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四百八十一章 方好好,出發!
「辭職報告交上去了?」
中午食堂吃飯的時候,周辰對陳一眾問道。
陳一眾道:「嗯,交上去了,院裡尊重我的決定,交接大概半個月就能完成,到時候我就要離開檢察院了。」
說到這裡,他的語氣變得低沉,表情也是變得很複雜。
他在這裡幹了四年多,突然要走了,而且還是以這種方式離開,他自己都覺得很狼狽,而且在檢察院工作了那麼長時間,也是有感情了,突然要走,多少還是有點捨不得。
「天下無不散之宴席,只不過是辭職而已,將來你也是可以重新回來看看的。」
周辰理解陳一眾的複雜心情,於是轉移了話題。
「我跟夏英傑準備過些天去一趟別山監獄,去探望張麗慧,你那時候正好已經辭職了,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去逛逛?」
「你們要去別山監獄?」
陳一眾十分驚訝,這個是他真沒想到的。
「對,我們準備去看看麗慧,反正你也準備辭職回京城,在回去之前,跟我們一起去趟別山監獄,就當是換個環境,調整調整心情,怎麼樣?」
陳一眾明顯是有些意動,但沒有立即答應,只是說:「我考慮考慮。」 陳一眾的考慮並沒有多長時間,就在第二天,他就給了周辰回復,表示願意跟他們一起去別山監獄,等這邊辭職手續都辦好,他把東西寄往京城,然後帶著一些行李,跟他們一起去別山監獄,之後再從別山監獄直接回京城,就不回濱江了。
因為真的要辭職離開濱江了,所以陳一眾特意叫上周辰、夏英傑和余高遠,一起吃頓飯,也可以說是踐行飯。
平時大家來吃飯,基本上都是高高興興的,可今天不一樣,今天的氛圍有點壓抑。
「你們怎麼都這個表情啊,我只是辭職,又不是幹什麼了,我都沒覺得怎麼樣,怎麼感覺你們比我還難過啊?」
陳一眾見氛圍壓抑,於是主動調節氣氛,面帶笑容地調侃了幾句。
夏英傑說道:「我們不是難過,我們只是覺得,你這樣辭職,實在是太可惜了,其實你根本沒問題,沒必要那麼糾結。」
「我真沒糾結,我只是看清楚了自己身上的問題,有問題就要改嘛,是不是?」
陳一眾自嘲地笑了笑:「你們應該支持我,或許當檢察官就不適合我,我只是走錯了路,現在及時回歸正確的道路,你們應該恭喜我才是。」
余高遠雖然不舍陳一眾離開,但他也沒覺得陳一眾的選擇有什麼問題,平心而論,他也覺得陳一眾的性格脾氣,不太適合做檢察官,檢察官是要正直,可陳一眾有點太正直了,這在有時候就不是好事了。
不過有一點,他還是非常羨慕陳一眾的,因為陳一眾從濱江檢察院辭職,是回京城,而回京城一直都是他的目標,他一直那麼努力,就是為了有一天能殺回京城。
結果現在他還沒回去,陳一眾就先回去了,哪怕是以不太體面的方式回去,但好歹也是回去了。
「一眾,我聽夏英傑說,你回了京城,準備考周一仆老師的研究生?」 「嗯,我是有這個打算,我準備先不工作,好好地學習一下,先考周老師的研究生,之後的事之後再說。」
余高遠咧咧嘴:「就你跟周老師的關係,哪還用得著考啊,直接打聲招呼不就行了。」
聽出了余高遠語氣中的意思,陳一眾說道:「該考還是得考,周老師向來眼裡揉不進沙子,我要是考不上,他估計也不會收我當他的研究生。」
余高遠沒再繼續,他也就是心情不佳,稍微陰陽怪氣一下。
他最近心情不佳的原因有兩點,一個是因為宋小光的案子剛判沒多久,宋小光的父親就出事了,但凡宋小光父親早一點出事,宋小光就不至於被判幾年,判他個死刑完全沒問題。
還有一個也是跟宋小光的案子有關,那就是他遭到了受害人家屬的投訴,投訴他不作為,一次一次又一次。
這讓本來都已經開始運作,利用岳父的關係人脈,有機會回到京城的他,徹底失去了調回京城的機會,要等下一次機會,還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所以他最近的心情很不好。
「不管怎麼樣,一眾,恭喜你能回京城,我幹了。」
「哎。」
見余高遠一口乾了,陳一眾來不及阻止,也只能跟著幹了。
