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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早覺得他有問題!】(6700)

  第140章 【早覺得他有問題!】(6700)

  第一百三十五章【早覺得他有問題!】(6700)

  若是和陳言不熟悉的人,只是捅過和陳言的短暫相處,對他這個人都會有一個印象,感覺這人是一個挺好說話,也願意與人為善的年輕人。

  的確也不算錯,陳言從小到大,大部分情況下都願意跟人和睦相處,很少主動跟人發生矛盾,很少跟人紅臉。

  但如果往深里分析的話,什麼情況,一個人才會跟別人發生矛盾呢?

  大部分情況下,是你對別人有某種要求——這個要求或許是占理的,或許是不占理的,但別人達不到你的要求,你會因此產生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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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舍友很晚不睡覺,還鬧出噪音,你要求對方不要這麼做,對方不聽你的——正當要求得不到滿足,產生矛盾

  你愛慕一個人,對方不喜歡你拒絕你,你產生怨氣。你向別人借錢,別人不借給你,你因此生——這些都是不占理的要求得不到滿足,產生矛盾。

  很多很多。

  但總的歸納起來,大部分矛盾,都是「因為對別人有要求,別人沒有做到」這個模式下產生的。

  而陳言卻很少跟人產生矛盾,核心的深層原因,並不是他這個人好說話,並不是他這個人與人為善。

  而是,他對別人,根本就沒有要求。

  他骨子裡,是冷漠對待所有人的。

  我對你們毫無期待,自然也就毫無要求。

  小趙的那次被陳言救命的經歷,並不是因為陳言這個人有多喜歡見義勇為。

  而那次陳言之所以會跳下水去救小趙,原因僅僅是因為:還人情。

  ·

  那段時間,陳言很想給老太太買一件過冬的新衣服,但是他一個窮學生也沒什麼錢,光是從生活費里摳出來,也比較難。

  於是找到了校園裡的風雲人物趙總,想跟著趙總去打打零工賺點錢。

  小趙為人熱心,滿足了陳言,也確確實實的幫陳言找了幾個活兒,讓陳言轉到了一點錢。

  準確的說,是幫陳言給老太太買了一件新衣服。

  錢不重要,幫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老太太的那件新衣服!

