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站籠內外
紅日掛在天空,將大地烤成了一個巨大的蒸籠,水噴到地上,馬上就會被烤乾。灰塵在空氣里漂浮著,天地間一片灰濛濛的景象。
即使是揭不開鍋的窮苦人,這種天氣里也很少出門,出了門,也多半是找陰涼處納涼。明知道找不到生意,就不去白費力氣了。再者年頭不好,人心不古,若是誰倒霉中暑,就這麼一頭倒在路上,多半是沒人肯來施救,只好自己小心。
有錢的爺們,早早的到茶館裡廝混,叫上一壺香茶,四盤乾果,高談闊論,講古道今,以香茶果品消減暑熱。這等地方乃是消息傳播最廣之所在,惟止有一條要緊,牆上莫談國事四個字要看的清楚,否則總歸是自己吃苦。
茶館外,一個赤著上身,下面穿著長短不齊破褲的乞丐,蹲在地上,手裡打著兩塊牛胯骨,搖著上面十三顆鈴鐺賣力地唱著「袁道台,手段精,小站裡頭練天兵;縣衙門,擺站籠,誰敢進去是英雄……」,唱的口乾,嗓音嘶啞,眼前的破碗裡,也不見幾個銅錢。
幾名戴著瓜皮帽,穿著長衫腦後拖著烏黑大辮的男子,在茶館裡一邊品著茶,一邊指著外面議論「這王二傻唱的不怎麼樣,這事倒是真有意思,袁道台確實手段狠辣,不打不罵,只用站籠處置混混。這幾天,聽說是近百條人命。這幫玩意啊,平日沒人敢惹,這回碰上茬子了。看這架式,過了這一遭,津門的混混怕是要絕了。」
另一人搖著頭「絕了談不到,畢竟也是幾萬號人,哪那麼容易就絕了。可是挨了這番敲打,今後也該老實了。該!前些年長毛犯津門,勝官保要給這幫人一個出身,組建了幾千混混軍出城,說是打勝了仗,就保舉他們前程。結果炮聲一響,勝大人是衝出去了,這幾千人全都跑回城裡了。弄了個勝克帥單騎踹長毛,這叫什麼事呢?不辦他們,又該辦誰?幾位,喝了茶,到縣衙門外頭,看站籠去。這幾年看不到出紅差,殺人的少了,就只有看這個過癮了。聽說昨天還有洋人帶了照相機去拍照,這個熱鬧可必須得看,過了這村,可就沒這個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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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門縣衙署後門八字牆外,十幾架木籠一字排開,每個木頭籠子內,都關著一個男子。
這籠子修的形狀奇特,人站在裡頭,木頭籠子卡著脖子,人就蹲不下去。高度上,僅能腳尖著地,如同跳芭蕾舞,站在這樣的籠子裡,任你是銅金剛鐵羅漢,也耐不得折磨。
這些人平日裡也是街面上大有面子的主,可今天全成了觀賞物,任人圍觀,興奮的圍觀者顧不上烈日當空,揮汗如雨,對著他們指指點點,議論著哪個英雄,誰又是孬種。
一些小販趁機過來發財,把攤子支開,把這致人死命的地方當做了廟會。賣炸果子的吆喝著「……木連僧救母到過陰間,打開了酆都城,砸開了鬼門關,放出來十萬八千個餓鬼……」將一根根油條擺開,在他旁邊,賣西瓜的將十幾塊黑耔紅瓤的西瓜一字排開,邊用大蒲扇趕著蒼蠅邊賣力吆喝「紅的瓤兒高啊,黃的瓤兒甜咧,吃到嘴裡賽糖疙瘩,月餅餡兒也不如它」。個個興高采烈,如同趕集。
站籠內,一個十七、八歲的英俊後生,頭歪在籠邊一動不動,這兩天,像他這樣情況的人有很多,一動不動,接下來就該拉出去埋掉。一名巡兵過來摸摸脖子,正要吩咐開門往外拽人,忽然面色一變,連忙向後退了兩步。
這人明明沒氣了,可是就在他想喊人的時候,忽然就感受到了強而有力的跳動,大白天,詐屍了?就在他剛剛向後退的同時,那名英俊的少年也猛的睜開了眼睛。
陽光……太刺眼了。
睜開眼睛的少年,陷入了短暫的迷惘,想要動一下身體,卻發現自己被束縛在一個古怪的木籠里,根本動彈不得。這種結局,也並不出乎意料,南美小國習慣用酷刑折磨罪犯,自己殺掉了他們的局長,他們會這樣折磨自己,也很正常。
可是情形似乎不是那麼簡單。自己所在的地方,應該不是那個南美島國,當他適應了光線之後,發現眼前是一片低矮破舊的房屋,和班駁陳舊的圍牆。如果按照某些人的看法,這或許可以叫做古色古香未經破壞的原始風貌?