這一頓飯吃的,最後余高遠明顯喝多了,還是周辰送他回去的,這也是周辰第一次見到方好好。
沒結婚之前,余高遠住的是法院的宿舍,但是跟方好好結婚後,自然就不可能再住宿舍了,本來方好好的父親是想讓他們去他們家小樓住的,可方好好不願意,她不想看到那個後媽,所以就跟余高遠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住。 余高遠心思深沉,他娶方好好,的確是有自己的心思,想要利用方父的人脈關係,可因為方好好身體殘疾,他不想讓熟悉的人經常看到他跟方好好在一起,於是他租的房子離法院比較遠。
平時余高遠也不會帶人回家,但是今天,心情不好的他,少有的沒控制住自己,喝醉了,所以只能由周辰送他回家。
一路上,余高遠嘰里咕嚕,不停地跟周辰抱怨,說自己本是能回京城的,可什麼什麼什麼……
周辰已經習慣了余高遠的抱怨,余高遠的能力不用多說,但有時候就是過于敏感,能放下自尊但又把自尊看得很重要,所以整個人顯得很擰。
被分配到濱江之後,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為了能讓他更早更快地回京城,可現在希望破滅,心裡當然難受,平時他能控制住自己,可現在,一股腦都跟周辰抱怨了出來。
醉酒的余高遠,還有一絲理智,不太想讓周辰和夏英傑去他家,也不想讓他們跟方好好碰面,硬是不讓周辰送,可他喝得太多了,站起來都困難,更別說是走路了,只能被周辰強硬地拖到家門口。
門一開,方好好看到周辰和夏英傑,以及被周辰扶著,醉醺醺的余高遠,頓時一驚。
「高遠,你怎么喝成這樣了?」
此時的余高遠已經徹底昏了頭了,迷迷糊糊的,面對方好好的詢問,完全沒反應,整個人就是靠著周辰攙扶,不然早就趴地上去了。
周辰解釋道:「嫂子,你好,我們是老余的同學,我叫周辰,她是夏英傑,今天老余跟我們一起吃飯送別同學,喝得有點多了,不好意思啊。」
方好好一聽周辰的自我介紹,頓時臉色一變,變得熱情了幾分。
「你們好,你們好,真是麻煩你們了,我來扶他。」 「沒事,他這樣挺重的,還是我把他送進去吧。」
方好好本身就行動不便,余高遠現在這樣,方好好恐怕很難弄得動,所以周辰將余高遠弄進了房間,方好好讓周辰把余高遠放在床上,然後就去招呼周辰和夏英傑。
「謝謝你們啊,今天把他送回來,你們是他的大學同學,是吧?」
「是的,我們跟老余是一個班的,畢業之後一起分到的濱江。」
「真好,我老是聽高遠說起你們,不過今天我們倒是第一次見。」
方好好目光從周辰身上移到夏英傑的身上,雙眼閃過莫名的光芒,臉上始終掛著和善的微笑。
周辰和夏英傑都沒說話,他們多少能猜出余高遠為什麼會這樣,就是不太想領方好好跟他們見面,或許此時的他,心裡還是覺得方好好的殘疾,讓他有點帶不出去跟同學朋友見面。
「你們先坐一會兒,我給你們倒點水。」
「不用,不用,嫂子,我們也要回去休息了,就不打擾嫂子你們休息了,我們先回了。」
夏英傑連忙拒絕,余高遠昏醉在房間,他們跟方好好又不熟悉,實在是不想留下來,感覺太尷尬。
「別啊,你們把高遠送回來,怎麼能連一口茶都不喝。」
「真不用了,嫂子,我們先走了,下回見。」 夏英傑拉著周辰,兩人趕緊撤退,他們和方好好不熟悉,沒有餘高遠在,他們實在是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遠遠的離開了余高遠家,夏英傑不是那種喜歡背後說人閒話的人,但見過了方好好,她還是沒忍住說了一句。
「我看方好好除了腿腳不便,其他也挺好的,人漂亮,家世也好,雖然只說了幾句,但我感覺她應該是那種比較好相處的人。」
周辰點點頭,其實在余高遠和方好好的這段婚姻里,方好好的確是處於被動的那一個,一直都被余高遠拿捏,而這一切也都是源自於她從小得了小兒麻痹,導致了腿腳不便的殘疾,她的自尊心有多強,自卑感就有多強。
說句不客氣的話,如果方好好是個身體健康的人,她還真不一定能看得上余高遠,哪怕余高遠是人民政法大學畢業的天之驕子,但他的家庭,註定夠不上方好好那樣的家世背景,更別說還要受余高遠一家人的氣了。
