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陳惠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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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山縣沒有縣丞,縣衙除了一個知縣大老爺外,只有一個主薄和典史。是的,與典吏只有一橫之差的典史,少了這一橫,人家就是堂堂正正的朝廷命官了。
掌管縣境緝捕、監獄之職,屬於未入流(九品之下)的文職外官,在縣裡的縣丞、主薄等職位不全時,其職責由典史兼任。因此典史職務均由吏部銓選、皇帝簽批任命,屬於「朝廷命官」。在『我大清』,典史年俸銀31兩5錢2分,養廉銀80兩。
魯山縣的典史不是魯山人,他是汝州人,汝州州治之人。據說是走通了州同李大人的路子,州同就是州中的同知,就像州判是州中的通判,等同府里的同知、通判,擔任級別要第一等的。汝州只有四個縣,有州同而無州判。
李典史是真正會做官的人,來魯山縣兩年,雖然也大快朵頤,但伸手只拿屬於自己的那一份,不該是自己的決不亂伸手。這樣的人才是真正做官的人,和氣生財。誰也不會排斥這種人,有後台——他自己也姓李,不知道跟李州同有多深的瓜葛,那李州同可是汝州邊上的許州人。
許州也是直隸州,就是後世的許昌。
陳家對李典史有過『認真』了解,這位典史跟李州同並沒明面上的親戚關係。可是李州同推他來魯山當典史,而不是別人,那其中必有因由。只是陳家的層次還勾不到那個層面,無從打聽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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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李典史是規矩人,來魯山之後對陳家並無構成威脅,陳惠平日裡對這位也是很恭敬的。該走的禮數一點也不缺。
今日,陳惠請客。陳家沒什麼喜事,只是說高興,夏收工作結束了,大家輕鬆輕鬆。當然這個『大家』覆蓋範圍實際上還是很小的,除了戶房幾個正牌的衙役,就是其他五房的典吏、三班的班頭等。陳惠在家中開了三桌,兩桌衙役,一桌典吏、班頭以及李典史和知縣大老爺的錢糧師爺盧先生。李典史做上首,盧先生和陳惠坐左右。
陳惠身為戶房典吏,也只能攀扯到這個份上了。魯山縣的終極大boss,岳文海,岳知縣,陳惠是請不來的,他面子還不夠。而且對於岳文海來,身為進士出身的堂堂官員與縣衙小吏交好,那是絕對的恥辱!即使這個人是他在工作中用得著的肱骨。
滿清時候的官場,官員的左右只能是官員。官吏之間,天差地別,可不是21世紀縣長和局長的差距能比的。
菜餚沒什麼推陳出新,還是老一套。雞鴨鵝,豬牛羊,鮮活的鯉魚和山雞野兔這些常年的山貨。但陳惠的這次宴請真的就沒任何別的用意嗎?
早在一群人來到陳家喝茶閒聊,等著酒席準備的時候,很多人就已經注意到了。陳家人換用具了,茶盞、果盤,那色澤與先前絕對不同。這是一種濃白!
