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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擊步槍的祖先

  卞榮宣

  前言

  狙擊步槍雖然數量不多,但射程遠、射擊精度好、首發命中率高,因而備受青睞。一些輕武器評論家認為,在現代戰爭和反恐怖活動中,狙擊步槍和狙擊戰仍然是一種有效的作戰工具和作戰方法。目前,把狙擊步槍列為軍隊制式裝備的國家已有數十個,而且不少國家還在開發新型狙擊步槍,尤其是大口徑狙擊步槍。作者根據瑞士《國際武器雜誌》1998年專刊,將系統地介紹狙擊步槍的產生和發展。

  

  登台亮相

  今天軍隊中的狙擊手與他們的先輩們有著共同的體會,即一場戰鬥的成敗取決於頭領的死活。所以,在古代戰爭中,武士們投入全部力量去制服敵方首領的衛隊,且大都是在近戰中格鬥。後來,則是試圖採用弓、弩等有間距的冷兵器,火器發展以後是採用槍械和火炮等熱兵器。消滅敵人首領,就使得敵方群龍無首而喪失戰鬥力。另外,還特別注意消滅敵方軍隊中其他特別重要的個人,如下級指揮官、傳達命令的信使,尤其是炮手,因為一發炮彈有可能摧毀一堵城牆或壁壘,這決定著一座城市或城堡的存亡。為了消滅敵方軍官和炮兵,往往選派能很好地使用手中武器的有經驗的士兵。這樣,狙擊手和狙擊槍便登上了歷史舞台。

  在諾貝特.查托希的回憶錄中描述了一名狙擊手在歐洲30年戰爭中的經歷。交戰各方在威斯特**的明斯特和奧斯納布呂克兩城市持續進行了數年和談,以求結束戰爭。到1648年夏,和約即將簽字。為了爭取在談判桌上更好地討價還價,談判各方均想在戰爭最後的時刻擴大戰果,爭取優勢。瑞典人試圖奪占維也納和布拉格。1648年7月26日,瑞典人攻占了布拉格城堡及城堡下面不大的一翼。但布拉格最重要的部分即莫爾道河對岸的新、老城池的軍民們還在頑強抵抗。瑞典人先是向2座橋樑衝擊,均遭挫折,繼而試圖乘小船橫渡莫爾道河,也遭失敗。

  9月初,瑞典人開始在莫爾道河左岸豎立一個高高的木塔,其頂部立一堡壘。當木塔建好後,由一狙擊手守衛。9月8日,狙擊手居然射死了河對岸指揮各哨所的軍官,這使河對岸的防禦者遭到了較大損失。布拉格人馬上弄清了誰是木塔里的狙擊手。原來,瑞典人從南波西米亞(也是布拉格人)收買了一位射擊技術高超的狙擊射手,此人因殺死對他不忠的妻子及其情人而被判了死刑。他被告知,如果他願意服役,將給予寬大處理。為了討得主人的恩寵,他每天必須射死9個布拉格人。他所使用的武器是一支小口徑的「特申」燧發槍(見彩插一),這種槍當時在特申和其他西里西亞城市曾大量生產。「瑞典」的狙擊射手最終被布拉格方面的2個同行打死了。這2名神槍手注意到,「瑞典」的狙擊射手每打一槍都要伏在堡壘胸牆上看一看打中目標沒有。這2名射手中的1名藏在城牆後面,舉著套在一根杆子上的帽子等待他瞄準射擊,此時,另1名射手則等待他在木塔里露面,並瞄準射擊。於是,命中第一名射手高舉著的帽子成了這位「瑞典」射手的最後一次戰果。


  到了18世紀下半葉,在歐洲各國軍隊中產生了以精確射擊作為基本戰術思想的部隊。部隊主要由職業狙擊射手組成,並被稱作「狙擊兵部隊」。

  一字排開式步兵和狙擊兵部隊

  18世紀,步兵成一線編隊實施戰鬥。士兵們在戰場 上排成一列橫隊向前推進,自動編組,根據長官的 命令裝彈和射擊。他們以雨點般的鉛彈打擊敵人。 他們端著滑膛槍齊頭並進,不可能對敵人精確射擊 。狙擊手用的步槍不僅質量較好,而且大多為線膛 槍管,並配有瞄準裝置;狙擊手走在步兵橫隊的前面,利用進攻地帶的掩體自己尋找適合自己的目標。為了精確射擊各種距離上的目標,狙擊手不僅使用可以調整的瞄具──先是折迭式表尺,後是前後移動式表尺,而且可以根據目標距離的遠近選擇最合適的、事先包裝好的彈藥。到了19世紀,部隊裝備了帶有照明燈的真正的軍用狙擊步槍。

