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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外面風大,跟我回家

  ……

  路風和熱芭在家裡收拾利索,幾乎是在同一時間打開了門。

  「路風,早上好。」

  「呵呵,你也早上好。」

  在門口,兩人轉身的一瞬間,頓時面面相覷,有些尬住了。

  ——什麼情況,這個饞老呸,今天起得這麼早?

  ——不對勁。路風這個死傢伙,今天居然主動背著吉他,拉著音箱出門?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兩人的眼中都閃過一絲疑惑。

  「路風,你背著吉他出門,去做什麼?你不是說,不想當歌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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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不打算當歌手,但我還是很喜歡唱歌的。今天天氣不錯,所以我出去練練嗓子,鍛鍊一下肺活量。」

  熱芭眼中露出的那一絲絲小鄙夷,路風瞬間就捕捉到了,不過,他還能讓個小丫頭給拿捏了?

  一頓胡扯,忽悠了過去。

  兩人一起下樓。

  看到熱芭始終在後面,不遠不近的跟著自己,路風忍不住停下腳步,笑著回頭問了一句。

  「熱芭,這麼早出門,你不會是偷偷去約會吧?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可要跟木拉提老師告狀了。」

  「你以為誰都像你?整天就想著談戀愛!我馬上就要去歌舞團報到了,今天出去買一雙舞鞋,爭取在一個月內成為台柱子。」

  買舞鞋是順便的。

  主要是,為了完成任務,熱芭得一直跟著路風,然後在關鍵時刻,敦促他進行一次【情景演出】。

  這個任務,看似難度不大。

  但問題在於,跟路風接觸了幾天之後,熱芭發現,路風這傢伙,雖然嘴裡嚷嚷著,以後要當演員,但卻是個很有偶像包袱的人。

  讓他在大庭廣眾上表演情景劇,恐怕得拿刀架在他脖子上,才能辦得到。

  「這可怎麼辦呢?我得想個辦法忽悠他……」

  兩人各懷心事,不知不覺,又來到了大巴扎這邊。

  ……

  同一時間。

  刀狼的學生,雲哚在大巴扎那邊,足足找了路風一個禮拜。

  「老闆你好,那個【杏皮茶巴朗子】,如果他再來唱歌的話,記得一定要給我打電話。」

  雲哚每天都來等路風。

  但是,路風一直沒出現,她有一些等不下去了。


  臨走之前,雲哚只好拜託了店家,如果路風出現,一定要給她打電話。

  「好的。你放心。」

  賣杏皮茶的這家老闆,笑著答應了下來。

  但等雲哚離開之後,他卻轉身將雲哚的電話號碼,丟進了垃圾桶里。

  「杏皮茶巴郎子,太招女人喜歡了,整天都有女孩子,來打聽他的消息,這都不知道第幾個了。」

  「他和那個愛笑的小姑娘,才是天生一對。」

  「至於這些爛桃花,就由大叔來替你擋掉吧。」

  ……

  路風已經來大巴扎這邊,唱過好幾次歌了,甚至有人看到他收益不錯,也帶著裝備過來唱歌。

  但都被附近的店家,聯合起來給趕走了。

  什麼臭魚爛蝦?

  知道自己什麼水平嗎?

  還想搶杏皮茶巴朗子的專屬位置?

  那些店家也不需要暴力手段,只要跟管理人員說一聲,這邊有人擾亂他們的營商秩序,立馬就會被趕走。

  「剛做的雞蛋饢和羊肉饢,請你們嘗嘗味道。」

  路風和熱芭還在那裡擺弄裝備,不遠處那個賣烤饢的老闆,立馬送來新鮮出爐的兩個饢,放在了熱芭的手裡。

  「謝謝。」

  每當這個時候,熱芭都覺得特別的幸福,眼角都笑得彎彎的。

  不用花錢,就能吃各種各樣的美食。關鍵在於,如果自己不收,好像有點不給對方面子的感覺。

  這該死的成就感,有錢都買不到。

  「杏皮茶,酸酸甜甜又可口,給你們解解膩。」

  杏皮茶老闆家的可愛女兒,再一次悄無聲息的出現了,將兩杯杏皮茶放在熱芭的手裡,順便向著圍觀群眾打了個GG。

  「給我來一杯。」

  「我也要。」

  杏皮茶,就是路風和熱芭的代名詞。

  喝著杏皮茶,聽著路風唱傷感情歌,算是大巴扎這裡,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一首《有何不可》,讓路風在這邊有了點小名氣。

