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現代社會的初次採購
回來之後,發現地點還是他當初找到這個戒指,並且第一次打開空間門的地方,時間也依然是清晨,連周圍的景色都沒什麼大變化。如果不是身上的灰色長袍假辮子,還有兜里的銀元都真實存在的話,他真以為是做了一場夢。
順著小路回衛生室確認了一下時間,果然,之前他已經離開了整整一天,為此,衛生室的張主任,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兒還訓了他一頓。
李志高並沒跟他解釋什麼,畢竟這老頭兒在這呆了那麼多年,要能力沒能力,要關係沒關係,關鍵連醫德也沒多少,早把村衛生室當成他們自己家開的,大搞一言堂,而且整天貪小便宜亂開藥,賺那點醫藥回扣,也就是地方小,才至今沒出事兒。
當然,他這輩子估計就只能呆在這發發威風了,自己以前是沒辦法,只能聽著,但現在麼,何必再受他氣呢。
果然,沒等那張主任訓完,李志高就打斷了他的訓詞,然後在對方詫異的目光下,平平淡淡的辭了職,反正本來他就是個沒正式簽合同,換句話說是沒編制的臨時工,要走也容易。
離開這裡後,李志高先回自己在小河村這邊租的房子洗了個澡換了身衣服,又吃了兩碗泡麵,這才騎著自己的軍綠色二手長江750三輪挎斗摩托,一路風馳電掣的回了城,並直接到了一家比較氣派的,名叫金盛典當的典當行里。
「嗯,這是1893年的墨西哥鷹洋。」那個姓趙的老師傅經過一番鑑定之後,對李志高點點頭,「是真貨,品相不錯,也沒被洗過,看樣子是保存的挺好。不過這種鷹洋最近的行市卻一般化,嗯,如果你要賣給我們的話,這四枚我算你四百八十元一枚,如何?」
「呵呵。」李志高笑了笑,收回了銀元,並沒答應,哪怕對方開出五百元一枚,也依然是搖頭。
實際上,李志高並不是來賣銀元的,他只是想試一試,看這東西是不是真的,順便看看行情罷了,現在知道行情了,自然就心滿意足。
劉潤生先前給了他五枚銀元,他之前已經住店的時候,已經事先給了客棧老闆一枚當作住店的抵押,就剩下這四枚。這幾個銀元,他還打算留著,以在那邊做不時之需,自然不能隨便花掉。
如果不是在這裡買銀元太貴的話,他真想多買點先回去用,不過很顯然,從現代社會買銀元去清末民初花銷,這並不是個好主意,反過來的話,就比較合算了。
出了典當行,他又去了銀行,把自己的全部積蓄都取出來,算了一下,手頭一共不過才五千兩百多元。
看到這個數字,李志高苦笑了下,這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窮,五千多,這年頭還不如人家十天半個月的收入。
不過想了想倒也正常。他家裡並不富裕,之前也只是個學生,大學時代雖然打過不少工,但收入並不高,加上期間還談過女朋友,花銷自然是大,基本沒什麼存款。畢業後,他去當鄉村醫生,收入一樣不高,賺的錢能付生活費就不錯了。能有這五千多的存款,大半部分都是他後來在網上寫小說賺的。
實際上他寫小說期間,賺的還是可以的,遠遠不止這五千,不過他那時候過於年輕,賺了錢就不知道怎麼花,結果掏出大部分去買了個挎斗摩托車,也虧得那時候他女朋友跟他分了手,自己也因此而性子變穩了,平時花銷很少,才能剩下這點存款。
「不過,那都是過去式了。」李志高摸了摸小手指上的黑指環,「很快,就會好起來的。」
接下來,就是要大採購了。
之前他就想好了,以他目前的能力,不適合搞太大,應該是先以賺快錢,積累資金為目的,而在清末民初那個時代,有什麼東西比藥品還暴利的?