見鬼。他可看不出,這種古建築有什麼好看的,更重要的是,這明顯是舊中國的建築風格,自己到底是在哪?
四周聚集了很多圍觀者,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去動物園看猩猩的小朋友,目光裡帶著莫名的興奮,或者可以叫做幸災樂禍。黑壓壓一片的人頭,看不清具體的五官,但是大體上給人的印象,就是呆滯的表情,身上那骯髒的土布褲褂,以及馬蹄蓋的頭型和腦後那長長的辮子。
幾名穿著制服的男人,在一邊走來走去,似乎不介意他醒過來,正如同他們不介意他的昏倒。這些人頭上帶著紅纓帽,身穿對襟號褂,胸前寫有一個大大的巡字。在腦後同樣拖著長長的辮子,在背後則背著長鐵管,腰裡纏有火藥包,肩上有裝彈藥的布袋。
這種武器……大概是叫做火繩槍吧。因為莫尼卡對於武器以及古董的興趣,少年對於這種原始的火器有所了解,它現在該出現的地方是古董店或是地攤,至於武裝士兵……即使是非洲食人族部落,也多半不會使用這種東西。更何況這種土掉渣的軍服,又有誰會去穿?
居民的穿戴,執法者的打扮和武器,周圍的建築,這些都與現代社會格格不入,難道他們把自己綁到了片場?他相信,南美人沒有這麼無聊。還有那些熟悉的中國語言是怎麼回事,這個國家可沒有唐人街。
一陣陣粗俗不堪的辱罵聲,從兩邊飄過來,他這時發現了兩側站籠里的那些男人。他們在籠子裡既站不起來,也蹲不下去,必須用胳膊維持住自己的身體,否則就會像自己一樣,被木刺扎出許多傷口。
這干人一邊用這種姿勢維持身體,一邊破口大罵發泄憤怒。而在這些木籠附近,十幾名穿有勇字制服的男人就這麼笑著看著他們,對他們的喝罵或是處境默不關心。
在少年的右側,木籠里的男人頭歪著一動不動,少年眯著眼睛觀察了片刻,基本可以斷定,這人已經死了。
溫度太高,加上這種難受的姿勢以及日曬,一個人是撐不了多久的。一名穿制服的男人走過來摸了摸那人的脖子,打開籠門,將人像死狗一樣拖了出來,隨後又問道:「這空出來一個,有來的沒有?」
話音未落,人群中一個男人應一聲「西頭王二禿在此。」說話間,一個中年男人分開人群來到籠前,他身上穿著青色褲襖,青洋綢長衫,肥衣大袖不扣紐扣,腰扎月白洋縐褡包。腳穿藍布襪子、繡花鞋,頭上的髮辮蓄著大綹假髮,粗大的辮子搭在胸前。這種打扮頗有些怪異,絕對不像是個安善良民。
他朝眾人作了個羅圈揖,人群里頓時響起一片喝彩聲,稱讚好漢聲不絕於耳。那男人點著頭「老少爺們,在下西頭王二禿,在碼頭腳行里做事,麻煩哪位給腳行帶個話,我一家老小十七口,就靠他們照應了。」說完,就被士兵塞到了籠子裡,接著就加入了咒罵大軍。
少年並沒有興趣參與這種娛樂活動,而是把目光向下移去,落到了自己的手上,但是這隻手……不是自己的。
干!什麼時候有人換了自己的手?這隻手雖然粗壯有力,但是絕對不屬於自己,自己的手可以靈活的拆開槍械,可以彈奏鋼琴名曲,可以在鍵盤上飛速的敲擊,而眼前這雙手,最擅長的事估計就是拗斷別人的脖子!發克!
