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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案結,前記『人蠍子』!【求月票!】

  第311章 案結,前記『人蠍子』!【求月票!】

  時間:1979年,12月1日冬季。

  天氣:陰「嘿嘿』

  我叫孫亮,今年..今年25歲。

  大概是在1979年出生...大概把,大概是1979年,或者要早點,生日的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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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沒有父母,或者說是沒法定父母。

  據我所知,我剛出生不久時被人發現是在一個垃圾桶,肚子上還連接著臍帶。

  呵,說來我命倒是也挺硬,在十二月份,什麼都沒穿被丟在垃圾桶里竟然還能活著被人發現.....

  也正因此,我對我的親生父母倒是沒多大的留戀。

  他們活著?還是死了?

  我不知道,我偶爾對他們的身份有過猜想,最終得出來一個比較可靠的答案。

  大概是一對喜歡玩,崇尚潮流的男女生下我後沒有負責任的勇氣吧,說來也可笑,沒有負責的勇氣卻敢丟了我...這算不算故意殺人?

  無所謂了,畢竟我現在也還活著。

  是的。

  即便在那個冷的狗都想抬頭罵兩句老天爺的狗日的天氣,我也活了下來。

  我被撿走了。

  撿我的人不是福利院,也不是醫院又或是警方什麼的,這些人都距離我那個地方太遠太遠。

  看得出來我親生父母想讓我死,所以特意挑了這麼個鳥不拉屎的陰溝地方...也真是難為他們了。

  但,他們可能不知道,這世界上哪裡都有人,哪怕是在下水道,也是有人的!

  我被三個人撿走了。

  三個流浪漢在深夜裡,翻開垃圾桶準備找點東西吃,但一打開垃圾桶,瞅著個白花花的肉糰子。

  三人滿臉驚駭,紛紛手腳無措。

  三人分別是一個四十歲的大叔,兩個二十歲的人。

  「我覺得我們應該送他去福利院,又或是交給警察。」

  「咱們吃不好喝不好,留在手裡這不完犢子了?」

  其中一個二十歲的人,他是劉哥,當時如此說道,順便戳了戳我的臉,說話間順勢將自己衣服裹在我身上。

  大叔我管他叫張叔,張叔當時沒說話,沉默寡言著,胡茬還掛著點霜。

  「你看,張叔閱歷深,他也不否決我,我說的有道理吧。」


  劉哥當時雙手一攤,對著第三人開口道。

  第三人沒說話,只是緊緊抱著我。

  第三人是真正撿我走的。

  是我的父...母.....

  嗯,我有點不知道怎麼形容,我先想一下...套用現代的話語來看......是個人妖?

  對了,他是個人妖,由男變女的人妖。

  我有時候喊他爸,也有時候喊她媽,換著喊,絕大多時間都喊孫媽。

  孫媽那時候大概二十二歲。

  他時常說自己是個女性,一個被囚禁在男人身體裡的女性,這不是追求小眾而說,這是真的。

  上廁所,吃飯,喜歡的人,對孫媽來說都是一種折磨,是絕望。

  好在孫媽男生女相,穿上女裝比女人還漂亮。

  十八歲的時候,孫媽嬌羞的靠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

  孫媽的男神低頭一看,看到孫媽的裙子被頂了起來,於是滿臉驚駭的逃跑。

  至此後,孫媽便一不振,贊錢,貸款,去做了變性手術,搖身一變,從他變成了半個她。

  也因此,她的父母接受不了,直接將其趕走,至此,孫媽開始了流浪。

  但,男人究竟是男人。

  孫媽哪怕全身器官都換個遍,她依舊是用著男人的身體。

  孫媽懷不了,她永遠有不了一個孩子。

  但,上天仿佛就是喜歡捉弄人。

  1979年,12月1日。

  這一天,永遠懷不了的孫媽,從垃圾桶撿到個白花花小孩,她那顆冰冷的心,在看到孩子吸吮她手指時,忽然間就流入了一股暖流,徹底將身體暖熱。

  這一刻,孫媽緊緊將我抱在懷中,臉上流下淚水。

  劉哥有點害怕孫媽,所以臉色一變,又道:

