者說出「黑人命是謝特」,被降職成普通巡警,一年後又因表現優異升為探長。
2.兩周前,因在LGBT運動中,用警棍毆打跨性別人士,導致多人住院,再次被降職!
「........」
金妮好像沒看清一般,揉了揉眼睛重新又看了一遍,等看完後,她沉默了。
哪來的超雄警探?!
等震驚完後,金妮的腦子裡只剩下了疑惑。
按照資料上羅夏在部隊和警校的經歷,對方絕對是被聯邦政府瘋搶的存在,結果竟然到地方上當了一名小警察?
還有,為什麼他既是毆打黑人團體,又暴揍跨性別人士,最後不僅不用撤職進監獄,還能依舊當警察,甚至他打完黑人後,還升職成了探長?!
金妮苦惱地撓了撓腦袋,她既開心警局分了一個這麼帥氣還能幹的搭檔給他,又害怕對方會不會發起火來連自己也揍。
這傢伙一看就是不好相處的刺頭,她忽然明白為什麼剛剛警署里那些人看她的眼神那麼古怪了........
要不.....請局長再給自己換個搭檔?
正當金妮這麼想著的時候,外面忽然響起了一道低沉有力的聲音,雖然隔著車窗,但卻像炸在她耳邊一般。
「Who the f*ck are you(你踏馬誰啊)?!」
金妮猛地一顫,驚得連忙扭頭望去。
映入眼帘的是一位左手拿著甜甜圈,嘴裡叼著燃著的菸頭,身著一件棕色皮夾克,身材高大且蓄著絡腮鬍的男子,正用凌厲的眼神審視著自己。
「你......」
金妮瞥見對方後,不由自主地低頭對照起手中的檔案照片,瞬間愣住了。
儘管除去鬍子後長相如出一轍,但氣質上的差距簡直判若兩人!
不過一想到對方將主導自己的巡邏考驗,金妮在短暫的愣怔後,迅速打開車門,身姿挺拔地向對方敬了個禮。
「警號43627,金妮·寶兒,見過長官!我是今天剛分配到您手下的巡邏警。」
羅夏瞧著對面這個強作鎮定的女孩,以及她那宛如芭比娃娃般精緻的外貌,伸出手指了指她,語氣中帶著幾分不悅:「你就是這次分到我手上的菜鳥?」
「呃......」金妮不知道怎麼回答,只能茫然地點了點頭。
羅夏深吸一口氣,沒好氣地扭頭看了眼身後的警局,內心已經在痛罵局長不著調。
竟然分了個女人給自己,而且還是那種一看就讓人覺得麻煩的漂亮女人!
他上下打量了幾眼這菜鳥,冷哼道:「上車。」
「嗯?」金妮瞪大眼睛,好像沒聽清。
「還要我再重複一次嗎?現在上車!」
「噢噢!」
金妮連忙手忙腳亂地打開車門,乖乖地坐到了位置上,不敢跟羅夏有半點眼神交流。
「這老頭....真是什麼爛活都往我這裡丟。」
羅夏無奈地搖了搖頭,隨後又擺出了那一副冷漠的面孔,重重地拉開車門。
他瞥了眼身旁正襟危坐的小女警,豎起了兩根手指,沉聲道:
「首先,我並不習慣帶你這種新人,但這是上面的命令,我只能執行。」
「其次,我讓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別碰方向盤,也別碰無線電,OK?」
「明白!」金妮連忙點頭,接著小心翼翼地問道:「那我們負責巡邏的區域是哪裡?」
羅夏笑了笑,朝這小妞眨了眨眼睛,「芝加哥....南區!」
————————
作為全美第三大的都市圈,很多人對芝加哥的印象都停留著在公牛隊、麥可喬丹、阿爾卡彭,甚至A Plus。
但只有深入到這個城市才會發現,隱藏在這無數摩天大樓之下的,是北美前三的超高謀殺率。
在過去三年裡,芝加哥共發生了兩千五百起致命槍擊案件,槍擊受害人數為一萬兩千人,為列全美之首。
而在這罪惡之城中,南區尤為引人注目。
這裡不僅是全芝加哥有色人種與非法移民最為集中的區域,也是這片謀殺之地最為陰暗與罪惡的角落。
當警車緩緩駛入南區,金妮透過車窗,目睹了街道景致從整潔明亮驟變為破敗蕭瑟。
原本身著正裝或手持瑜伽墊的市民身影,被一群深色皮膚、身著寬鬆衣物、無所事事地站在街頭的黑人所取代。
與中城和北區的人相比,這些居民們看著警車的目光都充滿了仇恨,甚至有孩童模仿開槍動作,向他們挑釁。
金妮深吸一口氣,毫不畏懼地對視著外面這幫傢伙。
突然,警車一個急剎,猛然停下。
金妮抬眼望去,只見前方一群紋身遍布的黑人正圍堵在一家餐廳前,他們霸占了門前的餐桌,口中吞吐著捲菸,對每一個試圖進入餐廳的市民惡語相向,囂張至極。
「下去,讓他們全部滾蛋,別擋住別人做生意。」羅夏冷不丁地說道。
金妮一愣,隨後確認道:「我一個人嗎?」
羅夏注視著這菜鳥,反問道:「需要我幫你叫一隊SWAT(防爆部隊)過來嗎?」
「......」
金妮無言以對,輕輕抿了抿唇,隨後緊握腰間的泰瑟電擊槍,果斷地推開車門,大步流星地邁向那群聚集的黑人。
看著這小妞的背影,羅夏將之前一直沒吃的甜甜圈拿了出來,終於找到可以下飯的場景了。
金妮還未走到對方面前,便高聲地喊道:「先生們,如果你們用完餐的話,請即刻離開,不要影響其他人。」
車內正大口咀嚼著甜甜圈的羅夏聽到這話不由搖了搖頭,「這可不是在南區該有的執法態度。」
