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唐焉想唱《學貓叫》
第24章 唐焉想唱《學貓叫》
……
從少城時代離開之後,路風本想帶著陳玉琪,去機場附近住一晚,第二天送她上飛機。
但卻被楊蜜攔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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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大合同就想跑?連飯也不請姐吃一頓?」
「好好好,我請!」
考慮到這份合同,還真是靠著楊蜜才拿下的,而且,陳玉琪來了燕京,他也沒好好招待過。
路風便讓楊蜜選地方。
……
「蜜姐,這地方不錯,消費也沒那麼貴。」
「那當然。你也不看是誰帶你來的?姐在燕京這麼多年,難道是白混的嗎?」
楊蜜帶路風來的是一家主題餐廳,看起來裝潢相當高檔,但價格卻意外的親民,讓路風有一些意外。
進來的時候,他已經準備好大出血。
這下錢包保住了。
「蜜蜜,你說這事行嗎?」
「肯定沒問題的。他要不同意,拿錢砸死他。」
酒足飯飽之後,唐焉在楊蜜耳邊說了幾句,楊蜜笑著點了點頭。
得到楊蜜鼓勵之後,唐焉便看向路風:「路風,我有件事想跟伱商量一下,你能跟我出來一下嗎?」
說完之後,她便站起來,示意路風跟她出去一下。
「啊?」
路風十分意外。
自己跟唐焉可是第一次見面,能有什麼事情商量?
「糖糖姐找你,那是你的榮幸。難不成,你還怕她把你給賣了?」見到路風猶豫,楊蜜不由瞪了他一眼。
「蜜姐,我不在的時候,可別欺負琪琪。」
「就你話多。」
楊蜜沒好氣的拍了路風一下,路風這才笑著跟唐焉走了出去。
路風一離開,包間裡的氣氛,一下子變得古怪無比。
楊蜜拿著一隻杯子,隨意喝著果汁。
不遠處的陳玉琪,則是拿著手機,不知道在給誰發信息。
兩人之間完全沒有任何交流。
空氣中,更是漂浮著冰冷的寒意。
不知為何,見面的第一時間,兩人都覺得,對方長得十分的礙眼。
……
外面的大廳里。
唐焉買了兩杯咖啡,找了個角落的位置,跟路風面對面坐下。
「路風,跟你說一聲,我準備把琪琪,簽進我的工作室。以後,你可得好好巴結我了。不然的話,我就給琪琪穿小鞋。」
「糖糖姐,果然有眼光。琪琪是個不錯的苗子,尤其是身上很有古典氣質,如果拍古裝劇的話,一定很有市場。」
「英雄所見略同。」
唐焉笑著拿起手裡的咖啡,跟路風手裡的,碰了一下。
「路風,咱們也算是朋友,我就跟你實話實說吧。《學貓叫》那首歌,蜜蜜看不上,但我覺得很不錯。我想從你這裡將版權買下來,我自己來唱。」
說到這裡,唐焉又有些猶豫的看著路風:「但是,我聽蜜蜜說,想要從你這裡買一首歌,除了版權費之外,你還會提一個奇怪的條件?」
「絕無此事!」
蜜姐壞我名聲啊!
什麼奇怪的條件?
搞得我路風像個變態一樣。
另外,《學貓叫》這首歌,雖然很容易大火,但作為一首網絡口水歌曲,跟路風對自己的定位,完全不匹配。
這首歌,對路風來說就是一個雞肋。
他自己不唱,用來換唐焉一個人情,怎麼算都不會虧。
「糖糖姐,你很有眼光。我可以肯定,這首歌發出去之後,糖糖姐你的人氣,一定會再上一層樓。」
「不過,我有一個不成熟的提議。」
除了送人情之外,這首歌也是能夠用來爭奪榜單的利器,路風可不會白白浪費。
「你說。」
唐焉放下咖啡杯,正了正身子,想聽聽路風還有什麼高見。
「這首歌,我的意見是,直接走網絡免費發行,選企鵝音樂獨家授權。以糖糖姐你的人氣,再加上企鵝的宣傳推廣,肯定可以霸榜一段時間。」
唐焉要的不是歌曲帶來的收益,而是這首歌,可以對她的人氣,進行加持。
有了人氣,GG和代言,自然源源不斷的來了。
這才是賺錢的大頭。
至於路風,他只想拿第一!