  這個人情陳言計在了小趙的身上。

  就因為這個,當小趙失足落水後,陳言沒猶豫就跳了下去救人。

  本質上,是冷漠的思維:我欠你的人情,我還你。


  ·

  陳言的冷漠來自於他的童年時代。

  老太太貴為域界尊者,但是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尊者不尊者的其實不管用。

  老太太會教道理,陳言也願意學老太太的道理——但道理是冰冷的。

  陳言會出於對老太太的極度尊重,和老太太在陳言心中占據的NO.1的位置,而對老太太說的道理,牢牢記住,並且認真執行。

  但老太太解決不了一個根本的問題:她沒辦法讓一個沒爹沒媽的孩子,消除對這個世界的冷漠。

  很多人其實不明白:孩子是這個世界上最殘忍的群體。

  這個殘忍不是惡,不是壞,而就是「殘忍」。

  因為認知不健全,道德不健全,孩子對很多殘忍的事情,是沒有認知的。

  很多人都見過,小孩子會樂此不疲的抓住一隻蟲子,或者小鳥,或者青蛙什麼的,然後把它踩死,切開……

  抓住一隻蜻蜓,把翅膀折斷……

  這些不是因為惡,而是對「生命」沒有概念。

  當一個孩子抓住蜻蜓,折斷翅膀的時候,他並不討厭蜻蜓,也不恨蜻蜓,不是抱著那種「我就是想弄死它」的念頭。

  而是,他不懂什麼叫生命,就是單純覺得「好玩」。

  就玩死了。

  不懂,沒有概念,造成了孩子的「殘忍」。

  ·

  陳言的小時候,是飽經這種「殘忍」的。

  當一群孩子在一起,別人都有爹媽的時候,你沒有,你就會成為鄙視鏈的最低端。你就會自然而然的成為一群孩子欺負的對象。

  你就天然成為了所有人都可以拿你來開玩笑的目標。

  老太太給陳言編的關於陳言親媽的來歷。

  什麼白狐也好,什麼撿來的也罷……

  都是老人家對於孩子的善意的故事和謊言。

  但孩子之間的說法,則更殘忍。

  「沒爹沒媽的野孩子」——這種都還算好的。

  「聽說陳言的爸爸是個勞改犯被槍斃了!」

  「陳言的媽媽不要他,跟人跑了!」

  類似這種說法,以及無數種亂七八糟的「取笑」在陳言的年輕時候不知道聽過多少。

  鄉野間的孩子和城裡的孩子其實在這一點沒區別。

  在他們看來,並不是想通過這種謠言來傷害陳言,就是為了……「好玩」。


  編個瞎話,好玩而已。

  欺負一下陳言,好玩而已。

  然後,就玩死了。

  ·

  人是群居動物,大部分人都會不由自主的向集體和團體靠攏。

  一樣在鄉野玩耍的孩子,一個孩子總會很想融入一群孩子裡,一起玩耍。

  陳言也曾經很想過。

  他也確實做的,然後就成為了圈子裡鄙視鏈的最底層。

  直到他再長大了一些後,他發現自己其實可以不必忍受這種事情,他開始用最簡單粗暴的方式來反擊:力氣和拳頭。

  然後,就成為了形單影隻的那一個。

  整個小學時代,陳言都是背負著「父親是殺人犯被槍斃了」的謠言存活的。

  這個謠言從何而來的,陳言不知道。

  但可以肯定的是,最早製造這個謠言的孩子,肯定不是那種「我恨你所以我要編這個謠言來搞你」的意圖,大概,就是為了「好玩」。

  而傳這個謠言的孩子們,其實也就是為了「好玩」。

  陳言反抗過,用拳頭。

  但拳頭可以打服一個人,兩個人,卻不能讓一群人閉嘴。

  你揍趴下一個人,會有更多人在背後說道,並且還會變本加厲。

  後來陳言就冷漠了。

  你們不跟我玩,我就不跟你們玩了。

  他不是不跟別人做朋友了。

  他是……不跟這個世界做朋友了。

  我不對你們有任何期望,不對你們有任何要求,就不會有矛盾了。

  ·

  按照常理來說,陳言這種遭遇,很容易會讓他在成長過程中,演變成那種黑化後的反社會人格。

  但幸好,他家裡還有一個老太太。

  在陳言被謠言氣得雙眼紅紅的跑回家問老太太「我媽媽到底哪裡去了?」的時候。

  老太太坐在爐膛前抽了一口煙,說出了「白狐」的故事。

  這個故事,讓那個夏天一直在看志怪小說的陳言,心中特別振奮!

  我媽不是拋棄不要我的壞女人!我媽是白狐!漂亮的,有法力的白狐!

  但對待這個世界的冷漠,不想和這個世界交朋友的冷漠的心,是沒辦法回去了。

  老太太只能教陳言道理:不許欺負別人,但如果別人欺負你,你可以反擊,有多大力氣使多大力氣!


  不欺負別人,是希望陳言至少是一個最起碼的恪守善良底線的人。

  別人欺負你,你要反抗,是希望陳言是一個勇敢的人。

  老太太也會教陳言很多道理。

  比如懂得感恩,比如欠了別人的人情要還……

  但道理,最後就只是冰冷的道理。

  已經不想和這個世界交朋友的陳言,只是把這些道理作為教條一樣的存在。

  他願意執行這些道理,是因為老太太。

  而不是因為他真的信這個世界是美好的。

  ·

  十六歲的陳言,曾經差點又和這個世界交上朋友。

  十六歲的時候,他喜歡上一個女孩子——或者談不上是什麼多美好的喜歡。

  大體來說,多半就是年少的少年,遇到了一個看起來美好的女孩,然後本能的被異性吸引。

  那個女孩叫琳琳。

  其實現在回過頭想,不是琳琳,是芳芳花花菲菲什麼的都可以。不過就是青春期的男孩子,被異性吸引的天性使然。

  性格都不了解,哪來的什麼真愛?

