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四合院到手
第30章 四合院到手
稿酬到手之後,劉紅民立即找到鄒世芳去什剎海。
四合院在鑒園附近,恭王府的北面。地理位置很不錯,距離什剎海只有一百多米遠,抬頭就能看到景山。唯一不好的一點,就是距離京大比較遠,有將近三十里。夏天騎自行車沒有問題,但是冬天能凍死。所以,就算買下來,劉紅民也不會在上學期間過來住,太浪費時間了。
當然,買下來之後,他幾年之內是住不進去的。畢竟他要裝修,在不改變大框架的情況下,會增添很多東西。
具體的情況,還需要請人看過之後,根據他的需求來確定最後如何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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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眼下的當務之急,是將這個四合院買下來。
四合院的主人年紀不大,受到了出國熱的影響,想要去美國闖蕩。
「我準備在國外奮鬥個二三十年,然後回國買房養老。」
聽到這話,劉紅民很想告訴他:你還是別回來了,就你賺的那點錢,可能連房都買不起。
「吳大哥,你有這個決心,你肯定會成功的。」
鄒世芳很認同房主的話,「如果不是我捨不得父母,可能我也會去留學,然後在美國賺大錢,過幾年再回來生活。」
得到了鄒世芳的認同,房主更加堅定了自己的想法,爽快的在合同上簽了字。
劉紅民看著惺惺相惜的兩人,在心裡吐糟起來:倆傻子。
如果鄒世芳只是曲意迎合房東,劉紅民也不會給出這樣的評價。這貨最近真的考慮留學的事情,要不是劉紅民極力阻攔,恐怕這貨已經去參加那些準備留學的那些學生們的英語學習會了。
出國熱帶動了英語熱,未來飽受英語荼毒的學生們,災難就是從這時候開始的。
一開始只是學生們自發的,上面也鼓勵學生們留學,可以學習國外的先進經驗,回國之後報效國家。於是,就拍板將英語提升為主科,連累了那些不想留學、不能留學的學生。這一連累,就是四十年,以後還要繼續被連累。
鄒世芳和房主越聊越投機,他將自己很多關於留學的設想告訴了房主,房主如獲至寶。為了可以取得「真經」,房主陪著他們去了社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更改了戶主的名字,算是過戶完成。
不過,房主還需要住一個月左右,因為他的簽證要到那時候才生效。
劉紅民將剛剛到手的港幣全都給了房主,房主出國後,使用港幣兌換美元更方便一些。這是他唯一能夠幫助房主做的了,剩下的他也愛莫能助。
祝他好運吧!
當天晚上,兩人在四合院的客房裡面住的。房主這個前主人親自下廚招待劉紅民這個現主人,還別說,房主的手藝還是不錯的。
「吳大哥,就憑你這手藝,到美國去開一個餐館都能賺翻了。」
房主吳大哥沒將劉紅民的話當回事,「嗨,我有啥手藝,就是自己瞎做。美國可是發達國家,什麼好吃的沒吃過?」
劉紅民笑了笑,沒有再勸。
自從中美正式建交之後,突然出現了一股風潮,那就是美國什麼都是好的。不僅僅空氣香甜,就連垃圾食品進入國內之後,都成為了美食的代名詞。京城店開業之後,立即成為了整個京城最火爆的那家店,每天人流不息,賺的是盆滿缽滿。
鄒世芳想了一下,「說來也怪,提起美國美食,我們好像沒有什麼概念,連一道菜名都想不起來。」
劉紅民呲笑起來,「他們就沒有美食,你能想出菜名就怪了。」
「不可能!」吳大哥反駁道:「美國的火雞非常有名,他們在過聖誕節的時候,都會吃火雞。聖誕節就是美國的春節,吃火雞就好像咱們吃餃子一樣,火雞肯定好吃。」
鄒世芳一拍巴掌,「吳大哥說得對,火雞的確美國美食。紅民,你別不懂裝懂好不好?」
劉紅民嘴角翹起,「是嗎?等什麼時候你去美國的時候,自己嘗一嘗就知道了。」
吳大哥也硬氣,「不用,等我到了美國之後,就去嘗嘗火雞,到時候寫信告訴你們。」
「吳大哥,太仗義了!」
兩人碰杯喝了一口,將劉紅民扔在一邊。很顯然,劉紅民剛剛的話讓兩人很不滿。
劉紅民也不在意,自顧自的喝了起來。這年代留學的人多,除了經濟上的差距之外,還有文化上缺乏自信,總認為國內不如國外,凡是國外的都奉為圭臬,凡是國內的都棄如敝履。
因為這個我們差點廢除了漢字,因為這個我們失去了京城城牆,因為這個我們擁有數不清的漢賤……
第二天醒來,鄒世芳和吳大哥依依惜別後,才和劉紅民一起返回學校。
「紅民,這房子真不錯啊!」
劉紅民瞥了他一眼,「吳大哥更不錯!」
鄒世芳一咧嘴,「紅民,說什麼呢?我這不是為了幫你,才和他聊那麼多嘛!」
「是嗎?」
鄒世芳連登幾腳,追上了劉紅民,解釋道:「如果我昨天說出國不好,他反悔了怎麼辦?」
「那就不買唄!」劉紅民淡淡的說道。
鄒世芳有些心虛,他的確還沒有打消出國的想法。只是劉紅民並不看好他留學,所以他很糾結。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小他九歲的劉紅民竟然成為了他的主心骨。可能是在《我的兄弟姐妹》發表了之後,劉紅民成為了一個小有名氣的作家開始的,人們總是對有名氣的人很信服。
也有可能是劉紅民賺到大量稿費的時候,人們對於有錢人同樣很信服。
不管怎麼樣,鄒世芳感覺劉紅民說的話都很有道理,不聽的話可能會吃虧,所以他才會動搖了留學的心。
當時劉紅民是咋說的來著?
對了!
「你一個學哲學的留個屁學啊?就算你留學回來,不還是跟文字打交道?有那功夫還不如轉到中文系,學學怎麼寫小說呢!」
話雖然糙了點,但是道理卻沒錯。這個年代,和文字打交道的職業,哪個比作家受人尊重啊?如果寫得好了,賺錢就是順帶手的事。看看劉紅民,一年半就賺了兩萬多塊,都羨慕死他了。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