  狙擊步槍的製造成本比其他普通步槍高。為了與其戰術使命相適應,它的精度和威力必須高於普通步兵用步槍。除了狙擊兵部隊以外,當時還產生了其他一些特種部隊,例如18世紀末哈布斯堡君主國的蒂羅爾狙擊手軍團,他們的成員裝備有20響「風槍」,這支部隊和狙擊手部隊可以被看作現代狙擊手的直系祖先。他們裝備的武器比其他士兵的武器完美,儘管還沒有輔助光學瞄具。他們運用了與普通步兵不同的戰術,但還總是同整個大部隊共同戰鬥,並沒有像後來典型的狙擊手那樣作為其他部隊中的單兵或特種小組戰鬥。美國內戰期間產生的第一支狙擊手部隊也是這樣。

  在美國,產生狙擊步槍的條件非常有利。一是獵捕野牛要求有遠射性能的武器,二是美國人有頻繁進行射擊比賽的傳統。這就促使了狙擊步槍的發展。在19世紀40年代,一些美國槍械技工就著手製造帶光學瞄準裝置的輕武器。1848年,紐約州尤蒂卡人摩根.詹姆斯設計了一種與槍管同長的管形瞄具。特別引人注目的是他在瞄具後半部裝了玻璃透鏡,並使鏡筒固定住,以防振動而影響精度。管形瞄具上有2條十字線。

  帶長瞄準鏡的步槍

  在美國,裝上長的光學瞄準鏡的步槍起初是用於狩獵和比賽的,後來在內戰期間很快顯示了作為狙擊手用武器的優越性。據說,當時有一種帶光學瞄準鏡的重型打靶用步槍是密蘇里州聖路易斯的H.E.迪米克或者麻薩諸塞州諾斯伯勒的埃德溫.韋森製造的,美國內戰交戰雙方使用得挺頻繁。但是,這支槍太重,野外操作使用不便,且裝彈不快。因此,該槍逐步被流行的軍用前裝線膛槍及後裝槍乃至射速大為提高的彈倉槍所取代。南方各州用的狙擊步槍主要是英國產品,大多來自恩菲爾德兵工廠。已經工業化的北方各州使用的是自己的產品,其中步槍是雷明頓、亨利、斯潘塞和柯爾特公司的產品。這些狙擊步槍通常採用普通機械瞄具,很少採用長筒瞄準鏡。提供管形瞄準鏡的是柯爾特公司,從1860年至1866年每具15美元,自1867年起每支槍上都裝了一種新 式望遠瞄準鏡,每具30美元。


  美國槍械工匠克里斯琴.夏普斯研製的後裝槍逐步成了北方軍最喜愛的狙擊步槍。儘管它的射速略低於柯爾特或斯潘塞單發槍,並且也是單發裝填,但其射速之快卻是前裝槍所無法相比的。在美國內戰開始時,海勒姆.伯丹上校建立了第一支狙擊部隊──「美國一等射手」,常被稱為「伯丹一等射手部隊」。海勒姆.伯丹是今天以其名字命名的伯丹底火及其步槍結構的發明人,他發明的後裝槍於1867年交給了俄國軍隊。

  當海勒姆.伯丹張羅成立狙擊射手團的時候,許多射擊好手紛至沓來,報名參加,以至最後成立了2個團。伯丹上校對每一個報名者都進行了認真考核,要求他們在200碼(183m)距離上射擊10發彈,發發命中靶板,其命中點偏離靶心不得大於5英寸(127mm)。考核用的槍是帶管形瞄準鏡的前裝單發槍,第一狙擊手團的C連和E連裝備的就是該槍。不過,使用中感到它太重,戰鬥中不適用。於是伯丹上校於1861年7月申請採購斯普林菲爾德公司的1861式步槍。

  士兵杜魯門.黑德在第一狙擊手團的C連服役,他的外號叫「加利福尼亞兵」,使用一種私人的1859式夏普斯步槍。「加利福尼亞兵」的步槍給伯丹的印象很深,以至提議給他的狙擊手配備一些這種步槍。但他的建議遭到了上級指揮部門的拒絕。在伯丹的部隊裡用帶5發彈的0.56in柯爾特轉膛槍取代了夏普斯後裝槍,柯爾特轉膛槍的槍管長32in(813mm),每支45美元。

