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又是公審

  第171章 又是公審

  「蔣嬤嬤呢?」

  蔣瑜這麼一問,門房認出她是曾經想來收房的州城陳老爺。

  想到這位老爺被以前的夫人騙過,門房有了同理心,

  「主子被傳去縣衙了,主子的兒子和孫子來要秦府和酒樓。主子叫我們把人給趕走,主子的兒子就把主子給告了。」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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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卑劣之人從不做令人意外的事兒。

  正好趕上,蔣瑜和秦越就去縣衙『湊熱鬧』去了。

  ……

  蔣香慧知道自己兒子什麼德性,就算被告了,她也咬死了不說那350兩藏在哪裡,就問兒子知不知道吳家的家底有多少?

  吳坤眼珠子轉了轉,說是八百兩。

  蔣香慧請知縣大人判吳坤見財起意、侵占他人財產。

  吳坤一臉委屈之色,「大人,家母偷走了家中所有財物,還請大人替小民做主啊!」

  知縣問出他最想知道的疑問,「蔣香慧,你以前為何那麼糊塗?」

  「因為愛!」

  蔣香慧淚流滿面,「對公婆和相公的敬愛,對兒子的疼愛,對孫子的慈愛,每種愛,都讓我給予他們萬分信任。

  可當我事實擺在我面前時,我再也做不到自欺欺人。」

  知縣丟出兩個紅頭令簽,「原告吳坤,見財起意,杖二十。」

  「冤枉啊!小民冤枉啊!」

  吳坤大喊,「家母偷走吳家財物是事實啊!不然,她哪來錢財購買房子和酒樓的?她所說的夫人,完全是憑空捏造出來的。」

  知縣嘴角噙著冷笑,「本縣就叫你心服口服,傳證人。」

  證人來了。

  還不少。

  羅鎮的孫員外、城內的矮個子牙人以及牙行里見過『夫人』的牙人、柳達一家三口,以及戶房的典吏。

  孫員外給寫的賣身契和休書,與那位夫人見過。

  矮個子牙人賣給夫人兩進院子和一眾奴僕,還與牙行里的同事親眼見證過神藥的奇效。

  柳達一家三口自是不必說。

  典吏把秦府、一眾奴僕、牛馬車、酒樓和紅契稅銀,以及酒樓的修繕、秦府的花銷,大致算了一下,沒有千兩銀子是不夠的。

  「吳坤,你家到底丟了多少銀子?」


  吳坤還咬死是八百兩。

  「師爺。」

  知縣旁邊的師爺捧著一份案底宣讀:xx年xx月xx日,羅鎮吳坤狀告其母偷走家中白銀350兩。

  「吳坤,你當本縣是昏庸無腦之人嗎?」

  知縣一拍驚堂木,「當日你狀告被你們賣與他人做奴僕的母親,本縣就把你丟出縣衙外了。

  今日,你還想霸占已經不是吳家之婦的蔣香慧的財物,罪加一等!杖!」

  不待吳坤認錯求饒,兩邊的衙役便拖起他趴上了刑凳。

  「砰砰砰!」

  沉悶的打板子聲響起,蔣香慧的淚水模糊了視線。

  紅頭簽,最狠的杖刑,棍棍到肉,打完後,不死也去掉半條命。

  終究過不了心頭那一關的蔣香慧,對堂上的知縣大人磕頭,

  「求大人饒過我兒一命。」

  「可憐天下父母心啊!」

  知縣嘆口氣,抬了抬手,示意衙役放過吳坤。

  「謝過大人。」

  蔣香慧再叩拜,「請大人派人跟老婦去取出那350兩白銀,從此,我跟吳家任何人再無瓜葛。」

  笨啊!

  知縣在心裡直嘆氣,他的偏袒,這老婦人看不出來嗎?幹嘛還自投羅網?

  蔣香慧伏地跪拜,「當日,老婦發現了銀錠子之後,便明白自己上當受騙了三十餘年。

  我恨!所以我藏了銀子。

  可那時我還是吳家當家婆婆,銀子也沒有埋出吳家。

  請問大人,老婦的行為是偷竊嗎?」

  妙呀!

  這老婦人抓住了時辰和地點兩個重要證據!

  斷案可以根據當時的時辰,以及身份的轉變,進行合情合理的判決。

  「不是!」

  知縣拍響驚堂木,「當時你還是吳家人,掌管著吳家一家人的生計。

  吳有才欺瞞在先,你也沒把銀子帶出吳家,不屬偷竊。」

  「求大人了結了之前吳坤狀告我偷竊的案子,還老婦一個清白。」

  「好!」

  知縣丟出綠頭簽,命衙役帶上蔣香慧和吳坤,快馬加鞭趕去羅鎮,當著左右鄰居的面挖出藏銀。

  這次又是公審。

  自從上次公審後,知縣就期待再有案件給他公審。


  沒料到是樁舊案。

  他本不打算坐大堂的,因為他一開始就想偏袒這個老婦人。

  但在衙門口看關於沈萬仁和陳乃發的判決通告的老百姓太多了。

  不識字也看,不認得字他們就盯著通告,聽著衙役一遍一遍的朗讀。

  聽到沈萬仁被判秋後問斬、陳乃發被判三年監禁之後,都鼓掌叫好。

  害的他忍不住放下案頭上的公事,溜達出來聽一聽老百姓誇讚他的話語。

  還有隔壁交通房也被老百姓圍堵,聽交通衙役宣讀《交通規則》時,認真的跟著一字一句的背誦著。

  他聽著,看著,心裡總是升起想替老百姓做更多實事的豪氣。

  剛好這時,吳坤來擊鼓狀告親母了。

  他一露面,就被熱情的老百姓圍著叫青天大老爺。

  青天大老爺怎可坐二堂?只能又坐了大堂。

  所以,圍觀的老百姓不少。

  有人想跟去羅鎮,親眼見證挖銀一事,又擔心上次的車禍事件,就耐著性子在大堂外等待。

  蔣瑜和秦越肯定是不會在縣衙等待的。

  兩人駕車跟去後,就有心動的人也跟上了。

  反正行人車輛都靠右行走,超車的,要靠左行走,應該不會再出大事故了。

  果然,高高興興去,平平安安歸!

  衙役帶著蔣香慧和吳坤,快馬加鞭的又回來了。

  吳坤「……」

  我真是感謝你的快馬加鞭,這兩趟顛簸,把沒刑完的杖刑給補的差不多了。

  望著堂下趴著的臉色慘白的吳坤,知縣問道,「吳家到底有多少白銀?」

  吳坤道,「三,三百五十兩。」

  「在哪裡挖出來的?挖出多少?」

  「挖出三百五十兩,在我家後牆根下挖出來的,不算我家院外。」

  後院外半丈寬的地,也屬於吳家,但若較真,牆根才屬於真正的吳家內。

  自家娘親糊塗一輩子,一朝明白過來,坑死個人。

  銀子從院外斜挖進牆根下,院內,毫無破綻,院外,仔細看的話,會有些許發現。

  可誰又會盯著別人家的後牆邊呢?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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