除了第一,其他的名次,對他毫無意義。
因為,哪怕是再厲害的第二,系統不認,他就沒有抽獎機會。
「路風,你說的有道理,我這就讓經紀人,聯繫企鵝音樂那邊。不過,具體錄歌的時間……」
「就今天吧。等一下,我們再回少城時代一趟,連夜將它錄完。」
因為是口水歌,也不需要太高的技巧,唐焉也沒想著要去當天后,練一個小時,肯定能夠輕鬆掌握。
「好!」
唐焉在路風身上,感覺到了一股莫名的霸氣。
這小傢伙,還挺迷人的。
……
唐焉和路風都要回少城時代,楊蜜自然也不好意思一個人回家。
索性,她也跟過去,看看熱鬧。
至於陳玉琪?
她既然選擇加入唐焉的工作室,沒道理老闆在辛辛苦苦工作,她跑去另外一邊呼呼大睡?
只能先學著給唐焉當助理。
「路風,我的經紀人一會兒就來。我讓她把合同一起帶過來。」
「這都是小事,先錄歌吧。」
這首歌的編曲還算簡單,路風跟少城時代的那些大佬們一說,很快就鼓搗出來了。
於是,唐焉就進了錄音棚,開始一遍又一遍枯燥的練歌。
兩個小時之後。
路風覺得這個版本已經差不多了。
「路風,來,簽合同。」
而恰在這時候,唐焉的經紀人終於來了。
「150萬?」
一開始,路風沒當一回事,直到看到唐焉給的版權費,居然高達150萬,還是稅後。
他有些驚訝。
「糖糖姐,太多了吧?」
路風給楊蜜寫的那一首,有著金曲水準的《終於等到你》,才拿了100萬而已。
「不多,你收下吧。」
唐焉卻笑著將合同,擺在路風的面前:「除了你之外,也不可能有成名的創作人,幫我寫單曲。」
為了電視劇寫一首歌,交給唐焉來唱,問題不大。
但是,為了幫唐焉這麼一個傻白甜形象的女演員,特意寫一首單曲……這不是錢的事,對出名的創作人來說,丟不起這個人啊。
好歌,自然要給好歌手!
就像寶劍贈英雄一樣!
差的,拿出來敷衍一下外行人,差不多就行了。
唐焉也明白這個道理。
只有路風,才會真的將好歌給她唱,給她一個江湖留名的機會!
「而且,你都說了,這首歌必火。到時候,我一個代言就賺回來了。」
這倒是。
於是,路風不再堅持,刷刷簽上自己的大名。
唐焉見到路風簽字,對著經紀人點了點頭,經紀人走到一旁打了個電話,似乎是打給公司財務的。
幾分鐘之後,路風就聽到自己的手機,叮的響了一下。
150萬就到帳了!
加上少城時代的那100萬。
路風覺得,自己回頭可以跟忻玉坤提一下,夢想基金已經到位,《心迷宮》項目,差不多可以啟動了!
「某人這下開心死了……再也不用一頓飯,打包十幾個菜,算著下個禮拜找誰吃大戶了。」
楊蜜看到路風一天之內,就從她和唐焉身上,賺了200多萬,不由笑著打趣了幾句。
她這麼說,也是故意拉近自己和路風之間的關係。
所以,是誰在路風最落魄的時候,請他吃香的喝辣的?
——還是我,楊蜜!
「蜜姐,賺錢和吃大戶之間,好像沒什麼必然聯繫吧?」
「你又有什麼歪理邪說?」
「就算我賺到錢了,想吃大戶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永遠是你,蜜姐。」
哼!
狗嘴裡吐不出象牙,整天就想著占姐的便宜。
不過……
第一個想到的人,永遠是我?
——這麼會說話,以後就多說點,姐愛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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