清晨。
余高遠迷迷糊糊地睜開雙眼,從床上坐了起來,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床尾寫字桌旁的方好好。
他揉了揉疼痛的腦袋,聲音沙啞地問:「我昨晚是怎麼回來的?」
「是你的同學送你回來的。」方好好回答。
余高遠頓時臉色驟變:「誰?老周,還是陳一眾?」
「是周辰和夏英傑。」
「哦。」 余高遠臉色不太好看,結婚那麼久,他從來沒有把方好好領給其他人看,更沒有想過要介紹給周辰他們,沒想到自己昨晚喝醉了,被周辰他們送回來,他們肯定是見過方好好了。
想到這裡,他心情就不太好,別看他出身不好,但其實他是個自尊心極強的人,同樣也是一個很驕傲的人,他最不想的就是把自己不堪的一面被要好的朋友看到,方好好的腿對他來說,就是屬於比較不堪的一面。
現在的他,還不是八九年後那個已經逐漸成熟、願意帶方好好出門會客的他,現在他還是很在乎別人的看法,自尊心過甚。
方好好一直注視著余高遠,自然看到了余高遠變化的神情,眼神一暗,心裡很不是滋味。
跟余高遠領證已經那麼長時間,余高遠從來沒有帶她見過朋友,也沒有帶她見過同事,她是個很聰明的女人,時間長了,自然就看出了余高遠的心思,所以她真的很失望,自己不顧父親反對,也要嫁的男人,終究也還是輕視她。
「我看周辰和夏英傑關係很親近,聽你說,他們談戀愛好幾年了,也應該快結婚了吧?」
余高遠語氣悶悶地回了一句:「嗯。」
方好好刻意露出了微笑,裝作一臉興趣地說:「我看他們郎才女貌,當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余高遠板著臉不說話,從床上下來:「我去洗漱,等會兒就要去上班,早飯就不吃了。」
方好好默默地看著他的背影,許久都沒有說話。
…………
火車站裡,周辰、夏英傑和陳一眾三人,各自帶著包,等待著火車進站。 今天是他們去別山監獄的日子,也是陳一眾離開濱江的日子,陳一眾辭職後,該告別的人都已經告別了,今天來車站,沒有人來送行。
夏英傑還好,她只是去別山監獄看望好朋友,看完之後還要回來,可陳一眾就不一樣了,他這一次離開是回京城,此後不知道多少年才能再來濱江,所以此時他的心情很複雜。
直到火車來了,上了火車之後,陳一眾才幽幽地嘆了口氣,收回了目光。
夏英傑在周辰耳邊低語:「陳一眾他就這樣,人很糾結,也多愁善感,有時候就是想得太多,才導致性情比較悶。」
她跟陳一眾認識那麼多年,對陳一眾還是比較了解的,她對陳一眾不太看得上的就是性格,別看陳一眾長得人高馬大,但性格真的有些軟弱,反正在她看來,有點不太男子漢。
其實這也是很多青梅竹馬的問題,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最後能走到一起的人真的非常少,因為彼此太熟悉,很難擦出火花。
「怎麼說也是在濱江待了四年多,現在要走了,心情肯定複雜,更何況他還一直很自責,覺得王有喜那個案子,他也有責任。」
「他就是不願意放過自己。」
周辰看了眼夏英傑,心中感慨,你也就大哥別說二哥了,陳一眾是不太能放過自己,但你也差不多。
夏英傑有些時候的軸勁比陳一眾更厲害,陳一眾遇到難事,有時候還會選擇退縮,要是換做夏英傑,她是真能硬剛到底,脾氣倔得很。
別山監獄位於西疆,屬於邊境地區,地廣人稀,別山監獄更是位於荒無人煙的偏僻之地。
別山監獄在公檢法這一行還是比較出名的,可以這麼說吧,犯人若是被送到了別山監獄,就算是真的本領通天,能從監獄逃出去,但也別想逃出多遠,因為那裡真的是方圓幾十里都荒無人煙,極度偏僻。 周辰他們坐火車抵達邊疆,又坐了一班巴士,之後才見到了別山監獄派來迎接他們的司機,開著越野車,將他們送往別山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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