他的頭忽然劇烈的疼痛起來,斷續的記憶碎片如同潮水一般,湧入他的腦袋。龐大的信息流,讓他的頭痛的仿佛要裂開,張開嘴連連乾嘔幾聲,卻什麼都沒吐出來。
消失的記憶都找了回來,他不屬於這個世界,就像這個世界不屬於他一樣。他來自未來,與自己的愛人莫尼卡,從事著人類最古老的職業:殺手。
兩人雖然都是中國人,但是卻生活在阿美立戈王國,通常的說法,應該叫香蕉人吧?因為接了一票大單,幹掉了一個教父級的人物避風頭到了南美的小國。沒想到莫尼卡的美貌,遭到當地一位議員公子的垂涎。
男人為了復仇,先是藏了一段日子,隨後以亡命的姿態接連幹掉了議員父子以及當地黑幫的頭目,最後設下了一個死局,與井察局長同歸於盡。槍彈、毒藥,心跳起爆裝置……以及莫尼卡,他的天使。
爆炸之後,他應該是被炸的粉身碎骨,事實上在爆炸前,他也吃下了足夠致命的******。而後他的靈魂,卻因為不知名的原因,穿透了時空的壁壘,來到了這個時代,與眼前這具軀體的主人,合二為一。
自己,穿越了。
不管什麼科學不科學,事情就是這麼發生了,更為重要的是,自己現在所處的時代,也不屬於任何一個已知的歷史時代。
他並不是一個優秀的學生,事實上,在莫尼卡收留他以前,他始終是一個社會上的爛仔。後來接受的學習,也多半是和殺人有關,歷史只能算是初步了解,談不到精通。
但是他卻可以確認一點,他所學過的地球中國正常歷史上,宋之後是元,元之後是明,再後為清。可是在這個時空里,時間出現了拐點,元朝並沒出現,而是宋金對峙了極為漫長的時間,以至於讓人認為始終就會這麼對峙下去。
直到兩百多年前,在這具軀體的記憶里,金國出現了一位雄才偉略,千古一帝般的英主,揮師下江南,攻滅宋室,形成一統。
然則,通過記憶,他至少可以確定,現在自己所處的時代,就是大金天佑帝二十三年,至於換算成公元紀年……見鬼,只有上帝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他只能確定,自己所處的城市是距離京師二百四十里的津門。
由於有著運河的關係,九河下梢的津門富豪商賈陸續雲集,如今已是金國北方的經濟重鎮。而自己現在的位置,就是津門的縣衙門外八字牆。兩邊的木籠里,站的全是津門的混混,自己這一世的名字,叫做趙冠侯,身份與那些同樣站在籠子裡的難兄難弟一樣,都是津門地下社會的從業者:混混。
這群爛仔算是這片土地上的獨特生物,百萬人口的大城市中的一群混世魔王。他們與自己前世所知的地下力量有所區別,雖然屬於地下世界,但是在絕大多數的時候,混混們同樣畏懼法律,不敢觸犯人命大案。
收取商人的保護費,同時也用自己的方式,來維持秩序。但是另一方面,他們欺行霸市,於官府和商人而言,都是真正的毒蟲。
金國的官府,極有後世某些專家學者所推崇的皿煮政府態勢,只要火不燒到自己頭上,大抵是不肯管事的。於普通百姓多有威能,對上這些惡棍潑皮,則束手無策。
他們不犯死罪,是不能問斬的,若說發配,往往要驚動刑部,給刑曹們增加許多工作強度,那些京官心煩之下,說不定哪一天就手滑,把縣官也請到刑部聊聊。
大家都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大道,於混混多半是不管的,若是有苦主鬧的煩了,就發一支簽票,讓衙役把人捉來,不問青紅皂白,當堂打一頓板子,算是給事主出氣,自己也落個清淨。
能做混混的,扛打是基本功,一頓板子下來,實際沒什麼妨礙,一邊挨打一邊問候主官列祖列宗也是常有之事。金國官員百姓都尊崇祖宗,為保上輩清譽,通常還是不管為妙,也就由得這些混世魔王囂張下去。
大金國前幾年在高麗與扶桑開戰,兵精將勇,指揮有方,加之糧餉充足,器械精良,戰事自是大勝特勝。大軍一路高歌猛進,殺的扶桑倭寇狼奔豕突。
三軍奮勇,將士用命,部隊從高麗的國都,一路猛衝猛打,先是衝過了鴨綠江,接著又衝過了山海關,若不是倭人眼見我大金天兵威武,自己萬難追及,主動提出議和。怕是那十幾萬大軍,就要衝到京師,天子多半又要到熱河木蘭圍場巡幸一番。