  不過就是荷爾蒙罷了。

  那個女孩就像很多青春期的女孩一樣,有年輕而美好的身體,青春而懵懂的認知,天真而有些愚蠢的性格。

  女孩可能一開始只是被陳言的外表吸引——十六歲的少年少女,已經很懂得看臉了,女孩對陳言釋放了一些信號,陳言接收到了這些信號。

  然後陳言就像這個世界上很多青春期墜入稚嫩情感的男孩一樣,上頭了。

  然後,他再一次的,出現了那種「對別人有所要求」的狀態。

  他的要求很簡單:他想和那個叫琳琳的女孩做朋友。

  沒想太多,就簡單的想做普通朋友而已。

  一開始其實挺順利。

  陳言和女孩曾經一起放學同行,曾經一起交換小說。

  也曾經一起放假的時候,相約去逛街,遊玩。

  後來……

  ·

  「後來呢?」陸思思靠在床頭,被子下的一雙小腿就搭在陳言的腿上輕輕的蹭啊蹭啊。

  「後來,很簡單啊,大概是某個暗戀她的男生不爽,就開始傳我父親是槍斃的罪犯,傳我母親是改嫁拋棄我的壞女人,還有編出更多的花樣,說我父親是逃犯,說我母親在牢里關著……」

  陳言撇撇嘴,很無所謂的語氣笑道:「反正就是這些。」


  陸思思皺眉:「她……」

  「她就疏遠我了唄。」陳言笑了笑,道:「本來也沒挑明,大家就算是那種比較談得來的同學加普通朋友而已,而我身上背著這麼些嚇人的身世,她就漸漸疏遠我了。我有所察覺,既然如此,就不去打擾人家了。」

  「你會怪她麼?」陸思思問道。

  「不會。」陳言依然帶著笑容:「我又沒真的多喜歡那個女孩,說穿了就是青春期的荷爾蒙,不是她,那個階段也會被別的女孩吸引。

  沒有真感情,她也不曾真的走到我心裡,所以我不會傷心的。」

  陸思思沉默了會兒,嘆了口氣:「沒有期望,所以就不會失望——是這個意思麼。」

  「大概算是吧。」陳言點頭。

  「但是,我生氣!」陸思思忽然鼓起臉來。

  「啊?」

  「你這麼好,她憑什麼因為一些謠言,就看不起你?」陸思思咬牙。

  「她也未必信那些謠言,但人家大概是怕招惹麻煩吧。如果繼續跟我做朋友,就會被人說閒話。」陳言語氣很無所謂。

  「那也不行。」陸思思深吸了口氣:「如果那個時候是我在你身邊,誰傳那種謠言,我一定會站在他面前,當面罵回去!」

  陳言笑了,輕輕把女孩摟過來,低聲道:「你這麼想,是因為你對我有感情。可當時人家對我沒有,所以沒那種義務。」

  兩人從夜裡一點鐘開始聊,聊到此刻已經快三點多了。

  陳言倒是不介意和陸思思說自己年少時候的經歷……其實他反而還挺喜歡這種感覺。

  跟喜歡的人在一起,是不會覺得聊天很累的。

  「你小時候一定吃了很多苦。」陸思思抱著陳言的胳膊,恨不能把自己的身體擠進陳言的身體裡。

  「其實……也沒有啊。」陳言笑道:「我小時候打架挺厲害的,我沒怎麼吃苦,倒是那些人,吃了我不少拳頭。」

  頓了頓,陳言語氣認真了一些,緩緩道:「只不過我看明白了,這個世界上,不知所謂的人太多了,而這些人組成了這個世界的絕大部分。

  既然如此,那就不搭理好了。

  人生在世,其實很多人,是根本不重要的。

  其實仔細想來,對一個人來說,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人都是可有可無的,它們如何,是死是活,和我有什麼關係。」

  陸思思聽得有些半懂不懂的樣子。

  陳言想了想,笑道:「比如說啊,你隔壁住著一個鄰居,從地理上空間上來說,算是和你很近的人,對吧?」


  「對啊。」

  「如果這個鄰居說你壞話,你會生氣麼?」

  「應該會吧?一般人都會不高興吧。」陸思思回答。

  「所以啊,這就是沒看明白。」

  陳言笑了,道:「人生在世,除死無大事!死亡算是最大的事情之一了吧。那麼我問你……假如說你壞話的這個鄰居,忽然死掉了,不管是天災人禍,癌症車禍,反正他就是嗝屁了。

  你想一下,對你有任何影響麼?對你的人生有任何影響麼?」

  陸思思一愣,下意識回答道:「好像……沒有吧。」

  「對啊,一丁點都沒有。」陳言淡淡道:「但凡對你的人生有一點重要性或者價值和意義的人,他死了,肯定會對你有所影響,哪怕是很小的影響。

  如果連他的生死,對你都毫無影響的話,說明這個人對你的人生來說……他連個屁都不是!