  「但是吧,福利院可能會把孩子給賣了,我覺得咱們可以養大點再交給警察!」

  孫媽很是贊同。

  張叔一句話沒說,身材臃腫的他默默站著。

  至此後。

  流浪三人組就變成了流浪四人組。

  我們居住在一個毛坏房裡,用塑料皮將窗戶封死,便成了個不颳風不漏水的家。

  從這開始我有了養父養母...半個養母一個半養父吧。

  劉哥很有學問,我小時候便是跟著他學,所以他算我一個父親。


  他會說三國語言,說起來你可能不信,我雖然初中沒畢業,但可以給你當翻譯。

  劉哥的學問也證明了他的來歷不凡。

  後來,我打聽出來了。

  劉哥是做買賣的。

  十六歲的劉哥家境貧寒,有個妹妹上學,於是他在初中後便沒再上學。

  他步入了社會打拼,憑靠自己的努力,開了一家小公司。

  但可惜,早起的商戰充斥著血腥野蠻和暴力。

  劉哥發家後,有人想以極低的價格吞併,劉哥不同意,對方便將他妹妹帶走,等再找到的時候,已經成了一具戶體。

  至此後,劉哥仿佛被抽了魂魄,渾渾噩噩的,在社會中流浪。

  直到遇見孫媽。

  孫媽長得和他妹妹很像,一開始劉哥尾隨還被張叔打過,後來臉皮厚,兩人也就忍著了。

  張叔的來歷我不知道,他沉默寡言著,看起來對什麼都漠不關心。

  但每次孫媽和劉哥外出一走。

  張叔便會湊到我面前,用那粗大的手指小心翼翼的戳著我臉,將我舉高,又或是讓我騎在脖頸上騎馬。

  而每次孫媽和劉哥回來前,他都會用極快的速度將我放在溫暖的小窩裡,恢復那漠不關心的臉。

  說實話,張叔自認為自己偽裝的很完美。

  但孫媽和劉哥也不是傻子。

  每次回來我都玩的累的虛脫睡覺,不吵不鬧的,衣服還很亂,這怎麼看怎麼不正常。

  但張叔咬死不承認,依舊維持那副漠不關心,不開口的沉默人設。

  一來二去,孫媽也就由著他去了。

  孫媽和劉哥外出則是給我買點東西吃。

  他們是流浪漢,不是那種一點錢,沒任何工作的乞弓,只是居無定所罷了。

  但在五歲的時候,發生了一件事。

  「我覺得,需要送小亮去學校,必須讀書,這無論如何也不能更改!」

  「跟著我們他甚至連個戶籍都沒有!」

  「這件事沒得商量,哪怕你再怎麼捨不得都不行!」

  那是劉哥第一次發火,他對著孫媽大聲喊著。

  孫媽流著淚,她雖然肉體是男人,但心性卻一直都是個女孩。

  她是讀過書的,知道讀書的重要性。

  再者,他們都是一群流浪漢,跟著自己有什麼前途?


  要是長大了,連個戶籍都沒有那可就完犢子了....

  最終,孫媽還是同意了。

  「張叔,你有什麼說法?」劉哥看向張叔。

  張叔警了五歲的我一眼,收回眼神,悶悶道:「和我什麼關係,這小孩我又不喜歡,

  你們想怎麼搞怎麼搞。」

  於是。

  在劉哥一同到處分析下。

  三人帶我去了葷江省。

  劉哥說葷江省雖然不是一線城市,但其潛力絕對夠大,未來必然會發展起來。

  相反,如果將我放到一線城市,那算是玩完了,想想一個孤兒,該怎麼在魔都那種地方活下去,又或是結婚生子?

  所以,我到了葷江省。

  葷江省的警察也有點摸不著頭腦,早上一上班,看到個小孩抱著自己大腿死活不放。

  最終聯繫了福利院,通過福利院,讓我有了身份,以及去了學校。

  小學對我來說,實在是太過幼稚,當別人還在幻想流浪劍客的時候,我可是真正流浪過五年的!

