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特種作戰連(上)
費了這麼大勁兒,花了這麼多錢買武器,李志高是真心想要大幹一場的,至於打擊對象麼,自然就是敢搶他東西的太平府駐軍巡防營!
雖然到現在為止,還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當初搶劫精品百貨的就是這支巡防營,有的只是懷疑跟猜測,不過想一下附近只有他們有這個能力,因此李志高也不想找什麼證據了,就算不是他們幹的,也算做他們幹的。
畢竟,他們有能力威脅到李志高,讓李志高無法安心發展玩種田,這本身就是原罪!更不用說他們還搶了自己的東西!
李志高早就想好了,就憑他買的這批現代武器,稍微讓人訓練一下,滅巡防營應該沒問題,事後有知府大人他們幫襯,總能找個藉口糊弄過去。
至於失敗,這機率太低了,畢竟武器代差太大,就算萬一失敗了也沒關係,大不了李志高換個地方重新來過就是。
原本李志高是想把這批武器武裝五百個正兵的,不過看到那兩個美國教官之後,李志高就改變了主意。
這些清朝的團練兵或許好糊弄,反正沒多少見識,你給他ak跟給他恩菲爾德,也不會有太大驚訝,但美國人可不好糊弄,東西好不好,一下就能分辨出來。因為武器不是其他輕工業的東西,有一定敏感性,太早暴露這麼多先進武器給外國人,此時自己力量還不足,讓列強這麼快知道自己有這些好東西,指定不是好事兒,因此李志高買的這批武器太先進,不適合此時大規模列裝。
可買了武器不用,那就真成了笑話,所以想來想去,李志高決定先成立一個特種作戰部隊,算作自己的核心作戰力量,這個特種作戰部隊以後就走神秘化,只使用現代武器,現在麼,人數不宜過多,一個特種作戰連足矣。
看本書最新章節,請訪問🍭sto9.com
想到這裡,李志高讓斯科特跟愛德華先停止正常的軍事訓練,改為舉行一次全軍的摸底考試。
所謂的摸底考試,此時也沒什麼複雜的,無非就是看看誰的槍法准,誰的隊列好罷了。
因為訓練時間還短,所以大家水平其實都差不太多,或者說都很爛,但再爛也還是有差距,這種差距主要是體現在射擊方面,畢竟射擊這項目的確是有天賦一說的,李志高這也算是優中選優了。
最後,李志高選了成績最好的兩個三個排共一百五十人,這就是他心目中特種作戰連的編制了。畢竟他打算給特種作戰連裝備現代裝備,因此就改成正常的一連三排制,方便自己指揮。
三個排之中,第一名是第五排,排長叫鄭雲;第三名是第八排,排長叫林三喜,第三名則是第一排,排長王二彪。
挑出這三個排之後,李志高先單獨見了三個人,噓寒問暖了一番,又查問了一番身世。
首先是鄭雲。鄭雲是一個身材很瘦,臉色白皙,不愛說話,有點陰沉的人,自稱是河南人,居然還是個秀才,是這支隊伍里難得的讀書人。
一個秀才竟然能來這裡當團練兵,自然是有故事的。
果然,他說他是浙江杭州人,家境原本不錯,可後來當地一惡霸想要霸占自家產業,自己去找人理論,三兩句沒說對,對方就過來動手打他。
這鄭雲文武兼備,不但讀書不錯,更是學了一身的武藝,師從武當,學了一身的武當功夫,尤其擅長玄武拳,結果對方一動手,自己隨便使了個震勁,就把對方給推了出去,然而好巧不巧,對方跌倒之後,倒地的時候後腦勺正好磕在一塊石頭上,也巧了,正好打在要害,就此一命嗚呼。
發現殺了人,為了不連累家人,他就開始逃亡,也不知道具體往哪兒跑,反正逃啊逃,就一直逃到這裡。到了這裡後,盤纏用盡,又不敢拋頭露面做正當行業,正好李志高招兵,他就過來了。
他倒是挺厲害,連逃亡都不知道改個名換個姓,能一路跑到這裡都不被抓也是運氣,或者說託了這大清**的福氣。
雖然會功夫,不過他在這支隊伍里不是靠玩拳頭競爭當的排長,而是被人推選的,是這支部隊唯一一個被推選出來的排長,原因麼,不是他在別人面前露過功夫,而是因為他是個秀才,是這裡知識水平最高的人,所以才被人推選當了一個排長,換句話說,他當排長是因為沒人跟他爭,真正的眾望所歸。
當了排長之後,他倒是顯示出另外一面,訓練的時候,他不刻意要求別人如何,就只會以身作則,學習所有的技術要領都是一絲不苟,從來不偷懶,手底下人看他一個讀書人都這麼認真這麼吃苦,都不好意思偷懶耍滑,也跟著努力訓練,這才能在訓練中獲得第一名。
總之,這個鄭雲是個貌似挺厲害的傢伙,如果他說的這些經歷都是真的,還真讓李志高覺得有撿到寶的感覺。
其次是林三喜。這是一個身材敦實,長相也很憨厚的傢伙,他自稱是四川人,碼頭苦力出身,早期還是哥老會成員,後來進了重慶的巡防營當了個大頭兵,只因為後來給人出頭的時候誤傷了一個軍官,怕被報復,就偷偷跑了出來,一直跑到這裡,經歷倒是簡單多了。
他當排長,跟大多數人一樣,那是真正靠拳頭硬打出來的,據說他原本想去南京應聘當新軍,不過看到這邊待遇好,就來了這邊。因為他畢竟當過兵,熟悉一些軍事技能,所以他帶的兵訓練的也不錯,之所以排名第二,主要是他的兵隊列方面稍微差了一籌,但射擊卻比鄭雲的排略強。