  伯丹的狙擊手偏愛夏普斯狙擊步槍

  伯丹和他的射手很喜歡夏普斯單發後裝槍。經過再三考慮,採購署於1862年1月27日為伯丹的狙擊手採購了1000支夏普斯步槍,1862年2月6日又為第二狙擊團採購了1000支。該槍在有效射程內的性能很好,包括精度,結構比其他軍用步槍簡單,容易擦拭和保養,是狙擊手們理想的武器。

  提供給伯丹狙擊手的步槍是「夏普斯1859式新型軍用步槍」,一種採用垂直折合式槍機、用扳機擊發的後裝槍。槍的口徑為0.52in(13.2mm),長1190mm,重約4.35kg,圓柱形槍管長30in(762mm),有6條膛線。扳機的右側有火帽室,由此將火帽自動輸入膛內。夏普斯後裝擊發槍是為發射紙彈而設計的。軍用型的槍口部有刺刀座。提供給伯丹狙擊團的夏普斯步槍上不是通常的彎劍形刺刀,而是較短的刺刀。伯丹狙擊團的一些士兵用的槍上帶探照燈,還有些士兵用槍管長為36in(914mm)的步槍。

  夏普斯後裝槍是美國內戰中最受歡迎的一種步槍,後來又成了狩獵野牛的職業獵手最喜愛的步槍。美國共生產了115000支M1859及其改進型M1865和M1866夏普斯步槍,陸軍和海軍共採購了80512支卡賓槍型和9141支長步槍。夏普斯卡賓槍槍管長560mm,它是美國內戰中北方各州騎兵部隊繼斯潘塞卡賓槍以後第二種用得最多的槍。


  在美國內戰中,在伯丹狙擊手團服役的2750名士兵被打死300人,打傷1000多人。但他們也使南方聯盟軍遭受重大傷亡,他們高超的射擊技術令作戰雙方都很佩服。「加利福尼亞兵」曾用他手上的夏普斯狙擊步槍在700m距離上打死了南方州的一名級別較高的軍官。南方聯盟軍的戰果也比較輝煌。史書上描述了北方州的約翰·塞奇維克將軍1864年春被打死的情形:將軍正在對尋找掩體的士兵進行訓斥,罵他們是膽小鬼。為了給士兵們鼓勁,使他們增添勇氣,他站在無防護區域的高處,大聲地吼道:「在這個距離上對方恐怕連我們的一頭大象都打不著!」剎那間,南方第四喬治亞團的薩金特.格拉斯一槍打中了他的心臟,距離731m。

  在美國南北戰爭中還有一些狙擊手打死軍官、炮手和其他重要軍事人員的事例。這些狙擊手雖然影響不了戰爭的進程,但卻第一次作為特種作戰群體登上軍事歷史舞台。他們當中有些人已經採用埋伏以待,隨機用單發致敵於死地的戰術,少數人還使用了輔助光學瞄具。

  遠射用的瞄準具

  為了進行遠距離射擊而開發光學瞄具的嘗試,從地域上說,不是發生在美國,從時間上說,不是在19世紀中葉。早在16世紀,人們就知道古老的歐洲已做過這樣的努力。這個時期,曾出現過在槍托上固定眼鏡鏡片的槍械。最早使用「光學瞄具」的槍是丹麥弗里德利克二世(1534~1588)時的德式馬槍,其槍托上裝有鑲金的「瞄準鏡」。據文字記載,16和17世紀,德國也有了「射擊用眼鏡」,可以幫助視力不太好的人瞄準射擊,比給視力正常的射手改進瞄準裝置還管用。史書上寫道,在18世紀30年代以前,火器上已經有瞭望 遠鏡式的瞄準裝置,不僅用於弱光條件下的瞄準,而且還用於正常光線條件下的瞄準。這種瞄具還不完善,解決不了問題,遠不及美國狙擊步槍上的筒式瞄準鏡。

  第一具可安裝在武器上使用的望遠鏡式瞄準鏡是一個名叫奧古斯特.菲德勒的林業管理員發明的。他的發明於1884年被人接受,從19世紀90年代起,形成一系列結構樣式,主要用於獵槍。這種瞄準鏡的出現,為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狙擊手的登場創造了條件,他們在塹壕戰開始時多數還是用的獵槍和為狩獵而製造的望遠鏡式瞄準鏡。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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