  咳,總之,我在小學沒什麼朋友。

  不過無所謂。

  在放學後,我一般會去找孫媽和劉哥玩,他們三個就在學校外住的。

  城中村的房子有許多都沒人居住,道路也沒人管理,三人選了個能遮雨的巷子便住了下來。

  當然,這巷子也是為了方便我過來。

  福利院的排水溝和巷子的排水溝連結在一起,我不需要翻牆,通過排水溝就能跑到那,有時候還能突然冒出來嚇對方一跳。

  十歲時,我準備嚇人,在箱子裡的排水溝跳出來時...:..我嚇到了個不認識的人。

  那也是個流浪漢。

  不過,他很特殊,年齡有點小。

  大概...十六歲。

  他是趙哥,趙哥是和家裡決裂。

  一怒之下,出門再也沒回去過,出來後餓肚子,看到孫媽劉哥張叔有東西吃就跟在屁股後面,幾人也就這麼慢慢的湊到了一起。

  我偶爾會從學校里拿點東西,送給趙哥吃。

  趙哥很仗義。

  他頗有種大哥大的氣勢。

  說以後發達了,認我做最忠誠的小弟。

  以後讓孫媽享受最好的美容美顏,讓劉哥重新開一家大公司,至於張叔...給張叔找個老伴。


  孫媽和劉哥樂呵呵的看著,張叔則是臉色一黑。

  我那時候覺得趙哥牛逼炸了。

  趙哥很活躍,哪怕我不在這,四人生活起來也不缺調味劑。

  我不嫉妒,倒是挺安心的。

  但流浪漢大多是受困於某一段時間內的孤獨靈魂。

  時間一久,總要面對現實。

  也就是蘇城的思考未來。

  孫媽和劉哥走的越來越近,劉哥不在乎對方是個男人,孫媽逐漸放下幾年前心裡的傷,默許對方和自己一起。

  兩人不是肉體關係,是一種精神上的慰問。

  他們商量好了未來。

  再等幾年,贊點錢去買個房子,然後收養我,至於結婚證...管這有的沒的。

  張叔的靈魂好像迷茫太久,他忘了自己為什麼會流浪,沒提未來。

  但張叔卻看向趙哥。

  張叔說,「你應該回家一趟。」

  在外漂泊幾年,二十歲的趙哥沉默。

  張叔又說,「回去看一眼吧,或許你父母也在後悔呢?」

  趙哥沒說話,那幾天特別安靜。

  直到幾天後,趙哥和張叔做了個約定,讓對方烈別流浪,老老實實過日子,他就回偉命一眼。

  張叔答應了。

  那一年是1993年的1月1日。

  我記得很清楚。

  因為那月雪下的很大,大的縮在角落壓麼抵不住寒冷。

  於是。

  劉哥用他那萬年沒開機,開機全是催債信息的手機,打了個電話。

  一個,印在舊衣募集箱上的電話。

  「嘟..嘟...嘟.....

  我想殺人。

  我沒開玩笑,我很想殺人。

  當我還想從排水溝,跳起來嚇人一跳的時,我看到了我這輩子最忘不了的一幕。

  那是孫媽,劉哥,張叔,趙哥!

  他們的屍體躺在路邊,被活生生殺害!

  但我害怕,我真的害怕,我是個懦夫,我是個慫包,我只能捂著自己的嘴巴,我只能透過那狹小的無隙,顫抖著身子,滿臉驚慌的命著!

  我想用這種方式隱藏自己。

  但...對方在孫媽那乾的腦袋上,挪了挪眼球,我和孫媽那沒了臉皮的腦袋對視。


  我知道,他...發現我了。

  他會殺我嗎?

  他一定會殺我吧!

  我尿了褲子,很狼犯,很符合一個懦夫的行為。

  我甚至連站起來的勇氣都沒有。

  我躺在虧水溝里,不知道過了多久,可能是一小時,烈可能是一天。

  確定對方消失後,我才站起身。

  孫媽他們的屍體被人帶走了。

  我注意到了劉哥的眼神,我找到了線索,烈掌握了線索,之後便想將屍體安葬,但我害怕,如果我沒報復成虧..:::.那屍體消失,孫媽死亡便再烈沒有人能結案。

  於是,我手握一把刀。

  我準備偉殺人了。

  那大概是1995年吧。

  說實話,對於一個小孩來說,跨越省份找一個人很難。

  但我通過打宮,找到了對方的身份,知曉了他的蹤跡。

  我要殺人了。

  為此,哪怕我死了烈」所謂,或許,在1979年那天我早就死了,活著的只有一個人妖,一個老蒜,一個男人不同承運交織在一起的節點罷了。

  終於,我在都城找到了對方。

  他的生活很圓滿,圓滿到我命了便生出一股急迫想殺了他的心思!

  我尾隨了他。

  我看著,他偉了超市買了一的補品,我烈看著,他又提著那昂貴的水果慢慢前行。

  我在等,在等一個和當年一樣,一個隱蔽而幽暗的小巷子。

  可我等來了策一個東西。

  「慢點走,慢點,別摔到了。』

  醫院門口,那男人扶著一個大肚子的女人,眼中滿是慈愛,舉手投足有種手腳)措的感覺。

  那女人拍了拍他的身子,扶著腰小心走著。

  角落。

  人潮中透過無隙我命著這一幕,命著兩人遠偉的背影,我的呼吸逐漸粗狂,我的眼神逐漸瘋癲,我的身體逐漸顫抖起來!

  我收起了刀子,嘴裡呢喃著。

  「等等.....

  「再等等....

  1

  「再等一等..

  2004年,4月8日。

  「嘿嘿。」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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