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九月底

  九月份過得格外快,像是一場悄無聲息的夢,輕輕掠過了指尖。

  時間像是秋風中的落葉,緩緩飄然而下,卻又在不知不覺中消失無蹤。

  時間像是一本書,翻到最後一頁時才意識到,已然錯過了書中的每一段詩意,錯過了書中那些曾經鮮活的時光。

  整個九月對於莫里斯來說,過得格外平淡。

  每天的節奏幾乎沒有太大的變化——清晨,他帶著格蘭芬多的四小只在黑湖邊晨練,接著去上課,中午在禮堂或者辦公室簡單地吃一頓飯,下午繼續上課,傍晚再吃一頓飯,晚上則泡在圖書館裡,埋頭讀書,偶爾翻閱些自己當年留下的筆記。

  日復一日,生活像是按下了暫停鍵,平靜而規律,偶爾也帶點無聊。

  莫里斯喜歡安穩,但他同樣也渴望突破——突破自己,也突破眼前的一切。

  如今,四小隻的晨練計劃已經不僅僅局限於晨跑了。

  莫里斯從麻瓜界帶來了包括但不限於啞鈴之類的簡易健身器具,並且結合麻省理工(MIT)運動健康學教授的研究成果,為他們制定了專業的訓練計劃。

  這不僅僅是為了強健體魄,更是為他們的精神與意志力鍛鍊打下基礎。

  

  莫里斯一直相信,身體的鍛鍊和心理的提升密不可分。

  與此同時,教學進度也非常順利。

  已經是第四周,課程內容早已突破了巫師界的範圍,不再單純局限於魔法本身,更多的是涵蓋了麻瓜界的歷史、哲學等多個方面的知識。

  莫里斯想要通過這些知識來拓寬學生們的視野,讓他們在學習魔法的同時,也能理解更為廣闊的世界。

  歷史並非僅僅是過去的記錄,而是一面鏡子。

  無論科技發展的如何迅速,哪怕是巫師界還是麻瓜界——

  都能從裡面找到值得借鑑的東西。

  於是,在9月29日,也就是九月份最後一個周末。

  莫里斯從霍格沃茨離開了。

  他要去赴約。

  赴自己的約定,過去或是現在。

  替父親赴約,一個從未真正實現的幻想。

  九月的愛丁堡,秋風清冷。

  天際線與大地仿佛被濃厚的霧靄連接在一起,整個城市籠罩在一種淡淡的、似乎永遠無法散去的蕭瑟氛圍中。

  莫里斯坐在飛機舷窗旁,目光透過那一片灰濛濛的雲層。

  近了。


  更近了。

  他看見遠方的城市開始顯現,愛丁堡的輪廓漸漸清晰。

  飛機穩穩地降落在機場的跑道上,窗外的雨絲淅淅瀝瀝地飄灑著,熙熙攘攘的人群裹挾著他向前走,直到他走下飛機,感受到迎面撲來的陣陣冷風——

  莫里斯停住了腳步。

  他的手緊握著那張早已摺疊好、已經泛黃的票據,那是父親在這個世界留下為數不多的痕跡之一。

  沒有人知道,曾經在那個陰雨連綿的午後,父親給他講述過的那個故事......

  ...

  諾特莊園坐落在愛丁堡郊外的一處山丘上。

  相比於馬爾福莊園,它的建造時間只有短短六百年。

  這六百年對於一個家族來說,或許算不上長久,但若放在一個人的人生中,這段時光確實足夠漫長的。

  它像是一條河流,蜿蜒流淌在時光的深處,永遠也望不到盡頭。

  每一個在這條河流中航行的人,都會被歲月的潮汐所影響,無論是平靜的波瀾,還是突如其來的風浪,都在無聲地改變著他們的命運和歷史的軌跡。

  人在河流的下游,不停地划動自己的船隻,向著不可知的方向前行。

  每一次的抉擇和每一次的轉彎,都會帶來不同的風景與可能。

  過去的水流早已遠去,未來的波瀾尚未到來,但正是這一刻,正是這一瞬間,決定了他們將要去往的方向。

  於是——

  莫里斯站在諾特家族的城堡門口,一腳踹開了大門。

  ...

  城堡內部的會客廳內的氣氛壓抑。

  壁爐內不斷燃起的火光,不知為何,卻始終無法驅散這屋子存在的寒氣。

  在房間的中央,一個男人坐在了長桌面前。

  他穿著一身極為考究的服裝,看起來一副溫文爾雅的樣子,但眼神卻異常恐怖。

  如果說,這股寒氣的源頭是他的眼神,恐怕在場沒有一個人反對。

  此時,一道道飯菜被擺在桌子上,但他看著那豐盛的宴席,眼中卻並無食慾,只有一股深深的失望和憤怒。

  他抬起頭,目光銳利地掃過會客廳的角落,冷冷地問道。

  「這是什麼?你們給我準備的是什麼菜?」

  一個下人顫抖著從角落的陰影處緩步而出——如果他不主動出現,以一般角度來看,很難發現剛才的那個位置居然還有人。


  這是這座莊園裡所有下人的基本功:

  一個合格的僕人只會在主人需要的時候出現。

  換句話說,只有不讓人察覺到他們的存在,才是一名合格的僕人。

  「大人,這道菜是按照您的喜好準備的,您曾經提過……」

  「我知道,」男人不耐煩地打斷了他的話,「但你們難道就不能換個花樣嗎?每次都是這些,我已經看膩了!你們這群殘廢這麼多年都是怎麼活下來?去,今天所有做飯的人自領五十鞭罰。」

  下人愣了一下,眼睛一抹驚喜閃過,隨即低頭快速退了回去。

  上一個把飯做出花樣的已經死了。

  喝了那種藥,全身潰爛而亡。

  相比於這樣的代價,五十鞭雖然很痛,但至少不會死...不是嗎?

  他不想死。

  也不想死的如此沒價值。

  不過什麼是價值,他也不知道。

  他只是覺得他承受了如此多的痛苦,不應該如此輕易的死去。

  如果要死——

  為什麼要苟活到現在,而不在故事的開頭就死去?

  那樣也能少些痛苦。

  他現在追求生存,不是為了活著,只是為了不讓之前為了生存而付出的代價白費而已。

  死並非生的對立面,而作為生的一部分永存。

  對了,他有名字,他不叫做「殘廢」,而是叫做卡森·施耐德。

  這是他父母給他起的名字。

  這代表著曾經的他屬於一個普通家庭,有著普通的未來。

  只是如今,這個名字像是一塊被遺忘的石碑,埋在記憶深處,被無數的恥辱與痛苦所淹沒。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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