  那麼,你再想。

  一個對你來說,連個屁都不是的人,說你一句壞話……你為啥要讓自己生氣,被一句屁話影響?」

  陸思思愣住了,過了會兒,她才低聲道:「這麼說來好像有道理,但……你是不是想的太過明白了?很多人其實做不到哎,還是會生氣,會被情緒左右。」

  「所以,不要為不相干的人影響自己的情緒。」陳言淡淡道:「情緒是自己的,為屁的不算的東西,影響自己,是不是傻?」

  「可你就沒有真的生氣的時候麼?」

  「有啊。」

  「那你會怎麼做?」

  「弄死那個傢伙啊。」陳言笑道。

  一直以來,陳言只有三次對人生出了殺意和恨意,情緒被左右,想弄死對方。

  一次是港城的那個偷換了陸思思命格的傢伙——出於對陸思思的重視。

  一次是日國試煉中,看到秘境主人把人類當豬狗一般宰殺剝皮——出於自己陳言自己身為人類的共情。

  最後一次,就是前幾天,在滑雪場度假村里,弄死了那個毛妹和那個男人。

  不過那次陳言其實並不是很想殺人。

  弄死那兩個人,只是為了給自己避免麻煩,不想讓自己捲入沒有意義的危險和是非之中。

  陸思思縮在陳言的懷裡,柔聲道:「我如果能在你小時候認識你就好了,我一定會對你很好很好。」

  「不,你小時候如果遇到我,以你的掃把星霉運,大概我倆都活不到成年。」陳言哈哈一笑。

  陸思思倒也不生氣——反正霉運也已經解除了。她輕輕在陳言的手臂上咬了一口,咬完後有些心疼,又伸過手去摸了摸,低聲道:「才不會,我命硬得很,所以才能一直頑強的活到十八歲,最後遇到了你。」


  女孩說著這番話,明顯眼神里有些動情,就這麼水盈盈的看著陳言。

  陳言心中一動,翻身把陸思思壓在身下就親了上去。

  很快,房間裡的喘息聲又粗重了起來。

  只能說……

  二十二歲和十八歲的年輕身體,真的是精力無限。

  ·

  陸思思一覺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中午了。

  其實早晨的時候陳言試圖叫她起來吃早飯,陸思思很堅定的拒絕了——睡不好覺的話,會老得快!

  陳言也奇怪:「你才十八歲,擔心什麼老得快?」

  陸思思沒回答這個問題,心中卻暗暗嘆了口氣。

  晚一天衰老,就能晚一天離開陳言啊……

  ·

  陸思思下午起來的時候,陳言已經做了很多事情。

  他把陸思思的衣服洗過,又用烘乾機烘乾了。

  畢竟昨天穿的衣服,染了些火鍋店的氣味。

  陸思思中午起來後,依依不捨的離開了陳言的家——她拒絕了陳言開車送自己去學校,自己叫了一輛網約車就走了。

  其實她不想走的,對陸思思這個戀愛鬧而言,此時她心中覺得全世界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和陳言在一起。

  至於什麼上學,什麼學校,同學,前途,都沒所謂的。

  嗯……其實從這一點來說,陸思思和陳言也有點相像。

  一直被這個世界蹂躪和壓制到十八歲,一路霉運附體,從小也是飽受冷落……

  陸思思其實也有些冷漠的,只是沒有陳言的程度那麼嚴重。

  而陳言則心中有些奇怪,覺得自己的女朋友對自己的依戀程度有些高出正常範圍了。

  明明大家都還年輕,自己二十二歲,她才十八歲。

  還有大把的人生和美好時光。

  她卻仿佛很著急的樣子。

  嗯……不過,戀愛腦,其實很會讓人挺爽的。

  只要戀愛腦的不是自己。

  仔細想一下,你的女朋友全心全意滿腦子都是你,其實不少男人也會暗爽吧?

  ·

  送走了陸思思,陳言走回到客廳里,看著重新又安靜下來的客廳,心中多少還是有點不習慣。

  沒有了那個靠在沙發上,抱著一堆零食看電視的女人……

  家裡都少了幾分「家」的味道了。


  不行的話……就答應陸思思退學的想法,讓她乾脆搬過來?