最後是王二彪,這個人李志高也算早就認識了,也早就看好他,果然這次也是不負眾望,雖然沒有得到第一,但能得到前三也是很不錯的,畢竟這次的考試成績相差都不大。他的說辭跟上次差不多,他自稱是山東濟寧人,因為逃荒才來這邊投奔親戚,最後親戚找不到了,身上也沒盤纏了,發現這邊招兵,就過來了。至於他的功夫,他說是學的雜家,什麼都學了一點,認字則是從小在私塾里學的。
雖然感覺王二彪說的有些太簡略,不過他堅持這麼說,李志高也就不再強求了。
大概問清楚他們三個的底細後,李志高就讓他們退下,帶著士兵先休息休息,等下另有安排。
其實,按照剛才的問話,這三個人中無疑鄭雲是水平最高的,能文能武,按說當警衛排是最好的,不過他的文化水平最高,玩炮兵似乎更合適,畢竟炮兵才是技術要求最高的,至於武功嘛,這東西李志高從來不是真的很在乎。
鄭雲玩炮兵了,警衛排按說應該給第二名,可惜林三喜文化太差了,雖然不能說不識字,但水平也很有限,遠遠不如鄭雲,也不如王二彪,而且他的做事風格有一股匪氣,對部下的管教也是老一套的威壓式管束,不適合當警衛排。
相反,王二彪的排雖然綜合能力都不如前兩人,但王二彪最重要的特點是聽話,李志高觀察了他很久,這個人從來不是很突出,但對上面的命令執行的卻是最徹底。
這麼一想,李志高也就有了最後的決定,那就是讓鄭雲去管炮兵排,讓林三喜當普通排,警衛排則給王二彪。
不過警衛排畢竟是親衛,所以李志高不放心,又把王二彪招來問了一番話。
「怎麼樣,王二彪。」單獨兩個人見面的時候,李志高又是先一番笑容的道,「在這裡過的如何?」
「回大人,一切都好。」王二彪抱拳行禮道。
「哦?怎麼個好法?能說說我聽麼?」
「這……」王二彪頓了頓,繼續道,「回大人的話,在這裡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餉銀髮的足,大人待我們也很好,所以一切都好。」
王二彪這倒沒說錯,李志高這邊待遇就不說了,薪水方面絕對可以跟新軍對抗,至於實際待遇就高出新軍一大截了。
在吃上面,除了米飯管飽外,副食也基本做到每頓飯有一菜一湯一鹹菜,早飯還多加一個雞蛋。菜是隔幾天變一個花樣,湯基本都是肉湯,雖然不是頓頓吃肉,但光從吃上面看,全中國再也找不出一個地方能有這待遇了。
穿就更不提了,李志高帶來的那批學生迷彩訓練服,輕便耐磨,比棉布衣服耐穿多了,而且也好看,一旦破損了,小地方自己縫一下就行,要是破的大,也不用擔心,直接找軍需官,也就是劉潤生換一套新的就行。
住也是不錯,這邊住的都是那種奇怪的鐵房子,但看起來挺結實,保溫也不錯,加上人多,天氣也不太冷,大家一起進來後,就算不生爐子,也是一點也不冷,更不用提還有厚厚的棉被了。
總之,按照王二彪的標準看,在這個軍營里的生活,那是比很多小地主都強了,也正因為珍惜這份優越的生活,他們才那麼聽話。
「不錯,你很實在。」李志高笑了笑,「王二彪,對你的過去,既然你不想多說,那我也就不再多問,你放心就是了。在這裡我只想問你,如果有人要害我,你肯不肯替我出頭,肯不肯替我賣力?」
「回大人!」王二彪再次一抱拳,單膝跪地,仰著頭底氣十足的道,「大人收留了我,給我好吃好喝,沒強迫過我什麼,也從沒看不起我過,可說是待我恩重如山,我王二彪不是個不識抬舉的,誰要敢害大人,就得先邁過我的屍體!」
「如果是朝廷的人呢?」李志高盯著王二彪的眼睛,「如果是官兵有人要害我,你還肯為我賣命衝鋒麼?」
「朝廷?」王二彪撇撇嘴,「莫說是朝廷,天王老子來了,我也不怵!誰要害大人,我就跟他拼命!」
「好,我沒看錯你!」李志高一拍桌子,接著就站起身,扶起王二彪,「行了,你的心意我知道了,接下來,我打算把你的排當作我的警衛排,也就是親兵的意思,你意下如何?」
「蒙大人信賴,赴湯蹈火,在所不辭!」王二彪再次抱拳。
沒錯,李志高最終還是決定讓王二彪的排當警衛排,之所以這樣多問一下,無非是玩一下用人不疑推心置腹那套,所作所為,也都是跟電視劇上學的,本來就是一場秀。因為他暫時沒有更好的選擇,畢竟戒指只能來回穿越,又不能給他生產出一堆忠心耿耿的生化兵,只能用這邊的人。
雖然李志高也覺得這個辦法並不保險,無法保證絕對的忠心,不過沒辦法,李志高這個團練成立時間不長,彼此之間磨合的還不夠,能有現在這種情況,已經是不錯了,所以李志高也只能多給好處多施恩,用他們樸素的那套食君之祿忠君之事觀念來收攏人心。
李志高一直相信,這世上白眼狼畢竟是少數,只要他給這些人一個充足的物質保證跟足夠的上進渠道,再加上裝備先進武器,那這支部隊的戰鬥力肯定不會太差。
當然了,長遠來看,還是要成立一個政黨,把各方面的人都忽悠進來,為自己所用,不過這不是現在能做的,或者說目前成立政黨的時機還不成熟。
不管怎麼樣,暫時就只能這樣了,接下來,李志高決定給這三個排正式換裝了。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