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准漁准獵
被趁火打劫,簽下了欠條。
整個大梁莊附近一代的村民,全都成為了負債之家。
為了還債。
於是大家開始了拼命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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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退後,各種溝壑被填滿,不少會捉魚的村民,開始捉魚。
幾乎任何一個有溝有水的地方,就有村民在那裡,拿著木桶,不停的把水往外潑。
溝一個個的幹了,裡面的魚蝦蟹,全被抓光。
「魚二文錢一斤,你這一共三百斤,三百文。」
鄒有成和梁小由以後洪水褪去後回來的黑蛋,三人也搶了一個大溝,三人潑了一天一夜,把水潑干。
來到市集去賣,結果魚卻降價了。
「老闆,之前不是六文錢一斤嗎?怎麼掉價這麼多?」梁小由問道。
「之前是之前,現在是現在,現在就是這個價,你看賣不賣吧?」老闆一副愛要不要的樣子。
看到背後不少村民在排隊。
很明顯,現在賣魚的多了,就掉價了。
「賣賣賣,錢拿來吧。」梁小由收到鄒有成同意的眼神,接過錢,悻悻的走了。
「真無語了,怎麼老百姓有什麼,什麼就降價呢?」黑蛋嘟囔了一句。
「看來,有成哥,咱們還是去打獵吧?」梁小由問。
「打獵現在,也難了。」鄒有成說。
魚被抓光了。
打獵就更不用說了。
基本上所有村民,會不會打獵的,都進山碰運氣了。
現在的這個時候,也顧不上有什麼猛獸危險了。
土匪找來之前,要湊不齊錢,可就慘了。
……
這天晚飯之後。
鄒有成端著飯碗,在村頭,聽村民們聊天。
自打在大梁莊定居下來之後,鄒有成就發現了這個收集情報的去處。
只需要哪人多,哪聊天聊的熱鬧,就圍過去。
順著大家聊天,很容易就能聽到一些有用的情報。
或者聊天的時候,順嘴提一句,引導大家聊起某個話題,很容易就能打探到自己想要的消息。
虎頭山土匪的實力,鄒有成都是靠這一招,打探清楚的。
「這次洪水,把所有莊稼全淹了,秋收是沒有指望了,官府肯定得有賑災糧發吧?」
「聽說已經發了,估計快運過來了,說不定過兩天就發了。」
「老實說,咱大離王朝還是不錯的,自武帝開國以來,多次發告天下書,回回讀起,我都熱淚盈眶,我覺得武帝心中,一直心繫百姓,肯定會發賑災糧的。」
「呵,我之前也是這麼想的,現在我覺得,確實是『說的真好』。」
「賑災有可能,怕就怕,落到咱們手裡,沒有多少了。」
「再少也總比沒有強吧?」
百姓們的消息和傳言,都不知道哪來的。
有時候相隔千萬里的事,瞬間就能傳遍整個王朝。
鄒有成一開始聽這些消息,還覺得都是大家謠傳。
直到後來時間久了,慢慢發現,有時候,謠傳才是真的。
第二天清晨天沒亮。
官府的人就來了。
村民高興至極,紛紛出來。
「官爺,可是來發放賑災糧的?」一位村民問道。
「賑災?賑什麼災?」那位小吏神情嚴肅:
「我是來發放准漁准獵證的。」
「准漁准獵證?」聽到這話,不少人都是一愣。
小吏面無表情,示意兩個手下幹活。
不一會兒,村口張榜貼告處,就有一個關於『准漁准獵證』的布告。
上面寫的意思大概是。
為了保護環境,為了保護動物,為了保護漁業生態……
接下來,明令禁止偷漁偷獵行為。
想要捕魚,或者打獵,需要辦理准漁准獵證。
違令者,需服勞役,三到十年起步。
……
看到這個消息。
鄒有成明顯看到全村人的表情,全都麻了。
還以為是王朝要發賑災撫恤糧了。
原來是,來保護動物,愛護環境了?
鄒有成心道:像,太像了!太像前世歷史中那些滅亡的被推翻的腐敗封建王朝了。
……
以前的時候,村裡面的魚塘,是村子裡人共有,誰捕都行。
而山頭,也是附近幾個村子共用的。
除了被山賊和武者們占領的山頭外,也有一些山頭村民們能去打獵的。
「大人,自家溝,要抓魚的話,不用辦證吧?」
「大人,在我們村自己的山頭打獵,不用辦證吧?」
有人問了起來。
小吏手指著布告上寫的:
「看這裡,明確寫著。」
「凡下水捕魚者,必須持證。」
「凡野外捕獵者,必須持證。」
「懂什麼意思嗎?這麼直白的文字,還需要我再解釋一遍嗎?」
有村民說:
「可是那溝是我自家自留地挖的,還需要辦證嗎?」
小吏直接說:
「什麼你們家的,什麼村子裡有的?」
「這些,都是大離王朝的。」
「只要是屬於大離王朝天陽縣的,捕魚捕獵,都需要辦證。」
聞言。
村民們臉上苦不堪言。
唯一搞錢的辦法,就是捕魚打獵。
現在,還被卡脖子了。
「有要辦的,現在就來我這裡辦,沒有要辦的,我去下個村貼公告了。」
「我告訴你們,我可就來這一趟,你們明天再辦,可得自己跑腿了。」
「我下次再來,可能就是來抓人了。」
「別報僥倖心理,舉報者可有獎勵,小心牢獄之災。」
在這種「體恤百姓」的事情上,絕不手軟。
世世代代生活在這裡的村民們,都不敢以身試法。
「大人,這准漁准獵證,怎麼辦啊?」有個老伯問了一句。
小吏笑呵呵的伸出一根手指:
「目前是一個證一兩銀子,每月再交100文漁獵稅金即可。」
「告訴你們一個題外話,這是初步定價,以後可能還會漲價哦。」
「所以,早辦早賺哦。」
小吏說到最後,笑的皮開肉綻,一臉輕鬆。
而村民們,則全都震驚的面面相覷。
辦這證還得要錢?!
還是一兩銀子!
這對村民來說,可是天價了。
而且這個證,還不是一次買斷的。
交了一兩銀子之後,還要每月交一筆一百文的稅?
這是愛護動物嗎?百姓辦完了證,不得死命的獵光獵淨啊?
這分明就是藉此斂財罷了?
鄒有成心中,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怒氣。
土匪如此也就罷了,官府也是如此?
這天陽縣為政者,是真的要把百姓,逼上絕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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