  哎,算了算了,做人不能這麼自私,人家小女孩是戀愛腦,自己不能真的就這麼壞心腸,耽誤了人家的學業和人生前途啊。

  那也太操蛋了。

  盤算了一下,好像現在自己手裡沒什麼重要的事情要做了。

  之前最大的一件事兒,就是冥婚,也都解決了。

  不過……

  陳言忽然看見了桌上的車鑰匙。

  倒是可以考慮買輛車了。

  現在自己銀行帳戶的錢,是自己修煉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一筆財富。

  就算自己現在開始啥都不干,躺在家裡,都夠吃喝一輩子的——只要別太奢侈就行。

  這次出遠門,開車算是開上癮了——新手司機都會有這麼一個階段,剛開車的頭幾個月,開車有癮。

  陳言琢磨著,要不買台車?

  大G也挺好,就是太燒油。

  如果是流行點的話,買台新能源車也不錯,雷老闆家的或者是愛國者家的都可以。

  欸不對啊!

  陳言一拍腦袋。

  小孩子才做選擇,我是有錢人我可以都要啊!

  陳言決定了,先去楚可卿那兒把車還了,然後去買車!

  ·

  拿起鑰匙,起身換外套,還沒換鞋呢,忽然家裡房門一動。

  陳言愣了一下。

  隨後房門打開,歸庚從外面緩緩走了進來,伸頭看了看屋內,嘆了口氣:「少爺,你的那位女客人走了啊?我可以一直躲在外面不敢進來打擾呢。」

  陳言:「…………」

  「主母呢?出去還沒回來麼?」歸庚好奇的問道。

  陳言猛然反應了過來。

  「臥槽!你怎麼還在這裡?!」

  歸庚傻了啊,瞪大眼睛看著陳言。

  「我……我為啥不在這裡?」

  ·

  顧小娘走了。

  卻把這隻老烏龜給忘在自己家裡了!

  陳言和歸庚大眼瞪小眼了一會兒後,一時間不知道怎麼開口跟這個老烏龜說。

  說出來,怕它桑心啊。

  陳言知道的,歸庚一直以來,都是很以拜在顧青衣這個天人境高人門下為榮,也一直很期待著,顧青衣回歸域界的時候,把它帶回去。


  顧青衣好像對它也做過承諾?

  結果,現在說?

  人家把你忘了?

  「那個,顧小娘去域界辦事兒,過些日子才回來。」

  「呃……」

  「你就先繼續在我這人待著吧,一切……先照舊。」

  「我,害當陣眼麼?」

  「嗯吶。」

  ·

  歸庚其實不介意當陣眼,這個對它的修為是大有益處的。不過主母去域界了,這個消息讓老烏龜有些心中忐忑。

  不過又轉念一想,不能吧?

  人家可是堂堂的天人境!總不會忽悠我這個小龜修吧。

  不至於不至於!

  ·

  陳言去車庫裡發動了汽車,然後開出車庫大門。

  他才把車開出門,拐上了小區的內部道路上,忽然就一踩剎車,瞪大眼睛,驚奇的看著一個方向……

  隔壁林清泉老登的家門口!!

  林清泉的家門口,站著一個身影。

  中等身材,短寸頭,整個人看著倒是挺精神的,一身西裝看著應該不便宜,也挺合身,穿得人模狗樣的,但卻怎麼瞧著有些彆扭。

  這人看著大約三十歲出頭的樣子,模樣倒也端正。

  但陳言看向這人的眼神卻帶著一絲奇異的光彩。

  「老師,別送了,我指定把事情做的漂漂亮亮的!不能給你丟人!我你還信不過麼?」

  寸頭男大聲說著。

  林清泉站在門口,擺擺手。

  寸頭男嘿嘿一笑,轉身大步離開。

  陳言坐在車裡,等寸頭男走過自己的車身,假裝扭過頭去拿東西,然後等人家走到前面,又眯著眼睛看對方的背影。

  這個寸頭男不是別人。

  是……歐陽!

  (實習)助理巡查使!

  「這老登,早覺得他有問題啊!」陳言回頭瞄著林清泉家的別墅,咬牙低聲喃喃道。

  ·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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