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5章 三棱槍刺
第625章 三棱槍刺
第六四一章三棱槍刺
曹工沒有選擇仿製M1加蘭德步槍,而是選定了同為半自動步槍的五六式,林嘯高興之餘,其實還是略有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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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面臨太多選擇的時候,總是逃不過「糾結」兩字,總是容易朝三暮四,這就是人性的弱點。
事實上,「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是二戰時期大名鼎鼎的世界名槍,對於這種槍的優缺點,林嘯了解得一清二楚。
該槍是米軍在二戰中的主力步兵裝備,因槍身厚重、製作精良,彈倉里能容納八發子彈,又被稱為「大八粒」。
二戰期間,相比於大多數對手使用的栓動步槍,該槍有著射速上的巨大優勢,是有效壓制敵方火力的神器。
對付衝鋒鎗時,它雖然射速略處下風,卻在射程和精度上又大大占優,所以,無論在太平洋島嶼、東南亞叢林,還是在非洲沙漠、歐洲戰場,M1步槍都有過出色的表現,被公認為當時最好的步槍。
該槍採用可靠的導氣式槍機,閉鎖方式為槍機迴轉式,最為獨特的,是其供彈方式——裝滿雙排八發子彈的鋼製漏彈夾,由機匣上方壓入,子彈跟彈夾一起留在彈倉內,最後一發子彈射完時,彈夾會自動彈出,發出「叮」的一聲脆響,提醒士兵重新裝彈。
抗美援朝戰爭初期,我軍普遍裝備繳獲自日軍的三八大蓋,與該槍交火時,在射程上還能勉強一戰,但在射速上非常吃虧。
後來,托「思密達」們的福,我軍繳獲了大量的「大八粒」,在很多戰鬥中就靠此槍去打擊對手,甚至一些狙擊手也喜歡用該槍來狙殺敵軍。
比如神射手張桃芳,雖然更習慣使用水連珠,但他坦言:還是大八粒更好用。因為,在上甘嶺陣地上,雙方的前沿往往只相距幾十米,對於一個優秀射手而言,在如此近的距離上,射速才是至關重要的。
要說此槍的缺點當然有,但真的瑕不掩瑜。
比如,為了皮實耐用,它還是偏重了些,後坐力也大,長時間的連續射擊下,東方人的體質會很難承受,所以,「思密達」們逃跑時,總是一臉嫌棄地把它扔得滿地都是,多少阻擋一下志願軍的追擊……
另外,作為半自動步槍,八發的彈倉容量也偏少,並且,其獨特的彈夾設計有個副作用,只要彈倉還有剩彈,想中途加裝相當困難……
而林嘯手中的這支五六式半自動步槍,當然毫不遜色,也是經受過戰火洗禮的名槍。
「五六半」,最初仿自前蘇聯的「SKS半自動步槍」。
SKS同樣採用導氣式自動槍機,閉鎖方式為槍機偏移式,十發固定彈倉,其設計初衷,恰好是跟同期的加蘭德等優秀步槍相抗衡。
事實證明,當時的蘇聯真是人才濟濟,該槍結構更簡單,不但同樣很可靠,還更容易製造,具有明顯的優越性。
然而,由於更優秀的AK47全自動步槍很快問世,該槍卻在原產地並未獲得青睞,其境遇只能用「生不逢時」來形容。
所以,我軍於一九五六年順利引進該槍技術,在「全民皆兵」的時代大背景下被發揚光大,得到了廣泛的應用,直到21世紀還在民兵隊伍中服役。
幾經改良後,該槍具有重量輕、射擊精度好、後坐力較小、機構動作可靠等優點,在我軍戰士手中,創造了無數神槍手的傳奇……
曹工如此選擇的理由,林嘯自然心領神會。
可靠性方面,這兩支名槍半斤八兩,五六半的主要優點是輕,空槍只有七斤半重,而加蘭德大概重九斤,這對需要長途步行的戰士來說差別巨大——同樣的負重下,選擇前者可以攜帶更多彈藥。
射程方面,五六半處於明顯下風,因為槍管短了近十公分,五六半的有效射程只有400米,遠不及加蘭德的700米。
並且,由於槍管短,開火時,火藥燃氣到達槍口時壓力還很大,所以槍口噪聲很大,導致了大嗓門的毛病,在後世,這不利於射手位置的隱蔽。
但是,這兩個缺點,在林嘯看來都不叫事。
首先,只要超過200米距離,除了幾顆談不上什麼準頭的實心炮子,幾乎沒有任何武器能對他的戰士們產生威脅。
其次,嗓門大這一缺點,在這個時代反而成了優點——震耳欲聾的射擊聲,能產生極大的震懾力。
有時,一些吃過大虧的老兵油子,僅僅聽到槍聲就會喪魂失魄、迅速潰散。
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對現在主力部隊裝備的那支天外來客:m16A4自動步槍,林嘯反而不太滿意——過於低調了,長於殺人卻弱於唬人。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林嘯知道曹工並沒有說出來。
曹工是槍械專家,作為一名老軍工,對自己家的武器自然更熟悉,也更偏愛——自家的孩子,自己不愛誰愛?