魯山縣不是內蒙古,這種白色一時間他們聯想不到奶白,只能說是濃白。
一群人喝茶之時免不了茶蓋要碰碰茶碗,那清脆的聲音很多人當然忽視了過去,可這麼多人總有幾個有心的,甚至家中本身就在經營著窯廠,多少對瓷器有些明白的人,立刻知道陳家的這些用具……,不一般吶。
甚至其中已經有人在皺起眉頭想著了,想著自己過去聽說過的所有瓷器。
他們用認真的目光打量著茶盞、果盤。這些前天才從土門運到城裡的骨瓷器具,色澤潤眼,胎面淨白,能襯應上面的勾勒更加的醒目,而且質量較瓷器輕一些,再仔細看,這些器具的胎體要比瓷器薄上不少。而且與傳統的白瓷不同的是,這種瓷器在燈光之下,更加溢彩。
等到酒席開始,當那些有心人看到桌上的大盤小盤、大碗小碗,湯勺、酒具,全都是如此一類之瓷器的時候,很多人就明白了,陳惠家裡肯定是購進了一大批這般的瓷器了。但是沒聽到風聲啊,在座的不少人倒是知道兩天前土門剛送了一批東西到陳家,但這很正常啊,真沒人意識到眼前這種新穎的瓷器,會是陳家自己燒出來的。
酒酣胸膽尚開張。男人一喝起酒來,那就不是一時半會兒就可以起身的了。酒席從酉時末刻開始,一整個戌時都過去了,還在喝。只是這場酒席喝著喝著,眾人聊天的話題就從之前的官場趣聞和八卦消息,變成了陳家的茅房了。
抽水馬桶第一次亮相在大廳廣眾之下,陳家提前好多天修好的廁所,那批馬桶一到,不過半個時辰,一切就全部搞定。非常土非常土的土水泥,卻也足夠用了。
陳鳴在土門已經呆了足足兩個月,這兩個月里,他並沒有立刻對煉鐵動手,只是周邊了小南溝里里外外,另外就是拋出了土水泥和抽水馬桶。這兩樣東西都非常簡單,對於陳家來說,可以說是不費吹灰之力,就實驗成功了。可是一件物品要從特製轉為大眾化出品,就不是一時半刻便能搞定的了。
足足兩個月,陳家燒出了賣相不錯的骨瓷,燒出了600個抽水馬桶,燒出了大幾千袋的水泥,後者全用在了土門和小南溝的建設上,尤其是後者,陳家將小南溝的木柵欄換成了一丈三尺高的圍牆,並且從村口開始鋪起了路,只是現在還遠沒有完成。
兩個月的鄉下時光,陳鳴接到了陳崗的一封信,去魯山縣去了幾封信,然後看到了兩次土門集的分鹽。每個月的十三四到十七八,這四五天的時間裡,整個飲馬河中上游範圍內的村寨都派出青壯趕過來買鹽。這些山民當然不會全用錢賣,他們易貨換貨。用風乾的山珍野味,用皮毛,用藥材,用自家村落里煉出的鐵料,在土門集換回一代代發黃的私鹽。陳鳴敢用自己的眼睛打賭,那私鹽裡面絕對摻了土。
兩次分鹽,陳鳴對陳家利益系統的最下游總算是有了一個直接的認識,至少有四十個村落。這些山民日子真的很苦,他們用自己全部的所得,換回生活所必須的食鹽,以及糧食。這是每個村落都需要的購買的兩樣物質,山裡面的土地很難養活全部全部的人。
窮的村落只能賣鹽和糧食,寬闊點的村落還能賣些布匹。而除了這些以村子為代表的貿易隊伍外,還有那些山民本身,他們也是土門貿易圈的顧客之一,只不過購買力相當夠嗆。
陳鳴第一次分鹽的時候沒有插手,第二次分鹽的時候就跟在陳二寶身邊做了個小跟班。這私鹽之利益,算是給他估摸個大概。
四十多個村落,多則一月要用二三百斤鹽,少則也要百十斤,因為山民都可以算是重體力勞動者。那些個村寨,人多的有五六百口,人少的二三百口,這些食鹽他們不僅要當月吃,還要節省出來一些留作冬天裡吃,冬天裡一旦大雪封山,山里山外的交通就算斷絕了,小南溝都如此,別的地方也不例外。並且山民要用鹽來醃製野物、臘肉。
而一斤鹽呢,魯山官鹽是18個銅子一斤【乾隆十年洛陽知縣龔崧林編寫的《查議鹽價》一文中說,康熙年間,洛陽食鹽價格是每斤15文銅錢;雍正年間,洛陽知縣伍公下令,每斤降為13文銅錢。】私鹽價格只有官鹽的三分之一,而且質量比之官鹽更好。
土門集一次分鹽在八九千斤,因為土門集自家人吃的鹽也都是私鹽。但是八九千斤私鹽的利對於整個陳家來真心不值得一提,真正為陳家積累財富的是陳家從這些山民手中拿到的山珍皮毛和鐵料,這才是陳家的私鹽隊伍常備人力有五六十人之多的根本原因。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