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281逼他同意
第281章 281逼他同意
羅鈺一看,幾位大媽都出聲了,她也跟著道:「呂大力,都這時候了就別說那麼沒用的了,你也知道,這事兒要是傳出去了,你和這個孟嬌是個什麼下場,別說你們了,就你那個兒子都不會有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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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兒子,呂大力眼底閃過凶光,但很快又恢復了常態。
有席北戰在,就是他想動手都不行,他打不過。
呂大力頹喪地蹲在了地上,雙手抱頭,一副後悔莫及的姿態。
羅鈺又給張大媽使了個眼色,張大媽咳了兩聲道:「呂大力,今天是我們婦聯找上門,要是傳出去了,明天來的就是管理局的人了。
你也知道管理局會對你們這種事做出什麼樣的懲罰,吃花生米是肯定的了。」
一聽要吃花米生,呂大力抱著腦袋哭了,「我也不想的,可是事情都這樣了,我能怎麼辦?我也是沒辦法。」
羅鈺聽到呂大力這麼說,眼睛一亮。
說了,他居然認了。
就怕他不承認,雖然有苗小花的證詞,但只要呂大力不認,楊偉再給他作證,她們就拿呂大力沒辦法,可萬萬沒想到,呂大力居然認了。
認了就好辦了,對接下來的處理方法,羅鈺有了很大的信心。
張大媽幾人也是眼睛一亮,顯然也知道這事兒只要呂大力不認她們就沒辦法,總不能逼著人認吧?
「呂大力,你既然認了,我們也不難為你。
今天我們來也不是找事兒的,是來解決問題的。
苗小花同志明確表示不想和你過了,要離婚,這件事你怎麼看?」
呂大力一愣。
怎麼看?他能怎麼看?
他不想離婚嗎?
以前年輕時想的不多,身體好可著勁兒地浪,所以他想離婚,娶個年輕漂亮的。
可現在不一樣了,他老了,每天幹活時就能感覺得出來,和十年前相差太多,就是想像年輕時一樣浪也浪不起來了,他也沒了離婚的執念。
而且離了婚孟嬌也不會嫁給她,畢竟她現在是楊偉的媳婦,所以離了婚,到時候誰伺候他?
苗小花雖然人老珠黃,便伺候人還是很可以的,做飯洗衣服收拾屋子,認勞認怨,就她做的飯可比孟嬌強多了。
還有,孟嬌雖說給他生了兒子,但那兒子在楊偉名下,名義上和他沒關係,以後能不能給他養老還兩說著呢,說不定他以後還得靠幾個姑娘和苗小花。
所以呂大力本質上不想離婚,他只想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兩個女人兩個家他都想要。
見呂大力不說話,張大媽瞪了他一眼,再給他加碼。
「呂大力,你別不識好歹,剛才說了,這事兒傳出去你不會有好下場的,所以這婚,你是離也得離,不離也得離,不然我們就把這事兒捅到管理局。」
呂大力一聽要捅到管理局那裡,當時冷汗就下來了,顧不得想太多,連忙道:「我離,我離還不行嗎?」
呂大力說完再次看向了苗小花,這次眼裡帶著不滿和些許的歉疚。
苗小花壓根沒看他,一心八伙的只想和呂大力把婚離了,把工作弄到手。
聽到呂大力同意離婚,羅鈺和幾位大媽暗暗鬆了口氣,但這口氣還沒完全松下來。
張大媽接著道:「這件事兒是你的錯,你認不認錯?」
呂大力點點頭,「我認。」
張大媽又道:「為了罰你,你要淨身出戶,你可願意?」
淨身出戶這四個字還是從羅鈺那裡學來的,張大媽現學現用,覺得這詞兒簡直太貼切了。
呂大力一愣,隨即站起身,兇狠地看向了苗小花,「你啥意思?想占了家裡的財產?」
張大媽沒怕他,眯起眼道:「你喊什麼?凶什麼凶?你有資格和她凶嗎?想想你乾的那些事兒,你憑什麼凶她?
你打她這麼多年,又在外面搞破鞋這麼多年,財產給她做為賠償有什麼不對?」
呂大力聞言就想反駁,可張了幾次嘴也沒能說出什麼,只最後喃喃道:「可那都是我掙來的錢,她在家待著一分錢不掙,憑什麼要家裡的財產?」
呂大力不滿地看了張大媽一眼,又蹲了下去。
張大媽拍了拍炕沿,「憑什麼?就憑她在家沒閒著,也幹活了。
家裡不是她收拾的嗎?飯不是做的嗎?菜不是她買來的?衣服是她洗的吧?孩子也是她看大的吧?
除了掙錢,你還做什麼了?你為這個家付出什麼了?
你除了在外面花天酒地找女人,回家到還打人,不但打媳婦還打孩子。
孩子不是你生的嗎?她們不叫你一聲爹嗎?
你看看外面站著的你的大姑娘,她都多大了,看她那衣服,破爛的,像個要飯的,她有一件能拿得出手的衣服嗎?
別說你掙的錢給苗小花了,要是錢給足了,她能眼看著姑娘穿成這樣出門?
依我看,你平時給家裡的錢也不多吧?只能讓她們母女幾人溫飽。」
苗小花突然哭了,哭聲不大,捂著臉低著頭,像是這麼多年自己的勞動終於得到了認可,她也不是呂大力說的那麼沒用,她對這個家也是有付出的。
羅鈺嘆了口氣,安慰地拍了拍苗小花的後背,「知道你這麼多年受了不少的委屈,想哭就哭吧,但別哭出聲兒,讓四鄰聽到了不好解釋。」
羅鈺這麼一安慰,苗小花反而不哭了,不好意思地沖羅鈺笑了笑,又感激地看向了張大媽。
張大媽沒理她,她正對著呂大力一頓輸出,說的呂大力都要抑鬱了。
你說就說吧,怎麼把他說的像個畜生一樣?他有那麼不堪嗎?
只不過是犯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怎麼就不配為人了?
這要是放在二十年前,這算個什麼事兒?
就是建國後,國家還是允許有小妾的存在的,也就是近些年不允許了。(下面有解釋)
見呂大力半天不說話,張大媽又道:「呂大力,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我們也別繞彎子了,我們說說我們的辦法。」
張大媽沉吟半晌,將羅鈺之前說的那些條件一一擺了出來。
建國後規定是一夫一妻制,但那時已經做了小妾的,沒有能力獨自生活的還會和男主人在一起,國家也是默許的,沒辦法,那個時期比較特殊,資本家幾乎都有小妾,國家要建設離不開這些人,所以只能採取去留任由她們自己做主的方法,只是身份不被認可,但沒多長時間,寶寶們可以查資料,網上有。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