「還複製了三棱刺刀?」
林嘯第一眼就看到了這把折迭在槍管下的槍刺。
「是,理由與現實相同,」
老曹面帶苦笑答道,「冶金技術還差點火候。」
林嘯笑了笑,小心拆下這把槍刺,饒有興致地把玩起來。
三棱槍刺,也叫鄆型刺刀,正是五六半的最大的特色,也是名副其實的我軍獨創武器。
這把槍刺的刀身呈棱型,三面血槽,刺進人體後,血液隨血槽排出,肌肉急劇收縮時很難「吸」住刺刀,這樣,刺刀可以毫不費力地拔出,對付下一個目標。
另外,三棱槍刺扎出的創口,大體上是個形狀怪異的窟窿,很難做最初的應急處理,不利於戰地救治。
至于越傳越神的「空氣進入血栓致命說」、「塗砷有毒說」等等,聽聽就好……
事實上,當初,這把一代神器的問世,飽含了咱們軍工人的辛酸淚。
當時,由於我們的冶金技術落後,鋼材強度還達不到前蘇聯軍刀的要求,便以這把鄆型刺刀替代了原有的劍形刺刀,這樣一來,既彌補了製造能力的短板,又能體現出我軍敢於「刺刀見紅」的精神……
62年中印邊境衝突,我軍以十八軍為主力,共四萬兵力,卻在東西兩線迅速擊潰阿三的三十萬大軍,除了高超的指揮藝術和大無畏的戰鬥精神,戰士們手中的五六半,完勝阿三手中那支老掉牙的英77,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英77,也叫李-恩菲爾德步槍,是英吉利人自產的一種7.7mm栓動步槍,最早問世於19世紀末,二戰後幾經改進還在用,按理說性能也還說得過去,雖然用過的人都說彆扭。
作為曾經的殖民地,阿三自然也大量生產了這種主子發明的武器,但是,神奇之處在於,只要經過他們之手,再好的東西,性能就會一言難盡……
最拉胯的,是該槍的刺刀。
這把刺刀很長很有面子,神奇的是,它完全中看不中用。
裝上它後,不但會大大影響射擊,刀刃的穿透能力還弱到爆;因為血槽的加工不合格,插入人體後不易拔出,得手腳並用才行;作為手持武器使用時,這把輕薄的刺刀更沒什麼卵用。
所以,在巡邏和突襲中,阿三士兵更喜歡用刀、斧子甚至棍棒,因為他們發現,這種刺刀最合適的用處,是當撥火棍……
所以,那場耗時極短的戰爭中,他們不但在火力上干不過我軍,在面對面白刃戰時,一見咱們亮出三棱刺刀,就……那麼多俘虜,知道怎麼來的了吧?
當然,咱家的三棱刺刀其實缺點也很明顯——功能太過單一,以致只能使用刺殺一種功能,像其他軍刀的挑、劈、砍、鋸、剪等傳統技能,它統統都不具備,所以,自八一式槍族開始,它也被淘汰了……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