手錶?嗯,那個可以有,就是購買成本有點高,可以少量進點貨當點綴,先試試行情。
鋼筆?這個也可以有,自己在那個世界第一次交易就是用原子筆換的,不過原子筆有點小敏感,還是鋼筆好,看劉潤生的樣子就知道,這鋼筆之類的肯定好賣。
想到就做,他很快就騎車來到小商品城,去了一家比較熟的藥店,他一比較要好的大學同學就在這工作,不會虧了自己。
去的時候,他同學不在,不過其他人都認識他,因此同學在不在的,也沒啥兩樣,同樣會給他優惠。因為都知道他在衛生所上班,連理由都不用找,就在藥店批發了一批覆方新諾明之類的磺胺類藥品,都是找那種最便宜的來。
除了磺胺類藥品,他還買了些鏈黴素,氟哌酸,青黴素等價格便宜的廣譜抗生素,外加治療肺結核的異煙肼、利福平等藥物,這是他給劉潤生老娘準備的,就算用不上,也是有備無患。
此外,消毒藥水,碘酒,酒精,紗布,紅藥水等外用的,以及其他常用藥,也都弄了一批,又把針頭,玻璃制的肌注器,口罩,白大褂,橡膠手套,全套輸液器,聽診器,體溫計,水銀柱式血壓測量儀儀等醫療器械,都買了一套。
總之,這麼一批連藥帶器械下來,開診所未必成,但帶著行走鄉村,給人看看常見病還是綽綽有餘的,要是去清末民初,那絕對是大殺器,橫掃一切啊。
買完藥品,他又在小商品城批發了兩百支不鏽鋼外殼的鋼筆,雜牌子,便宜貨,批發價五塊錢一支,但樣子很好看,很能唬人,想必去清末民初應該會有市場。
買了這些後,李志高想了想,又去了一個搞演出用品的服裝店,選了半天,終於租了一套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美國上流社會人物的演出服。
這套演出服,是一整套燕尾服套裝,什麼高頂帽,黑皮鞋,披風、上衣、褲子、襯衣、領結、粉手絹、白手套之類的都包含在內,大都是比較高檔的仿真絲面料,其中還有許多小花邊小點綴,看著就高端大氣上檔次。
除了燕尾服套裝外,他還另加了一根裝飾精美,杖頭鎏金鑲寶石的文明棍,當然,寶石自然不是真鑽石,而是被稱作蘇聯鑽的立方氧化鋯。這假鑽石做工很好,又用現代工藝多面切割,不但外形典雅,而且光澤亮麗,奢華而不庸俗,以清末民初時候的水平,就算是寶石類的專家,不拿來仔細辨別,也根本分不出真假,更不用說普通人了。
李志高早就想好了,去清末那個時代,弄個假辮子戴著實在難受,而且也不保險,如果不想戴假辮子,又不想被抓,恐怕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當假洋鬼子,挾洋自重了。
他以前也看過不少寫那個時期的小說,其中發現,那些洋派打扮的買辦之類的假洋人,是不受清政府辮子限制的,而且還有各種優待。不過,清朝時期的一套洋裝價格不菲,一般人也穿不起洋裝,更別說燕尾服了,普通人還真沒條件去做那個打扮。看看清末民初那些穿洋裝鬧革命的,有幾個不是家裡有錢的富二代富n代啊。
至於身份問題,他也想好了,就打算假冒留美歸國人員。
要知道,美國是個移民國家,又很注重個人**,因此是沒有身份證的,所以駕照就成了美國人的身份證替代品。而在二戰羅斯福總統之前的時代,由於情報機關很不給力,美國人在個人身份的問題上更是隱秘無比,要查一個人,還是旅美華人的情報,基本是查不到什麼東西,跟後來美國的強大情報能力相比,根本就沒有可比性。
而相反,當時的英國德國等列強國家,本身外來移民少,又已經是一戰邊緣,氣氛緊張,國家機關對本國家人口的控制力還是比較強的,起碼要查個華人還是比較容易的,再加上李志高的英語實際上帶著不少美國味,因此,綜合起來看,假扮留美生,是最好的選擇。
二十世紀初的美國上流人士在穿衣打扮上,跟英國人差別不大,區別只是一些細節上。比如英國人的穿著整體看起來更緊湊,或者說比較收身,穿起來要美觀多過要舒服,而美國式的則略顯寬鬆點,自由點,穿著更舒服。
