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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1章:給驛條例!苦一苦官員,朝廷就有錢了

  眨眼間到了六月份。

  京師漸熱。

  翰林院檢討廳內,已置上冰鑒。

  冰鑒內有冰。

  中空之處,可放置瓜果、飲子,用於官員夏季消暑。

  沈念將五月的起居注歸檔,換作一份空白的白棉紙冊子。

  六月初三。

  

  沈念寫道:三日庚午,上視朝。

  六月初四。

  沈念寫道:四日辛戌,上御文華殿講讀。

  ……

  六月初七。

  沈念寫道:七日甲戌,上御文華殿講讀。

  六月初八。

  沈念寫道:八月乙亥,都察院左都御史葛守禮屢疏乞辭,事下內閣……上批守禮疏……

  ……

  這就是沈念撰寫起居注的日常。

  或輪值君前,或翻看章奏文書,然後撰寫出與小萬曆相關之內容。

  翰林院的侍讀、侍講學士,會對沈念撰寫的內容進行審查。

  至於張居正。

  他一直都未曾翻閱起居注。

  他相信翰林院,也是實在沒空閒。

  沈念看似每日都在禁中、翰林院、家中,三點一線,周而復始。

  其實。

  皇帝日常與兩京十三省的軍國政務都在他眼皮下飛掠而過。

  這些內容都是沈念青雲直上的墊腳石,他閱覽之時,甚是認真。

  近日最重要之事。

  莫過於左都御史葛守禮以年老致仕。

  朝廷加封其為太子少保,月給米四石,每年提供六名人夫供他驅使。

  這就是正二品官員致仕的待遇。

  與唐宋官員相比,待遇實在是寒酸,但已強於九成九的官員。

  很多低級官員致仕後,根本沒有退休金,不得不以賣詩書度日,有因罪被罷官的官員甚至連棺材板都買不起。

  這也是許多官員在仕途時,拼命撈錢的一種原因。

  朝廷對官員之恩太薄了。

  像海瑞那種。

  穿著布衣草鞋、逢年過節才吃二斤豬肉,為清名而使得家人缺吃缺喝的官員,如麟毛鳳角。

  沈念自認做不到。


  若真到了那一步,他寧願辭官經商,也不會為了狗屁清名,而使得家人遭罪。

  ……

  六月二十六日,近午時。

  夏日炎炎。

  就在京師各個官衙的官員們,聽著蟬鳴、坐在工位上昏昏欲睡之時。

  又一條新政之法。

  如同一瓢帶著冰碴子的涼水,澆在所有官員頭上。

  張居正對積弊已久的驛遞制度動手了。

  《給驛條例》下發全國,即日執行。

  簡單來講,條例內容主要有三點。

  其一,限定勘合(即驛遞使用介紹信)範圍,官吏非公不准乘傳,乘傳須依照品級公務攜帶物品。

  其二,領用勘合的官員,使用的車馬、驛夫、日程、供應待遇,皆有定製,不可擾民,不可逾矩。

  其三,凡內外各官丁憂、起復、給由、升轉、改調、到任等項,俱不給勘合,不許馳驛。

  此條例一出,京師各個官衙當即就炸鍋了。

  因其動了無數官員的奶酪。

  但凡是一名官員。

  總有公務出差、回家省親、轉職外地等出門需求。

  而驛站是官員們出門在外最好的休息場所。

  只要拿著勘合,車馬舟船、伙食、住宿,便能全部免費。

  可謂大明官員最好的福利。

  明初,也就老朱在位時,秉持著「非軍國重事不許給驛」的原則。

  之後,便漸漸亂了。

  過往官員胥吏,有串通商賈夾帶私貨,利用驛站走私逃稅;有長期持有堪合,作為人情轉送別人使用;更有甚者,敲詐當地驛夫,勒索錢財。

  此外,假冒的勘合甚多。

  許多假勘合,追究到最後,竟還是官衙出的。

  官員胥吏,花朝廷的錢,辦自己的事,比比皆是,已成常例。

  若有官員自掏腰包,不住驛站住旅舍,為朝廷省錢,反而被人當作是大傻子。

  嘉靖朝時。

  驛遞開銷過大,宅男皇帝大怒,直接裁減了近半的驛遞預算。

  結果導致驛站無錢,驛夫十人九逃,十馬九缺。

  驛站紛紛停擺。

  甚至連傳遞軍事情報的急遞鋪兵都缺吃少喝,外加沒有馬匹,一道軍事情報都能遲一個月送達。


  試想——

  邊境打仗,一個月後朝廷才知曉,緣由竟是驛站停擺,不供吃喝與馬匹。

  這是何等的荒謬!

  最後,嘉靖無奈,不得不恢復預算,從別處搞錢。

  張居正吸取前朝教訓,選擇恢復太祖時期的驛遞氣象。

  其在奏疏中,甚至豪言:「由此富國富民,建萬世太平之業,誠反手耳」。

  可惜。

  張居正又一次得罪了一大批官員。

  當日便有一大批官員上奏。

  稱此條例將對天下官員公務造成諸多不便,請求廢止。

  於是乎。

  內閣值房內、六科廊房內、皇極門內外,甚至中午的官廚中,都爆發了一連串的辯論。

  諸多官員都認為,此乃官員福利。

  如此斷絕,將顯得朝廷薄恩。

  這樣做會引發天下各級官員對朝廷的不滿,甚至引發動亂。

  這類官員都是典型的「若能拯救大明江山,吾願赴湯蹈火、捨身為國,但若短我俸祿,少我福利,我絕不同意」的官員。

  張居正、呂調陽以及其下面的尚書侍郎們,非常強硬,沒有絲毫妥協。

  小萬曆也高調錶態:贊成施行《給驛條例》。

  他們絲毫不動搖。

  最重要的原因是,此條例若能施行,一年能為朝廷省下上百萬兩白銀的經費。

  這個錢,打兩場大仗都綽綽有餘了。

  但京朝官們仍是尋各種理由反駁,上衙一整天,從早吵到黑,不是在論辯,就是在寫奏本。

  沈念看到這份條例後。

  率先想到的是一個名為「李自成」的驛夫。

  若此條例能一直施行到崇禎朝。

  或許崇禎皇帝就不用為節省國庫開支而裁減驛站,隨之,李自成也不會因丟了飯碗而揭竿而起,大明國祚沒準兒還能多上幾年。

  突然。

  沈念又想起了一位還未出生的名人,大明知名旅行家徐霞客。

  徐霞客在萬曆三十六年開始出遊。

  那時,張居正的所有舉措都被廢除,正是驛站公為私用,假冒勘合滿天飛的時候。

  徐霞客自然不可免俗地薅了一撥朝廷的羊毛。

  或許此條例若一直持續下去,徐霞客就未能走那麼遠,走那麼多地方了,《徐霞客遊記》的內容也將縮減一半。

  沈念晃了晃腦袋,從猜想中跳出,望著手頭的奏疏,喃喃道:「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我想太多有何用,大明當下的天由張首輔頂著呢!」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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