事態的發展正如他所預料的那樣,這群街頭混混對金妮的制服毫無畏懼,甚至從她略顯緊張的表情中察覺到了她的稚嫩,非但沒有退卻,反而出言譏諷。
更有甚者,一名胸膛覆蓋著濃密黑毛的黑佬壯漢肆無忌憚地擋在金妮面前,仿佛完全不擔心她會拔槍示警。
「我再最後警告一次,立刻離開這裡!」金妮瞪大雙眼,緊盯著這群人,手已經放在了腰側的槍把上,不停的大聲發出警告。
為首的黑人壯漢絲毫不懼,搖頭晃腦地回應:「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你沒有權利管我們應該待在哪裡。」
這傢伙雖然語氣強硬,但卻很聰明的將雙手都放在了身前,正對著對方執法儀能看到的地方。
其餘混混見狀也紛紛鬨笑了起來,有人甚至動手推了金妮一把,滿口污言穢語。
「你們......」
就在金妮忍不住想要拔槍的時候,身後突然傳來沉重的車門關閉聲。
原本對金妮百般嘲弄的黑人們,不知看到了什麼,瞬間僵立原地,即將出口的謾罵硬生生咽了回去,眼神驚恐地看向她身後。
羅夏不緊不慢地走來,越過金妮,直視眼前的黑人混混們。
「繼續.......」
羅夏面無表情地注視著為首的黑人壯漢,語氣認真,「沒聽見嗎?我讓你繼續。」
「布徹,我們不知道她是你的人。」
原本囂張跋扈的混混頭目不由自主地後退,甚至舉起雙手做出投降狀,「我們現在就離開,OK?」
羅夏抬手拍了拍這傢伙的臉蛋,故作為難道:「你說待就待,說走就走,那我多沒面子?」
被連續抽打面頰的黑人感覺在手下小弟面前顏面盡失,猶豫片刻後,還是咬牙說道:「我們沒有違背任何一條法律,你沒有權利對我們執法。」
「是嗎?」
羅夏扯起一絲微笑,隨即身體猛地前傾朝對方胸口一撞,仿佛魔術般,原本掛在他腰間的配槍已經出現在了這黑佬手裡。
「嘿?你手裡拿的是什麼?」
「我.......」
黑佬看著手裡的槍直接愣住了,這玩意怎麼到自己手裡來了?!
但不等他解釋,對面一記頭槌已經重重地撞在了自己的鼻樑上!
「啪——!」
羅夏迅速奪回警槍,熟練地將其重新插回槍套,隨後他猛地抓住黑人男子的頭髮,將他的腦袋重重地撞在了一旁的不鏽鋼餐桌上。
「媽惹法克!襲警、搶槍?老子現在就能斃了你!」
羅夏抓著那黑人的腦袋朝餐桌上猛砸了十幾下,直到他心中的怒火稍微平息,才將對方像扔垃圾一樣甩到一旁。
他冷冷地掃視著周圍那些驚恐地看著自己的黑人,從口袋裡掏出手帕,仔細地擦拭著手上的血跡,然後沉聲說道:
「我不管你們是守法公民還是黑幫混混,也不管你們的性別是直升機還是塑膠袋,但低頭看看自己的膚色,只要是黑色的,那以後見到我,最好踏馬地低著腦袋做人!」
說完,羅夏轉身看向目光呆滯的金妮,他豎起一根手指,嚴肅道:「好警察的第一課,以後遇到黑人時,提高你的執法標準!」
金妮茫然地點了點頭,她仍然無法理解眼前發生的一切,為什麼羅夏腰間的槍會突然出現在對方手中。
————————
不久後。
警車繼續在南區的各個街道上慢慢晃悠。
金妮望著身側單手把著方向盤,嘴中咬著雪茄,穿著便衣,怎麼看都不像是警察的羅夏,猶豫了好久後,終於還是開口問道:「那個.....你剛才的行為,執法儀都全部拍下來了。」
「嗯哼。」
羅夏漫不經心道:「那傢伙搶我警槍在先,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維護街區的安全,你有什麼問題嗎?」
金妮望著他若無其事的樣子,眉頭緊鎖,認真地說:「那個黑人只是影響了別人做生意,驅散他們不就好了,你那樣下手未免也太重了。」
但羅夏聽到後卻不以為然地笑了笑,他扭頭看向這菜鳥,反問道:「你知道我當初為什麼要當警察嗎?」
「為了....保護無辜市民?」金妮想了想後回道,老實說,就剛才羅夏的表現,這話她自己都不怎麼信。
果然,羅夏立刻搖了搖頭,聳肩笑道:「我只是覺得當警察很酷,掛著警徽、佩著警槍,還能隨便找個由頭教訓那些黑佬。」
「........你真是沒救了。」
金妮無奈地嘀咕了一句,隨後索性轉過頭去,不再理會羅夏。
她決定了,等今天結束,她就請求局長給自己重新換個搭檔,如果局長不願意的話,那她就去其他的警局!
一旁的羅夏好似看穿了她的心思一般,臉上的表情滿不在乎。
如果這小妞經歷過自己的遭遇,恐怕會比他還要仇恨這幫南區的黑人。
不過.....無所謂了,至少現在看來,自己已經完成了局長分配的任務。
就在他計劃著待會是先去艾萊柏酒吧喝幾杯,還是找個地方先吃飯的時候,車上的無線電驟然響起:
「南區單位注意,安珀警報!收到匿名報警,梅代拉大道7310號發生孩童綁架案,請附近警員立即趕往現場!」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