  一首《嘉賓》,讓路風在這邊聲名鵲起,甚至被人拍了一些小視頻在本地的論壇上流傳,引起了一些討論度。

  這兩天,甚至有人專門到大巴扎這邊來,看一看這個傳說中的【杏皮茶巴朗子】。

  路風沒有想到,自己會在3000公里之外的西北,變成了一名小小的網絡紅人。


  這五六天,路風就跟人間蒸發了一樣,讓這邊幾家店鋪的老闆,都頗為想念。

  今天,路風又出現了,瞬間受到了所有人的寵愛。

  很快,周圍那些香氣四溢的零食小吃,如同小山一般,又堆在了熱芭的身旁。

  「謝謝,夠了夠了。」

  「上個禮拜給我的,我還沒吃完呢。」

  熱芭笑得合不攏嘴,又是收穫滿滿的一天。

  ……

  「分手後第幾個夏季,今天是星期幾,偶爾會想起你……」

  調試好裝備之後,沒有任何廢話,路風直接開始吉他彈唱。

  趁著早上天還不是特別熱,把任務趕緊刷完。

  接下來,又可以痛快的玩一個禮拜。

  ……

  「唱的真好聽。」

  「我在網上查過這首歌,根本不存在。看來,真的是他原創的。他年紀不大,可真是一個天才。」

  「我感覺,這首歌比《有一種愛叫做放手》更好聽。」

  「那首歌,我根本聽不懂,不知道在唱什麼。這首《嘉賓》聽歌詞就明白了,是在講一個故事。」

  人群里議論紛紛,好像都很喜歡路風這首歌。

  但是,路風看了一下自己的系統,心裡卻十分的無語。

  「唱了半天,才給我刷出50個人的好評。」

  「這裡起碼圍了200多個人。剩下那些人,你們別光在那裡瞎評論啊,給我個好評,有這麼難嗎?」

  雖然心裡不斷吐槽。

  不過,路風也知道,200個人能刷出50個好評,轉化率已經非常高了。

  畢竟,不是所有人都喜歡聽歌的。

  也不是所有喜歡聽歌的人,都喜歡聽傷感情歌的。

  更不用說,聽傷感情歌的那類人當中,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歡《嘉賓》這首歌。

  這都已經是三次篩選了。

  如果是網際網路時代篩選用戶,三輪篩選下來,留存能夠有1%,都已經謝天謝地了,更不用說25%這麼炸裂。

  「這邊的韭菜,差不多已經割完了。」

  「看來,得換個地方刷任務了。」

  大巴扎這邊,人雖然多,但經不起路風一遍又一遍的割韭菜。

  他心裡想了一下,是時候開發新的韭菜地了。


  ……

  「路風這傢伙,唱的越來越好了。這種時候,我該怎麼勸他,進行一次【情景演出】呢?」

  「他好好唱著歌,我莫名其妙讓他去演情景劇,他一定覺得我發神經吧。」

  「這可怎麼辦呢?」

  熱芭偶然間發現,路風今天唱歌的時候,比以前帥了不少,身上有一種說不出的魅力,時刻撩撥著她的小心臟。

  ——當她在場,唱歌時魅力+10。

  除此之外,今天來看路風唱歌的女孩子特別的多,時不時發出尖叫,雙手捧心,一臉花痴的樣子。

  讓熱芭覺得好討厭。

  她好想跟路風說一句:「外面風大,跟我回家。」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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