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堂下何人?

  第162章 堂下何人?

  巳時中,升堂了。

  鬧哄哄的大堂內外安靜下來。

  最先審的是交通事故案,王麻子這個倖存者成了被告。

  告他的是所有傷者和死者的家屬。

  王麻子「……」

  

  他到底有多蠢?居然答應知縣大人做被告?這麼多的原告,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把他給淹死了。

  他是整個案件的關鍵人物,他應該是證人才對。

  他抬頭看向明鏡高懸下的知縣大人:你這麼黑,明鏡怎麼沒把你的心給照出來?

  看到王麻子成被告,秦越也很驚訝,這個王麻子腦子是不是不夠用的?

  「堂下何人?」

  知縣大人一拍驚堂木,對王麻子喝道。

  王麻子「……」

  我是何人,大人會不知道嗎?

  「小民王麻子,家住……,上有……下有……」

  王麻子把知縣之前問過的都說了一遍,免得知縣再明知故問。

  知縣「……」

  「本縣問你你再說,沒問的別說。」

  「大人您確定嗎?」

  「啪!」

  無奈的知縣只能再拍驚堂木嚇人,「說說你為何能活下來?」

  「大人的意思是小民不該活下來?在這場災難里,再多小民這條賤命才合理?」

  「哈哈哈……」

  看審的老百姓笑了起來,都很佩服王麻子的膽子。

  王麻子「……」

  死過一回了,我怕誰?

  「肅靜!」

  知縣拍著驚堂木,兩邊衙役用手上的水火棍戳著地面,沉聲連喊:「威武!」

  震懾差不多了,衙役住了聲,知縣陸續問案,

  「王麻子,你身上的傷和你身上的銀票是怎麼回事?細細說來。」

  「有多細?」

  王麻子的屁股坐在腳後跟上,就算他被放出衙門,這麼多原告也不會放過他,他幹嘛還配合?

  知縣「……」

  判官抿緊嘴,不讓自己笑出聲來。

  沒有被告是不合理,可也不能把唯一的證人拉出來做被告啊!

  見知縣要怒了,案件眼看要進行不下去,判官好心開口道,「王麻子,你只是暫代被告,你真實身份還是證人。」


  「謝過大人!」

  王麻子麻利的站起身,跑到證人該站的站位站著去了。

  判官「……」

  知縣「……」

  知道啥叫刁民了吧?看你還敢不敢多嘴?

  知縣開了『被告暫為空』的金口,王麻子這個證人才一五一十的交代了。

  「是沈管家找到小民,給了小民一百兩銀票,叫我跟在送沈家小姐和姑爺馬車後。

  叫我親眼看到沈家姑爺無治才能離開,還給了我神藥消息,說到關鍵時候拿出來用……

  神藥消息放出去了,我打算悄悄進城去秦府繼續看熱鬧,剛轉身就暈了……

  蒙面人給我鬆了綁,還說馬被餵了瘋藥。

  我還沒來得及跳下馬車,馬就被人抽了一鞭瘋狂奔跑起來,我只來得及抓住車廂邊框……」

  隨著王麻子的供詞,不僅看審老百姓的心裡有了被告的人選,跪了半個大堂的原告心裡,也都有了被告的人選。

  「那兩個蒙面人呢?」

  「不知。」

  「有什麼特徵?」

  「我當時頭腦昏沉,沒留意,後又聽說馬被餵了藥,害怕之下,頭腦更昏沉了。

  我能活下來,全賴祖上積德。以後我定學祖上積德行善,再也不為了銀錢做別人的託兒了。」

  知縣丟出一令簽,叫衙役去沈府傳沈老爺和沈管家來問話。

  在『車禍』發生之初,沈老爺便知道了,他恨不得立刻把管家給杖斃了。

  但他不敢動,只能心存僥倖等待著。

  但在女兒沈瑤兒狀告他後,他就明白自己在劫難逃了。

  他把最愛的妾室給抬成了平妻,並把執掌中饋的權利給了平妻。架空正室夫人的權利。

  又把印章給了平妻替他養育的兒子,暫代他掌管整個沈家所有產業。架空嫡出大兒子的權利。

  如今被傳喚,他泰然自若的跟著衙役去縣衙。

  沈管家一路低頭跟在老爺身後,額頭上的汗水滴答滴答的滴落。

  他不知道怎麼會出如此大的紕漏?

  他該怎麼辦?

  他不想死啊!

  「小民沈萬仁叩見大人。」

  「小民沈曉叩見大人。」

  沈老爺和沈管家跪在了堂下。

  「沈曉!」


  知縣一拍驚堂木,「你為何唆使王麻子把陳蘊的死賴在別人身上?」

  「小人冤枉啊!」

  沈管家匐地,「小人根本就不認識誰是王麻子,何來唆使一事?況且陳蘊是小人的姑爺,小人怎會有如此作為?」

  「帶證人!」

  知縣一聲喊,就有人傳聲出去,很快,就有衙役帶進來一個白布包紮著額頭的女子。

  女子盈盈跪下,「小婦人陳沈氏拜見兩位大人。」

  判官「……」

  終於有人看得到我了嗎?

  知縣問道,「陳沈氏,你來說,你為何狀告你父親沈萬仁?」

  「回大人。」

  沈瑤兒抬起頭,直視堂上的知縣,「我作為沈家嫡小姐,被陳家用一頂小轎抬進門成了妾,是因為庶妹冒用我名勾引陳蘊。

  父親惱陳家大張旗鼓去沈家門前鬧事,更不願意替我正名,直接把我丟出沈家大門,以為能了結這事。

  誰知陳家是個沒底線的,不但宣揚我是沈家嫡小姐,更笑話父親愚蠢,令沈家成了笑話。

  陳蘊以前身子是弱,可在與我成親之後,身子越來越好。

  我們經常回娘家,一住就半個月之久,我是想利用娘家的精細飲食給他調養身子。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我當然希望他能和我長長久久了。順便還能氣氣父親那樣待我。

  我之所以肯定父親給我們投了毒,是因為我小時候中過這種毒。

  中了這毒的特點是四肢無力,如同病入膏肓,一般大夫都診斷不出,唯有放血放毒。

  我尋死撞在陳家院牆上,額頭出血倒下後,無力的四肢突然就有了知覺,那時我便知自己中毒了。

  醒來後,我便來縣衙請求大人給小婦人做主了。

  陳蘊已死,父親為了他的顏面,肯定也不會讓我繼續活下去,為了活命,小婦人只能狀告父親。

  若要證據,唯有撬開沈管家之口,他就是父親身邊的一條狗,父親叫他幹嘛就幹嘛。

  我們這些小姐少爺,包括我母親沈家的當家主母都指使不動他。」

  「沈曉!」

  知縣質問匍匐在地的沈管家,「你是主動招供?還是享受一下刑具再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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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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