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雷射炮

  第117章 雷射炮

  李青松此刻已經掌握了電磁炮技術。但用於攔截的電磁炮,和用於進攻的電磁炮又是兩種東西。

  進攻電磁炮追求殺傷力,彈丸要儘可能的大,速度要儘可能的快。至於射速,當然也是越高越好,但要求卻沒有那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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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防禦電磁炮的要求則是,彈丸要儘可能的小一一隻需要將來襲的電磁炮彈丸軌道撞擊的哪怕僅僅只偏離一厘米,經過漫長的路途之後,它也會和原有軌道偏離極大,導致無法撞擊到飛船上,而這並不需要太大的動能,所以彈丸造那麼大做什麼?

  反而是小了,才能攜帶更多。

  出膛速度的要求其實也不高,無需達到動輒每秒鐘十幾公里以上的速度。

  每秒鐘幾公里,甚至於每秒鐘一公里以下,也不是不能接受。

  已方畢竟是攔截,只需要提前計算好彈丸軌道,較低的速度也能剛好撞擊到高速彈丸身上。

  防禦電磁炮對彈丸質量、出膛速度要求不高,反而是對射速要求極高。

  極端情況下,防禦電磁炮甚至要能做到在一秒鐘之內便擊發出成百上千顆彈丸。因為太空戰場之中,誰能確定下一刻有多少枚彈丸朝看自己飛過來?

  遵循這種設計思路,在原有的電磁炮之上,李青松採取了大量的改進措施,最終造出了一種炮管僅有兩米,直徑僅有10厘米,最高出膛速度僅有兩公里每秒一一連一些出膛速度高的火藥槍子彈都比不上的小型電磁炮。

  這種電磁炮發射的彈丸更是小到了極致。最輕的一種彈丸,質量僅有2

  毫克左右,大約相當於一支原子筆筆芯小鋼珠的重量。

  就算它的出膛速度高達2000米每秒,它具備的動能也僅有區區幾焦而已,但沒關係,只要能給目標彈丸造成哪怕僅僅一厘米的軌道偏移就已經足夠。

  極輕的質量,讓一艘戰艦便可以攜帶極大量的這種彈丸。畢竟就算足足50萬顆這種彈丸,總質量也才一公斤而已。

  完成了多種型號的防禦電磁炮的開發,李青松轉而將注意力放到了雷射炮上。

  雷射相比起實體彈丸具備無可比擬的優勢,那便是速度更快。

  最快的電磁炮彈丸,速度也不過十幾公里每秒。而雷射的傳輸速度可是光速,兩者相差兩萬多倍。

  防禦雷射炮更適宜應對那些已經進入較近距離,如果不攔截,很快就要擊中己方的彈丸。

  同時,雷射炮這種類型的武器,李青松也打算開發出進攻和防禦兩種型號來。


  這麼好的進攻手段,不用在攻擊敵人飛船上,那就太浪費了。

  具備極高能量的雷射束不僅可以依靠傳統的熱量燒灼方式破壞自標裝甲和外殼,在快速加熱目標後,還能引發一定的衝擊波效應,造成更大的破壞。

  除此之外,極快的升溫效果還能破壞材料的結構,令其在急速的高溫膨脹與低溫收縮之間,直接導致材料的剝離,進而破壞整體結構。

  雷射的應用歷史極長,在人類世界早期就已經有較大規模的應用,但用在武器領域則較為少見。

  最主要的是,其技術難度太高了。

  武器級的雷射炮,不僅需要極高功率的雷射發生器,瞬時功率也極高,

  對於供能系統考驗極大,甚至比電磁炮還要大。

  除此之外,它對於散熱系統的要求也極高,這和電磁炮有根本性的不同如果沒有足夠強大的散熱系統,雷射發生器可能用不了一秒鐘就會自我融化。

  以及另外一個最為重要的因素,雷射的發散角。

  李青松必須要製造出具備極低發散角的雷射,它才會具備實戰意義。

  唯有發散角足夠低,雷射束才足夠收斂。

  假設:

  天+

  然後傳騎一公甲後橫截面積變成了2,那很顯然單位面積承受到的能量就降低為了原來的一半,殺傷力大大降低了。

  同樣的,早在幾十年之前,李青松就已經採取沒有任何技巧的笨辦法,

  堆積腦力,堆積資源,不計成本不計代價的開發,日復一日的疊代優化,終於在幾十年之後的現在,將具備一定實戰意義的雷射炮開發了出來。

  按照之前的規劃,李青鬆開發的雷射炮具備兩個大的系列,一個系列是防禦,一個系列是進攻。

  每一個大系列之下,又依據雷射的功率、波長等,分成了眾多型號。

  此刻,李青松便展開了一場高能進攻雷射炮的實驗。

  在距離木衛三一千公里的高空,一艘已經退役的水星級戰艦正在靜靜航行。

  雖然已經退役,技術已經落後,但它的裝甲材料仍舊較為先進,且極為厚重。

  它甚至在高射速機槍的持續轟擊下都不被擊穿。

  但此刻,間隔一千公里,來自於木衛三地表的一束雷射照射在了它裝甲之上。

  這束雷射的初始橫截面僅有3平方厘米左右。此刻傳輸了一千公里距離,橫截面積也僅僅只增大了一倍,變為了6平方厘米。

  雖然面積擴大了一倍,單位面積受到的能量降低一半,但因為初始能量足夠高的緣故,此刻的它仍舊具備極高的殺傷力。

  在雷射照射之下,僅僅幾秒鐘時間而已,飛船裝甲上的金屬材料就已經開始沸騰爆炸,持續十幾秒鐘時間後,周邊的裝申材料也因為這裡的變化而受到嚴重影響,導致性能大幅下降,防護能力極度降低。

  持續半分鐘後,那厚重的裝甲更是被直接燒穿。於是內部大量的氣體便泄露出來,整艘飛船也因為這貫穿傷害而失去了動力。

  綜合評估一下,李青松得出了結論「船載實戰化雷射炮的功率無法做到這麼高。綜合來看,船載最大型的雷射炮大約能在三千公里範圍內保持一定的殺傷力,超過三千公里就沒什麼作用了。

  很好,不錯,三千公里,夠用了。」

  就算不夠用也沒辦法。此刻已經是李青松的技術極限,做不到更高了。

  完成了進攻雷射炮的檢驗,李青松將注意力轉移到了防禦雷射炮上。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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