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打不過就加入
第67章 打不過就加入
鈴鐺回覆:「你要是主動加我,就有更好看的了,可惜呀~」
郁微微的潛台詞很清楚:居然不主動加自己好友,生氣了,求哄。
陳老闆心知肚明,故意裝木訥,不無遺憾的表示:「……好吧。」
「好吧?」對方發來一個氣鼓鼓的表情,顯然對他的反應很不滿意。
陳宇:「我也不知道加你這個QQ會不會被你媽看到,危險不危險的嘛?還是等你主動加我安全。」
鈴鐺:「看到最好,她把你掐死算了。不說了,我到宿舍了,晚點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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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過了一會兒,鈴鐺忽然發來了消息,同時附錄著一張照片:
「今天心情的顏色是紫色。」
照片裡,是她平坦的小腹:皮膚如羊脂玉般細膩光滑,沒有一絲瑕疵。小巧的肚臍恰到好處地凹陷著,形成一個可愛的漩渦,周圍的肌膚泛著淡淡的粉紅色,仿佛逗人把玩。下方,則是略微露出的一截紫色絲綢內褲,上面還繫著一個小巧的蝴蝶結。
前幾分鐘才說不聊了,現在卻又主動發來照片,不知道是欲情故縱還是心血來潮。
陳宇眨巴眨巴眼睛,浮現出郁微微冷冰冰的臉蛋,心中升起一股異樣的感覺,敲字回覆:「寶寶洗澡的時候是什麼心情?黑色?」
「洗澡的時候沒有心情!流氓!」
……
陳宇笑眯眯放下手機。
他扭頭看向柯玲,對方也正好看過來,神色詫異地上下打量著他,「原來莎莎嘴裡那個男孩子是你……」她剛剛聽到了陳宇和郁微微的對話。
陳宇道:「我們之前去酒吧的時候有點誤會,今天解釋清楚了。」
柯玲盯著他看:「真清楚了嗎?」
柯玲在心裡嘆了口氣。陳宇有錢,長得帥,能力也不錯,確實算得上是良配。可惜洪莎那丫頭雖然性格大大咧咧,卻百分百干不出主動追求的事情。看來,洪莎這丫頭的第一次春心萌動,大概率要不了了之了。
陳宇不願在這個話題上多糾纏:「你家店的西米露料很足,口感也好,為什麼打不過隔壁的奶茶店,有三大愚蠢且致命的缺陷。」
他盤下店鋪,可不是想賣西米露,街邊飲品的最終形態就是奶茶,他前世經常聽到某某奶茶一年賣出十億杯,可沒見過西米露這種產品形態翻出個什麼水花,更沒見過幾家銷售西米露的門店。它還是更適合封裝成罐頭,擺放在超市的貨架上。
而且奶茶能玩的花樣不要太多,別說西米露奶茶了,就連醬香拿鐵奶茶,折耳根奶茶都開發出來了,能夠穩定推出花樣繁多的新品。
如果一開始聊起這個問題,『愚蠢』這個字眼可能會讓柯玲生氣,但此時卻沉默了一會兒:「你說。」
「第一點,西米露是雙手食用,奶茶是單手食用。伱家的西米露更不用多說,料足湯少,很少有人會買一杯後,直接端著吃。」
柯玲點頭同意。
「第二點,你家西米露糖分還是不夠,也沒有咖啡因,這都是成癮成分,先天就比別人瘸腿。」
柯玲愣了愣,又點頭。
「第三點,品類太繁多了,什麼芒果西米露,西瓜西米露,紅豆西米露,香芋西米露……你這成本怎麼能控制得下來?」
柯玲這一點上終於反駁了:「只賣一個品類,那人氣不是更差了?」
陳宇舉起手制止她說話:「我是老闆聽我的,接下來一段時間,所有的品類都砍掉,哪一款西米露的成本最低你告訴我。」
「椰奶西米露最低,單杯成本不到一塊。」
陳宇點頭:「OK,第一:你往椰汁西米露加茶精加糖,調一個口感最好的配方比例出來,明天我來驗收。第二:去淘一個二手封杯機。」
柯玲愣了愣,「那我這不就是奶茶店了?」
陳宇笑眯眯道:「對啊,你想什麼呢,打不過當然就加入唄。」
柯玲說出了自己的顧慮:「這——如果我改成奶茶店跟對面硬碰硬,對面種類那麼多,我們只賣單一產品,這能行嗎?」
柯玲也考慮過改成奶茶店,但現在她勉強算是和對面的奶茶店差異化競爭,如果真改了,那不是跟著別人身後吃灰嗎?
她去對面的奶茶店刺探過,說實話看似簡單的奶茶,其實還是有一定門檻的,她根本沒自信能這條賽道上跑贏對手。
陳宇笑眯眯的:「我們當然會有其他產品,但是你現在先別管,總之記住三點:成本一定要低,糖和茶精要夠,這個基礎上追求口感。一周後,做好爆單準備就是了……這款奶茶就叫露珠奶茶吧。」
柯玲配合的將陳宇交代的一系列事項記下來,她終於按耐不住好奇心:「老闆……我實在想不出來,怎麼爆單。」
陳宇敲了敲柯玲的筆記本,示意她記下:「本店承諾所有大學城的學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和畢業證書,領取一杯免費的『露珠奶茶』。」
柯玲張了張嘴,感覺腦子裡一陣電流躥過,有點痒痒的。
她立刻就知道了這個方案用來提高認知度十分可行,免費的誰不喜歡?提高了認知度之後,客流立刻就會好上不少。而成本上,直接送看似很嚇人,但一核算,實際上可能也就幾萬塊錢。晉州大學的新生每人都帶上錄取通知書來白嫖,也就萬把塊不到。
只是難度在於,送奶茶是成本,怎麼把『錄取通知書領奶茶』的策略宣發出去,也是不小的成本,最後帶來的客流消費,真的能平帳嗎?
柯玲琢磨了一下問:「然後呢,去哪裡投GG呢?」
陳宇瞥了柯玲一眼,笑眯眯道:「投什麼GG,當然是講故事。」
故事講得好,敲鐘敲得早。瑞幸就靠著『中國人每天都該喝一杯咖啡』的故事,瘋狂收割外國資本的韭菜。
當然目前柯玲的奶茶店還遠不到跟資本講故事的時候,對消費者講好故事就行了。
無數的網際網路熱搜確鑿了一個事實,硬砸GG遠不如事件營銷來得效果好。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