倭人腿不如金兵快,船沉的沒有金兵多,就只好乖乖認慫,同意議和。為了表示懺悔臣服之心,只象徵性的要了兩萬萬兩白銀做軍費,又要了幾塊租界,上趕著給金國人當佃戶,可見倭人短視膽怯,不值一提。
經此一事,大金皇帝覺得倭人雖然無用,但是金軍也需再接再厲,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下次爭取跑的整齊一些。於是委了一位名叫袁慰亭的大員在津門小站編練新兵,委了他一個兵備道的前程,權柄也給的極大,津門庶政事權,盡委其身,軍民兩政皆可過問。
袁道台當年與其父進京等缺時,曾於津門吃過混混的苦頭,對於這些毒蟲深惡痛絕。一邊練兵,一邊開始對混混下手,以極為殘酷的手段進行整頓。
既然混混不犯死罪,不能用王法砍頭,那就只好用私刑。這些名為站籠的木籠,並不能直接致人死地,也沒有特定的目標。衙門只是派了人在街上宣傳,只要自己承認是混混頭領,鍋伙里的寨主(註:津門此時混混組織稱鍋伙,頭領稱寨主),就有資格到裡面去站一站。
只要誠心改過,在站籠內大聲認罪那些看守站籠的官兵就會把人放出來,用剪刀剪了混混頭上的作為標誌的假髮辮,再去鑽紀女的褲襠,這官司就算了結。
靠著衙門大牆邊上,站著十幾個面目普通的紀女,穿著大花襖,紅褲子,衙門每人每天給十個大子兒,從事此工作。鑽襠的時候,混混需喊一聲「娘,兒過來了。」紀女應一聲「我的兒,你鑽吧。」然後鑽過襠去,就可以看做脫罪,轉身回家沒人會阻止。
可是混混這種地下社會人員,在江湖上打混,靠的不是武力,而是一張麵皮。既剪了辮子,又鑽了妓女的襠,那還混個什麼?從此以後,街面上沒了你這號人物,還怎麼做混混的營生。
如今站在站籠里的,都是天津有名的大混混,各路鍋伙的寨主,若是當眾丟了面子,與殺了他們也沒什麼區別。是以只有挺死一途而已。這幾天站死的大混混已經有十幾個,剩下的還有咬牙硬挺著,沒一個真的去鑽襠。
這種站籠,也成了一個身份的象徵,只有夠資格的混混,才能在這裡站一下。事情的發展從一開始的整頓秩序,演變成了津門各路混混的義氣之爭,大家都以到站籠里赴死為能。
各路混混鍋伙里的頭目,若是不敢來這裡等死的,就會被看不起,雖然活著,也與死了無異。乃至於一些成名混混,即使不是寨主,也要到這裡送死,維持自己的體面名聲。
等待死亡的人比處死的工具要多,就只好排隊,籠子裡站死一個,自己就過去朝那官兵一拱手「老架兒(注津門稱官兵為老架兒,軍官為老總),他不是土(死)了麼,該我的個了,您老受累,把我弄進去吧。」再不然就是官兵點將,自己應卯,總之,籠子裡從來沒空過。
這具身體原本的主人趙冠侯,事實上根本不是地下社會的頭領,只是為了搏出位,在自己的組織中,混出個大名堂,主動過來站籠。
等到把所有的信息消化之後,趙冠侯只覺得心裡生起巨大的無力感……這種事,太愚昧了。
前世做殺手,也是地下勢力的一部分,他並不歧視混混,但是他歧視送死的人。尤其當這種愚行發生在自己身上時,他就更有一種含血噴天之感。
這種籠子修的就是讓人待不舒服,不管身體素質多好,在這種籠子裡站不了一個小時,就沒了力氣。加上氣溫極高,日照以及出汗缺水,堅持的時間還要縮短,這個身體的前主人,不久前剛剛昏過去一次,然後被自己的靈魂吞噬了他的靈魂。事實上,他已經可以算是死了,自己如果不想點辦法,那麼堅持不了多久,剛剛活過來的自己就又要死去了。
一陣陣叫罵聲傳過來,那些還有體力的混混,全在指天罵地的咒罵。這也是混混精神的一部分,要充好漢,就要把事情做足,在公堂上挨板子時,口內要不停叫罵,站籠內,也是一樣。人在裡面,嘴裡不曾停頓,各路津門的混世魔王都與袁家祖宗八代的女性,都發生了些不足為人道的關係。
趙冠侯嘗試著喊了兩聲,發現自己的嗓子沒問題,現在能依靠的,也就只有聲音了。
自己不能浪費這次機會。或許是靠著死去妻子的保佑,才有了這次穿越的機會,自己應該珍惜,而不是揮霍掉。他清了清嗓子,運起中氣高唱起來「將身形來至在大街口,遵一聲過往的賓朋聽從頭……」
(還有更新耶)