李志高租的這套演出服,如果真的穿去清末民初的話,那是絕對的吸引眼球。
正所謂佛要金裝,人要衣裝,穿這麼一身閃亮套裝過去,估計就不會再有不開眼的警察找麻煩了。
至於為什麼是租,不是買,這個麼,人家這套衣服雖然不是真絲,但用料做工都很好,加上那堆零碎,整套的價格依然是很貴的,他目前可買不起,但租還是可以的,頂多以後有錢了,再買下來就是了。
租好了衣服,覺得差點什麼,李志高又去買了個復古的精美皮箱,以及一隻樣子精美,鑲鑽鎏金的復古懷表。
皮箱子實際上是人造革的,很便宜,只是外表看起來很實在而已;至於懷表,樣子雖然很復古,外表用料也很講究,但其實是石英表。
皮箱還好,但那個懷表,表面可都是鎏金鏤空帶鑲鑽的,看起來華貴無比,在設計風格上,屬於古典中帶著一些現代元素,不管怎麼看,也都是同樣的高端大氣上檔次,盡顯奢華典雅的貴族風範,絕對配得上他那套燕尾服套裝。
這懷表也就是表面光,雖然工藝不錯,但上面的裝飾品都是高仿假貨,比如金絲不是真的黃金,鑽石也不是真的鑽石,看著好看罷了,當然,由於是石英表,時間上反而要比普通機械錶准多了。
買了這些後,李志高這才想起來,只是買個懷表去那邊裝逼似乎太浪費了,這東西在那時候也是很值錢的啊。
乾脆一咬牙,把剩下的錢,全買了十塊不鏽鋼殼的機械手錶。
這十塊國產機械錶的樣子遠不如那個石英懷表好看,沒有鑲鑽,沒有鎏金,只是普通不鏽鋼殼子,還是小廠雜牌子,但因為是機械錶,做工不錯,還能三十米防水,所以價格也不便宜,每一塊表都比他的復古懷表貴,批發價最少二百二,十塊表加起來一共花了他兩千二。
本來他想買更便宜的,可惜這年頭的機械錶,就沒有真正的便宜貨了,跟廉價的石英表以及電子表遠遠沒法比,他買的這批,已經是這裡最便宜的機械錶了,當然,不在這小商品城買,仔細網上搜,肯定還會有更便宜的,但他沒那個時間等了。
不過想一想,這些手錶是拿來賣給人的,自然不能搞石英表或者電子表那麼高技術的東西,所以只能是機械錶了。
弄完這些後,李志高看看也差不多了,再多,他的三輪挎斗摩托車就裝不下了。
又買了一套護目鏡,外加一頂仿德國m35鋼盔之後,這才帶齊東西,再次騎車回到他當初在小河村當醫生時候租的平房裡。
之所以還回來這個地方,自然是因為隱秘,畢竟穿越這種事兒還是保險點,別讓人知道的好。
等回家之後,李志高就開始把買來的東西開始二次加工,也就是把一些敏感的包裝啊,刻字啊,標誌什麼的去掉。
比如膠囊,他都給去掉膠囊皮,藥瓶也撕掉標籤,重新用筆寫上成分,藥片如果有英文字母,那也乾脆都磨成粉。其他如鋼筆,手錶之類的倒是好說,畢竟他買的時候就選擇過,頂多有一些英文字母的刻字,沒啥敏感的,甚至更顯檔次。
等忙完這一切,天色也黑了,這就去飽飽的睡了一覺,等睡醒之後,發現戒指的穿越能力已經結束冷凍期,可以再次進行穿越了。
洗了澡吃了飯,穿戴整齊,又在屋子裡把大包小包的東西都放在自己的三輪挎斗摩托車上。
什麼?怎麼不放進空間裡?那是因為空間儲物的收納釋放功能還沒出冷凍期,而他卻等不及了。
再說了,他上次穿越的時候,沒用儲物空間,但身上的衣服原子筆之類也跟著穿越過去了,因此他覺得可能自己身邊一定範圍的東西,也可以跟著穿越。
這次騎著摩托車,正好嘗試一下,看是不是自己周圍的東西能一起帶著走,就算不行也沒關係,反正自己衣服口袋裡也放滿了東西,不愁去那邊身無長物。
看看準備的都差不多了,李志高這才騎上摩托車,念動咒語,一下子原地消失,向另外一個世界穿越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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